#我在頭條搞創作第二期#
昨晚,一個美國西北大學碩士,畢業後北京工作,他和單位的服務期有5年,現在他想辭職,問王老師該怎麼辦?
因為和單位簽的合同是年限不滿,需要支付5倍的違約金。
如果通過單位拿了北京戶口,服務期不滿,正常價格就是50w的違約金。5倍的價格就是250萬,基本支付不出來的。
辭職後,如果拿不到檔案,就沒有律師證。
如果和單位打官司,會赢,卻需要花2年的時間。也擔心打官司影響自己的職業發展。
單位的領導很好,現在第一糾結的是,離職對領導影響不好。不離職,自己不高興。
第二糾結的是,現在離職,還是3年後離職?
第三糾結的是,打官司對自己的職業有影響。
王老師說:“現在占了便宜想跑。拿了戶口就想走。你想走了,和領導說清楚,職業規劃不合就可以了。領導也沒有辦法的。你想要太多的東西,想現在走,卻不賠錢;不想打官司。你不想為離職付出任何代價。如果準備走,出不起違約金,就和單位打官司,少付一些違約金。”
我當初離職就賠了4萬元,如果服務期不到,是需要賠錢的。
人簽合同還是慎重一些,如果幹的時間不到,需要賠錢的。有時候,工作時間短,賺的錢還不夠賠款呢。
要麼就等到服務期滿了以後,再辭職。有時候,等上幾年,工作機會就沒有了。
年輕人,做事總是優柔寡斷。我和良人當初辭職,也是兩個人商量後,就确定了。根本不問任何人的意見。錢都賠光了,也不喜歡在小城市呆。
人做事,考慮得非常全面,任何方面都非常滿意,基本就是無法做成。
就好比一個人要寫出高質量的文章,結果一篇也寫不出來。
一個人要寫一個高質量的書,結果一頁也寫不出來。
一個人要找一個完美的戀人,結果一個也找不到。
一個人要完美的辭職,不用違約金,不用打官司,不用得罪人等等,這是不可能的。
要麼就是等服務期滿,要麼就叫違約金。不想交違約金,就要打官司。
一個人做事瞻前顧後,什麼事情都做不了。
人生就是在不完美中度過的,處處追求完美,一事無成的。
一件事情,先完成,再說質量。天天追求質量,數量就無法上去了。
就好比寫文章,不是有非常好的主題,才去寫。不好的主題也要寫,先完成日更,不要間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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