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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務核算方式

圖文 更新时间:2024-12-28 03:57:57

财務核算方式?一、本科目核算企業的庫存現金企業内部周轉使用的備用金,可以單獨設置“備用金”科目核算,今天小編就來說說關于财務核算方式?下面更多詳細答案一起來看看吧!

财務核算方式(财務核算知識)1

财務核算方式

資産類1001現金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的庫存現金。

企業内部周轉使用的備用金,可以單獨設置“備用金”科目核算。

二、企業應當設置“現金日記賬”,由出納人員根據收付款憑證,按照業務發生順序逐筆登記。每日終了,應當計算當日的現金收入合計額、現金支出合計額和結餘額,并将結餘額與實際庫存額核對,做到賬款相符。

有外币現金的企業,應當分别用人民币和各種外币設置“現金日記賬”進行明細核算。

三、企業收到現金,借記本科目,貸記相關科目;支出現金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餘額,反映企業持有的庫存現金。

1002銀行存款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存入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的各種款項。

外埠存款、銀行本票存款、銀行彙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證保證金存款、存出投資款等,在“其他貨币資金”科目核算。

二、企業應當按照開戶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存款種類等,分别設置“銀行存款日記賬”,由出納人員根據收付款憑證,按照業務的發生順序逐筆登記。每日終了,應結出餘額。“銀行存款日記賬”應定期與“銀行對賬單”核對,至少每月核對一次。月末,企業銀行存款賬面餘額與銀行對賬單餘額之間如有差額,應按月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調節相符。

有外币存款的企業,應當分别用人民币和各種外币設置“銀行存款日記賬”進行明細核算。

三、企業将款項存入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借記本科目,貸記“現金”等有關科目;提取和支出存款,借記“現金”等有關科目,貸記本科目。

四、企業應當加強對銀行存款的管理,定期對銀行存款進行檢查,對于存在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的款項已經部分不能收回或者全部不能收回的,應當查明原因進行處理,有确鑿證據表明無法收回的,應當根據企業管理權限報經批準後,借記“營業外支出”科目,貸記本科目。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餘額,反映企業存在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的各種款項。

1015其他貨币資金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的外埠存款、銀行彙票存款、銀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證保證金存款、存出投資款等各種其他貨币資金。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外埠存款的開戶銀行,銀行彙票或本票、信用證的收款單位,分别“外埠存款”、“銀行彙票”、“銀行本票”、“信用卡”、“信用證保證金”、“存出投資款”等進行明細核算。

三、企業增加其他貨币資金,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使用其他貨币資金,借記有關科目,貸記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餘額,反映企業持有的其他貨币資金。

1101 交易性金融資産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持有的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産,包括為交易目的所持有的債券投資、股票投資、基金投資、權證投資等和直接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産。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交易性金融資産的類别和品種,分别“成本”、“公允價值變動”進行明細核算。

三、交易性金融資産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企業取得交易性金融資産時,按其公允價值(不含支付的價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利息或已宣告但尚未發放的現金股利),借記本科目(成本),按發生的交易費用,借記“投資收益”科目,按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利息或已宣告但尚未發放的現金股利,借記“應收利息”或“應收股利”科目,按實際支付的金額,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二)在持有交易性金融資産期間被投資單位宣告發放現金股利或在資産負債表日按債券票面利率計算利息時,借記“應收股利”或“應收利息”科目,貸記“投資收益”科目。

收到現金股利或債券利息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應收股利”或“應收利息”科目。

(三)資産負債表日,交易性金融資産的公允價值高于其賬面餘額的差額,借記本科目(公允價值變動),貸記“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科目;公允價值低于其賬面餘額的差額,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四)出售交易性金融資産時,應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存放中央銀行款項”等科目,按該項交易性金融資産的成本,貸記本科目(成本),按該項交易性金融資産的公允價值變動,貸記或借記本科目(公允價值變動),按其差額,貸記或借記“投資收益” 科目。同時,按該項交易性金融資産的公允價值變動,借記或貸記“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科目,貸記或借記“投資收益”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餘額,反映企業交易性金融資産的公允價值。

1121 應收票據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因銷售商品、産品、提供勞務等而收到的商業彙票,包括銀行承兌彙票和商業承兌彙票。

二、企業應當按照開出、承兌商業彙票的單位進行明細核算。

三、應收票據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企業因銷售商品、産品、提供勞務等而收到開出、承兌的商業彙票,按商業彙票的票面金額,借記本科目,按實現的營業收入,貸記“主營業務收入”等科目,按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增值稅額,貸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科目。

(二)企業持未到期的應收票據向銀行貼現,應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即減去貼現息後的淨額),借記“銀行存款”科目,按貼現息部分,借記“财務費用”等科目,按商業彙票的票面金額,貸記本科目。

貼現的商業承兌彙票到期,因承兌人的銀行存款賬戶不足支付,申請貼現的企業收到銀行退回的商業承兌彙票時,按商業彙票的票面金額,借記“應收賬款”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三)企業将持有的商業彙票背書轉讓以取得所需物資時,按應計入取得物資成本的金額,借記“物資采購”或“原材料”、“庫存商品” 等科目,按可抵扣的增值稅額,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按商業彙票的票面金額,貸記本科目,如有差額,借記或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四)商業彙票到期,應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科目,按商業彙票的票面金額,貸記本科目。

因付款人無力支付票款,收到銀行退回的商業承兌彙票、委托收款憑證、未付票款通知書或拒絕付款證明等,按商業彙票的票面金額,借記“應收賬款”科目,貸記本科目。

四、企業應當設置“應收票據備查簿”,逐筆登記每一商業彙票的種類、号數和出票日、票面金額、交易合同号和付款人、承兌人、背書人的姓名或單位名稱、到期日、背書轉讓日、貼現日、貼現率和貼現淨額以及收款日和收回金額、退票情況等資料,商業彙票到期結清票款或退票後,應當在備查簿内逐筆注銷。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餘額,反映企業持有的商業彙票的票面金額。

1122 應收賬款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因銷售商品、産品、提供勞務等經營活動應收取的款項。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債務人進行明細核算。

三、企業發生應收賬款時,按應收金額,借記本科目,按實現的營業收入,貸記“主營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等科目,按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增值稅額,貸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科目。收回應收賬款時,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代購貨單位墊付的包裝費、運雜費,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 等科目。收回代墊費用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餘額,反映企業尚未收回的應收賬款;期末如為貸方餘額,反映企業預收的賬款。

1123 預付賬款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按照購貨合同規定預付給供應單位的款項。預付款項情況不多的,也可以不設置本科目,将預付的款項直接記入“應付賬款”科目的借方。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供應單位進行明細核算。

三、預付賬款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企業因購貨而預付的款項,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 科目。

(二)收到所購物資時,按應計入購入物資成本的金額,借記“物資采購”或“原材料”、“庫存商品”等科目,按可抵扣的增值稅額,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按應付金額,貸記本科目。補付的款項,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退回多付的款項,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餘額,反映企業預付的款項;期末如為貸方餘額,反映企業尚未補付的款項。

1131 應收股利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應收取的現金股利和應收取其他單位分配的利潤。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被投資單位進行明細核算。

三、應收股利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企業取得交易性金融資産時,按其公允價值(不含支付的價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利息或已宣告但尚未發放的現金股利),借記“交易性金融資産”科目,按發生的交易費用,借記“投資收益”科目,按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利息或已宣告但尚未發放的現金股利,借記“應收利息”或本科目,按實際支付的金額,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交易性金融資産持有期間被投資單位宣告發放現金股利,借記本科目,貸記“投資收益”科目。

(二)取得長期股權投資時,根據長期股權投資準則确定的長期股權投資的成本,借記“長期股權投資-成本”科目,按實際支付的價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發放的現金股利或利潤,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被投資單位宣告發放現金股利或利潤的,按應享有的份額,借記本科目,貸記“投資收益”、“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等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餘額,反映企業尚未收回的現金股利或利潤。

1132 應收利息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交易性金融資産、持有至到期投資、可供出售金融資産等應收取的利息。企業購入的一次還本付息的持有至到期投資持有期間取得的利息,在“持有至到期投資”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應當按被投資單位進行明細核算。

三、應收利息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企業取得的交易性金融資産,按支付的價款中所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利息,借記本科目,按交易性金融資産的公允價值,借記“交易性金融資産——成本”科目,按發生的交易費用,借記“投資收益”科目,按實際支付的金額,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二)企業取得的持有至到期投資,應按其公允價值與交易費用之和,借記“持有至到期投資——成本”科目,按支付的價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利息,借記本科目,按實際支付的金額,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按其差額,借記或貸記“持有至到期投資——利息調整”科目。

資産負債表日,持有至到期投資為分期付息、一次還本債券投資的,應按票面利率計算确定的應收未收利息,借記本科目,按持有至到期投資攤餘成本和實際利率計算确定的利息收入,貸記“投資收益”科目,按其差額,借記或貸記“持有至到期投資——利息調整”科目。

持有至到期投資為一次還本付息債券投資的,應于資産負債表日按票面利率計算确定的應收未收利息,借記“持有至到期投資——應計利息”科目,按持有至到期投資攤餘成本和實際利率計算确定的利息收入,貸記“投資收益”科目,按其差額,借記或貸記“持有至到期投資——利息調整”科目。

(三)取得的可供出售債券投資,比照(二)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四)應收利息實際收到時,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餘額,反映企業尚未收回的利息。

1231 其他應收款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除存出保證金、拆出資金、買入返售金融資産、應收票據、應收賬款、預付賬款、應收股利、應收利息、應收保戶儲金、應收代位追償款、應收分保賬款、應收分保未到期責任準備金、應收分保保險責任準備金、長期應收款等經營活動以外的其他各種應收、暫付的款項。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其他應收款的項目和對方單位(或個人)進行明細核算。

三、企業發生其他各種應收、暫付款項時,借記本科目,貸記有關科目;收回或轉銷各種款項時,借記“現金”、“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餘額,反映企業尚未收回的其他應收款。

1241 壞賬準備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應收款項等發生減值時計提的減值準備。

二、壞賬準備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資産負債表日,企業根據金融工具确認和計量準則确定應收款項發生減值的,按應減記的金額,借記“資産減值損失” 科目,貸記本科目。本期應計提的壞賬準備大于其賬面餘額的,應按其差額計提;應計提的金額小于其賬面餘額的差額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二)對于确實無法收回的應收款項,按管理權限報經批準後作為壞賬損失,轉銷應收款項,借記本科目,貸記“應收賬款”、“預付賬款”、“應收利息”、 “其他應收款”、“長期應收款”等科目。

(三)已确認并轉銷的應收款項以後又收回的,應按實際收回的金額,借記“應收賬款”、“預付賬款”、“應收利息”、“其他應收款”、“長期應收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同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應收賬款”、“預付賬款”、“應收利息”、“其他應收款”、“長期應收款”等科目。

已确認并轉銷的應收款項以後又收回的,企業也可以按照實際收回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

三、本科目期末貸方餘額,反映企業已計提但尚未轉銷的壞賬準備。

1401 材料采購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采用計劃成本進行材料日常核算而購入材料的采購成本。

采用實際成本進行材料日常核算的,購入材料的采購成本,通過“在途物資”科目核算。委托外單位加工材料、商品的加工成本,通過“委托加工物資”科目核算。

企業購入的工程用材料,通過“工程物資”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供應單位和物資品種進行明細核算。

三、材料采購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企業支付材料價款和運雜費等時,按應計入材料采購成本的金額,借記本科目,按可抵扣的增值稅額,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按實際支付或應付的款項,貸記“銀行存款”、“現金”、“其他貨币資金”、“應付賬款”、“應付票據”、“預付賬款”等科目。

小規模納稅人等不能抵扣增值稅的,購入材料按應支付的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應付賬款”、“應付票據”等科目。

(二)月末,企業應将倉庫轉來的外購收料憑證,分别下列不同情況進行處理:

  • 1.對于已經付款或已開出、承兌商業彙票的收料憑證(包括本月付款或開出、承兌商業彙票的上月收料憑證),應按實際成本和計劃成本分别彙總,按計劃成本借記“原材料”、“包裝物及低值易耗品”等科目,按實際成本貸記本科目;将實際成本大于計劃成本的差異,借記“材料成本差異”科目,貸記本科目;實際成本小于計劃成本的差異,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2.對于尚未收到發票賬單的收料憑證,應按計劃成本暫估入賬,借記“原材料”、“包裝物及低值易耗品”等科目,貸記“應付賬款—— 暫估應付賬款”科目,下月初用做相反分錄予以沖回。下月付款或開出、承兌商業彙票,借記本科目和“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貸記“銀行存款”、“應付票據”等科目。

四、本科目的期末借方餘額,反映企業已經收到發票賬單付款或已開出、承兌商業彙票,但尚未到達或尚未驗收入庫的在途材料的采購成本。

1402 在途物資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采用實際成本(或進價)進行材料(或商品)日常核算,貨款已付尚未驗收入庫的購入材料或商品的采購成本。

二、本科目可按照供應單位和物資品種進行明細核算。

三、在途物資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企業購入材料、商品,按應計入材料、商品采購成本的金額,借記本科目,按可抵扣的增值稅額,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按實際支付或應付的款項,貸記“銀行存款”、“應付票據”等科目。

(二)所購材料、商品到達驗收入庫,借記“原材料”、“庫存商品——進價”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庫存商品采用售價核算的,按售價借記“庫存商品”科目,按進價貸記本科目,進價與售價之間的差額,借記或貸記“商品進銷差價”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餘額,反映企業已付款或已開出、承兌商業彙票,但尚未到達或尚未驗收入庫的在途材料、商品的采購成本。

1403 原材料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庫存的各種材料,包括原料及主要材料、輔助材料、外購半成品(外購件)、修理用備件(備品備件)、包裝材料、燃料等的計劃成本或實際成本。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材料的保管地點(倉庫)、材料的類别、品種和規格等進行明細核算。

三、原材料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購入并已驗收入庫的原材料,按計劃成本或實際成本,借記本科目,按實際成本貸記“材料采購”或“在途物資”科目,按計劃成本與實際成本的差異,借記或貸記“材料成本差異”科目。

(二)自制并已驗收入庫的原材料,按計劃成本或實際成本,借記本科目,按實際成本貸記“生産成本”等科目,按計劃成本與實際成本的差異,借記或貸記“材料成本差異”科目。

委托外單位加工完成并已驗收入庫的原材料,按計劃成本或實際成本,借記本科目,按實際成本貸記“委托加工物資”科目,按計劃成本與實際成本的差異,借記或貸記“材料成本差異”科目。

(三)以其他方式增加的材料,在材料驗收入庫時,按計劃成本或實際成本,借記本科目,按不同方式下确定的材料的實際成本,貸記有關科目,按計劃成本與實際成本的差異,借記或貸記“材料成本差異”科目。

(四)生産經營領用材料,按計劃成本或實際成本,借記“生産成本”、“制造費用”、“銷售費用”、“管理費用”等科目,貸記本科目。發出委托外單位加工的原材料,借記“委托加工物資”科目,貸記本科目。基建工程等部門領用材料,按計劃成本或實際成本加上不予抵扣的增值稅額等,借記“在建工程”等科目,按實際成本或計劃成本,貸記本科目,按不予抵扣的增值稅額,貸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科目。

采用計劃成本進行材料日常核算的,按照發出各種材料的計劃成本,計算應負擔的成本差異,借記有關科目,貸記“材料成本差異” 科目,實際成本小于計劃成本的差異做相反的會計分錄。采用實際成本進行材料日常核算的,發出材料的實際成本,可以采用先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或個别認定法計算确定。

(五)出售材料時,按收到或應收價款,借記“銀行存款”或“應收賬款”等科目,按實現的營業收入,貸記“其他業務收入”科目,按應交的增值稅額,貸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科目。結轉出售材料的實際成本時,借記“其他業務支出”科目,貸記本科目。

采用計劃成本進行材料日常核算的,還應分攤材料成本差異。

四、本科目的期末借方餘額,反映企業庫存材料的計劃成本或實際成本。

1404 材料成本差異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各種材料的實際成本與計劃成本的差異。企業根據具體情況,可以單獨設置本科目;也可以在“原材料”、“包裝物及低值易耗品”等科目設置“成本差異”明細科目進行核算。

二、本科目應當分别“原材料”、“包裝物及低值易耗品”等,按照類别或品種進行明細核算。

三、材料的計劃成本所包括的内容應與其實際成本相一緻,計劃成本應當盡可能地接近實際。計劃成本除特殊情況外,在年度内一般不作變動。

發出材料應負擔的成本差異應當按月分攤,不得在季末或年末一次計算。發出材料應負擔的成本差異,除委托外部加工發出材料可按月初成本差異率計算外,應使用當月的實際差異率;月初成本差異率與本月成本差異率相差不大的,也可按月初成本差異率計算。計算方法一經确定,不得随意變更。材料成本差異率的計算公式如下:

本月材料成本差異率=(月初結存材料的成本差異 本月收入材料的成本差異)÷(月初結存材料的計劃成本 本月收入材料的計劃成本)×100%

月初材料成本差異率=月初結存材料的成本差異÷月初結存材料的計劃成本×100%

發出材料應負擔的成本差異=發出材料的計劃成本×材料成本差異率

四、材料成本差異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入庫材料發生的材料成本差異,實際成本大于計劃成本的差異,借記本科目,貸記“材料采購”科目;實際成本小于計劃成本的差異做相反的會計分錄。調整材料計劃成本時,調整的金額應自“原材料”等科目轉入本科目:調整減少計劃成本的金額,記入本科目的借方;調整增加計劃成本的金額,記入本科目的貸方。

(二)結轉發出材料應負擔的材料成本差異,借記“生産成本”、“管理費用”、“銷售費用”、“委托加工物資”、“其他業務支出”等科目,貸記本科目;實際成本小于計劃成本的差異,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餘額,反映企業庫存原材料等的實際成本大于計劃成本的差異;貸方餘額反映企業庫存原材料等的實際成本小于計劃成本的差異。

1406 庫存商品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庫存的各種商品的實際成本(或進價)或計劃成本(或售價),包括庫存産成品、外購商品、存放在門市部準備出售的商品、發出展覽的商品以及寄存在外的商品等。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庫存商品的種類、品種和規格進行明細核算。

三、庫存商品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企業生産的産成品一般應按實際成本核算,産成品的收入、發出和銷售,平時隻記數量不記金額,月末計算入庫産成品的實際成本。企業生産完成驗收入庫的産成品,按其實際成本,借記本科目,貸記“生産成本”等科目。

産成品種類較多的,也可按計劃成本進行日常核算,其實際成本與計劃成本的差異,可以單獨設置“産品成本差異”科目,比照“材料成本差異”科目核算。

采用實際成本進行産成品日常核算的,發出産成品的實際成本,可以采用先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或個别認定法計算确定。

對外銷售産成品(包括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銷售産成品),結轉銷售成本時,借記“主營業務成本”科目,貸記本科目。采用計劃成本核算的,發出産成品還應結轉産品成本差異,将發出産成品的計劃成本調整為實際成本。

(二)購入商品采用進價核算的,在商品到達驗收入庫後,按商品進價,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在途物資”等科目。企業委托外單位加工收回的商品,按商品進價,借記本科目,貸記“委托加工物資”科目。

購入商品采用售價核算的,在商品到達驗收入庫後,按商品售價,借記本科目,按商品進價,貸記“銀行存款”、“在途物資”等科目,商品售價與進價的差額,貸記“商品進銷差價”科目。企業委托外單位加工收回的商品,按商品售價,借記本科目,按委托加工商品的進價,貸記“委托加工物資”科目,商品進價與售價的差額,貸記“商品進銷差價”科目。

對外銷售商品(包括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銷售商品),結轉銷售成本時,借記“主營業務成本”科目,貸記本科目。采用售價核算的,還應結轉應分攤的商品進銷差價,借記“商品進銷差價”科目,貸記“主營業務成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餘額,反映企業庫存商品的實際成本(或進價) 或計劃成本(或售價)。

1407 發出商品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商品銷售不滿足收入确認條件但已發出商品的實際成本(或進價)或計劃成本(或售價)。采用支付手續費方式委托其他單位代銷的商品,也可以單獨設置“委托代銷商品”科目。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購貨單位及商品類别和品種進行明細核算。

三、發出商品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對于不滿足收入确認條件的發出商品,應按發出商品的實際成本(或進價)或計劃成本(或售價),借記本科目,貸記“庫存商品”科目。

發出商品滿足收入确認條件時,應結轉銷售成本,借記“主營業務成本”科目,貸記本科目。采用計劃成本或售價核算的,還應結轉應分攤的産品成本差異或商品進銷差價,借記“産品成本差異”或“商品進銷差價”科目,貸記“主營業務成本”科目;實際成本大于計劃成本的差異,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二)發出商品如發生退回,應按退回商品的實際成本(或進價)或計劃成本(或售價),借記“庫存商品”科目,貸記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餘額,反映企業商品銷售中,不滿足收入确認條件的已發出商品的實際成本(或進價)或計劃成本(或售價)。

1409 商品進銷差價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庫存商品采用售價進行日常核算的,商品售價與進價之間的差額。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商品類别或實物負責人進行明細核算。

三、商品進銷差價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企業購入、加工收回以及銷售退回等增加的庫存商品,按商品售價,借記“庫存商品”科目,按商品進價,貸記 “銀行存款”、“委托加工物資”等科目,售價與進價之間的差額貸記本科目。

(二)月末分攤已銷商品的進銷差價,借記本科目,貸記“主營業務成本”科目。銷售商品應分攤的商品進銷差價,按以下方法計算:

商品進銷差價率=月末分攤前本科目餘額÷(“庫存商品”科目月末餘額 “委托代銷商品”科目月末餘額 “發出商品”科目月末餘額 本月“主營業務收入”科目貸方發生額)×100%

本月銷售商品應分攤的商品進銷差價=本月“主營業務收入”科目貸方餘額×商品進銷差價率

上述所稱“主營業務收入”,是指采用售價進行商品日常核算的銷售商品所取得的收入。

委托加工商品可以采用上月商品進銷差價率計算應分攤的商品進銷差價。企業的商品進銷差價率各月之間比較均衡的,也可以采用上月商品進銷差價率計算分攤本月銷售商品應分攤的商品進銷差價。企業無論采用當月商品進銷差價率還是上月商品進銷差價率計算分攤商品進銷差價,均應在年度終了,對商品進銷差價進行核實調整。

四、本科目的期末貸方餘額,反映企業庫存商品的商品進銷差價。

1411 委托加工物資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委托外單位加工的各種物資的實際成本。

二、本科目應按加工合同、受托加工單位以及加工物資的品種等進行明細核算。

三、委托加工物資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發給外單位加工的物資,按實際成本,借記本科目,貸記“原材料”、“庫存商品”等科目;按計劃成本或售價核算的,還應同時結轉材料成本差異或商品進銷差價。

(二)支付加工費、運雜費等,借記本科目等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需要交納消費稅的委托加工物資,由受托方代收代交的消費稅,借記本科目(收回後用于直接銷售的)或“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科目(收回後用于繼續加工的),貸記“應付賬款”、“銀行存款”等科目。

(三)加工完成驗收入庫的物資和剩餘的物資,按加工收回物資的實際成本和剩餘物資的實際成本,借記“原材料”、“庫存商品”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采用計劃成本或售價核算的,按計劃成本或售價,借記“原材料” 或“庫存商品”科目,按實際成本貸記本科目,實際成本與計劃成本或售價之間的差額,借記或貸記“材料成本差異”或貸記“商品進銷差價” 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餘額,反映企業委托外單位加工尚未完成物資的實際成本。

1412 包裝物及低值易耗品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包裝物和低值易耗品的計劃成本或實際成本。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包裝物和低值易耗品的種類進行明細核算。

包裝物或低值易耗品價值較高、采用“五五攤銷法”核算的,還應分别“庫存”、“攤銷”進行明細核算。

三、包裝物及低值易耗品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購入、自制、委托外單位加工完成驗收入庫的包裝物和代值易耗品等,應當比照“原材料”科目進行處理。

(二)生産領用包裝物和低值易耗品或出租包裝物,采用一次轉銷法的,領用時應按其賬面價值,借記“生産成本”、“其他業務支出”、“管理費用”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采用五五攤銷法的,領用時應按其賬面價值的50%,借記“生産成本”、“其他業務支出”“管理費用”等科目,貸記本科目,報廢時,按其賬面價值,借記“生産成本”、“其他業務支出”、“管理費用”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三)随同産品或商品出售、單獨計價核算的包裝物,在實現商品銷售結轉銷售成本時,應按包裝物的賬面價值,借記“其他業務支出”科目,貸記本科目。

(四)采用計劃成本進行材料日常核算的,月末結轉生産領用、出售、出租包裝物和生産領用的低值易耗品應分攤的成本差異,借記“生産成本”、“其他業務支出”、“管理費用”等科目,貸記“材料成本差異”科目;實際成本小于計劃成本的差異,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餘額,反映企業包裝物和低值易耗品的計劃成本或實際成本。

1461 存貨跌價準備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存貨發生減值時計提的存貨跌價準備。

二、存貨跌價準備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資産負債表日,企業根據存貨準則确定存貨發生減值的,按存貨可變現淨值低于成本的差額,借記“資産減值損失”科目,貸記本科目。

已計提跌價準備的存貨價值以後又得以恢複,應在原已計提的存貨跌價準備金額内,按恢複增加的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資産減值損失”科目。

發出存貨結轉計提的存貨跌價準備的,借記本科目,貸記“主營業務成本”等科目。

(二)企業(建造承包商)按建造合同準則确定合同預計總成本超過合同總收入的,應按其差額,借記“資産減值損失”科目,貸記本科目。合同完工時,借記本科目,貸記“主營業務成本”科目。

三、本科目期末貸方餘額,反映企業已計提但尚未轉銷的存貨跌價準備。

1501 持有至到期投資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持有至到期投資的價值。

二、本科目應當按持有至到期投資的類别和品種,分别“成本”、“利息調整”、“應計利息”等進行明細核算。

三、持有至到期投資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企業取得的持有至到期投資,應按其公允價值與交易費用之和,借記本科目(成本),按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利息,借記“應收利息”科目,貸記“銀行存款”、 “應交稅費”等科目,按其差額,借記或貸記本科目(利息調整)。

(二)資産負債表日,持有至到期投資為分期付息、一次還本債券投資的,應按票面利率計算确定的應收未收利息,借記“應收利息”科目,按持有至到期投資攤餘成本和實際利率計算确定的利息收入,貸記“投資收益”科目,按其差額,借記或貸記本科目(利息調整)。  持有至到期投資為一次還本付息債券投資的,應于資産負債表日按票面利率計算确定的應收未收利息,借記本科目(應計利息),按持有至到期投資攤餘成本和實際利率計算确定的利息收入,貸記“投資收益”科目,按其差額,借記或貸記本科目(利息調整)。

(三)按照金融工具确認和計量原則規定将持有至到期投資重分類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産的,應在重分類日按其公允價值,借記“可供出售金融資産”科目,按其賬面餘額,貸記本科目(成本、利息調整、應計利息),按其差額,貸記或借記“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科目。

按照金融工具确認和計量原則規定将可供出售金融資産重分類為采用成本或攤餘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産的,應在重分類日按其公允價值,借記本科目等科目,貸記“可供出售金融資産”科目。

(四)出售持有至到期投資時,應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按其賬面餘額,貸記本科目(成本、利息調整、應計利息),按其差額,貸記或借記“投資收益”科目。已計提減值準備的,還應同時結轉減值準備。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餘額,反映企業持有至到期投資的攤餘成本。

1502 持有至到期投資減值準備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持有至到期投資發生減值時計提的減值準備。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持有至到期投資類别和品種進行明細核算。

三、資産負債表日,企業根據金融工具确認和計量準則确定持有至到期投資發生減值的,按應減記的金額,借記“資産減值損失”科目,貸記本科目。

已計提減值準備的持有至到期投資價值以後又得以恢複,應在原已計提的減值準備金額内,按恢複增加的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資産減值損失”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貸方餘額,反映企業已計提但尚未轉銷的持有至到期投資減值準備。

1503 可供出售金融資産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資産的價值,包括劃分為可供出售的股票投資、債券投資等金融資産。

可供出售金融資産發生減值的,應在本科目設置“減值準備”明細科目進行核算,也可以單獨設置“可供出售金融資産減值準備”科目進行核算。

二、本科目按可供出售金融資産的類别和品種,分别“成本”、“利息調整”、“應計利息”、“公允價值變動”等進行明細核算。

三、可供出售金融資産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企業取得可供出售金融資産時,應按其公允價值與交易費用之和,借記本科目(成本),按支付的價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發放的現金股利,借記“應收利息”或“應收股利”科目,按實際支付的金額,貸記“銀行存款”、“應交稅費”等科目。

(二)資産負債表日,可供出售債券為分期付息、一次還本債券投資的,應按票面利率計算确定的應收未收利息,借記“應收利息”科目,按可供出售債券的攤餘成本和實際利率計算确定的利息收入,貸記“投資收益”科目,按其差額,借記或貸記本科目(利息調整)。

可供出售債券為一次還本付息債券投資的,應于資産負債表日按票面利率計算确定的應收未收利息,借記本科目(應計利息),按可供出售債券的攤餘成本和實際利率計算确定的利息收入,貸記“投資收益”科目,按其差額,借記或貸記本科目(利息調整)。

(三)資産負債表日,可供出售金融資産的公允價值高于其賬面餘額的差額,借記本科目(公允價值變動),貸記“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科目;公允價值低于其賬面餘額的差額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确定可供出售金融資産發生減值的,按應減記的金額,借記“資産減值損失”科目,按應從所有者權益中轉出原計入資本公積的累計損失金額,貸記“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科目,按其差額,貸記本科目(公允價值變動)。

對于已确認減值損失的可供出售金融資産,在随後會計期間内公允價值已上升且客觀上與确認原減值損失事項有關的,應按原确認的減值損失,借記本科目(公允價值變動),貸記“資産減值損失”科目;但可供出售金融資産為股票等權益工具投資的(不含在活躍市場上沒有報價、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權益工具投資),借記本科目(公允價值變動),貸記“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科目。

(四)将持有至到期投資重分類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産的,應在重分類日按其公允價值,借記本科目,按其賬面餘額,貸記“持有至到期投資”科目,按其差額,貸記或借記“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科目。已計提減值準備的,還應同時結轉減值準備。

(五)出售可供出售的金融資産,應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按其賬面餘額,貸記本科目(成本、公允價值變動、利息調整、應計利息),按應從所有者權益中轉出的公允價值累計變動額,借記或貸記“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科目,按其差額,貸記或借記“投資收益”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餘額,反映企業可供出售金融資産的公允價值。

1511 長期股權投資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持有的采用成本法和權益法核算的長期股權投資。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被投資單位進行明細核算。長期股權投資核算采用權益法的,應當分别“投資成本”、“損益調整”、“ 其他權益變動”進行明細核算。

三、長期股權投資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企業合并形成的長期股權投資

同一控制下企業合并形成的長期股權投資,應在合并日按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權益賬面價值的份額,借記本科目,按享有被投資單位已宣告但尚未發放的現金股利或利潤,借記“應收股利”科目,按支付的合并對價的賬面價值,貸記或借記有關資産、負債科目,按其差額的,貸記“資本公積”科目;如為借方差額,借記“資本公積—資本溢價或股本溢價”科目,資本公積(資本溢價或股本溢價)不足沖減的,應依次借記“盈餘公積”、“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科目。

非同一控制下企業合并形成的長期股權投資,應在購買日按企業合并成本,借記本科目,按支付合并對價的賬面價值,貸記或借記有關資産、負債科目,按發生的直接相關費用,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按其差額,貸記“營業外收入”或借記“營業外支出”等科目。非同一控制下企業合并涉及以庫存商品等作為合并對價的,應按庫存商品的公允價值,貸記“主營業務收入”科目,并同時結轉相關的成本。

(二)以支付現金、非現金資産等其他方式取得的長期股權投資,應按根據長期股權投資準則确定的初始投資成本,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三)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長期股權投資的處理

長期股權投資采用成本法核算的,應按被投資單位宣告發放的現金股利或利潤中屬于本企業的部分,借記“應收股利”科目,貸記“投資收益”科目;屬于被投資單位在取得投資前實現淨利潤的分配額,應作為投資成本的收回,貸記本科目(投資成本)。

(四)采用權益法核算的長期股權投資的處理

企業的長期股權投資采用權益法核算的,應當分别下列情況進行處理:

1.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大于投資時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可辨認淨資産公允價值份額的,不調整已确認的初始投資成本;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小于投資時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可辨認淨資産公允價值份額的,應按其差額,借記本科目(投資成本),貸記“營業外收入”科目。

  • 2.資産負債表日,企業應按根據被投資單位實現的淨利潤或經調整的淨利潤計算應享有的份額,借記本科目(損益調整),貸記“投資收益”科目。被投資單位發生淨虧損做相反的會計分錄,但以本科目的賬面價值減記至零為限;還需承擔的投資損失,應将其他實質上構成對被投資單位淨投資的“長期應收款”等的賬面價值減記至零為限;除按照以上步驟已确認的損失外,按照投資合同或協議約定将承擔的損失,确認為預計負債。發生虧損的被投資單位以後實現淨利潤的,應按與上述相反的順序進行處理。
  • 被投資單位以後宣告發放現金股利或利潤時,企業計算應分得的部分,借記“應收股利”科目,貸記本科目(損益調整)。收到被投資單位發放的股票股利,不進行賬務處理,但應在備查簿中登記。

3.在持股比例不變的情況下,被投資單位除淨損益以外所有者權益的其他變動,企業按持股比例計算應享有的份額,借記或貸記本科目(其他權益變動),貸記或借記“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科目。

(五)長期股權投資核算方法轉換的處理

企業根據長期股權投資準則将長期股權投資自成本法轉按權益法核算的,應按轉換時該項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作為權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資成本,初始投資成本小于占被投資單位可辨認淨資産公允價值份額的差額,借記本科目(投資成本),貸記“營業外收入”科目。

長期股權投資自權益法轉按成本法核算的,除構成企業合并的以外,應按中止采用權益法時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作為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資成本。

(六)處置長期股權投資的處理出售長期股權投資時,應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 等科目,原已計提減值準備的,借記“長期股權投資減值準備”科目,按其賬面餘額,貸記本科目,按尚未領取的現金股利或利潤,貸記“應收股利”科目,按其差額,貸記或借記“投資收益”科目。

出售采用權益法核算的長期股權投資時,還應按處置長期股權投資的比例結轉原記入“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科目的金額,借記或貸記“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科目,貸記或借記“投資收益”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餘額,反映企業長期股權投資的價值。

1512 長期股權投資減值準備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長期股權投資發生減值時計提的減值準備。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被投資單位進行明細核算。

三、資産負債表日,企業根據資産減值或金融工具确認和計量準則确定長期股權投資發生減值的,按應減記的金額,借記“資産減值損失”科目,貸記本科目。

處置長期股權投資時,應同時結轉已計提的長期股權投資減值準備。

四、本科目期末貸方餘額,反映企業已計提但尚未轉銷的長期股權投資減值準備。

1521 投資性房地産

一、本科目核算投資性房地産的價值,包括采用成本模式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産和采用公允價值模式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産。

二、投資性房地産企業采用成本模式計量的,企業應當按照投資性房地産類别和項目進行明細核算;投資性房地産企業采用公允價值模式計量的,企業應當按照投資性房地産類别和項目并分别“成本”和“公允價值變動”進行明細核算。

三、投資性房地産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采用成本模式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産比照固定資産或無形資産進行核算。

(二)采用公允價值模式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産的主要賬務處理

1. 企業外購、自行建造等取得的投資性房地産,應按投資性房地産準則确定的成本,借記本科目(成本),貸記“銀行存款”、“在建工程”等科目。

2. 将作為存貨的房地産轉換為采用公允價值模式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産,應按該項房地産在轉換日的公允價值,借記本科目(成本), 原已計提跌價準備的,借記“存貨跌價準備”科目,按其賬面餘額,貸記“開發産品”等科目,按其差額,貸記“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科目或借記“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科目。

将自用土地使用權或建築物轉換為采用公允價值模式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産,應按該項土地使用權或建築物在轉換日的公允價值,借記本科目(成本),按已計提的累計攤銷或累計折舊,借記“累計攤銷”或“累計折舊”科目,原已計提減值準備的,借記“無形資産減值準備”、“固定資産減值準備”科目,按其賬面餘額,貸記“無形資産”或“固定資産”科目,按其差額,貸記“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科目或借記“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科目。

3. 投資性房地産進行改良或裝修時,應按該項投資性房地産的賬面餘額,借記“在建工程”科目,按該項投資性房地産的成本,貸記本科目(成本),按該項投資性房地産的公允價值變動,貸記或借記本科目(公允價值變動)。

4. 資産負債表日,投資性房地産的公允價值高于其賬面餘額的差額,借記本科目(公允價值變動),貸記“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科目;公允價值低于其賬面餘額的差額,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5. 将采用公允價值模式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産轉為自用時,應按該項投資性房地産在轉換日的公允價值,借記“固定資産”、“無形資産”科目,按該項投資性房地産的成本,貸記本科目(成本),按該項投資性房地産的累計公允價值變動,貸記或借記本科目(公允價值變動), 按其差額,貸記或借記“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科目。

6. 處置投資性房地産時,應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其他業務收入”科目。按該項投資性房地産的賬面餘額,借記“其他業務成本”科目,貸記本科目(成本)、貸記或借記本科目(公允價值變動);同時,按該項投資性房地産的公允價值變動,借記或貸記“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科目,貸記或借記“其他業務收入”科目。按該項投資性房地産在轉換日記入資本公積的金額,借記“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科目,貸記“其他業務收入”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餘額,反映企業采用成本模式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産成本。企業采用公允價值模式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産,反映投資性房地産的公允價值。

1531 長期應收款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融資租賃産生的應收款項和采用遞延方式分期收款、實質上具有融資性質的銷售商品和提供勞務等經營活動産生的應收款項。實質上構成對被投資單位淨投資的長期權益,也通過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承租人或購貨單位(接受勞務單位)等進行明細核算。

三、長期應收款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出租人融資租賃産生的應收租賃款,應按租賃開始日最低租賃收款額與初始直接費用之和,借記本科目,按未擔保餘值,借記“未擔保餘值”科目,按最低租賃收款額、未擔保餘值的現值,貸記“融資租賃資産”科目,按發生的初始直接費用,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按其差額,貸記“未實現融資收益”科目。

(二)企業采用遞延方式分期收款、實質上具有融資性質的銷售商品或提供勞務等經營活動産生的長期應收款,滿足收入确認條件的,按應收合同或協議價款,借記本科目,按應收合同或協議價款的公允價值,貸記“主營業務收入”等科目,按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增值稅額,貸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科目,按其差額,貸記“未實現融資收益”科目。

(三)根據合同或協議每期收到承租人或購貨單位(接受勞務單位)償還的款項,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

四、本科目的期末借方餘額,反映企業尚未收回的長期應收款。

1541 未實現融資收益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應當分期計入租賃收入或利息收入的未實現融資收益。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未實現融資收益項目進行明細核算。

三、未實現融資收益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出租人融資租賃産生的應收租賃款,在租賃期開始日,應按租賃開始日最低租賃收款額與初始直接費用之和,借記“長期應收款”科目,按未擔保餘值,借記“未擔保餘值”科目,按融資租賃資産的公允價值(最低租賃收款額的現值和未擔保餘值的現值之和),貸記“融資租賃資産”科目,按發生的初始直接費用,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按其差額,貸記本科目。

采用實際利率法按期計算确定的融資收入,借記本科目,貸記“租賃收入”科目。

(二)企業銷售商品或提供勞務等經營活動中産生的長期應收款,滿足收入确認條件的,應按應收合同或協議價款,借記“長期應收款” 科目,按應收合同或協議價款的公允價值,貸記“主營業務收入”等科目,按銷售商品等應交納的增值稅額,貸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科目,按其差額,貸記本科目。

采用實際利率法按期計算确定的利息收入,借記本科目,貸記“财務費用”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貸方餘額,反映企業未實現融資收益的餘額。

1601 固定資産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持有固定資産的原價。建造承包商的臨時設施,以及企業購置計算機硬件所附帶的、未單獨計價的軟件,也通過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固定資産類别和項目進行明細核算。

企業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産,應在本科目設置“融資租入固定資産” 明細科目進行核算。

三、固定資産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企業購入不需要安裝的固定資産,按應計入固定資産成本的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其他應付款”、“應付票據”等科目。

購入需要安裝的固定資産,先記入“在建工程”科目,安裝完畢交付使用時再轉入本科目。

購入固定資産超過正常信用條件延期支付價款(如分期付款購買固定資産),實質上具有融資性質的,應按所購固定資産購買價款的現值,借記本科目或“在建工程”科目,按應支付的金額,貸記“長期應付款”科目,按其差額,借記“未确認融資費用”科目。

(二)自行建造完成的固定資産,借記本科目,貸記“在建工程” 科目。已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态但尚未辦理竣工決算手續的固定資産,可先按估計價值記賬,待确定實際價值後再進行調整。

(三)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産,在租賃期開始日,應按租賃準則确定的應計入固定資産成本的金額,借記本科目或“在建工程”科目,按最低租賃付款額,貸記“長期應付款”科目,按發生的初始直接費用,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按其差額,借記“未确認融資費用”科目。

租賃期屆滿,企業取得該項固定資産所有權的,應将該項固定資産從“融資租入固定資産”明細科目轉入有關明細科目。

(四)以其他方式取得的固定資産,按不同方式下确定的應計入固定資産成本的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有關科目。

(五)固定資産存在棄置義務的,應在取得固定資産時,按預計棄置費用的現值,借記本科目,貸記“預計負債”科目。在該項固定資産的使用壽命内,按棄置費用計算确定各期應負擔的利息費用,借記“财務費用”科目,貸記“預計負債”科目。

(六)固定資産裝修發生的裝修費用滿足固定資産确認條件的,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七)處置固定資産應通過“固定資産清理”科目核算,應按該項固定資産賬面淨額,借記“固定資産清理”科目,按已提的累計折舊,借記“累計折舊”科目,原已計提減值準備的,借記“固定資産減值準備” 科目,按其賬面餘額,貸記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餘額,反映企業固定資産的賬面原價。

1602 累計折舊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對固定資産計提的累計折舊。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固定資産的類别或項目進行明細核算。

三、企業按月計提固定資産折舊,借記“制造費用”、“銷售費用”、“管理費用”、“其他業務支出”、“研發支出”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貸方餘額,反映企業固定資産累計折舊額。

1603 固定資産減值準備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固定資産發生減值時計提的減值準備。

二、資産負債表日,企業根據資産減值準則确定固定資産發生減值的,按應減記的金額,借記“資産減值損失”科目,貸記本科目。處置固定資産時,應同時結轉已計提的固定資産減值準備。

三、本科目期末貸方餘額,反映企業已計提但尚未轉銷的固定資産減值準備。

1604 在建工程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基建、技改等在建工程發生的價值。企業與固定資産有關的後續支出,滿足固定資産準則規定的固定資産确認條件的,也在本科目核算;沒有滿足固定資産确認條件的,應在“管理費用”等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建築工程”、“安裝工程”、“在安裝設備”、“待攤支出”以及單項工程進行明細核算。在建工程發生減值的,應在本科目設置“減值準備”明細科目進行核算。

三、在建工程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企業發包的在建工程,應按合理估計的發包工程進度和合同規定結算的進度款,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将設備交付承包企業進行安裝時,借記本科目(在安裝設備),貸記“工程物資”科目。

與承包企業辦理工程價款結算時,按補付的工程款,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應付賬款”等科目。

(二)企業自營的在建工程領用工程物資、本企業原材料或庫存商品的,借記本科目,貸記“工程物資”、“原材料”、“庫存商品”等科目。采用計劃成本核算的,應同時結轉應分攤的成本差異。 上述事項涉及增值稅的,應結轉相應的增值稅額。

在建工程應負擔的職工薪酬,借記本科目,貸記“應付職工薪酬” 科目。

輔助生産部門為工程提供的水、電、設備安裝、修理、運輸等勞務,借記本科目,貸記“生産成本——輔助生産成本”等科目。

(三)在建工程發生的管理費、征地費、可行性研究費、臨時設施費、公證費、監理費及應負擔的稅費等,借記本科目(待攤支出), 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在建工程發生的借款費用滿足借款費用準則資本化條件的,借記本科目(待攤支出),貸記“長期借款”、“應付利息”等科目。

由于自然災害等原因造成的單項工程或單位工程報廢或毀損,減去殘料價值和過失人或保險公司等賠款後的淨損失,借記本科目(待攤支出)科目,貸記本科目(建築工程、安裝工程等);在建工程全部報廢或毀損的,應按其淨損失,借記“營業外支出——非常損失”科目,貸記本科目。

建設期間發生的工程物資盤虧、報廢及毀損淨損失,借記本科目(待攤支出),貸記“工程物資”科目;盤盈的工程物資或處置淨收益,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在建工程進行負荷聯合試車發生的費用,借記本科目(待攤支出), 貸記“銀行存款”、“原材料”等科目;試車形成的産品對外銷售或轉為庫存商品的,借記“銀行存款”、“庫存商品”等科目,貸記本科目(待攤支出)。

上述事項涉及增值稅的,應結轉相應的增值稅額。

(四)在建工程完工已領出的剩餘物資應辦理退庫手續,借記“工程物資”科目,貸記本科目。

(五)在建工程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态時,應計算分配待攤支出,借記本科目(××工程),貸記本科目(待攤支出);結轉在建工程成本時,借記“固定資産”等科目,貸記本科目(××工程)。

四、本科目的期末借方餘額,反映企業尚未完工的在建工程的價值。

1605 工程物資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為在建工程準備的各種物資的價值,包括工程用材料、尚未安裝的設備以及為生産準備的工器具等。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專用材料”、“專用設備”、“工器具”等進行明細核算。工程物資發生減值準備的,應在本科目設置“減值準備”明細科目進行核算,也可以單獨設置“工程物資減值準備”科目進行核算。

三、工程物資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購入為工程準備的物資,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其他應付款”等科目。

(二)領用工程物資,借記“在建工程”科目,貸記本科目。工程完工後将領出的剩餘物資退庫時,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三)資産負債表日,根據資産減值準則确定工程物資發生減值的,按應減記的金額,借記“資産減值損失”科目,貸記本科目(減值準備)。

領用或處置工程物資時,應結轉已計提的工程物資減值準備。

(四)工程完工,将為生産準備的工具和器具交付生産使用時,借記“包裝物及低值易耗品”等科目,貸記本科目。工程完工後剩餘的工程物資轉作本企業存貨的,借記“原材料”等科目,貸記本科目;采用計劃成本核算的,應同時結轉材料成本差異。工程完工後剩餘的工程物資對外出售的,應确認其他業務收入并結轉相應成本。

上述事項涉及增值稅的,應結轉相應的增值稅額。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餘額,反映企業為在建工程準備的各種物資的價值。

1606 固定資産清理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因出售、報廢和毀損、對外投資、非貨币性資産交換、債務重組等原因轉入清理的固定資産價值以及在清理過程中所發生的清理費用和清理收入等。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被清理的固定資産項目進行明細核算。

三、固定資産清理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企業因出售、轉讓、報廢和毀損、對外投資、融資租賃、非貨币性資産交換、債務重組等處置固定資産,按該項固定資産賬面淨額,借記本科目,按已計提的累計折舊,借記“累計折舊”科目,原已計提減值準備的,借記“固定資産減值準備”科目,按其賬面餘額,貸記“固定資産”科目。

(二)清理過程中發生的其他費用以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應交稅費——應交營業稅”等科目。收回出售固定資産的價款、殘料價值和變價收入等,借記“銀行存款”、“原材料”等科目,貸記本科目。應由保險公司或過失人賠償的損失,借記“其他應收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三)固定資産清理完成後,本科目的借方餘額,屬于生産經營期間由于自然災害等非正常原因造成的損失,借記“營業外支出——非常損失”科目,貸記本科目;屬于生産經營期間正常的處理損失,借記“營業外支出——處置非流動資産損失”科目,貸記本科目。

固定資産清理完成後,本科目的貸方餘額,借記本科目,貸記“營業外收入——處置非流動資産利得”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餘額,反映企業尚未清理完畢固定資産的價值以及清理淨損益(清理收入減去清理費用)。

1701 無形資産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持有的無形資産,包括專利權、非專利技術、商标權、著作權、土地使用權等。

二、企業應當按照無形資産項目進行明細核算。

三、無形資産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外購的無形資産,按應計入無形資産成本的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購入無形資産超過正常信用條件延期支付價款,實質上具有融資性質的,應按所購無形資産購買價款的現值,借記本科目,按應支付的金額,貸記“長期應付款”科目,按其差額,借記“未确認融資費用” 科目。

(二)自行開發的無形資産,按應予資本化的支出,借記本科目,貸記“研發支出”科目。

(三)企業合并中取得的無形資産,應按其在購買日的公允價值,借記本科目,貸記有關科目。

(四)其他方式取得的無形資産,按不同方式下确定應計入無形資産成本的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有關科目。

(五)無形資産預期不能為企業帶來經濟利益的,應按已計提的累計攤銷,借記“累計攤銷”科目,原已計提減值準備的,借記“無形資産減值準備”科目,按其賬面餘額,貸記本科目,按其差額,借記“營業外支出”科目。

(六)出售無形資産時,應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 等科目,按已計提的累計攤銷,借記“累計攤銷”科目,原已計提減值準備的,借記“無形資産減值準備”科目,按應支付的相關稅費,貸記“應交稅費”等科目,按其賬面餘額,貸記本科目,按其差額,貸記“營業外收入——處置非流動資産利得”科目或借記“營業外支出——處置非流動資産損失”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餘額,反映企業無形資産的成本。

1702 累計攤銷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對使用壽命有限的無形資産計提的累計攤銷。

二、本科目應按無形資産項目進行明細核算。

三、企業按月計提無形資産攤銷,借記“管理費用”、“其他業務支出”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貸方餘額,反映企業無形資産累計攤銷額。

1703 無形資産減值準備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無形資産發生減值時計提的減值準備。

二、本科目應按無形資産項目進行明細核算。

三、資産負債表日,企業根據資産減值準則确定無形資産發生減值的,按應減記的金額,借記“資産減值損失”科目,貸記本科目。處置無形資産時,應同時結轉已計提的無形資産減值準備。

四、本科目期末貸方餘額,反映企業已計提但尚未轉銷的無形資産減值準備。

1711 商譽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合并中取得的商譽價值。商譽發生減值的,應在本科目設置“減值準備”明細科目進行核算,也可以單獨設置“商譽減值準備”科目進行核算。

二、企業應按企業合并準則确定的商譽價值,借記本科目,貸記有關科目。資産負債表日,企業根據資産減值準則确定商譽發生減值的,按應減記的金額,借記“資産減值損失”科目,貸記本科目(減值準備)。

三、本科目期末借方餘額,反映企業商譽的價值。

1801 長期待攤費用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已經發生但應由本期和以後各期負擔的分攤期限在1 年以上的各項費用。

二、本科目應按費用項目進行明細核算。

三、企業發生的長期待攤費用,借記本科目,貸記有關科目。攤銷長期待攤費用時,借記“管理費用”、“銷售費用”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餘額,反映企業尚未攤銷完畢的長期待攤費用的攤餘價值。

1811 遞延所得稅資産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根據所得稅準則确認的可抵扣暫時性差異産生的所得稅資産。

根據稅法規定可用以後年度稅前利潤彌補的虧損及稅款抵減産生的所得稅資産,也在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可抵扣暫時性差異等項目進行明細核算。

三、遞延所得稅資産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資産負債表日,企業根據所得稅準則應予确認的遞延所得稅資産,借記本科目,貸記“所得稅——遞延所得稅費用”、“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等科目。

企業合并中取得資産、負債的入賬價值與其計稅基礎不同形成可抵扣暫時性差異的,應于購買日确認遞延所得稅資産,借記本科目,貸記“商譽”等科目。

(二)資産負債表日,企業根據所得稅準則應予确認的遞延所得稅資産大于本科目餘額的,借記本科目,貸記“所得稅——遞延所得稅費用”、“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等科目;應予确認的遞延所得稅資産小于本科目餘額的,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三)資産負債表日,預計未來期間很可能無法獲得足夠的應納稅所得額用以抵扣可抵扣暫時性差異的,按應減記的金額,借記“所得稅——當期所得稅費用”、“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科目,貸記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餘額,反映企業已确認的遞延所得稅資産的餘額。

1901 待處理财産損溢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在清查财産過程中查明的各種财産盤盈、盤虧和毀損的價值。

物資在運輸途中發生的非正常短缺與損耗,也通過本科目核算。企業如有盤盈固定資産的,應作為前期差錯記入“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

二、本科目應按盤盈、盤虧的資産種類和項目進行明細核算。

三、待處理财産損溢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盤盈的各種材料、庫存商品等,借記“原材料”、“庫存商品”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二)盤虧、毀損的各種材料、庫存商品等,借記本科目,貸記“原材料”、“庫存商品”、“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等科目。材料、庫存商品采用計劃成本(或售價)核算的,還應同時結轉成本差異(或商品進銷差價)。

(三)盤盈、盤虧、毀損的财産,按管理權限報經批準後處理時,按殘料價值,借記“原材料”等科目,按可收回的保險賠償或過失人賠償,借記“其他應收款”科目,按本科目餘額,借記或貸記本科目,按其借方差額,屬于管理原因造成的,借記“管理費用”科目,屬于非正常損失的,借記“營業外支出——非常損失”;按其貸方差額,貸記“管理費用”、“營業外收入”科目。

四、企業的财産損溢,應查明原因,在期末結賬前處理完畢,處理後本科目應無餘額。

二、負債類科目2001 短期借款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向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等借入的期限在1 年以下(含1年)的各種借款。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借款種類、貸款人和币種進行明細核算。

三、短期借款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企業借入的各種短期借款,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歸還借款時,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二)資産負債表日,應按實際利率計算确定的短期借款利息的金額,借記“财務費用”、“利息支出”等科目,貸記“應付利息”、“銀行存款”等科目。

實際利率與合同約定的名義利率差異不大的,也可以采用合同約定的名義利率計算确定利息費用。

四、本科目期末貸方餘額,反映企業尚未償還的短期借款的本金。

2101 交易性金融負債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承擔的交易性金融負債的公允價值。

  企業持有的直接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負債,也在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交易性金融負債類别,分别“本金”、“公允價值變動”進行明細核算。

三、交易性金融負債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企業承擔交易性金融負債時,應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按發生的交易費用,借記“投資收益”科目,按交易性金融負債的公允價值,貸記本科目(本金)。

(二)資産負債表日,交易性金融負債的公允價值高于其賬面餘額的差額,借記“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科目,貸記本科目(公允價值變動);公允價值低于其賬面餘額的差額,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三)出售交易性金融負債時,應按其賬面餘額,借記本科目(本金、公允價值變動),按實際支付的金額,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按其差額,貸記或借記“投資收益”科目。同時,按該項交易性金融負債的公允價值變動,借記或貸記“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科目,貸記或借記“投資收益”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貸方餘額,反映企業承擔的交易性金融負債的公允價值。

2201 應付票據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購買材料、商品和接受勞務供應等而開出、承兌的商業彙票,包括銀行承兌彙票和商業承兌彙票。

二、應付票據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企業開出、承兌商業彙票或以承兌商業彙票抵付貨款、應付賬款時,借記“材料采購”、“庫存商品”、“應付賬款”、“應交稅費—— 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二)支付銀行承兌彙票的手續費,借記“财務費用”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支付票款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三)應付票據到期,如企業無力支付票款,按應付票據的票面價值,借記本科目,貸記“應付賬款”或“短期借款”科目。

三、企業應當設置“應付票據備查簿”,詳細登記每一商業彙票的種類、号數和出票日期、到期日、票面餘額、交易合同号和收款人姓名或單位名稱以及付款日期和金額等資料。應付票據到期結清時,應當在備查簿内逐筆注銷。

四、本科目期末貸方餘額,反映企業尚未到期的商業彙票的票面餘額。

2202 應付賬款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因購買材料、商品和接受勞務供應等經營活動應支付的款項。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不同的債權人進行明細核算。

三、應付賬款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企業購入材料、商品等驗收入庫,但貨款尚未支付,根據有關憑證(發票賬單、随貨同行發票上記載的實際價款或暫估價值), 借記“材料采購”、“在途物資”等科目,按可抵扣的增值稅額,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等科目,按應付的價款,貸記本科目。

(二)接受供應單位提供勞務而發生的應付未付款項,根據供應單位的發票賬單,借記“生産成本”、“管理費用”等科目,貸記本科目。支付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三)企業與債權人進行債務重組,應當分别債務重組的不同方式進行賬務處理

1.以低于應付債務賬面價值的現金清償債務的,應按應付賬款的賬面餘額,借記本科目,按實際支付的金額,貸記“銀行存款”科目,按其差額,貸記“營業外收入——債務重組利得”科目。

2.企業以非現金資産清償債務的,應按應付賬款的賬面餘額,借記本科目,按用于清償債務的非現金資産的公允價值,貸記“交易性金融資産”、“其他業務收入”、“主營業務收入”、“固定資産清理”、“無形資産”、“長期股權投資”等科目,按應支付的相關稅費,貸記“應交稅費”等科目,按其差額,貸記“營業外收入”等科目或借記“營業外支出”等科目。

3.以債務轉為資本,應按應付賬款的賬面餘額,借記本科目,按債權人因放棄債權而享有的股權的公允價值,貸記“實收資本”或“股本”、“資本公積——資本溢價或股本溢價”科目,按其差額,貸記“營業外收入——債務重組利得”科目。

4.以修改其他債務條件進行清償的,應将重組債務的賬面餘額與重組後債務的公允價值的差額,借記本科目,貸記“營業外收入—— 債務重組利得”科目。

(四)企業如有将應付賬款劃轉出去或者确實無法支付的應付賬款,應按其賬面餘額,借記本科目,貸記“營業外收入——其他”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貸方餘額,反映企業尚未支付的應付賬款。

2205 預收賬款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按照合同規定向購貨單位預收的款項。預收賬款情況不多的,也可将預收的款項直接記入“應收賬款”科目。

二、本科目應按購貨單位進行明細核算。

三、企業向購貨單位預收的款項,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銷售實現時,按實現的收入和應交的增值稅銷項稅額,借記本科目,按實現的營業收入,貸記“主營業務收入”科目,按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增值稅額,貸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等科目。

購貨單位補付的款項,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退回多付的款項,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四、本科目期末貸方餘額,反映企業向購貨單位預收的款項;期末如為借方餘額,反映企業應由購貨單位補付的款項。

2211 應付職工薪酬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根據有關規定應付給職工的各種薪酬。

外商投資企業按規定從淨利潤中提取的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也在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工資”、“職工福利”、“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 “非貨币性福利”、“辭退福利”、“股份支付” 等應付職工薪酬項目進行明細核算。

三、應付職工薪酬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企業按照有關規定向職工支付工資、獎金、津貼等,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現金”等科目。

企業從應付職工薪酬中扣還的各種款項(代墊的家屬藥費、個人所得稅等),借記本科目,貸記“其他應收款”、“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等科目。

企業向職工支付職工福利費,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現金”科目。

企業支付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用于工會運作和職工培訓,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企業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企業因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系向職工給予的補償,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現金”等科目。

(二)企業應當根據職工提供服務的受益對象,對發生的職工薪酬分别以下情況進行處理

生産部門人員的職工薪酬,借記“生産成本”、“制造費用”、“勞務成本”科目,貸記本科目。

管理部門人員的職工薪酬,借記“管理費用”科目,貸記本科目。

銷售人員的職工薪酬,借記“銷售費用”科目,貸記本科目。

應由在建工程、研發支出負擔的職工薪酬,借記“在建工程”、“研發支出”科目,貸記本科目。

企業以其自産産品發放給職工作為職工薪酬的,借記“管理費用”、“生産成本”、“制造費用”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無償向職工提供住房等固定資産使用的,按應計提的折舊額,借記“管理費用”、“生産成本”、“制造費用”等科目,貸記本科目;同時,借記本科目,貸記“累計折舊”科目。

因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系給予的補償,借記“管理費用”科目,貸記本科目。

外商投資企業按規定從淨利潤中提取的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借記“利潤分配——提取的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科目,貸記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貸方餘額,反映企業應付職工薪酬的結餘。

2221 應交稅費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按照稅法規定計算應交納的各種稅費,包括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所得稅、資源稅、土地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産稅、土地使用稅、車船使用稅、教育費附加、礦産資源補償費等。

企業代扣代交的個人所得稅,也通過本科目核算。企業不需要預計應交數所交納的稅金,如印花稅、耕地占用稅等,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應交稅費的稅種進行明細核算。應交增值稅還應分别“進項稅額”、“銷項稅額”、“出口退稅”、“進項稅額轉出”、“已交稅金”等設置專欄進行明細核算。

三、應交稅費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應交增值稅

1.企業采購物資等,按可抵扣的增值稅額,借記本科目(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按應計入采購成本的金額,借記“材料采購”、“在途物資”或“原材料”、“庫存商品”等科目,按應付或實際支付的金額,貸記“應付賬款”、“應付票據”、“銀行存款”等科目。購入物資發生的退貨,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2.銷售物資或提供應稅勞務,按營業收入和應收取的增值稅額,借記“應收賬款”、“應收票據”、“銀行存款”等科目,按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增值稅額,貸記本科目(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按實現的營業收入,貸記“主營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科目。發生的銷售退回,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3.實行“免、抵、退”的企業,按應收的出口退稅額,借記“其他應收款”科目,貸記本科目(應交增值稅——出口退稅)。

4.企業交納的增值稅,借記本科目(應交增值稅——已交稅金), 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5.小規模納稅人以及購入材料不能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發生的增值稅計入材料采購成本,借記“材料采購”、“在途物資”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二)應交消費稅、營業稅、資源稅和城市維護建設稅

1.企業按規定計算應交的消費稅、營業稅、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借記“營業稅金及附加”等科目,貸記本科目(應交消費稅、營業稅、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

2.出售不動産,計算應交的營業業稅,借記“固定資産清理”等科目,貸記本科目(應交營業稅)。

3.交納的消費稅、營業稅、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借記本科目(應交消費稅、營業稅、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三)應交所得稅

1.企業按照稅法規定計算應交的所得稅,借記“所得稅費用”等科目,貸記本科目(應交所得稅)。

2.交納的所得稅,借記本科目(應交所得稅),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四)應交土地增值稅

1.企業轉讓的國有土地使用權連同地上建築物及其附着物一并在“固定資産”或“在建工程”等科目核算的,轉讓時應交的土地增值稅,借記“固定資産清理”科目,貸記本科目(應交土地增值稅)。

2.交納的土地增值稅,借記本科目(應交土地增值稅),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五)應交房産稅、土地使用稅和車船使用稅

1.企業按規定計算應交的房産稅、土地使用稅、車船使用稅,借記“管理費用”科目,貸記本科目(應交房産稅、應交土地使用稅、應交車船使用稅)。

2.交納的房産稅、土地使用稅、車船使用稅,借記本科目(應交房産稅、應交土地使用稅、應交車船使用稅),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六)應交個人所得稅

1.企業按規定計算的應代扣代交的職工個人所得稅,借記“應付職工薪酬”科目,貸記本科目(應交個人所得稅)。

2.交納的個人所得稅,借記本科目(應交個人所得稅),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七)應交的教育費附加、礦産資源補償費

1.企業按規定計算應交的教育費附加、礦産資源補償費,借記“營業稅金及附加”、“管理費用”等科目,貸記本科目(應交教育費附加、應交礦産資源補償費)。

2.交納的教育費附加、礦産資源補償費,借記本科目(應交教育費附加、應交礦産資源補償費),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八)應交的保險保障基金

1.企業按規定應交的保險保障基金,借記“管理費用”科目,貸記本科目(應交保險保障基金)。

2.交納的保險保障基金,借記本科目(應交保險保障基金),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貸方餘額,反映企業尚未交納的稅費;期末如為借方餘額,反映企業多交或尚未抵扣的稅金。

2231 應付利息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按照合同約定應支付的利息,包括吸收存款、分期付息到期還本的長期借款、企業債券等應支付的利息。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存款人或債權人進行明細核算。

三、應付利息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企業采用合同約定的名義利率計算确定利息費用時,應按合同約定的名義利率計算确定的應付利息的金額,借記“利息支出”、“在建工程”、“财務費用”、“研發支出”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二)采用實際利率計算确定利息費用時,應按攤餘成本和實際利率計算确定的利息費用,借記“利息支出”、“在建工程”、“制造費用”、“财務費用”、“研發支出”科目,按合同約定的名義利率計算确定的應付利息的金額,貸記本科目,按其差額,借記或貸記“長期借款——利息調整”、“吸收存款——利息調整”等科目。

(三)實際支付利息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貸方餘額,反映企業按照合同約定應支付但尚未支付的利息。

2232 應付股利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分配的現金股利或利潤。

企業分配的股票股利,不通過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投資者進行明細核算。

三、企業應根據股東大會或類似機構通過的利潤分配方案,按應支付的現金股利或利潤,借記“利潤分配”科目,貸記本科目。實際支付現金股利或利潤,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四、企業董事會或類似機構通過的利潤分配方案中拟分配的現金股利或利潤,不做賬務處理,但應在附注中披露。

五、本科目期末貸方餘額,反映企業尚未支付的現金股利或利潤。

2241 其他應付款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除應付票據、應付賬款、預收賬款、應付職工薪酬、應付股利、應付利息、應交稅費、長期應付款等經營活動以外的其他各項應付、暫收的款項。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其他應付款的項目和對方單位(或個人)進行明細核算。

三、企業發生其他各種應付、暫收款項時,借記“銀行存款”、“管理費用”等科目,貸記本科目;支付的其他各種應付、暫收款項,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四、企業采用售後回購方式融入資金的,應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回購價格與原銷售價格之間的差額,應在售後回購期間内按期計提利息費用,借記“财務費用”科目,貸記本科目。按照合同約定購回該項商品等時,應按實際支付的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五、本科目期末貸方餘額,反映企業尚未支付的其他應付款項。

2401 遞延收益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根據政府補助準則确認的應在以後期間計入當期損益的政府補助金額。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政府補助的種類進行明細核算。

三、遞延收益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企業與資産相關的政府補助,按應收或收到的金額,借記“其他應收款”、“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在相關的資産的使用壽命内分配遞延收益時,借記本科目,貸記“營業外收入”科目。

(二)與收益相關的政府補助,用于補償企業以後期間相關費用或損失的,按收到或應收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其他應收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在發生相關費用或損失的未來期間,按應補償的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營業外收入”科目。用于補償企業已發生的相關費用或損失的,按收到或應收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其他應收款”等科目,貸記“營業外收入”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貸方餘額,反映企業應在以後期間計入當期損益的政府補助金額。

2501 長期借款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向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借入的期限在1 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項借款。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貸款單位和貸款種類,分别“本金”、“利息調整”等進行明細核算。

三、長期借款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企業借入長期借款,應按實際收到的款項,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本金)。如存在差額,還應借記本科目(利息調整)。

(二)資産負債表日,應按攤餘成本和實際利率計算确定的長期借款的利息費用,借記“在建工程”、“制造費用”、“财務費用”、“研發支出”科目,按合同利率計算确定的應付未付利息,貸記“應付利息”科目,按其差額,貸記本科目(利息調整)。

  實際利率與合同利率差異較小的,也可以采用合同利率計算确定利息費用。

(三)歸還長期借款本金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同時,存在利息調整餘額的,借記或貸記“在建工程”、“制造費用”、“财務費用”、“研發支出”等科目,貸記或借記本科目(利息調整)。

四、本科目期末貸方餘額,反映企業尚未償還的長期借款的攤餘成本。

2502 應付債券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為籌集長期資金而發行的債券本金和利息。

發行1 年期及1 年期以内的短期債券,在“交易性金融負債”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面值”、“溢折價”、“應計利息”、“交易費用” 進行明細核算。

企業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應在本科目設置“可轉換公司債券” 明細科目進行核算。

三、長期債券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企業發行債券,應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按債券票面金額,貸記本科目(面值)。存在差額的,還應借記或貸記本科目(利息調整)。

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應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按該項可轉換公司債券包含的負債成份的面值,貸記本科目(可轉換公司債券—面值),按權益成份的公允價值,貸記“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科目,按其差額,借記或貸記本科目(利息調整)。

(二)資産負債表日,對于分期付息、一次還本的債券,應按攤餘成本和實際利率計算确定的債券利息費用,借記“在建工程”、“制造費用”、“财務費用”、“研發支出”等科目,按票面利率計算确定的應付未付利息,貸記“應付利息”科目,按其差額,借記或貸記本科目(利息調整)。對于一次還本付息的債券,應于資産負債表日按攤餘成本和實際利率計算确定的債券利息費用,借記“在建工程”、“制造費用”、“财務費用”、“研發支出”等科目,按票面利率計算确定的應付未付利息,貸記本科目(應計利息),按其差額,借記或貸記本科目(利息調整)。實際利率與票面利率差異較小的,也可以采用票面利率計算确定利息費用。

(三)長期債券到期,支付債券本息,借記本科目(面值、應計利息)、“應付利息”等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同時,存在利息調整餘額的,借記或貸記本科目(利息調整),貸記或借記“在建工程”、“制造費用”、“财務費用”、“研發支出”等科目。

(四)可轉換公司債券持有人行使轉換權利,将其持有的債券轉換為股票,按可轉換公司債券的餘額,借記本科目(可轉換公司債券—面值、利息調整),按其權益成份的金額,借記“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科目,按股票面值和轉換的股數計算的股票面值總額,貸記“股本”科目,按其差額,貸記“資本公積——股本溢價”科目。如用現金支付不可轉換股票的部分,還應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四、企業應當設置“企業債券備查簿”,詳細登記每一企業債券的票面金額,債券票面利率、還本付息期限與方式、發行總額、發行日期和編号、委托代售單位、轉換股份等資料。企業債券到期結清時,應當在備查簿内逐筆注銷。

五、本科目期末貸方餘額,反映企業尚未償還的企業長期債券的攤餘成本。

2701 長期應付款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除長期借款和企業債券以外的其他各種長期應付款項,包括以分期付款方式購入固定資産發生的應付賬款、應付融資租入固定資産的租賃費等。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長期應付款的種類和債權人進行明細核算。

三、長期應付款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企業購入有關資産超過正常信用條件延期支付價款、實質上具有融資性質的,應按購買價款的現值,借記“固定資産”、“在建工程”等科目,按應支付的金額,貸記本科目,按其差額,借記“未确認融資費用”科目。

按期支付價款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二)融資租入固定資産,在租賃期開始日,應按租賃準則确定的應計入固定資産成本的金額,借記“在建工程”或“固定資産”科目,按最低租賃付款額,貸記本科目,按發生的初始直接費用,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按其差額,借記“未确認融資費用”科目。

按期支付租金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貸方餘額,反映企業尚未支付的各種長期應付款。

2702 未确認融資費用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應當分期計入利息費用的未确認融資費用。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未确認融資費用項目進行明細核算。

三、未确認融資費用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企業購入有關資産超過正常信用條件延期支付價款、實質上具有融資性質的,應按購買價款的現值,借記“固定資産”、“在建工程”等科目,按應支付的金額,貸記“長期應付款”科目,按其差額,借記本科目。

采用實際利率法分期攤銷未确認融資費用,借記“财務費用”、“在建工程”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二)融資租入固定資産,在租賃期開始日,應按租賃準則确定的應計入固定資産成本的金額,借記“在建工程”或“固定資産”科目,按最低租賃付款額,貸記“長期應付款”科目,按發生的初始直接費用,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按其差額,借記本科目。

采用實際利率法分期攤銷未确認融資費用,借記“财務費用”或“在建工程”科目,貸記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餘額,反映企業未确認融資費用的攤餘價值。

2711 專項應付款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取得的國家指定為資本性投入的具有專項或特定用途的款項,如屬于工程項目的資本性撥款等。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撥入資本性投資項目的種類進行明細核算。

三、企業收到資本性撥款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将專項或特定用途的撥款用于工程項目,借記“在建工程”等科目,貸記“銀行存款”、“應付職工薪酬”等科目。

工程項目完工,形成長期資産的部分,借記本科目,貸記“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科目;對未形成固定資産需要核銷的部分,借記本科目,貸記“在建工程”等科目;撥款結餘需要返還的,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貸方餘額,反映企業尚未轉銷的專項應付款。

2801 預計負債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根據或有事項等相關準則确認的各項預計負債,包括對外提供擔保、未決訴訟、産品質量保證、重組義務以及固定資産和礦區權益棄置義務等産生的預計負債。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預計負債項目進行明細核算。

三、預計負債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企業根據或有事項準則确認的由對外提供擔保、未決訴訟、重組義務産生的預計負債,應按确定的金額,借記“營業外支出”科目,貸記本科目(預計擔保損失、預計未決訴訟損失、預計重組損失)。

根據或有事項準則确認的由産品質量保證産生的預計負債,應按确定的金額,借記“銷售費用”科目,貸記本科目(預計産品質量保證損失)。

根據固定資産準則或石油天然氣開采準則确認的由棄置義務産生的預計負債,應按确定的金額,借記“固定資産”或“油氣資産”科目,貸記本科目(預計棄置費用)。在固定資産或油氣資産的使用壽命内,按棄置費用計算确定各期應負擔的利息費用,借記“财務費用”科目,貸記本科目(預計棄置費用)。

根據企業合并準則确認的預計負債,應按确定的金額,借記有關科目,貸記本科目。

投資合同或協議中約定在被投資單位出現超額虧損,投資企業需要承擔額外損失的,企業應在“長期股權投資”科目以及其他實質上構成投資的長期權益賬面價值均減記至零的情況下,對于按照投資合同或協議規定仍然需要承擔的損失金額,借記“投資收益”科目,貸記本科目。

(二)企業實際清償預計負債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 等科目。

(三)企業根據确鑿證據需要對已确認的預計負債進行調整的,調整增加的預計負債,借記有關科目,貸記本科目;調整減少的預計負債,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四、本科目期末貸方餘額,反映企業已預計尚未清償的債務。

2901 遞延所得稅負債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根據所得稅準則确認的應納稅暫時性差異産生的所得稅負債。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應納稅暫時性差異項目進行明細核算。

三、遞延所得稅負債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企業在确認相關資産、負債時,根據所得稅準則應予确認的遞延所得稅負債,借記“所得稅——遞延所得稅費用”科目,貸記本科目。資産負債表日遞延所得稅負債的應有餘額大于其賬面餘額的,應按其差額确認,借記“所得稅費用——遞延所得稅費用”科目,貸記本科目;資産負債表日遞延所得稅負債的應有餘額小于其賬面餘額的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與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的交易或事項相關的遞延所得稅負債,借記“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科目,貸記本科目。

(二)企業合并中取得資産、負債的入賬價值與其計稅基礎不同形成應納稅暫時性差異的,應于購買日确認遞延所得稅負債,同時調整商譽,借記“商譽”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貸方餘額,反映企業已确認的遞延所得稅負債的餘額。

四、所有者權益類4001 實收資本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接受投資者投入企業的實收資本。股份有限公司應将本科目改為“4001 股本”。企業收到投資者超過其在注冊資本或股本中所占份額的部分,作為資本溢價或股本溢價,在“資本公積”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投資者進行明細核算。企業(中外合作經營)在合作期間歸還投資者的投資,應在本科目設置“已歸還投資”明細科目進行核算。

三、實收資本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企業收到投資者投入的資本,借記“銀行存款”、“其他應收款”、“固定資産”、“無形資産”等科目,按其在注冊資本或股本中所占份額,貸記本科目,按其差額,貸記“資本公積——資本溢價或股本溢價”科目。

(二)股東大會批準的利潤分配方案中分配的股票股利,應在辦理增資手續後,借記“利潤分配”科目,貸記本科目。

(三)公司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按規定轉為股本時,應按“長期債券——可轉換公司債券”科目餘額,借記“長期債券——可轉換公司債券”科目,按“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科目中屬于該項可轉換公司債券的權益成份的金額,借記“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科目,按股票面值和轉換的股數計算股票面值總額,貸記本科目,按實際用現金支付的不可轉換為股票的部分,貸記“現金”等科目,按其差額,貸記“資本公積——股本溢價”科目。

企業将重組債務轉為資本的,應按重組債務的賬面價值,借記“應付賬款”等科目,按債權人放棄債權而享有本企業股份的面值總額,貸記本科目,按股份的公允價值總額與相應的實收資本或股本之間的差額,貸記或借記“資本公積——資本溢價或股本溢價”科目,按重組債務的賬面價值與股份的公允價值總額之間的差額,貸記“營業外收入——債務重組利得”科目。

(四)企業以權益結算的股份支付換取職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務的,應在行權日,按實際行權的權益工具數量計算确定的金額,借記“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科目,按應計入實收資本或股本的金額,貸記本科目,按其差額,貸記“資本公積——資本溢價或股本溢價”科目。

四、企業按法定程序報經批準減少注冊資本的,借記本科目,貸記“現金”、“銀行存款”等科目。

股份有限公司采用收購本企業股票方式減資的,按注銷股票的面值總額減少股本,購回股票支付的價款超過面值總額的部分,應依次沖減資本公積和留存收益,借記本科目、“資本公積”、“盈餘公積”、“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現金”科目;購回股票支付的價款低于面值總額的,應按股票面值總額,借記本科目,按實際支付的金額,貸記“銀行存款”、“現金”科目,按其差額,貸記“資本公積——股本溢價”科目。

五、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根據合同規定在合作期間歸還投資者的投資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同時,借記“利潤分配——利潤歸還投資”科目,貸記“盈餘公積——利潤歸還投資”科目。

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清算時,借記本科目、“資本公積”、“盈餘公積”、“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等科目,貸記本科目(已歸還投資)、“銀行存款”等科目。

六、本科目期末貸方餘額,反映企業實收資本或股本總額。

4002 資本公積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收到投資者出資超出其在注冊資本或股本中所占的份額以及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的利得和損失等。

二、本科目應當分别“資本溢價”或“股本溢價”、“其他資本公積” 進行明細核算。

三、資本公積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企業收到投資者投入的資本,借記“銀行存款”、“其他應收款”、“固定資産”、“無形資産”等科目,按其在注冊資本或股本中所占份額,貸記“實收資本”或“股本”科目,按其差額,貸記本科目(資本溢價或股本溢價)。

與發行權益性證券直接相關的手續費、傭金等交易費用,借記本科目(股本溢價),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企業經股東大會或類似機構決議,用資本公積轉增資本,借記本科目(資本溢價或股本溢價),貸記“實收資本”或“股本”科目。

(二)同一控制下企業合并形成的長期股權投資,應在合并日按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權益賬面價值的份額,借記“長期股權投資”科目,按享有被投資單位已宣告但尚未發放的現金股利或利潤,借記“應收股利”科目,按支付的合并對價的賬面價值,貸記有關資産科目或借記有關負債科目,按其差額,貸記本科目(資本溢價或股本溢價);為借方差額的,借記本科目(資本溢價或股本溢價),資本公積(資本溢價或股本溢價)不足沖減的,借記“盈餘公積”、“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科目。

(三)企業的長期股權投資采用權益法核算的,在持股比例不變的情況下,被投資單位除淨損益以外所有者權益的其他變動,企業按持股比例計算應享有的份額,借記或貸記“長期股權投資——所有者權益其他變動”科目,貸記或借記本科目(其他資本公積)。

(四)企業以權益結算的股份支付換取職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務的,應按權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價值,借記“管理費用”等科目,貸記本科目(其他資本公積)。

在行權日,應按實際行權的權益工具數量計算确定的金額,借記本科目(其他資本公積),按計入實收資本或股本的金額,貸記“實收資本”或“股本”科目,按其差額,貸記本科目(資本溢價或股本溢價)。

(五)企業自用房地産或存貨轉換為采用公允價值模式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産時,應按轉換日的公允價值,借記“投資性房地産”科目,按其賬面價值,借記或貸記有關科目,轉換當日的公允價值大于原賬面價值的差額,貸記本科目(其他資本公積)。

處置該項投資性房地産時,應轉銷與其相關的其他資本公積。

(六)企業根據金融工具确認和計量準則将持有至到期投資重分類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産的,應在重分類日按該項持有至到期投資的公允價值,借記“可供出售金融資産”科目,已計提減值準備的,借記“持有至到期投資減值準備”科目,按其賬面餘額,貸記“持有至到期投資——成本、利息調整、應計利息”科目,按其差額,貸記或借記本科目(其他資本公積)。

根據金融工具确認和計量準則将可供出售金融資産重分類為采用成本或攤餘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産,應在重分類日按可供出售金融資産的公允價值,借記“持有至到期投資”等科目,貸記“可供出售金融資産”科目。對于有固定到期日的,與其相關的原記入本科目(其他資本公積)的餘額,應在該項金融資産的剩餘期限内,在資産負債表日,按采用實際利率法計算确定的攤銷金額,借記或貸記本科目(其他資本公積),貸記或借記“投資收益”科目。對于沒有固定到期日的,與其相關的原記入本科目(其他資本公積)的金額,應在處置該項金融資産時,借記或貸記本科目(其他資本公積),貸記或借記“投資收益”科目。

(七)資産負債表日,可供出售金融資産的公允價值高于其賬面餘額的差額,借記“可供出售金融資産”科目,貸記本科目(其他資本公積);公允價值低于其賬面餘額的差額,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根據金融工具确認和計量準則确定可供出售金融資産發生減值的,按應減記的金額,借記“資産減值損失”科目,貸記“可供出售金融資産”科目。同時,按應從所有者權益中轉出的累計損失,借記“資産減值損失”科目,貸記本科目(其他資本公積)。

已确認減值損失的可供出售權益工具在随後的會計期間公允價值上升的,應在原已計提的減值準備金額内,按恢複增加的金額,借記“可供出售金融資産”科目,貸記本科目(其他資本公積)。

如轉銷後的損失資金以後又收回,按實際收回的金額,借記本科目(其他資本公積),貸記“資産減值損失”科目;同時,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其他資本公積)。

(八)股份有限公司采用收購本企業股票方式減資的,按注銷股票的面值總額減少股本,購回股票支付的價款超過面值總額的部分,應依次沖減資本公積和留存收益,借記“股本”、本科目、“盈餘公積”、“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現金”科目;購回股票支付的價款低于面值總額的,應按股票面值總額,借記“股本” 科目,按實際支付的金額,貸記“銀行存款”、“現金”科目,按其差額,貸記本科目(股本溢價)。

四、本科目期末貸方餘額,反映企業資本公積的餘額。

4101 盈餘公積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從淨利潤中提取的盈餘公積。

二、本科目應當分别“法定盈餘公積”、“任意盈餘公積”進行明細核算。

企業(外商投資)還應分别“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進行明細核算。

企業(中外合作經營)在合作期間歸還投資者的投資,應在本科目設置“利潤歸還投資”明細科目進行核算。

三、盈餘公積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企業按規定提取的盈餘公積,借記“利潤分配——提取法定盈餘公積、提取任意盈餘公積”科目,貸記本科目(法定盈餘公積、任意盈餘公積)。

企業(外商投資)按規定提取的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借記“利潤分配——提取儲備基金、提取企業發展基金、提取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科目,貸記本科目(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應付職工薪酬”科目。

(二)企業經股東大會或類似機構決議,用盈餘公積彌補虧損或轉增資本,借記本科目,貸記“利潤分配——盈餘公積補虧”、“實收資本”或“股本”科目。

企業經股東大會決議,用盈餘公積派送新股,按派送新股計算的金額,借記本科目,按股票面值和派送新股總數計算的股票面值總額,貸記“股本”科目,按其差額,貸記“資本公積——股本溢價”科目。

企業(中外合作經營)在經營期間用利潤歸還投資,應按實際歸還投資的金額,借記“實收資本——已歸還投資”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同時,借記“利潤分配——利潤歸還投資”科目,貸記本科目(利潤歸還投資)。

四、本科目期末貸方餘額,反映企業按規定提取的盈餘公積餘額。

4103 本年利潤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當期實現的淨利潤(或發生的淨虧損)。

二、企業期(月)末結轉利潤時,應将各損益類科目的金額轉入本科目,結平各損益類科目。結轉後本科目的貸方餘額為當期實現的淨利潤;借方餘額為當期發生的淨虧損。

三、年度終了,應将本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後結出的本年實現的淨利潤,轉入“利潤分配”科目,借記本科目,貸記“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科目;如為淨虧損做相反的會計分錄。結轉後本科目應無餘額。

4104 利潤分配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利潤的分配(或虧損的彌補)和曆年分配(或彌補)後的積存餘額。

二、本科目應當分别“提取法定盈餘公積”、“提取任意盈餘公積”、“應付現金股利或利潤”、“轉作股本的股利”、“盈餘公積補虧”和“未分配利潤”等進行明細核算。

企業(外商投資)還應分别“提取儲備基金”、“提取企業發展基金”、“提取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進行明細核算。

企業(中外合作經營)在合作期間歸還投資者的投資,應在本科目設置“利潤歸還投資”明細科目進行核算。

三、利潤分配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企業按規定提取的盈餘公積,借記本科目(提取法定盈餘公積、提取任意盈餘公積),貸記“盈餘公積——法定盈餘公積、任意盈餘公積”科目。

企業(外商投資)按規定提取的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借記本科目(提取儲備基金、提取企業發展基金、提取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貸記“盈餘公積——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應付職工薪酬”科目。

企業(金融)按規定提取的一般風險準備,借記本科目(提取一般風險準備),貸記“一般風險準備”科目。

(二)企業經股東大會或類似機構決議,分配給股東或投資者的現金股利或利潤,借記本科目(應付現金股利或利潤),貸記“應付股利” 科目。

經股東大會或類似機構決議,分配給股東的股票股利,應在辦理增資手續後,借記本科目(轉作股本的股利),貸記“股本”科目。如其差額,貸記“資本公積——股本溢價”科目。

企業用盈餘公積彌補虧損,借記“盈餘公積——法定盈餘公積或任意盈餘公積”科目,貸記本科目(盈餘公積補虧)。

企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在經營期間用利潤歸還的投資,應按實際歸還投資的金額,借記本科目(利潤歸還投資),貸記“盈餘公積——利潤歸還投資”科目。

四、年度終了,企業應将全年實現的淨利潤,自“本年利潤”科目轉入本科目,借記“本年利潤”科目,貸記本科目(未分配利潤),為淨虧損的,做相反的會計分錄;同時,将“利潤分配”科目所屬其他明細科目的餘額轉入本科目的“未分配利潤”明細科目。結轉後,本科目除“未分配利潤”明細科目外,其他明細科目應無餘額。

五、本科目年末餘額,反映企業曆年積存的未分配利潤(或未彌補虧損)。

五、成本類科目5001 生産成本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進行工業性生産發生的各項生産費用,包括生産各種産品(包括産成品、自制半成品等)、自制材料、自制工具、自制設備等。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基本生産成本和輔助生産成本進行明細核算。

基本生産成本應當分别按照基本生産車間和成本核算對象(如産品的品種、類别、定單、批别、生産階段等)設置明細賬(或成本計算單,下同),并按照規定的成本項目設置專欄。

三、生産成本的主要賬務處理

企業發生的各項直接生産費用,借記本科目(基本生産成本、輔助生産成本),貸記“原材料”、“現金”、“銀行存款”、“應付職工薪酬”等科目。

企業各生産車間應負擔的制造費用,借記本科目(基本生産成本、輔助生産成本),貸記“制造費用”科目。

企業輔助生産車間為基本生産車間、企業管理部門和其他部門提供的勞務和産品,月末按照一定的分配标準分配給各受益對象,借記本科目(基本生産成本)、“管理費用”、“銷售費用”、“其他業務支出”、“在建工程”等科目,貸記本科目(輔助生産成本)。

企業已經生産完成并已驗收入庫的産成品以及入庫的自制半成品,應于月末,借記“庫存商品”等科目,貸記本科目(基本生産成本)。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餘額,反映企業尚未加工完成的在産品的成本。

5101 制造費用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生産車間、部門為生産産品和提供勞務而發生的各項間接費用。企業行政管理部門為組織和管理生産經營活動而發生的管理費用,在“管理費用”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不同的生産車間、部門和費用項目進行明細核算。

三、制造費用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生産車間發生的機物料消耗,借記本科目,貸記“原材料” 等科目。

(二)發生的生産車間管理人員的工資等職工薪酬,借記本科目,貸記“應付職工薪酬”科目。

(三)生産車間計提的固定資産折舊,借記本科目,貸記“累計折舊”科目。

(四)生産車間支付的辦公費、修理費、水電費等,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五)發生季節性的停工損失,借記本科目,貸記“原材料”、“應付職工薪酬”、“銀行存款”等科目。

(六)将制造費用分配計入有關的成本核算對象,借記“生産成本(基本生産成本、輔助生産成本)”、“勞務成本”科目,貸記本科目。

(七)季節性生産企業制造費用全年實際發生數與分配數的差額,除其中屬于為下一年開工生産作準備的可留待下一年分配外,其餘部分實際發生額大于分配額的差額,借記“生産成本——基本生産成本” 科目,貸記本科目;實際發生額小于分配額的差額,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四、除季節性的生産性企業外,本科目期末應無餘額。

5201 勞務成本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對外提供勞務發生的成本。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提供勞務種類進行明細核算。

三、企業發生的各項勞務成本,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應付職工薪酬”、“原材料”等科目。企業(建造承包商)對外單位、專項工程等提供機械作業(包括運輸設備)的成本,借記本科目,貸記“機械作業”科目。結轉勞務的成本,借記“主營業務成本”、“其他業務支出”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餘額,反映企業尚未完成或尚未結轉的勞務成本。

5301 研發支出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進行研究與開發無形資産過程中發生的各項支出。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研究開發項目,分别“費用化支出”與“資本化支出”進行明細核算。

三、研發支出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企業自行開發無形資産發生的研發支出,不滿足資本化條件的,借記本科目(費用化支出),滿足資本化條件的,借記本科目(資本化支出),貸記“原材料”、“銀行存款”、“應付職工薪酬”等科目。

(二)企業以其他方式取得的正在進行中研究開發項目,應按确定的金額,借記本科目(資本化支出),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以後發生的研發支出,應當比照上述(一)規定進行處理。

(三)研究開發項目達到預定用途形成無形資産的,應按本科目(資本化支出)的餘額,借記“無形資産”科目,貸記本科目(資本化支出)。

期末,企業應将本科目歸集的費用化支出金額轉入“管理費用”科目,借記“管理費用”科目,貸記本科目(費用化支出)。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餘額,反映企業正在進行中的研究開發項目中滿足資本化條件的支出。

六、損益類科目6001 主營業務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根據收入準則确認的銷售商品、提供勞務等主營業務的收入。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主營業務的種類進行明細核算。

三、主營業務收入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企業銷售商品或提供勞務實現的銷售收入,應按照實際收到或應收的價款,借記“銀行存款”、“應收賬款”、“應收票據”等科目,按銷售收入的金額,貸記本科目,按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增值稅額,貸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科目。

企業采用遞延方式分期收款、實質上具有融資性質的銷售商品或提供勞務滿足收入确認條件的,按應收合同或協議價款,借記“長期應收款”科目,按應收合同或協議價款的公允價值,貸記本科目,按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增值稅額,貸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科目,按其差額,貸記“未實現融資收益”科目。

企業以庫存商品進行非貨币性資産交換(在非貨币性資産交換具有商業實質且公允價值能夠可靠計量的情況下)或債務重組,應按照該用于交換或抵債的庫存商品的公允價值,借記有關科目,貸記本科目。

(二)企業本期發生的銷售退回或銷售折讓,按應沖減的銷售商品收入,借記本科目,按專用發票上注明的應沖減的增值稅銷項稅額,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科目,按實際支付或應退還的價款,貸記“銀行存款”、“應收賬款”等科目。

(三)根據建造合同準則确認合同收入時,按應确認的合同費用,借記“主營業務成本”科目,按應确認的合同收入,貸記本科目,按其差額,借記或貸記“工程施工——合同毛利”科目。

四、期末,應将本科目的餘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後本科目應無餘額。

6051 其他業務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根據收入準則确認的除主營業務以外的其他經營活動實現的收入,包括出租固定資産、出租無形資産、出租包裝物和商品、銷售材料等實現的收入。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其他業務收入種類進行明細核算。

三、企業确認的其他業務收入,借記“銀行存款”、“應收賬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等科目。

企業以原材料進行非貨币性資産交換(在非貨币性資産交換具有商業實質且公允價值能夠可靠計量的情況下)或債務重組,應按照該用于交換或抵債的原材料的公允價值,借記有關資産科目或“應付賬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四、期末,應将本科目餘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後本科目應無餘額。

6101 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交易性金融資産、交易性金融負債,以及采用公允價值模式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産、衍生工具、套期保值業務等公允價值變動形成的應計入當期損益的利得或損失。

  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産或金融負債公允價值變動形成的應計入當期損益的利得或損失,也在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交易性金融資産、交易性金融負債、投資性房地産等進行明細核算。

三、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資産負債表日,企業應按交易性金融資産或采用公允價值模式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産的公允價值高于其賬面餘額的差額,借記“交易性金融資産——公允價值變動”、“投資性房地産——公允價值變動”科目,貸記本科目;公允價值低于其賬面餘額的差額,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出售交易性金融資産或采用公允價值模式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産時,應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按其賬面餘額,貸記“交易性金融資産——成本、公允價值變動”科目或“投資性房地産——成本、公允價值變動”科目,貸記或借記“投資收益”科目。同時,按“交易性金融資産——公允價值變動”科目或“投資性房地産——公允價值變動”科目的餘額,借記或貸記本科目,貸記或借記“投資收益”科目。

(二)資産負債表日,交易性金融負債的公允價值高于其賬面餘額的差額,借記本科目,貸記“交易性金融負債”科目;公允價值低于其賬面價值的差額,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出售交易性金融負債時,應按其賬面餘額,借記“交易性金融負債”等科目,按實際支付的金額,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按其差額,貸記或借記“投資收益”科目。同時,按“交易性金融負債——公允價值變動”科目的餘額,借記或貸記本科目,貸記或借記“投資收益”科目。

四、期末,應将本科目餘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後本科目無餘額。

6111 投資收益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根據長期股權投資準則确認的投資收益或投資損失。

二、本科目可按投資項目進行明細核算。

三、投資收益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長期股權投資采用成本法核算的,企業應按被投資單位宣告發放的現金股利或利潤中屬于本企業的部分,借記“應收股利”科目,貸記本科目;屬于被投資單位在取得本企業投資前實現淨利潤的分配額,應作為投資成本的收回,借記“應收股利”等科目,貸記“長期股權投資”科目。

長期股權投資采用權益法核算的,應按根據被投資單位實現的淨利潤或經調整的淨利潤計算應享有的份額,借記“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科目,貸記本科目。被投資單位發生淨虧損的,比照“長期股權投資”科目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處置長期股權投資時,應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按其賬面餘額,貸記“長期股權投資”科目,按尚未領取的現金股利或利潤,貸記“應收股利”科目,按其差額,貸記或借記本科目。已計提減值準備的,還應同時結轉減值準備。

處置采用權益法核算的長期股權投資,除上述規定外,還應結轉原記入資本公積的相關金額,借記或貸記“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科目,貸記或借記本科目。

(二)企業持有交易性金融資産、持有至到期投資、可供出售金融資産期間取得的投資收益以及處置交易性金融資産、交易性金融負債、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産或金融負債、持有至到期投資、可供出售金融資産實現的損益,比照“交易性金融資産”、“持有至到期投資”、“可供出售金融資産”、“交易性金融負債”等科目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四、期末,應将本科目餘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本科目結轉後應無餘額。

6301 營業外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發生的與其經營活動無直接關系的各項淨收入,主要包括處置非流動資産利得、非貨币性資産交換利得、債務重組利得、罰沒利得、政府補助利得、确實無法支付而按規定程序經批準後轉作營業外收入的應付款項、盤盈利得、捐贈利得等。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營業外收入項目進行明細核算。

三、企業發生的營業外收入,借記“現金”、“銀行存款”、“應付賬款”、“待處理财産損溢”、“固定資産清理”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四、期末,應将本科目餘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後本科目應無餘額。

6401 主營業務成本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根據收入準則确認銷售商品、提供勞務等主營業務收入時應結轉的成本。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主營業務的種類進行明細核算。

三、主營業務成本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月末,企業應根據本月銷售各種商品、提供的各種勞務等實際成本,計算應結轉的主營業務成本,借記本科目,貸記“庫存商品”、“勞務成本”科目。

采用計劃成本或售價核算庫存商品的,平時的營業成本按計劃成本或售價結轉,月末,還應結轉本月銷售商品應分攤的産品成本差異或商品進銷差價。

企業以庫存商品進行非貨币性資産交換(在非貨币性資産交換具有商業實質且公允價值能夠可靠計量的情況下)或債務重組,應按照該用于交換或抵債的庫存商品的賬面餘額,借記本科目,貸記“庫存商品”科目。已計提存貨跌價準備的,還應同時結轉已計提的存貨跌價準備。

(二)企業本期發生的銷售退回,一般可以直接從本月的銷售商品數量中減去,也可以單獨計算本月銷售退回商品成本,借記“庫存商品”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四、期末,應将本科目的餘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後本科目應無餘額。

6402 其他業務支出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除主營業務活動以外的其他經營活動所發生的支出,包括銷售材料的成本、出租固定資産的累計折舊、出租無形資産的攤銷額、出租包裝物的成本或攤銷額、采用成本模式計量的投資房地産的累計折舊或累計攤銷等。

企業附主營業務活動以外的其他經營活動發生的相關稅費,在“營業稅金及附加”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其他業務支出的種類進行明細核算。

三、企業發生的其他業務支出,借記本科目,貸記“原材料”、“包裝物及低值易耗品”、“累計折舊”、“累計攤銷”、“應付職工薪酬”、“銀行存款”等科目。

企業以原材料進行非貨币性資産交換(在非貨币性資産交換具有商業實質且公允價值能夠可靠計量的情況下)或債務重組,應按照該用于交換或抵債的原材料的賬面餘額,借記本科目,貸記“原材料”科目。已計提存貨跌價準備的,還應同時結轉已計提的存貨跌價準備。

四、期末,應将本科目餘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後本科目應無餘額。

6403 營業稅金及附加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經營活動發生的營業稅、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和教育費附加等相關稅費。

房産稅、車船使用稅、土地使用稅、印花稅在“管理費用”等科目核算,但與投資性房地産相關的房産稅、土地使用稅在本科目核算。

二、企業按規定計算确定的與經營活動相關的稅費,借記本科目,貸記“應交稅費”等科目。

三、期末,應将本科目餘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後本科目應無餘額。

6601 銷售費用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銷售商品和材料、提供勞務的過程中發生的各種費用,包括保險費、包裝費、展覽費和廣告費、商品維修費、預計産品質量保證損失、運輸費、裝卸費等以及為銷售本企業商品而專設的銷售機構(含銷售網點、售後服務網點等)的職工薪酬、業務費、折舊費等經營費用。

企業發生的與專設銷售機構相關的固定資産修理費用等後續支出,也在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費用項目進行明細核算。

三、銷售費用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企業在銷售商品過程中發生的包裝費、保險費、展覽費和廣告費、運輸費、裝卸費等費用,借記本科目,貸記“現金”、“銀行存款”科目。

(二)企業發生的為銷售本企業商品而專設的銷售機構的職工薪酬、業務費等經營費用,借記本科目,貸記“應付職工薪酬”、“銀行存款”、“累計折舊”等科目。

四、期末,應将本科目餘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後本科目應無餘額。

6602 管理費用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為組織和管理企業生産經營所發生的管理費用,包括企業在籌建期間内發生的開辦費、董事會和行政管理部門在企業的經營管理中發生的或者應由企業統一負擔的公司經費(包括行政管理部門職工薪酬、修理費、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攤銷、辦公費和差旅費等)、工會經費、董事會費(包括董事會成員津貼、會議費和差旅費等)、聘請中介機構費、咨詢費(含顧問費)、訴訟費、業務招待費、房産稅、車船使用稅、土地使用稅、印花稅、技術轉讓費、礦産資源補償費、研究費用、排污費等。

商品流通企業管理管理不多的,可不設置本科目,本科目的核算内容可并入“銷售費用”科目核算。

企業發生的不滿固定資産确認條件的固定資産修理費用等後續支出,也在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費用項目進行明細核算。

三、管理費用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企業在籌建期間内發生的開辦費,包括人員工資、辦公費、培訓費、差旅費、印刷費、注冊登記費以及不計入固定資産價值的借款費用等,借記本科目(開辦費),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二)行政管理部門人員的職工薪酬,借記本科目,貸記“應付職工薪酬”科目。

(三)行政管理部門計提的固定資産折舊,借記本科目,貸記“累計折舊”科目。

發生的辦公費、修理費、水電費、業務招待費、聘請中介機構費、咨詢費、訴訟費、技術轉讓費、研究費用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研發支出”等科目。

按規定計算确定的應交礦産資源補償費、房産稅、車船使用稅、土地使用稅、印花稅,借記本科目,貸記“應交稅費”科目。

四、期末,應将本科目的餘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後本科目應無餘額。

6603 财務費用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為籌集生産經營所需資金等而發生的籌資費用,包括利息支出(減利息收入)、彙兌差額以及相關的手續費、企業發生的現金折扣或收到的現金折扣等。

為購建或生産滿足資本化條件的資産發生的應予資本化借款費用,在“在建工程”、“制造費用”等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費用項目進行明細核算。

三、企業發生的财務費用,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未确認融資費用”等科目。發生的應沖減财務費用的利息收入、彙兌損益、現金折扣,借記“銀行存款”、“應付賬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四、期末,應将本科目餘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後本科目應無餘額。

6701 資産減值損失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根據資産減值等準則計提各項資産減值準備所形成的損失。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資産減值損失的項目進行明細核算。

三、企業根據資産減值等準則确定資産發生的減值的,按應減記的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壞賬準備”、“存貨跌價準備”、“長期股權投資減值準備”、“持有至到期投資減值準備”、“固定資産減值準備”、“在建工程——減值準備”、“工程物資——減值準備”、 “無形資産減值準備”、“商譽——減值準備”、 “抵債資産——跌價準備”、“損餘物資——跌價準備”等科目。

四、企業計提壞賬準備、存貨跌價準備、持有至到期投資減值準備等後,相關資産的價值又得恢複,應在原已計提的減值準備金額内,按恢複增加的金額,借記“壞賬準備”、“存貨跌價準備”、“持有至到期投資減值準備”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五、期末,應将本科目餘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後本科目無餘額。

6711 營業外支出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發生的與其經營活動無直接關系的各項淨支出,包括處置非流動資産損失、非貨币性資産交換損失、債務重組損失、罰款支出、捐贈支出、非常損失等。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支出項目進行明細核算。

三、企業發生的營業外支出,借記本科目,貸記“待處理财産損溢”、“現金”、“銀行存款”、“固定資産清理”等科目。

四、期末,應将本科目餘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後本科目應無餘額。

6801 所得稅費用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根據所得稅準則确認的應從當期利潤總額中扣除的所得稅費用。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當期所得稅費用”、“遞延所得稅費用”進行明細核算。

三、所得稅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資産負債表日,企業按照稅法計算确定的當期應交所得稅金額,借記本科目(當期所得稅費用),貸記“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科目。

(二)資産負債表日,根據所得稅準則應予确認的遞延所得稅資産大于“遞延所得稅資産”科目餘額的差額,借記“遞延所得稅資産”科目,貸記本科目(遞延所得稅費用)、“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等科目;應予确認的遞延所得稅資産小于“遞延所得稅資産”科目餘額的差額,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企業應予确認的遞延所得稅負債的變動,應當比照上述原則調整本科目、“遞延所得稅負債”科目及有關科目。

四、期末,應将本科目的餘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後本科目應無餘額。

6901 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本年度發生的調整以前年度損益的事項以及本年度發現的重要前期差錯更正涉及調整以前年度損益的事項。企業在資産負債表日至财務報告批準報出日之間發生的需要調整報告年度損益的事項,也在本科目核算。

二、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企業調整增加以前年度利潤或減少以前年度虧損,借記有關科目,貸記本科目;調整減少以前年度利潤或增加以前年度虧損,借記本科目,貸記有關科目。

(二)由于以前年度損益調整增加的所得稅,借記本科目,貸記“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科目;由于以前年度損益調整減少的所得稅,借記“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科目,貸記本科目。

(三)經上述調整後,應将本科目的餘額轉入“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科目。本科目如為貸方餘額,借記本科目,貸記“利潤分配—— 未分配利潤”科目;如為借方餘額,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三、本科目結轉後應無餘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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