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ft每日頭條

 > 生活

 > 中庸和孔子的關系

中庸和孔子的關系

生活 更新时间:2025-01-22 20:50:54

摘要:誠、明是《中庸》修養論和境界論的核心概念。可是,誠、明到底什麼含義、“自明誠,謂之教”和“緻曲”如何理解,一直存在争議。本文嘗試以先秦經典中出現的誠、明為根據,指出誠既是真實無欺的存在狀态,也是一種持之以恒的修身方法;明的初始含義在于照亮,引申為洞曉、頓悟和明白。“自明誠,謂之教”是聖人以自己的“明”立教,教化天下,而不是賢人之學。“緻曲”是從一偏之性或一偏之能上臻至極緻,是修行者自始至終的成聖過程,而與孔穎達和朱熹所謂的“感化天下之人”無關。

關鍵詞:誠 明 緻曲 朱熹 中庸

中庸和孔子的關系(譚明冉中庸誠明關系再釋)1

作者:譚明冉,男,1970年生,河南開封縣人,南開大學哲學院教授,主要研究方向為先秦諸子和宋明理學。

來源:本文原載《孔子研究》2022年第3期,注釋從略,引用時請核查原文。

誠、明是《中庸》修養論和境界論的核心概念。可是,誠、明到底什麼含義、“自明誠,謂之教”和“緻曲”如何理解,一直存在争議。本文嘗試以先秦經典中出現的誠、明為根據,指出誠既是真實無欺的存在狀态,也是一種持之以恒的修身方法;明的初始含義在于照亮,引申為洞曉、頓悟和明白。“自明誠,謂之教”是聖人以自己的“明”立教,以教化天下,而不是賢人之學。“緻曲”是從一偏之性或一偏之能上臻至極緻,是修行者自始至終的成聖過程,而與孔穎達和朱熹所謂的“感化天下之人”無關。

一、先秦典籍中的“誠”

誠,最早見于《尚書》《詩經》和《左傳》。《尚書·太甲下》:“鬼神無常享,享于克誠。”孔安國注:“言鬼神不保一人,能誠信者則享其祀。”《詩經·崧高》:“申伯還南,謝于誠歸。”鄭玄注說:“誠歸于謝”。《左傳·文公十八年》:“齊聖廣淵,明允笃誠。”孔穎達正義說:“明者,達也。曉解事務,照見幽微也。……誠者,實也。秉心純直,布行貞實也。”誠的含義都是真實、真正。

在較早的子書中,《老子》第二十二章說:“古之所謂:‘曲則全者’,豈虛言哉!誠全而歸之。”《論語·子路》:“‘善人為邦百年,亦可以勝殘去殺矣。’誠哉是言也!”誠皆為真實之義。《論語·顔淵》引《小雅·我行其野》“誠不以富,亦祇以異。”“誠”亦是真實義。

“誠”出現最多的地方是《禮記》。除了《大學》《中庸》之外,其他篇章時有出現。《禮記·樂記》說:“著誠去僞,禮之經也”,說明誠是真實自然,與虛假造作相反。《禮記·月令》:“必功緻為上,物勒工名,以考其誠;功有不當,必行其罪,以窮其情。”誠與情并舉,說明誠也是實情之義。《禮記·學記》:“使人不由其誠,教人不盡其材。”孔穎達正義謂,誠謂忠誠實之心。在《禮記·檀弓》《禮記·祭統》等處,誠信連用,意思皆是“真實如數”,無虛假不足之義。《禮記·祭統》雲:“天子、諸侯非莫耕也,王後、夫人非莫蠶也,身緻其誠信。誠信之謂盡,盡之謂敬,敬盡然後可以事神明,此祭之道也。”則體現出,誠信是坦誠無隐,完全地表白自己的内心。

我們再來看見于《孟子》《莊子》中的誠。《孟子》中,誠基本上都是“真實”的含義。例如,《孟子·盡心上》:“反身而誠,樂莫大焉”,朱熹說,“誠,實也。”“反身而誠”就是反求諸身,發現自己的為善之心實實在在,沒有虛假造作。《莊子》中“誠善”“誠樂”“誠忘”“誠有”“誠貴”等,誠都是真實、實有的意思。《莊子·庚桑楚》:“不見其誠己而發,每發而不當”,“誠己”是實有于己。《莊子·徐無鬼》:“修胸中之誠,以應天地之情而勿撄”,“夫仁義之行,唯且無誠,且假乎禽貪者器。”“反己而不窮,循古而不摩,大人之誠!”成玄英疏謂,誠,實也;胸中之誠,即是心中之實。“吾與之乘天地之誠而不以物與之相撄”,鐘泰注說:“天地之誠”即天地真實之理。《莊子·漁父》:“真者,精誠之至也。不精不誠,不能動人。”直接将“誠”的含義界定為真,也是實的意思。與《中庸》的誠明關系較為密切的是《莊子·列禦寇》篇的“夫内誠不解,形諜成光。”林希逸注說:“誠積于中而未化也。通過形外洩而成光華也,即積中發外之義。”這個“誠”可以理解為專一持久之心态,與《中庸》的“著則明”類似。

通過以上檢視,我們基本上可以斷定,誠的含義是真、實。其延伸義是持久專一之心境。以此為參照,我們來分析《中庸》中的誠的含義。

二、《中庸》的“誠”

《中庸》“夫微之顯,誠之不可掩如此夫。”誠,真地。“反諸身不誠”“誠身有道”,誠都是實有諸身的含義。證之以《大學》“所謂誠其意者,毋自欺也,如惡惡臭,如好好色,此之謂自謙。”可知,誠身就是真實地擁有于自身,而不是沒有裝有。誠意就是真心實意,而不是虛情假意。順着這種理解來看:

誠者,天之道也。誠之者,人之道也。誠者不勉而中,不思而得,從容中道,聖人也。誠之者,擇善而固執之者也。(《中庸》)

意思應當是:真實無妄,這是天所遵行的。達到真實無妄,是人當行的。如果說“誠之者”是努力達到真實無妄,則《孟子》“思誠者,人之道也”正是對“誠之者”的最好解釋。處于真實無妄狀态,就能夠不勉而中,不思而得,從容中道,就可以臻至聖人之境。要實現真實無妄,就要擇善固執。這裡的“擇善固執”與前文“不明乎善,不誠乎身”意思一緻。

誠者自成也,而道自道也。誠者物之終始,不誠無物。是故君子誠之為貴。誠者非自成己而已也,所以成物也。成己,仁也;成物,知也。性之德也,合外内之道也。故時措之宜也。(《中庸》)

正是因為“誠者,不勉而中,不思而得,從容中道”,所以說“誠者,自成也”,意思是真實無妄者,是順自然本性,自我成就的。其對道的遵循,也是自然而然地踐行的。誠是實有某物或某種狀态,一旦不誠,就是此物或此種狀态的缺失,當然也就“無物”了。君子修身,就是要實有仁義之德,不可以無有為有,所以“誠之為貴”。

誠既然是實有某物或某種狀态,則自己實有某物,則是成己;幫助他物實有或實現某種狀态,則是成物。成己是順性而成,是對生生之意的成就,故曰仁。成物是對仁的擴充,是“窗前草不除,與自家意思一般”的寫照,故曰智。智以仁為内涵。所以說“誠”是出自本性的德,是貫通物我的大道。誠身就可以成己、成物,二者以仁或呵護生意為核心,故無往而不适宜。

綜上所述,可以說,《中庸》的誠仍然是真實無妄、實有的含義。這個含義是從萬事萬物的存在狀态上說的。用之于修身,就要求君子效法天地的自然流行、真實無妄。由于萬物萬事一旦不真不實,就不能存在,就失去生存、生命的價值,因此“誠”又可延伸到成己之仁、成物之智的層面。這樣,誠就成了貫通物我、天地萬物的最高準則,與仁相通。

三、先秦典籍中的“明”

《說文解字》中,明作“

中庸和孔子的關系(譚明冉中庸誠明關系再釋)2

”,照也。段玉裁說:“《大雅·皇矣》傳曰:照臨四方曰明。……《大雅·大明·常武》傳皆雲:明,明察也。《詩》言明明者五;《堯典》言明明者一;《禮記·大學》篇曰:大學之道,在明明德。鄭雲:明明德,謂顯明其至德也。《有

中庸和孔子的關系(譚明冉中庸誠明關系再釋)3

》‘在公明明’,鄭箋雲:在于公之所但明明德也。引《禮記》‘大學之道在明明德’。夫由微而著,由著而極,光彼四表,是謂明明德于天下。自孔穎達不得其讀而經義隐矣。”

依據段玉裁的注解,我們考察《詩經》中的“明”,發現有以下幾種含義:1.“東方未明”“明星”“啟明”“靡明靡晦”等,明都是光亮的意思。“明明”也如段氏所雲,乃昭昭、大明之義。2.“明德”“爾德不明”“克明其德”“敬明其德”中,明都是發揚光大的意思,當是光亮的引申義。3.《甫田》的齊明,猶明齊,即《左傳》的潔齊。《楚茨》的孔明,鄭箋:明猶備也,潔也。明皆為潔、備之義。4.《小宛》“明發不寐”,明,覺也,發也。《烝民》“既明且哲,以保其身”,明,通,疏通。《執競》“斤斤其明。”明,察也。《訪落》“以保明其身。”明,勉也。因行文意思有異。《尚書》中“明”字出現了108處,主要有明察、顯明、明白之義。

《論語》中“視思明,聽思聰”中,“明”顯然是明察、清晰之義。更重要的是《論語》中有“子張問明”章:

子張問明。子曰:“浸潤之谮,膚受之愬,不行焉,可謂明也已矣。浸潤之谮,膚受之愬,不行焉,可謂遠也已矣。”(《論語·顔淵》)

由孔子的回答可知,明謂知人知理。《周書·谥法解》:“谮訴不行曰明。”故劉寶楠說:明者,言任用賢人,能不疑也。《孟子》中,明主要是明察、知曉、光照之義。

《老子》:“明白四達,能無知乎”(《老子》第10章),明白與無知相對,說明“明”的含義當是知曉、明察。“古之善為道者,非以明民,将以愚之。”(《老子》第65章)明,開悟、使知曉之義。“不自見故明”“自見者不明”(《老子》第22、24章),“明”皆是彰顯之義。但是,“知常曰明”,“知人者智,自知者明”,“見小曰明”“用其光,複歸其明”(《老子》第16、33、52章),“明”不再是照物,而是對道或自身的清楚定位或認識,相當于金、水的内部明澈。從“明”之為内省而不是外照的意義看,許慎保留

中庸和孔子的關系(譚明冉中庸誠明關系再釋)4

,作為明之本字,當是取法了老子的思想。段玉裁解釋說:“從月

中庸和孔子的關系(譚明冉中庸誠明關系再釋)5

。從月者,月以日之光為光也。從

中庸和孔子的關系(譚明冉中庸誠明關系再釋)6

,取窗牖麗廔闿明之意也。”印證的正是老子的“光而不耀”和莊子的“葆光”思想。段玉裁雖然有如此解釋,但是卻說:“

中庸和孔子的關系(譚明冉中庸誠明關系再釋)7

古文從日。雲古文作明,則

中庸和孔子的關系(譚明冉中庸誠明關系再釋)8

非古文也。蓋籒作

中庸和孔子的關系(譚明冉中庸誠明關系再釋)9

。”則有失偏頗。

《莊子·齊物論》中“莫若以明”“以明”“彼非所明而明之”,明,都是揭示、使知曉的意思。《莊子·德充符》:“鑒明則塵垢不止,止則不明也。”明則是照物。《莊子·大宗師》:“物徹疏明”,明是明亮、透光之義。《莊子·骈拇》:“骈于明者”,明指察物之能力;“吾所謂明者,非謂其見彼也,自見而已矣。”則将“明”視作老子的自知、自我清晰認識。《莊子·天地》:“生非德不明。存形窮生,立德明道”,明是彰顯。《莊子·列禦寇》:“明者唯為之使,神者征之。夫明之不勝神也久矣。”“明”為認識能力,而“神”則是感通能力。

綜上所述,我們可以說,明在先秦主要指照亮、光亮、彰顯之義,由此生出明察、知曉外物之義。但是老莊反對忘己逐物,反對察察分辨,将明視作自知、自我清晰的認識或定位。以此為準,我們來看《中庸》中“明”的含義。

《中庸》的“明”首先也是揭示、知曉之義。“道之不明也”,就是道不能夠被顯揚。“明乎郊社之禮、禘嘗之義。”“不明乎善,不誠乎身矣”(《中庸》)中,明都是通曉之義。“辨之弗明”“雖愚必明”,明是明晰、清楚、聰明之義,是知曉的引申。“予懷明德,不大聲以色。”(《中庸》)明作為修飾語,是顯耀的、光明的意思。唯一不同的是“使天下之人齊明盛服,以承祭祀”。(《中庸》)中,明,鄭箋為“潔”。據此,我們可以斷言,《中庸》的明,主要是知曉和顯揚之義,這與《大學》“明明德”“明命”“克明峻德”中“明”的意思是一緻的。

四、《中庸》中的誠明關系

《中庸》中有三處論及誠明關系。其一是:

故至誠無息。不息則久,久則征,征則悠遠。悠遠則博厚,博厚則高明。博厚所以載物也,高明所以覆物也。(《中庸》)

這裡,至誠與高明是本體與發用的關系,就是說,有了至誠之本體,自然發展出高明的智慧。高明就像陽光一樣,普照萬物。這種誠、明關系就是《大學》的“誠于中,形于外”;也是孟子所說的“困于心,形于慮,征于色,發于聲”。

其二是:

其次緻曲,曲能有誠,誠則形,形則著,著則明。明則動,動則變,變則化。唯天下至誠為能化。(《中庸》)

這裡的誠、明關系也是本體和發用的關系。意思是,内心至誠,就會形著于外;形著于外,就是明,就是顯揚。這段話,從頭到尾,都是在講述一個人至誠過程中的自我變化。但是孔穎達和朱熹注解“動則變,變則化。唯天下至誠為能化”,皆認為是感動感化他人,這是不合文義的。

其實,關于“緻曲”,張載在《正蒙·中正》有專門論述。他說:“緻曲不貳,則德有定體;體象誠定,則文節著見;一曲緻文,則餘善兼照;明能兼照,則必将徙義;誠能徙義,則德自通變;能通其變,則圓神無滞。”這是說,一個人誠于一曲,以緻于貫通全體的過程。其所謂的“一曲緻文,則餘善兼照”,正是從義理上由一曲向全體的飛躍。其所謂的徙義、通變則是入神知化的境界。及夫圓神無滞,則窮神知化,與天為一,已超越大人之有心有為而入于聖人之無思無為。再參考張載的“大成性而後聖”,可以說“緻曲”就是賢人修行到“義精仁熟”的地步,從而自化成聖。因此,“緻曲”的含義不是誠于一事一物,而是誠于一德一行,從而臻至聖境。在《孟子》中,伯夷之清、柳下惠之和是其例。在《莊子》,昭文之鼓琴、師曠之枝策、惠施之據梧,是其例。

最終,我們來看:

自誠明,謂之性;自明誠,謂之教。誠則明矣,明則誠矣。(《中庸》)

按照我們考察的誠、明的含義,我們認為,由誠而明,仍然是“誠于中、形于外”的意思。當然這個“明”、這個“形于外”包含理解、洞曉之義,頗有朱熹所言的“至于用力之久而豁然貫通”之義。但是,這個“明”更強調的是悟後之普照,而不是分析心的察察之辨。錢穆将“誠”等同于“自然”,說:“心的功能是能開悟有知覺,能開悟有知覺,便是中庸之所謂明。自然中本應有明覺,故曰‘自誠明,謂之性。’”

“自明誠,謂之教”,關鍵點首先在如何理解“教”上。以往注解常常将“教”解釋成“學”,這樣,就不能理解這句話了。教是聖人教化百姓;學是常人學習聖法。二者的出發點是不一樣的。因此,我們認為,“自明誠,謂之教”是說,聖人因其聖智,制定禮義,使衆人循禮義而誠。這與“率性之謂道,修道之謂教”是一緻的,鄭玄注說:“率,循也。循性行之,是謂道。修,治也。治而廣之,人仿效之,是謂教。”說的是聖人循己性而行,以成人道。修治人道,令人仿效,以教化天下。這也可由荀子之言加以證明。《荀子·大略》:

舜曰:“維予從欲而治。”故禮之生,為賢人以下至庶民也,非為成聖也。然而亦所以成聖也,不學不成。堯學于居疇,舜學于務成昭,禹學于西王國。

舜之從欲,也就是孔子所謂“七十從心所欲不逾矩”,也就是《中庸》的“率性之謂道”。聖人從欲率性,因為聖人的欲無私無偏,與性合一。而常人則不能如此,故聖人設教,常人循之以修身成聖。鄭玄的注正說明這個道理。隻有這樣,才能說,誠可以生明;明也可以至誠。

五、對鄭玄和朱熹等人注疏的評論

基于我們對誠明的含義和關系的理解,我們順便檢視一下以往的注解。首先是鄭玄“自誠明,謂之性;自明誠,謂之教”的箋注:

由至誠而有明德,是聖人之性者也。由明德而有至誠,是賢人學以知之也。有至誠則必有明德,有明德則必有至誠。

如果将“自誠明”的“明”看做發用,看做“發于外”的品德和智慧,鄭玄将“明”解釋成“明德”可以接受,因為明德就是顯示出來的德行。但是鄭玄将“自明誠,謂之教”解釋成“由明德而有至誠,是賢人學以知之也”,則是将“學”混同于“教”。正如我們前文指出,“自明誠,謂之教”是聖人以自己的明德來指導天下人,使天下人“明善”“擇善固執”而達到至誠。是聖人教天下,而不是賢人之學聖人。鄭玄把方向弄反了。孔穎達糊塗地跟随鄭玄,難怪被孫诒讓批評。

對這一句話,朱熹注說:

德無不實而明無不照者,聖人之德。所性而有者也,天道也。先明乎善,而後能實其善者,賢人之學。

這裡,一方面,朱熹沒有區分“誠”與“誠者”。“誠”是一種狀态或手段,“誠者”是執行主體。朱熹将“誠”解釋成聖人之德、“所性而有”,剝奪了普通人可用“誠”為方法,以盡性成聖的可能。朱熹将“天下至誠”釋作“聖人之德之實”;又說:“此自誠而明者之事也”,排除了“至誠”也能被常人達到的可能。另一方面,同鄭玄一樣,朱熹将“自明誠,謂之教”視作“賢人之學”,也是沒有注意到“自明誠”是聖人以己之明德智慧引導天下人誠于善性的初衷。

正因為朱熹将“自明誠,謂之教”視作“賢人之學”,他認為這句話與“修道之謂教”不同。“‘自誠明,謂之性’,此‘性’字便是‘性之’也。‘自明誠,謂之教’,此‘教’字是學之也。此二字卻是轉一轉說,與首章‘天命之謂性,修道之謂教’二字義不同。”這種武斷已為王夫之所糾正。王夫之針對“修道之謂教”說:

聖人修道以立教。……生聖人之後,前聖已修之為教矣,乃不謂之教而謂之道,則以教立則道即在教。……不然,各率其性之所有而即為道,是道之流行于天下者不息,而何以雲不明不行哉?不行、不明者,教也。

王夫之的意思是,聖人率己性而成道,于是以所成之道教化天下。這就是“教立則道即在教”的含義。王夫之的深層意思是,隻有聖人率性而行才是道,而常人率性而行不是道。正因為常人率性而行不是道,所以才有“道之不明也”“道之不行也”之歎。因為這個“道”是聖人循己性所立之道,是其所修之道,也就是教。可以說,王夫之的解釋與鄭玄的對此句的注基本一緻。

對于“自明誠,謂之教”,王夫之強調“賢人之學自明而誠,而其能然者,惟聖人之教‘自明誠’也。”“聖之所明者,賢者得之而可以誠。”意思是,“自明誠,謂之教”是聖人以自己的“明”而立教,使賢人有所遵循而至誠。其下文講聖人“以其喻乎己者”“得以列為禮、樂、刑、政”“使匹夫匹婦可以與知與能而盡其性”,正是此意。所以他斷言說:“自明而誠者,推其所已明以為明,為不誠者明夫天理之固誠,而有章有質,反之天理而皆非妄也,于聖人為道,而于天下為教也。”由此可見,不同于朱熹,王夫之認定,兩處的“教”都是聖人之教,不是一個為教,一個為學。

關于“緻曲”,鄭玄看到了“曲”為一偏一隅的意思,但是他将之具體化為“小小之事”。孔穎達更是認定“曲”為“細小之事”,說:“言其賢人緻行細小之事不能盡性,于細小之事能有至誠也。”相比較,朱熹将“曲”解釋作“一偏”,說:“其次則必自其善端發見之偏,而悉推緻之,以各造其極也。”則更為合理。這是因為,既然将“緻曲”與“至誠”區分,“至誠”是“能盡其性”,則“緻曲”當是盡性之一偏或局部,不可能一下子落到具體物事上去。在此,呂大臨作了較好的區分:

至誠者,與天地參,則無間矣。緻曲者,人之禀受存焉,未能與天地相似者也。人具天地之德,自當緻乎中和。然禀受之殊,雖聖賢不能免乎偏曲,清者偏于清,和者偏于和,皆所以偏為之道。不自知其偏,如緻力于所偏,用心不二,亦能即所偏而成德。故緻力于所偏,則緻曲者也。……能即所偏而成德,如伯夷緻清,為聖人之清;柳下惠緻和,為聖人之和。

呂大臨将“曲”解釋成一偏之德,或一偏之性,類似于《莊子·骈拇》中的“骈于明”“骈于聰”“骈于仁”。其将“至誠”視作“與天地參”,則類似于《莊子·德充符》“受命于地,唯松柏獨也正,在冬夏青青。……受命于天,唯堯舜獨也正,在萬物之首。”正因為堯舜之類至希,所以人們常從性之一偏以成德。其成功者,伯夷之清,柳下惠之和,曾參之孝,師曠之聰,離婁之明等等。

關于“曲能有誠,誠則形,形則著,著則明,明則動,動則變,變則化。”這一貫下來,講的都是“曲能有誠者”的個體變化,言最終化己成聖,不是化人。是說他能夠在一偏一隅上至誠,就能夠顯露出其品德,就能夠招緻其動心忍性,變化氣質,從而入于神化之境。這與《孟子·告子下》所言“困于心、衡于慮,而後作;征于色、發于聲,而後喻”相近;也與《莊子·達生》“用志不分,乃凝于神”類似。但是,鄭玄說:“動,動人心也。變,改惡為善也,變之久則化而性善也”,變成了感化他人和天下,顯然與上文不能一貫。朱熹步鄭玄之後塵,說:“動者,誠能動物。變者,物從而變。”也是不明白這裡的明、動、變、化都是變自己,猶如蟬之自變自化,而不是變外物他人。

唯有呂大臨或許受張載《正蒙·中正》“緻曲”的啟發,注解比較合理:

能即所偏而成德,……此“誠則形”者也。德有定體,則遂其所就,文節著明,故曰“形則著”。一曲之德,緻文成章,則無以加矣;無以加,則必能知類通達,餘善兼照,曲之果為曲也,故曰“著則明”。幾者,動之微也。知至而不能至之,則不可與幾矣。故知至,則舍其曲而趨其至,未有不動而徙義者也,故曰“明則動”。君子豹變,其文蔚也;大人虎變,其文炳也。有心乎動,動而不息,雖文有小大之差,然未有不變者也,故曰“動則變”。變者,複之初。複于故,則一于理,圓神無滞,不知其所以然,與至誠者同之,故曰“變則化”。……變者如病始愈,以愈為樂;如迷始悟,以悟為得。及其久,則愈者安然無憂,不知所以為樂;悟者沛然自如,不知所以為得。故能純一不雜,混混一體,無形色可求,無物我可對,然後可以謂之化。

呂大臨的大意是,誠于一偏之性而成德,就會“形于外”。形于外就會文節著明,為人所見。文節著明就能夠觸類旁通,體悟性之全體。體悟性之全體,就會“舍其曲而趨其至”,自覺地去體驗性之全體,這就是“明則動”。動而徙義則變化自身。變之極緻是緻力于體驗性之全體。這樣,就會從“曲”到“全”,從一偏到全體,從而達到“盡其性”的境界,故說“與至誠者同之,故曰變則化”。化則與天地萬物同體,無物我可對、無形色可求,故能“盡人之性”“盡物之性”。

簡言之,“至誠”“緻曲”二者皆是“成聖”之方法,不是天道、人道之分别。聖賢都可以循之以入聖境。“至誠”是從性之全體上用功,最終達到“孔子,聖之時者也,無可無不可”(《孟子·萬章下》)的境界,相當于朱熹所言的豁然貫通,以悟“衆物之表裡精粗”與“吾心之全體大用”。“緻曲”則是于性之一偏上用功,其極緻是伯夷之清、柳下惠之和。但是如果能于此極緻之處,觸類旁通,體悟性之全體,也與“至誠”同功。張載所謂的“一曲緻文,則餘善兼照”,正是從義理上由一曲向全體的飛躍。張載所說的“精義入神以緻用,謂貫穿天下義理,有以待之”是此義。其所謂的徙義、通變則是入神知化的境界,及夫圓神無滞,“則窮神知化,與天為一”,已超越大人之有心有為而入于聖人之無思無為。

第三,我們來看朱熹關于“誠者,天之道也”一段的注。朱熹說:“誠者,真實無妄之謂,天理之本然也。誠之者,未能真實無妄,而欲其真實無妄之謂,人事之當然也。”基本上沒有什麼不妥,唯一值得疑問的是,“誠”如何是“天理之本然”。朱熹又說:“聖人之德,渾然天理,真實無妄,不待思勉而從容中道,則亦天之道也。”如果說,誠是聖人之德,是聖人之真切體驗,是無問題。問題是,這個體驗性的德,又如何能是抽象的“渾然天理”?以我們看來,聖人之德,是自然、是誠,故曰天道。可以說順天理,不可說渾然天理。聖人之德,隻是個自然,不見得是生知,也可以是修為得來,如孔子十五志于學,到七十“從心所欲不逾矩”。

最後是“誠者自成也”一段。這一段鄭玄注不清楚,主要體現在孔穎達的疏。孔穎達說:

“誠者自成也,而道自道也”者,言人能有至誠之德,則自成就其身,故雲“誠者自成也”。若人有道藝,則能自道達于己,故雲“而道自道也”。“誠者物之終始,不誠無物”者,言人有至誠,則能與萬物為終始。若無至誠,則不能成其物。若大人無至誠,則不能生萬物。若小人無至誠,則不能成其物,物,猶事也。小人無誠,則不能成事。

孔穎達顯然不明白,誠既為天道,則自然順性而成,不假外力或學思。不是說人先有“至誠之德”,方能成就自身。“道,自道也”是說,對道的遵循,也是自然而然的。不必具體到“道藝”。“誠者物之終始,不誠無物”是說,真實無妄是萬物自始至終一貫保有的,否則的話,萬物便不可能存在。這是一句客觀的綜述,不必具體到“人有至誠”與否的層面。

孔穎達對引文後半部分的疏更是混亂,他說:

“成己,仁也。成物,知也”者,若能成就己身,則仁道興立,故雲“成己,仁也”。若能成就外物,則知力廣遠,故雲“成物,知也”。“性之德也”者,言誠者是人五性之德,則仁、義、禮、知、信皆由至誠而為德,故雲“性之德也”。“合外内之道也”者,言至誠之行合于外内之道,無問外内,皆須至誠。于人事言之,有外有内,于萬物言之,外内猶上下。上謂天,下謂地。天體高明,故為外;地體博厚閉藏,故為内也。是至誠合天地之道也。“故時措之宜也”,措,猶用也。言至誠者成萬物之性,合天地之道,故得時而用之,則無往而不宜,故注雲“時措,言得其時而用也”。

成己、成物的核心都在于“誠”,在于真實無妄。隻有“誠”,物我的生命才得以延續。使生命得以延續,當然是仁,因為仁就是生生之意。因成己而成物,就是仁的擴充。孔子說:“擇不處仁,焉得智”(《論語·裡仁》),可見,智以擴充踐行仁為内涵。孔穎達沒有看到成己成物中,有一“呵護生意”的貫穿,當然其疏也是胡亂躐等。“性之德也,合外内之道也”,是說誠是性之德,是合内外的方法,不是“至誠之行合于外内之道”。這個内外,是我與物;合内外之道,就是統攝物我的道,更不必具體說到人事萬物、天地上下。“時措之宜也”也是說誠之為行動之方,無往而不宜。

對這一段,朱熹注說:

天下之物,皆實理之所為,故必得是理,然後有是物。所得之理既盡,則是物亦盡而無有矣。故人之心一有不實,則雖有所為亦如無有,而君子必以誠為貴也。蓋人之心能無不實,乃為有以自成,而道之在我者亦無不行矣。

朱熹将“誠”解釋作“實理”,接着展開其長篇大論。朱熹聲言,天下之物皆實理之所為。但是,理隻是一個原則,而不是造作者。成物之過程在于氣與理共同造作。在人之修養上,更在于身體心神依理而行,是少不得主體的。且人物事件之交,不僅在于知理,更在于氣之相感或體驗。因此,“所得之理既盡,則是物亦盡而無有矣”并不能成立。心之實也不僅僅是實于理,還有情或欲。所以錢穆有言:“當知《中庸》誠字裡面,便涵情的成分,所以隻說實在尚包括不盡誠字。化屬無情,而生則有情。……誠乃有情之化,故《中庸》不說自然而說性,性則有情。”誠如此,朱熹将“誠”釋作“實理”,則更是遺失了情的層面,将“誠”空泛化了。對于“成己”何以為仁,成物何以為知?朱熹沒有解釋

結論

誠與明的含義自朱熹視“誠”為天理之本然、視“明”為擇善之後,愈發混亂。本文試圖從六經諸子的源頭,探求誠、明的含義,指出誠是真實無妄,是一種存在狀态或人生态度;明是内在之德的外顯,引申為對萬事萬物的洞察。據此,我們檢視了鄭玄、孔穎達和朱熹對《中庸》注解的得失。三者的通病在于将“教”解釋成“學”,從而不能理解“自明誠謂之教”的含義。孔穎達不理解“内外”乃是物我,朱熹将“誠”解釋成天理,都忽視了“誠”作為成聖的方法的含義。倒是王夫之“自明誠謂之教”乃是聖人以己之聖智,教化天下的含義,于《中庸》文本更為合理。最後,“其次緻曲”,講的是一個人從一偏之能或一偏之性做起,在一偏上臻至其極,進而成聖的過程。孔穎達和朱熹都将之解釋成感化天下、教化他人,則割裂了“唯天下至誠”和“其次緻曲”分别為兩種成聖之道的文理,導緻後人視聖人高不可攀。反而不如張載、呂大臨對緻曲的解釋,還原了從一偏之能上也可以成聖的文義。具體來說,伯夷之清、柳下惠之和都是緻曲的結果。

,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

查看全部

相关生活资讯推荐

热门生活资讯推荐

网友关注

Copyright 2023-2025 - www.tft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