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據泗縣發布微信号消息,2022年7月4日,宿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發布關于泗縣交通幹道和保供運輸車輛暢通的令。具體如下:
為全面落實“疫情要防住、經濟要穩住、發展要安全”要求,确保交通幹道和保供運輸車輛暢通,不影響物流通行活力,根據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關于切實做好貨運物流保通保暢工作通知》(國辦發明電〔2022〕3号)和《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等規定,結合泗縣疫情防控工作實際,下達交通幹道和保供運輸車輛暢通命令。
一、規範入境貨運車輛運輸
貨運車輛駕駛員應提前向收發貨單位報備相關信息。貨運車輛行駛至目的地公路防疫檢查點時,查驗健康碼、行程碼、48小時核酸陰性證明(僅對中高風險地區所在縣、區來人)。查驗符合要求後,已提前報備的,由收發貨單位提前到公路防疫檢查點進行接引;未提前報備的,由公路防疫檢查點引導至臨時停車場,通知收發貨單位派人接引。收發貨單位接引後,實行非接觸裝卸作業,落實閉環管理,點對點運輸,做到全程引導、全程服務、全程閉環、全程監管。入境後仍有其他運輸任務的,由下一收發貨單位派專人引導,繼續履行閉環管理。如短時間内不離開或者不再執行運輸任務的,納入屬地網格化管理,嚴格執行當地疫情防控要求。
二、加強出境貨運車輛管理
貨運車輛駕駛員(非中高風險地區管控範圍内的人員)離開泗縣前,可通過“網上申請、網上審核”方式,辦理《安徽省重點物資運輸車輛通行證》,泗縣疫情防控指揮部應及時審核發放,為貨運車輛駕駛員出行提供方便。此外,應持有48小時内核酸陰性證明和目的地收發貨單位報備信息證明,公路防疫檢查點對上述證明進行查驗,符合條件的放行。
三、引導過境貨運車輛通行
1、對可以通過高速公路過境的貨運車輛,引導其不駛離高速公路過境。
2、對可以通過國省幹線公路繞行城區的貨運車輛,在G104泗縣睢甯交界、G104泗縣五河交界和G343泗縣泗洪交界等主要過境國省幹線公路防疫檢查點設置繞行指引牌、印發提示單,引導車輛繞行。其中:東西向過境車輛通過S303(江蘇睢甯縣→S303→靈璧縣→埇橋區)或G344(江蘇省泗洪縣→G344→蚌埠市五河縣、固鎮縣→埇橋區)繞行;南北向過境車輛通過G235(江蘇睢甯縣→G235→江蘇省泗洪縣→蚌埠市五河縣)或S229(江蘇睢甯縣→靈璧縣→埇橋區→S229→G206、344→蚌埠市境内)繞行。
3、對确需經過城區過境的貨運車輛,在入境公路防疫檢查點完成查驗,符合條件的張貼通行封條,載明入境檢查點名稱及入境時間、出境檢查點名稱及預計出境時間、車内司乘人員數量、主要途經路線,快速安全通過,經出境防疫檢查點核驗收回封條後駛離。
四、保障交通幹道通行暢通
不得擅自阻斷或關閉高速公路和普通公路,不得硬隔離縣鄉村公路,不得擅自關停高速公路服務區。對确需設立的公路防疫檢查點,須經市疫情防控指揮部批準設立。(依據《關于加強科學精準防控保障人員貨運暢通的通知》(皖疫防辦〔2022〕406号)。
五、對出境入境小型客車和客運車輛司乘人員的查驗管理,按屬地疫情防控政策執行。
編輯 許大鵬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