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聚力量助農纾困與民生發展共振?為幫助企業應對當前疫情影響,省工信廳會同省财政廳、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出台《關于應對疫情影響促進工業企業纾困恢複加快穩定增長若幹措施的通知》(下簡稱《通知》),從加強融資支持、促進增産增效、加快技術創新等方面出台若幹措施,助力我省工業企業纾困穩增長,接下來我們就來聊聊關于網聚力量助農纾困與民生發展共振?以下内容大家不妨參考一二希望能幫到您!
為幫助企業應對當前疫情影響,省工信廳會同省财政廳、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出台《關于應對疫情影響促進工業企業纾困恢複加快穩定增長若幹措施的通知》(下簡稱《通知》),從加強融資支持、促進增産增效、加快技術創新等方面出台若幹措施,助力我省工業企業纾困穩增長。
加強中小微企業的融資支持
對受疫情影響嚴重的制造業中小微企業新增的流動資金貸款,且單行單戶貸款餘額不超過1000萬元的部分,在貸款利率基礎上予以1個百分點的貼息補助,同一筆貸款不重複享受有關貼息政策,貼息資金從省級工業和信息化發展專項資金統籌安排,支持融資貸款總規模為50億元,其中支持泉州融資貸款規模不少于20億元。
對工業和信息化領域企業獲得國家制造業轉型升級基金和國家集成電路産業投資基金或其一級子基金股權投資支持的,按照實際到資額的5‰給予獎勵;對獲得國家中小企業發展基金或其一級子基金股權投資支持的,按照實際到資額的1%給予獎勵,最高不超過100萬元。同時獲得上述基金投資支持的,按實際到資額分别計算獎勵,但合計不超過100萬元。
持續推動“技改貸”等政策性産品發放;在銀行業金融機構服務實體經濟質效監測評價中賦予制造業貸款30%的考核權重;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制造業中長期貸款投放力度;金融機構對受疫情影響的工業企業不得盲目抽貸、壓貸、斷貸;鼓勵各級政府性融資擔保(再擔保)機構為受疫情影響較大的小微企業提供融資擔保服務,擔保費率不超過1%,并取消反擔保等。
暢通産業鍊,促進企業增産增效
各設區市在兌現年度高質量發展等省級政策後,可從省級工業和信息化專項轉移支付結餘資金中安排纾困資金,用于支持受疫情影響的工業企業複工複産、增産增效。
支持各地根據當地省級工業龍頭企業在本地協作配套産品采購金額、當地中小企業為龍頭企業協作配套加工産值或加工費的一定比例,分别給予龍頭企業和中小企業相應的獎勵。
組織鋼鐵、水泥等重點生産企業與重點工程項目開展“手拉手”對接,擴大産品銷售。
對4、5、6月當月工業用電同比增速居全省前三名的設區市(不含廈門、泉州市)按月分别給予200萬元、120萬元、80萬元正向激勵獎勵,統籌用于獎勵當地對工業增長貢獻大的企業。
鼓勵和支持企業拓展境内外市場,組織企業參加閩貨華夏行和服務貿易展洽會活動,并按相關規定給予補助支持;引導企業積極參加全國雙品網購節,提升閩貨網銷水平;辦好福建外貿雲展會系列活動,對符合條件的參展企業給予單次參展費用最高50%的補助。
支持泉州工業企業抗疫纾困
從省級工業企業技改專項資金中統籌安排4000萬元,支持受疫情影響嚴重的泉州等地區用于獎勵疫情後複工複産迅速、用電恢複較快、拉動貢獻較大、促進産業鍊暢通等制造業企業,泉州等地區也要安排相應的資金支持。
對泉州市列入省技改項目融資支持專項政策支持的省重點技改項目固定資産貸款,在2022年4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提款部分,在原年化2%貼息的基礎上,再增加1%的貼息支持。
對4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泉州市完工投産且符合獎勵條件的技改項目,由省級财政按實際設備投資額一定比例給予獎勵,最高獎勵比例由原先的5%提高到6%。
從省級民營企業産業項目前期工作經費中追加安排100萬元單列支持泉州市舉辦專場民企招商活動。
支持泉州市工信部門牽頭舉辦(含承辦)線上或線上線下相結合的促銷活動,活動獎補資金可以從切塊下達的省級工業企業技改專項資金中列支,每場活動最高列支100萬元。
鼓勵企業新增納統升級,推進項目對接建設
對2022年新投産納統的規上工業企業、規下轉規上工業企業,省級财政給予每家5萬元一次性獎勵。其中,對第二季度新投産納統的規上工業企業給予10萬元獎勵,鼓勵各地市配套出台扶持政策。對新增納入2022年省工業戰略性新興産業年報庫且工業戰略性新興産品産值2000萬元及以上或工業戰略性新興産品産值占企業工業總産值50%及以上的企業給予5萬元獎勵。(本條政策不重疊享受)。
對2022年以來引進的備案投資額超過10億元的制造業項目,年内實現開工或部分投産的,按單個項目投資額給予設區市民營企業對接部門前期工作經費分檔獎勵,投資額10億元(含)至50億元獎勵10萬元、50億元(含)至100億元獎勵20萬元、100億元及以上的獎勵30萬元,單個設區市累計獎勵不超過100萬元。
鼓勵企業技術創新,加大數字化轉型力度
聚焦解決産業轉型升級和重點領域“卡脖子”難題,支持50個左右提升省級技術創新重點攻關及産業化項目,每個項目給予最高300萬元補助。
加快培育認定高水平創新平台,開展第三批産業領軍團隊遴選,對入選團隊給予最高800萬元獎勵。
對新認定的工業互聯網示範平台、新一代信息技術與制造業融合發展新模式新業态标杆企業、工業互聯網APP優秀解決方案分别給予最高200萬元、50萬元、15萬元資金獎勵;對上述符合省重點技改項目相關政策條件的,可疊加享受技改項目獎補或貼息政策。
支持20個左右軟件業技術創新重點攻關及其産業化項目,每個項目給予最高300萬元補助。
加快“電動福建”建設
繼續安排專項資金支持省内新能源汽車(含專用車)生産企業擴大規模、做大做強。
對省内電動船舶制造企業,在電動船舶交付且運行一定裡程後,按交付船舶(含新建和改造)電池動力推進系統價格的40%給予補貼,其中省級首批次示範項目按60%給予補貼,單船補貼不超過1500萬元。
對省内電動船舶電池動力推進系統生産企業拓展省外市場,按交付電池動力推進系統價格的20%給予補貼,單套設備補貼不超過200萬元。
支持省内組建電池租賃企業,對在新能源汽車、電動船舶、新能源裝備等購買和使用環節開展電池租賃、分期付款等業務的,按照電池租賃企業向電池生産企業采購的電池金額3%給予補助,年度補助不超過3000萬元。
推動工業節能降碳和資源綜合利用
對投用(投産)的重點項目,按項目年節能量最高給予每噸标準煤500元獎勵,單個項目最高獎勵800萬元,符合省重點技改項目相關政策條件的,可疊加享受技改項目貼息政策。
持續開展能效、水效領跑者引領行動,對省級标杆企業最高給予5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國家級标杆企業最高再給予100萬元一次性獎勵。
鼓勵重點用能企業建設二級、三級能耗在線監測系統,按系統建設級别分别給予不超過10萬元、15萬元一次性補助。
對國家級綠色工廠、綠色供應鍊管理企業,最高給予每家企業30萬元一次性獎勵。
培育再生資源循環利用骨幹企業,做好再生資源行業加工規範準入,對通過國家規範條件的,最高給予每家企業20萬元一次性獎勵。
經認定屬于國内或省内首台(套)的節能重大技術設備、首次應用省認定的國内或省内首台(套)節能重大技術裝備的企業,按照國家、省内首台(套)政策予以補助。
此外,《通知》還指出,各地要認真貫徹落實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等部門此前出台的支持工業發展的各項政策措施,加強政策宣貫解讀,指導企業用好用足疫情防控、穩定增長、減稅降費、轉型升級、融資服務、社保減免、穩崗就業、市場開拓、要素保障等方面惠企政策規定,簡化政策落實流程,加快政策資金兌現,加大拖欠中小企業賬款清欠力度。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加強指導督查,确保企業應享盡享。
記者:林侃
來源: 福建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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