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問世以來,以其方便快捷環保,迅速占領大街小巷,城市鄉村,從當初的36伏、48伏電動自行車,到各種60、70伏的電摩,總的趨勢是從輕便慢速到加重快速。随之而來的,就産生了電動車到底屬于機動車還是非機動車的争論,也一并産生了按什麼标準,管理電動車的城市交通難題。各地對電動車的管理,标準各異,大相徑庭。
現行電動車國家标準(舊國标),還是過去低速電動車時代制定的,與過去初級階段,低速電動車發展是相符的,規定重量40公斤以下,時速20公裡以下,屬于電動自行車,屬非機動車,反之則屬于輕便摩托車或機動車。現在過去十幾年了,電動車已進入新發展階段,随着續航裡程的加長,速度的增加,大部分電動車重量随之加重,早已超過最初規定的40公斤以下,速度也早已超越時速20公裡。如果按過去标準,路上行駛的電動車99%超标,如果都按機動車處理,那管理成本将不可計量。另外,非要把它們攆到機動道上,那更會加重堵車和事故發生率。各地對電動車标準不一的管理,或限行,或禁止,早已民怨滔天。所以,盡快推出電動車新國标,已經是迫在眉睫。千呼萬喚十幾年了,什麼時候老百姓能騎個電動車,再也不用提心吊膽!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