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科室都有需要活檢才能确診的疾病,但是沒有哪個科室比腫瘤科更重視病理結果,病理結果是腫瘤診斷的金标準,這張病理結果決定了腫瘤科醫生能否開展對應的抗腫瘤治療,即使臨床醫生能99%确定患者得了腫瘤,但是病理結果沒有最終下來之前,仍然是不能對患者行抗腫瘤治療的。
病理結果需要等待的時間不短,這也是患者跟家屬最煎熬的時間,甚至覺得病人病情都這麼嚴重了還一直在幹等,不上治療。但是這個結果急不來,組織需要進行對應的處理,每一個步驟都需要固定的時間以保證最後切片的質量,同時需要病理科醫生一張張切片進行閱片,最後上級醫師進行審核後才能發布病理結果,對于決定患者命運的報告,不能出一絲一毫差錯,等待是值得的。
然而有一些患者在臨床上發現自己要做二次病理活檢,再次經曆這個煎熬的等待,會覺得醫院是在“坑錢”,延誤了患者的治療。其實,這是對患者負責的一種做法,有以下幾種情況需要做二次甚至多次病理的。
臨床醫生診斷與病理結果不相符
這種情況最多見于患者CT、磁共振、抽血檢查都指向是腫瘤,就差病理的臨門一腳了,但是穿刺出來的結果報了大量壞死組織/炎症細胞/感染,結果與臨床考慮不相符,往往會再次行穿刺取組織行病理檢查。
病理類型複雜、初次取樣組織量少
病理醫生出具的報告對患者的診斷是最重要的,遇到疑難病理時候往往會加各種免疫組化、基因檢查等,但組織是有限的,首次穿刺的樣本過少,不足以診斷時候會二次穿刺,取出足量标本進行檢查。
鑒别是腫瘤複發還是新發腫瘤
有些腫瘤患者治療期間或者治療後,某一次複查中發現在其他地方新冒出了個病竈,大多數情況下是考慮原本腫瘤出現了轉移,但是如果患者體征、檢查結果不符合原來腫瘤的特點,就會行新病竈穿刺活檢明确病理。
腫瘤複發後判斷有無轉化
這尤其是肺癌患者遇到的多,因為肺癌裡面可以出現非小細胞肺癌向小細胞肺癌轉化,有意義的基因發生突變。可能系統治療一段時間後,發現肺裡面又出現一個病竈,重新穿刺發現病理類型跟原來不同了,這時候就需要調整方案了。也有可能原來沒有吃靶向藥的機會,穿刺出來發現突變了,就可以調整為靶向藥物了,有些肺癌患者甚至可能會經曆三四次穿刺。
穿刺取組織行活檢不同于CT、X片,這是一種有創性檢查,臨床醫師、操作醫生、患者都需要承擔操作風險的,是一種不得已才會進行的檢查,因此完善一次甚至多次病理檢查都是因為病情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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