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2021的疫情和洪水,影響了很多人,特别是有房貸一族,很多人的月供都開始還不上了,有人打算月供幹脆不還了,等着銀行來收走房子。
但是事實真的是想象的那樣嗎?
先說個例子:A先生在鄭州2012年的時候買了一個六七十平方的房子,當時房價是每平方6000不到,在2017年的時候賣1.5W每平,房子總價翻了一倍,可以說A先生是賣在最高點。鄭州當年的房價也是一路上漲,但是A先生又在2018年的時候又買了一套130平的房子,但是随之而來的“房住不炒”的調控和鄭州疫情、洪水的影響一下子把鄭州的各行各業打回了原型,收入一下子變得非常困難,但是每月需要還得月供并沒有變,A先生的月供在9000多,但是這個大環境下,想要穩定的月入1.3W左右是非常難的,碰巧A先生從事的行業又受到了嚴重的影響。
壓力一下都湧上來了,迫于無奈,他隻能選擇賣房,2018年買205w的房子賣了180萬,房屋本身是虧了25萬,加上房子這幾年的利息和二手房的稅費,總共虧了60萬。前期用信用卡倒了一段時間,但是後來連信用卡都倒不過來了,如果現在不賣,等到法拍會虧得更多。到時候房子直接挂8折,200萬的房子隻能賣160萬,如果這個價格還賣不掉,第二次直接挂120萬。
A先生買這個房子的首付付了55W,年化利率也比較高在6.38%左右,尾款還有150萬,這三年還本金才還了6萬多,到目前他還欠銀行144萬。如果真的是120萬賣掉,那他還欠銀行24萬,與其欠銀行錢他還不如180萬賣掉,還掉銀行的144,手裡還能落下二三十萬,雖然首付55萬,虧了幾十萬,但是起碼不欠銀行的錢了。
A先生就是一個月供還不起的例子,趕上房價下跌、月供還不上,賣房似乎是最好的選擇。
假如說你真的像上述這位朋友一樣還不起月供了,等着銀行來收走你的房子,那到時候你可能還不如這個朋友,房子不但沒有,房屋一旦走上法拍甚至是流拍,那不僅是還不上月供這麼簡單了,房子住不成,你還要倒欠銀行一堆的債,而且這種各種費用都要你承擔。
所以說房子不想要了,不僅僅是等着銀行收走房子這麼簡單的。如果真的還不起了,趁着房子還能賣得上價格,賣掉房子還掉尾款,手裡還能落一點錢。
對于一個普通的上班族來說,如果實在是堅持不下去,賣房其實是一個比較好的一個選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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