價值觀是基于人的一定思維感官之上而作出的認知、理解、判斷或抉擇,也就是人認定事物、辯定是非的一種思維或取向,從而體現出人、事、物一定的價值或作用;在階級社會中,不同階級有不同的價值觀。價值觀具有穩定性、持續性、曆史性、選擇性和主觀特點。價值觀對動機有導向作用,同時反映人們的認知和需求狀況。對于價值觀較著名的研究包括:奧爾波特等人的價值觀研究、莫裡斯的生活方式問卷、羅基奇的價值調查表等等。
人生價值觀是一種特殊價值,是人的生活實踐對社會和個人所具有的作用和意義。選擇什麼樣的人生目的,走什麼樣的人生道路,如何處理生命曆程中個人與社會、現實與理想、付出與收獲、身與心、生與死等一系列矛盾,人們總是有所取舍、有所好惡,對于贊成什麼反對什麼、認同什麼抵制什麼,總會有一定的标準。人生價值就是人們從價值角度考慮人生問題的根據。
在關于人生的思考中,回答“為什麼”的問題,既人生目的問題,要以人生的價值特性和對于人生的價值評價為根據。一個人自覺的追求者自己認定的人生目的是因為他對自己選擇的生活了肯定的價值判斷,認為這樣生活具有價值或者能夠創造價值。回答“怎麼樣”的問題,既人生态度問題,同樣要以對人生的價值判斷為根據。
職業價值觀是指人生目标和人生态度在職業選擇方面的具體表現,也就是一個人對職業的認識和态度以及他對職業目标的追求和向往。
理想、信念、世界觀對于職業的影響,集中體現在職業價值觀上。
俗話說:“人各有志”。這個“志”表現在職業選擇上就是職業價值觀,它是一種具體有明确地目的性、自覺性、和堅定性的職業選擇的态度和行為,對一個人職業目标和擇業動機起着決定性的作用。
由于個人的身心條件、年齡閱曆、教育狀況、家庭影響、興趣愛好等方面的不同,人們對各種職業有着不同的主觀評價。從社會來講,由于社會分工的發展和生産力水平的相對落後,各種職業在勞動性的内容上、勞動難度和強度上、勞動條件和待遇上,在所 有制形式和穩定性等諸多方面問題上都存在着差别。再加上傳統的思想觀念的影響,各類職業在人們心目中的聲望地位便也有好壞高低之見,這些評價都形成了人的職業價值觀,并影響着人們對就業方向和具體職業崗位的選擇。
每個職業都有各自的特性,不同的人對職業意義的認識,對職業好壞有不同的評價和取向,這就是職業價值觀。職業價值觀決定了人們就業後的工作态度和勞動績效水平,從而決定了人們的職業發展情況。哪個職業好?哪個崗位更适合自己?從事某一項具體工作的目的是什麼?這些問題都是職業價值觀的具體表現形式。
根據不同的劃分标準人們對職業價值觀的種類也不同。美國心理學家洛特克在其所著《人類價值觀的本質》一書中提出13種價值觀:成就感、審美追求、挑戰、健康、收入與财富、獨立性、愛、家庭與人際關系、道德感、歡樂、權利、安全感、自我成長和社會交往。
而我國學者阚雅玲将職業價值觀分為:
①. 收入與财富。
工作能明顯有效地改變自己的财務狀況,将薪酬作為選擇工作的重要依據。
②. 興趣特長。
以自己的興趣和特長作為選擇職業最重要的因素,能夠揚長避短、趨利避害、擇我所愛、愛我所選,可以從工作中得到樂趣、得到成就感。
③. 權利地位。
有較高的權利欲望,希望能夠影響或控制他人,使他人照着自己的意願去行動,認為有較高的權利地位會受到他人的尊重,從中可以得到較強的成就感。
④. 自由獨立。
在工作中能有彈性,不想受到太多的約束,可以充分掌握自己的時間和行動,自由度高,不想與太多人發生工作關系,既不想制人也不想受制于人。
⑤. 自我成長。
工作能夠給予受培訓和鍛煉機會,使自己的經驗與閱曆能夠在一定時間内得以豐富和提高。
⑥. 自我實現。
工作能夠提供平台和機會,使自己的專業和能力得以全面運用和施展,實現自身價值。
⑦. 人際關系。
将工作單位的人際關系看的非常重要,渴望能夠在一個和諧、友好甚至關愛的環境中工作。
⑧. 身心健康。
工作能夠免于危險、過度勞累、免于焦慮、緊張和恐懼,使自己的身心健康不受影響。
⑨. 環境舒适。
工作環境适宜人。
⑩. 工作穩定。
工作相對穩定,不必擔心經常出現裁員和辭退現象,免于經常奔波找工作。
①①. 社會需要。
能夠根據組織和社會的需要響應某一号召,為集體和社會做出貢獻。
①②. 追求新意。希望工作的内容經常變換,使工作和生活顯得豐富多彩,不單調枯燥。
職業态度主要指:從業人員對自己所從事職業的看法以及所變現的行為舉止。
職業态度包括:選擇方法、工作取向、獨立決策能力與選擇過程的觀念,簡而言之就是職業态度是個人對職業懸着所持的觀念和态度。
就其本質而言,職業态度就是勞動态度,它是從業人員對社會、對其他社會成員履行職業義務的基礎,具有經濟學和倫理學的雙重意義。
由上述職業态度的含意及國内外專家學者的論點,将影響職業态度的因素歸納為以下四大類:
1、自我因素。
自我因素包括個人的興趣、能力、抱負、價值觀、自我期望等等。職業态度的自我因素與職業發展過程有相當密切的關系,因為個人因素的形成對于其成長背景相關,個人價值觀是在成長過程中一點一滴慢慢養成的。個人若能對自我的各項價值因素有深入的了解,将能了解何種職業更适合自己,較能做出明确的職業選擇。個人在選擇職業時所表現出來的态度,也是個人興趣、能力、抱負、價值觀、自我期望的一種反應的表現形式。但若隻是依照自我因素來選擇職業,有時難免會産生與社會格格不入的感覺。因此,在選擇職業時必須考慮其他相關因素。
2、職業因素。
包括職業市場的需求、職業的薪水待遇、工作環境、發展機會等等。就理想而言,興趣、期望、抱負、應該是個人選擇職業的主要依據。但是,事實上卻必須同時兼顧自我能力,以及外在的社會環境、職業市場動态等。對職業世界有較深的認識,就越能夠掌握真實的職業訊息,也可以獲得比較切合實際的職業選擇。相反的,對職業認知有限的人,甚至連何處有适合自己需求的工作機會都不清楚,更何況要做出明确的職業選擇。因此,個人對職業的認知會影響到個人的職業态度。
3、家庭因素。包括家庭的社會地位、父母的期望、家庭背景等因素。從國内外研究來看,家庭教育對個人發展影響的數據并不明顯。但是,不論父母的學曆高低、社會地位如何,大多數的父母希望自己的子女能擁有比自己高學曆、從事比自己有發展的工作。因此,在做職業選擇時,家人的意見通常會影響個人職業的态度。
4、社會因素。
包括同級關系、社會地位、社會期望等因素。在職業發展的過程中,個人的最終目标是在其職業上能有所表現,有更多的人希望自己能成為社會中有身份、有地位的人,以目前的社會現象為例,一般人認為醫生、律師、藝術家有較高的社會地位,清潔人員好像不是入流工作,雖然這并不是正确觀念,但或多或少也會影響了個人的職業态度。
職業意識既影響個人的就業和擇業方向,又影響整個社會的就業狀況。職業意識由就業意識和擇業意識構成。就業意識指人們對自己從事的工作和任職角色的看法;擇業意識指人對自己希望從事的職業。
職業意識是人們對職業勞動的認識、評價、感情和态度的綜合反映,是支配和調控全部職業行為和制約活動的調節器,它包括創新意識、競争意識、協作意識、奉獻意識等方面。
職業意識是職業道德、職業操守、職業行為等職業要素的總和。職業意識是約定俗成、師承父傳的。職業意識是用法律、法規、行業自律、規章制度、企業條文來體現的。職業意識有社會共同性的,也有行業或企業相同性的。它是每個人從事你所工作的崗位的最基礎,也是必須牢記和自我約束的。
我國企業員工在工作積極性的五個維度上存在着如下情況:
努力型:處于一般偏高水平。
主動型:處于較低水平,等待性被動性強,一般處于被動接受任務的狀态。
創造型:遇到困難想辦法解決,不願動難去開闊創新。
負責型:服從安排、接受要求、主動參與、精神不夠。
情緒型:影響個體社會化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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