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 佛的同修,有一句口頭語,就是‘随緣’。大家都常說随緣、随緣,到底随的什麼緣呢?原來随緣二字,具足應該說是‘随順因緣’。因緣二字,在佛經是非常深奧 的名詞,是要解釋因緣二字,就要從佛陀在菩提樹下修行證道說起。佛陀在菩提樹下睹明星而證道,他所證的道就是‘緣起’。緣起,具足說就是‘因緣和合生 起’。
佛陀住世時代,印度傳統的宗教是婆羅門教,婆門教的理論,說世間萬物是大梵天所創造的。就像現在天主教、基督教所說的,‘上帝創造世界’一樣(這叫做神意論)。同時還有一些反傳統 的沙門集團,如六師外道等,他們則說,萬法的生起,沒有什道理,全是偶然生成的(這叫做偶然論)。佛陀認為這兩者都不合理,他在菩提樹下入定沉思,證悟到 萬法的生起,不是神造,不是偶然,而是‘緣起’——因緣和合而生起。
什麼是緣起呢?《阿含經》 中給緣起下的定義是:‘此有彼有,此生故彼生,此無故彼無,此滅故彼滅。’意思是說:宇宙之間,沒有獨立存在的事物,全是許多因素條件、彼此間關系的生起 與存在。任何事物,全是互相依賴、互相支持而生起存在的。其中若欠缺某一些因素條件,這一法就不會生起;生起之後,若是某一些因素條件發生變化,這一法的 本身也随著發生變化。
不過,佛陀最初是以人生生老病死的煩惱、而出家修道的,所以最初緣起的含義,主要是指生命流轉而說的。因此經中說:‘識緣名色,名色緣識,此有則彼有,此無則彼無,此生則彼生,此滅則彼滅。’例如《雜阿含.二八八》經中說:
‘譬如三蘆,立于空地,輾轉相依,而得豎立,若去其一,二亦不立,若去其二,一亦不立,輾轉相依,而得豎立。識緣名色,名色緣識,亦複如是。’
名色就是五蘊,識緣名色, 名色緣識,就是我們的五蘊和合之身。‘此有則彼有,此生則彼生’,識與名色和合(肉體與精神和合),而有生命的生起;名色滅則識滅,識滅則名色滅,就是五 蘊分離(精神和肉體分離)。生命即不存在,生命的生起,‘不從天生,不從自生,非無緣生,從因緣生。’這就是緣起的最早的定義。
緣起法,是宇宙間本然的法則,不是佛陀所創造或所制定,而是‘法爾如是’——大自然間自然的法則。此自然法則為佛陀之所證悟。所以《雜阿含.二九九經》謂:
‘佛告比丘:緣起法者,非我所作,亦非餘人作,然彼如來出世及未出世,法界常住。彼如來自覺此法,成等正覺,為諸衆生分别、演說、開發、顯示。’
經文中的内緣起,是指生命 流轉的緣起;外緣起,是指萬法生滅的緣起。關于内緣起,留待後面再說,茲先探讨外緣起。所謂外緣起,是指世間一切物質現象的生起、存在、變異、壞滅。前面 說過,宇宙萬有,沒有孤立存在事物,一切都是仗因托緣,互相關涉對待而生起存在的。好比我們以泥土與水加以調和,再加以木杖、輪子等工具,就可以做出泥 罐、泥缽等陶器來;我們用紗縷織成布,用草編成席子,也都要加上工具,人工等相關的條件。更具體的說,我們有了或瓜或豆的種子,但種子隻是因緣的條件之 一,必須把種子埋在土壤中,再加上陽光、雨露、人工等助緣,種子才能萌芽生長。當然,如果我們再除去雜草,施以肥料,種子萌出的芽會生長的更茁壯。所以種 子生出豆苗瓜蔓,決不是種子單一的因素條件,要依賴其他許多相關的因素條件。這許多相關的因素條件,重要者稱因,次要者稱緣。有緣無因,固然不會有事物的 生起,有因無緣,同樣也不會有事物的生起,而因緣具足,一定成果。在因緣具足的條件下生起存在的事物,就叫做‘因緣生’;而許多因素條件生起事物的理則, 就是‘因緣起’——簡稱緣起。
許多因素條件生起的事物, 有時間上與空間上兩種相對待的關系。自時間先後來說,就有了前因後果的關系;自空間相待來說,就成了互相依存的關系。譬如一棵大樹,自時間上說,先前的種 子為因,而有現在大樹的果;自空間上說,樹苗要依賴土地、陽光、雨露等條件而生長。而土地要依賴周圍的土地來支持,周圍的土地要依賴更周圍的土地來支持。 反過來說,土地固然支持了大樹,大樹的根也保護了土地,這就成了關涉對待的依存關系。所以,廣義的緣起,任何事物的生起、存在、變異、壞滅,其依存與因果 的關系,可說是橫遍十方,縱貫三世。
宇宙萬象,沒有孤立存在的事物,也沒有永恒不變的事物。這些關涉和變化,必須在一定的條件下才能生起、存在、變異、壞滅。因此,所謂‘諸法因緣生,法亦因緣滅’,因就是主要的條件,緣則是次要的條件。這就是楔經所雲:
有因有緣集世間,有因有緣世間集。
有因有緣滅世間,有因有緣世間滅。
再者,人世間事,因緣沒有 成熟——就是因素條件沒有具備的時,我們強求不得,一定強求,必生煩惱;因緣成熟,水到渠成,一切順乎自然。譬如樹上的蘋果,沒有成熟時,你強摘下來又酸 又澀,但到瓜熟蒂落的時候,一切就自然了。所以我們學佛的人常常說‘随緣’,意思就是說随順著因緣,任何事不勉強。俗話說:‘謀事在人,成事在天。’成事 在天,這其中就舍有因緣成熟不成熟的意思。
因和緣一切具足,必然成果,此果對因來說,即稱為‘報’。因此,因緣又稱‘因緣果報’,簡稱因果。所以緣起法則有三條定律,就是果由因生,事待理成,有依空立。于此再分别說明如下:
一、果由因生:世間萬法, 各有因果——物質世界有物理的因果,生命世界有生理的問因果,心識的作用有行為上的因果。行為的後果就‘業’,有業因必成業果。所以,凡果必有其因,但有 因無緣不能成果,必須因緣具足始可成果。佛經上說:‘假使千有劫,所作業不亡,因緣會遇時,果報還自受。’
二、事待理成:萬法各有其因果,而此因果中又有其普遍的理則,種瓜得瓜、種豆得豆,瓜種豆種是因,所生出的瓜和豆是果。但瓜種生不出豆苗,豆種生不出瓜蔓,這就是其理則。為善必獲樂果,為惡必獲苦果,這也是其理則。
三、有依空立:任何存在的事物或理則,都必依否定實在性的本性而成立。佛經上說:‘緣起性空’。一切有——存在,都是依空性而立。
我們生活在一個相對的世界 裡,所以一切都是相對,而不是絕對。有因緣和合的生起、存在,自然也就有因緣離散的變異、壞滅。青年男女,互相愛慕,交往一段時間後,終于締結連理,這其 間,自然有它的因,也有它的緣;相反的,夫婦交惡,争執不斷,日久不能相處,終至異離,這也有他的因、有他的緣。好友意氣相投,合夥創業,有它的因緣;到 了事業有成,彼此猜疑,終至折夥,也有它的因緣,所以、‘有因有緣世間集’,同樣的,‘有因有緣世間滅’。一切都是因緣,離開因緣,就沒有所謂宇宙與人 生。
随緣,就是有不自我執著, 不堅持己見的意思,我們與人相處,包括家人、親族、街鄰、朋友,以至于公司的同事,道場的同修,如果處處執著自我、固執己見,豈不是自尋煩惱?佛經上說: ‘随順衆生’——随順别人,也是尊重别人的一種表現。随順衆生,尊重别人,也是結善緣的一種方法。
緣有順緣、有逆緣;有善 緣、也有惡緣。我們在生活過程中,随順衆生,處處與人結善緣,自然會順緣多而逆緣少;反之,處處與人結惡緣,自然是逆緣多而順緣少了。命相學上的術語: ‘你命中有貴人相助’,或者說:‘你命犯小人’。貴人相助,是我們多生多劫結的善緣;命犯小人,自然是過去結的惡緣了。
我們常常說:‘随緣、随 緣’,要能随順緣,也要能随逆緣。如果隻能随順善緣,不如我意的緣我就變了臉,那叫随什麼緣?如果能随順逆緣,則逆緣也能化為順緣,惡緣也能化為善緣。大 乘佛教發菩提心的修行者,要修六度。六度的第三度是忍辱度——羼提波羅蜜,忍辱度所以度嗔恨。忍是能忍之心,辱是所忍之境,人情上最難忍受的境,莫如侮 辱,辱若可忍,則其他境遇也就能忍了。但是,随緣不是随波逐流,更不是同流合污,在修持上要中心有主,不随境轉,在生活上要随順因緣,一切不勉強。至于其 間的分寸,就要靠自己的智慧來抉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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