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薊州區房屋糾紛律師事務所

圖文 更新时间:2024-08-04 02:06:11

現在房價很高,不是每個家庭都能買得起房子,很多家庭可能還是租的房子,租房子其實穩定性比較差,尤其是公租房,這個是政府針對困難家庭而修建的廉租房,那麼民法典公租房的居住權是多久?民法典并沒有對居住權的期限做出明确的規定。宸軒律師整理相關知識,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一、民法典公租房的居住權是多久

1、民法典并沒有對居住權的期限做出明确的規定,不過居住權期限屆滿或者居住權人死亡的,居住權消滅。居住權消滅的,應當及時辦理注銷登記。

2、這相當于在房屋所有權之外,新設立“居住權”。不過,居住權隻能保障居住權利,沒有繼承乃至轉讓的資格。即便如此,房子隻要設立了“居住權”,即使沒有房産證,也可以長時間乃至終生居住。新業主即便事後獲得不動産證、拿到所有權,也無法改變“居住權”已經存在的現實,沒有權利趕走居住權人。

3、居住權的期限,可以自行設立,5年、10年、20年均可,也可是終生。如果是終生有效,那麼不到去世,居住權就不會消失。

4、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七十條 【居住權的消滅】居住權期限屆滿或者居住權人死亡的,居住權消滅。居住權消滅的,應當及時辦理注銷登記。

薊州區房屋糾紛律師事務所(北京延慶區律師事務所)1

二、夫妻離婚後是否依然可以享有房屋居住權

1、不一定,我國現行法律沒有明确規定“居住權”的問題,但從法理上講,居住權為使用權一類,可以适用“用益物權”的相關規定。即産權人可以在自己的不動産上設定用益物權。至于涉及的居住權問題,是夫妻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是依法成立的有效的婚内财産協議所賦予一方的合法權利。不過,為防止在離婚後發生糾紛,在離婚分割财産時要盡量做到徹底分割,在離婚協議中也要明确約定各方的義務及需承擔的責任。

2、真正來說要衡量夫妻在離婚以後是否還享有居住權的因素不在于夫妻的婚姻,而在于房産的歸屬。所以說如果是想離婚的話,最好要在離婚的時候将一些财産還有子女撫養問題協商好。

依據《民法典》的規定,居住權隻有在居住期限屆滿或者居住人死亡的情況下才能消滅,也就是說符合條件的情況下可以一直居住下去,至于住多久則可以根據雙方的合同約定來确定,民法典并沒有對具體期限做出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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