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4-22 12:18 | 浙江新聞客戶端 | 通訊員 魏民 餘霁虹 見習記者 李燦
民以食為天,食以安為先。2019年4月10日,天台縣人民檢察院對李某等20餘人以涉嫌生産、銷售不符合安全标準的食品罪依法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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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2012年上半年至2018年7月份,李某、王某等人在未取得生産許可證、食品經營許可證的情況下,先後在台州各地使用海藻酸鈉、硫酸鋁铵等食品添加劑無證生産“海蜇絲”、“黃絲”、“黑條”、“白條”、“雞蛋腸”等食品,并銷往各地的熟食店,再由熟食店做成涼菜銷售給顧客食用,銷售金額高達40餘萬元。
經天台縣食品藥品檢測中心檢測,從李某、王某處扣押的“海蜇絲”樣品中均檢出“鋁”殘留量。經台州市食品安全委員會專家組認定,李某、王某等生産銷售的“海蜇絲”“雞蛋腸”“黃絲”“黑條”“白條”“小蝌蚪”等産品,屬于僞劣食品。該類産品的原輔料、生産工藝與果味果凍相似,根據國家規定,果凍産品中不得使用硫酸鋁铵和焦亞硫酸鈉。依據最終的檢測報告,可以認定該類産品屬于超範圍使用添加劑的食品,正常人群食用後安全風險極高,将對人體健康産生亞急性或慢性危害,足以導緻慢性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
檢察官提醒:人造海蜇絲、黃絲等食品是使用海藻酸鈉、硫酸鋁铵等食品添加劑生産的“仿生食品”,非但沒有實際的營養價值,還會危害群衆的身體健康。天氣逐漸炎熱,開胃涼菜大受歡迎,廣大群衆在購買涼菜時一定要到正規攤點購買,避免購買到不安全食品。熟食、涼菜店經營者進貨時一定要查看供貨商的食品經營許可證、産品合格證等證明文件,堅決杜絕“三無産品”流入市場,共同守護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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