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3胎産假可以休多少天?浙江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二次會議今天(11.25)審議通過關于修改《浙江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決定,自決定公布之日起施行在浙江,如何保障 “三孩生育政策”落地實施,産假、男方護理假具體天數是否有變化,這次都有了明确,我來為大家科普一下關于浙江3胎産假可以休多少天?下面希望有你要的答案,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浙江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二次會議今天(11.25)審議通過關于修改《浙江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決定,自決定公布之日起施行。在浙江,如何保障 “三孩生育政策”落地實施,産假、男方護理假具體天數是否有變化,這次都有了明确。
修改後的《浙江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共七章三十六條,重點圍繞實施三孩生育政策,取消再生育審批、社會撫養費等制約措施,配套實施積極生育支持措施,保障計劃生育家庭權益等方面進行了修改。在此之前,條例于2007年、2014年 、2016年經過三次修正。這次修改主要是貫徹實施中央關于實施三孩政策的決策部署,更好适應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的新形勢新需要。從2018 年開始,全省出生人口數量開始明顯減少,呈現逐年下降趨勢。去年出生人口約 32. 8 萬,比 2019 年減少 8. 1萬,減幅達 19. 8%,總體生育水平低于預期。省衛生健康委黨委書記、主任張平說,也正因如此,修訂條例正當時。“新發展階段,将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目标修改為:調控人口數量,提高人口素質,推動實現适度生育水平,優化人口結構,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
浙江這次修改條例,進一步延長了産假,将原條例規定的婦女産假128天,修改為生育一孩的産假為158天,二孩三孩為188天。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社會行政法規處處長路國連說,“這次适當延長産假,目的是更好地保障婦女在孕産期的身心健康,同時也充分考慮了生育基金和用人單位的承受能力,并借鑒了兄弟省市的相關規定,在廣泛征求各方面意見基礎上反複論證後确定的。另外,為了鼓勵父親更多地參與育兒,使嬰幼兒得到更好照顧,這次還增設了育兒假,規定子女在三周歲以内,父母雙方每年各享受10天的育兒假。”
值得注意的是,再婚夫妻再婚後可以再生育三孩,不再受其婚前生育情況的限制。省衛生健康委黨委書記、主任張平說,“一對夫妻可以生育三個子女,同時,對再婚夫妻在婚前生育的子女不再進行合并計算,也就是說,再婚後還可以再生育三個子女。”
人口是社會發展基石。一方面,政府鼓勵生育,另一方面,生活節奏加快,0——3歲嬰幼兒無人看管、托育機構偏少等難題成為許多年輕父母的一大“心病”。數據顯示,截至10月,全省各類托育機構3959家,總托位數15.95萬個,每千人擁有托位數約2.47個。這個數據雖然位居全國前列,但2020年浙江全省3歲以下嬰幼兒達到了167萬人。
“生娃沒人帶、養娃成本高、托育服務貴是社會反映較為集中的問題,”省人大法工委社會行政法規處處長路國連說,“為解決生育後顧之憂、降低養育成本,這次修改增加了發展普惠性托育服務的規定,要求政府科學規劃、合理布局普惠性托育服務機構,支持和鼓勵社會力量舉辦普惠性托育服務機構,鼓勵有條件的用人單位為職工提供托育服務,加強母嬰設施建設。”
為了緩解育兒壓力,省人大法制委員會主任委員丁祖年說,條例明确政府可以給予嬰幼兒家庭适當補貼。“為減輕家庭育兒壓力,縣級人民政府可以根據當地實際,對三周歲以下的嬰幼兒家庭給予育兒津貼、托育費用補助。”
之外,修改後的條例切實維護計劃生育家庭的權益,規定建立健全獨生子女家庭老年人扶助制度和計劃生育特殊家庭全方位幫扶保障制度,同時,為緩解獨生子女照護父母的壓力,增設獨生子女陪護假,規定獨生子女家庭父母一方年滿60周歲的,獨生子女每年享受5天陪護父母假。(gcy 來源:來源:浙江之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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