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茶季節,各茶區産品陸續進入市場:福鼎白茶,西湖龍井,安吉白茶……這些耳熟能詳的名稱有一個共同的身份:地理标志産品。
何為地理标志
我國《商标法》第16條第2款把地理标志定義為“指标示某商品來源于某地區,該商品的特定質量、信譽和其他特征,主要由該地區的自然因素或人為因素所決定的标志。”
我們常見的“蘭州拉面”“北京烤鴨”“沙縣小吃”等一系列帶有地名的商标,或者是“金華火腿”“平谷大桃”“煙台蘋果”等農産品标志,都屬于地理标志産品的範疇。
近年來,地理标志保護的案件屢見曝光。2021年12月14日,杭州市西湖龍井茶管理協會狀告姚某某,其未經授權在網店擅自使用帶有“西湖龍井”字樣的标題、圖片等,并使用非法手段獲取西湖龍井的包裝銷售自家茶葉。最終,本案以姚某賠償侵權損失以及公告道歉結案。
“潼關肉夾馍”“逍遙鎮胡辣湯”“庫勒香梨”等商标案件頻上熱搜,“地理标志”也因此進入大衆視野,受到越來越多茶區地方政府以及茶企的重視。
根據中國綠色食品發展中心官方資料,截止至2021年6月4日,我國目前登記有235件茶葉地理标志。
△圖片來源:“說茶” 拍攝
農産品的地理标志,尤其茶葉地理标志的意義在于品質的背書以及彰顯産品的獨特性。
然而,自1999年的8月17日我國第一部地理标志産品保護制度的部門規章———《原産地域産品保護規定》正式頒發以來,22年過去了,地理标志産品依然亂象叢生,有一些聲音認為,地理标志很雞肋,甚至認為它就是一張廢紙。
2021年12月31日,國家知識産權局印發《地理标志保護和運用“十四五”規劃》,對地理标志産品的保護與監管制定明确規劃,并落實相應的主管部門 ;同時,提倡加強地理标志品牌建設。
從國家層面來看,地理标志是促進區域特色經濟發展的有效載體,是推進鄉村振興的有力支撐,需要從監管與運用上進一步加以規範。
我們分析了一些地理标志的案例,得出些許思考與大家分享。
01用好地理标志的核心是做好區域公共品牌茶葉地理标志産品通過建設區域公共品牌,用品牌溢價提升其市場價值,為産區創造更高收益,輔助鄉村振興。
新奇士是我們熟知的橙子品牌,隸屬于加州與亞利桑那州6500多名柑橘種植者。品牌由新奇士協會運營,該協會是世界上曆史最久、規模最大的非營利柑橘營銷機構。協會成員根據産品銷售數量繳納一定的授權費,該部分費用用于統一包裝、标志發放,品牌運營費用等。
3月1日起,《杭州市西湖龍井茶保護管理條例》正式施行。該《條例》聚焦西湖龍井茶區域知名公用品牌保護,緊緊抓住西湖龍井專用标識管理這一最核心問題,并将管理經驗以法規制度的形式固定下來,在全國開創了以地方性法規保護馳名商标的先河,或為全國區域農産品公用品牌突圍提供了可複制、可推廣的立法範式。
△圖片來源:八馬茶業
曆經8年22輪正式談判和上百次非正式磋商的《中歐地理标志協定》于2021年3月1日正式生效,中歐各275個地理标志保護産品可以使用對方的官方标志,實現産品互認。
從以上幾個案例中,我們挖掘出一些值得茶行業借鑒的思路:
1
茶葉地理标志品牌化是地标産品發展的必經之路
品牌化是所有産品的發展方式,而地标産品的獨特品質更需利用區域公共品牌來輸出。
2
運營主體必須是非營利性組織
由于曆史原因,我國茶區種植高度分散,通過合作社或協會,統一産品銷售,讓種植的隻管種好茶,加工的負責茶葉品質,同時協會又隸屬于全體成員,因此産銷依然一體,從而提高區域産業的生産效率。
由政府扶持,協會或聯盟為地理标志産品運營主體是最佳方案。
3
對運營主體能力要求較高
運營主體承載對轄區地标産品的品質監管以及市場推廣的重要工作,需具備較高的運營能力。
這也是目前一些地理标志産品名不見經傳的主要原因:缺乏有能力的運營主體。
一些地區采用外包模式,與有經驗實力的品牌運營服務商合作,一起打造區域公共品牌。
4
地理标志産品在營銷上具有天然優勢
第一、天然的獨特性為品牌增值
地理标志産品與特定的地理區域或加工工藝相關聯,因此具有獨特的基因,這種天然差異性,為品牌在市場競争中增添勝出的砝碼。
第二、具有深厚的文化内涵可挖掘
幾乎每一個地理标志産品都有其獨特的文脈可以去發現、挖掘、表達。
例如政和白茶,其政和地名起源的曆史文化可在品牌宣傳中加以利用。
加大推廣地理标志的同時,另一件重要的事情是對其加以保護。
△圖片來源:“說茶” 拍攝
02
地理标志産品急需加大保護與監管
1
立法保障需升級
今年的十三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上,雲南省代表團以全團名義提出了《關于推進地理标志保護和管理專門立法的議案》,議案提出:目前使用的商标保護模式難以對地理标志形成全面保護。
目前國際上地理标志保護存在三種模式:
1.以歐盟80多個國家為代表,建立專門标志保護法。
2.以美國為代表,使用商标法、反不當競争法為保障方式。
3.混合方式:政府相關部門的監管與商标法相結合。我國目前使用的是這種模式。
從模式的保護力度來看,歐盟的專門法力度最大。
法國政府正是通過該法律保護,規定“香槟葡萄”的種植面積和品種,隻有用在規定土地上産的葡萄釀制的酒才能冠之以香槟的商标,最終成就了法國香槟酒的高價值。
2
加大對侵犯地理标志行為的打擊力度
年産量500餘噸的西湖龍井茶,市場流通量近10萬噸; 春茶伊始,安吉白茶采摘之前,市場總冒出各種安吉白茶……近年來,茶産業地理标志侵權案件時有發生,急需加大打擊力度,提高假冒産品的違法成本,從源頭加以抑制。
3
加強對區内授權産品的品質監管
地理标志對于區域内的生産者來說,是一種公共資源,一些不良生産者會産生“搭便車”的投機心态,希望他人産品能控制好品質,而自己卻以極低的成本生産出質量較差的産品,以次充好。
保證地标産品的質量,是主體部門監管的核心任務。
4
規範地理标志标簽的使用管理
2020年,杭州市農業農村局、市場監督管理局聯合印發了《西湖龍井茶産地證明标識管理辦法》,率先啟用新的數字化管理系統,實現西湖龍井茶生産經營環節的全程可追溯監管。
目前,已有多地采用大數據可追溯平台系統的的管理方式,例如福鼎白茶,安吉白茶均已實現可追溯系統。
03
現階段茶企該如何利用地理标志?
1
基本原則:不過度依賴地理标志宣傳企業品牌
茶企在使用地标産品的公用品牌時,存在一個茶行業的特殊情況:
一些大規模茶企擁有不同茶品類,分别來自不同茶區。如果不同産品分别擁有各自的公用品牌,在企業推廣運營時,容易形成相互牽制而不利于企業自身品牌的發展。
同時,現階段市場地理标志産品存在亂象,對消費認知産生負面影響。
因此,适度利用公用品牌,有利于茶企建立自身品牌的信任度。
2
内容營銷:适度挖掘地理标志蘊含的獨特性
企業在對該類産品進行内容營銷時,可适度使用相關地理标志方面的文化内涵,增加内容的豐富性。
3
定價:精品化定價模式
地理标志産品自帶獨特品質的基因,這部分價值可在價格上體現,采用高于非地标産品的價格策略,利用地理标志為企業創利。
△圖片來源:“說茶” 拍攝
目前,我國地理标志依然處于頂層設計、監管落地的初步階段,長路漫漫,任重而道遠。然而,我們不可因噎廢食,眼前的亂象不是放棄的理由,而是更加努力的動力。
撰稿 / 五 月
美編 / 孫瑩珊
責編 / 湯惠英
值班編委 / 餘潔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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