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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交了幾年社保人去世了怎麼辦

生活 更新时间:2025-02-07 05:56:00

交了社保,不小心去世了咋辦?看完這篇文章就明白了,實在幹貨,建議收藏

我是溫青年,跟各位朋友說抱歉,好久沒更新了,今天來個幹貨。

入職工作交社保,已經成為标配

現在,随着2011年7月1日起《社會保險法》的施行,找工作後用人單位給員工繳納社會保險(五險: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幾乎都成了标配,為什麼?因為如果用人單位不繳納社保,屬于違法行為了,到勞動仲裁一告一個準。

為什麼住房公積金在很多公司還不是标配?兩方面原因:一是員工沒去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投訴,二是住房公積金繳納,還不是法律強制的,隻有《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來約束,強制力比法律弱一些。

個人交了幾年社保人去世了怎麼辦(不小心去世了咋辦)1

交了社保,如果活不到退休,會虧嗎?

答案非常明确,不會虧。

很多朋友特别是年輕的朋友還有疑惑,認為繳納社保沒什麼大用處,特别是對于繳納的養老保險,很多人覺得如果自己活不到退休,豈不是虧大了?交的錢是不是白交了?難道完全是為國家做貢獻嗎?

尤其是目前延遲退休的政策也快來了,仍有不少的朋友認為,為什麼要繳納養老保險?能不能活到退休還是會事。雖然有不少調侃成分,但主要還是因為對交了社保後的很多待遇沒弄明白。如果非要說虧,那麼虧的也是用人單位,個人是不會虧的。繼續往下看。

交了社保,一不小心去世有哪些待遇?

這裡主要是養老保險方面的待遇。主要有3大項:

第一項死亡待遇是:個人賬戶餘額。

如果每月交1000元,就有接近800元是進自己個人賬戶的。

一旦個人去世,這部分金額是家屬可以支取的。

《社會保險法》第十四條規定,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但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餘額可以繼承。什麼是個人賬戶?通俗地說就是個人繳納的養老保險部分,也就是每個月從工資裡扣的養老保險部分。

舉個例子,某公司小王,每月單位給他繳納五險,當地養老繳費比例個人部分是8%,醫療保險繳費比例個人部分2%,失業保險繳費比例個人部分0.5%.小王總個人的繳費比例是10.5%,這裡面養老保險占到了8/(8 2 0.5)=76%。

如果每月從工資裡扣的社保費是1050元,那麼小王的養老保險個人賬戶每月的儲存額就是800元。

我們可以理解為,小王每月從工資裡扣的社保費,有接近80%是屬于自己的個人賬戶的。

而這部分錢,一旦個人不小心去世,是肯定丢不了的。不僅如此,還是帶利息的,領取的個人賬戶餘額是本息的累計餘額,而且“記賬利率不得低于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稅。”(《社會保險法》第十四條之規定)

個人交了幾年社保人去世了怎麼辦(不小心去世了咋辦)2

退休前死亡和退休後死亡,個人賬戶餘額都能領嗎?

當然都可以。不同之處是:

退休前死亡,也就是在職時死亡的,是個人賬戶本息累計額的全額領取。

而退休後死亡的,是個人賬戶的餘額。因為退休後每月領取的養老金裡面有個人賬戶貢獻的一部分,按月從個人賬戶本息累計儲存額裡面出。

這個是怎麼算的?

比如:60歲退休的人員,是除以139個月(個人賬戶計發月數),也就是每月扣除個人賬戶的139分之一。換句話說,如果退休後,領取了139個月(11年7個月)的養老金,那肯定就是穩賺了,因為從第140個月開始,就完全是白領國家的養老金了,個人交過的養老金賬戶餘額已經全部發完了。

從死亡待遇這方面理解,60歲退休的人員隻要是在71歲前去世,家屬都會有這個個人賬戶餘額提取的錢。

第二項死亡待遇是:喪葬補助金。

富省發的多些,窮省發的少些。按照城鎮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計算。

之所以每個省不一樣,是因為2021年9月1日起施行《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遺屬待遇暫行辦法》,對企業員工遺屬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進行了明确規定。

喪葬補助金的标準,是按照個人死亡時本省(包括自治區、直轄市)上一年度城鎮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來計算。

這個城鎮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應該說是比較靠譜的,可以衡量一個地區的老百姓實際富裕程度。

比如:目前從統計局的數據看,2020年城鎮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最高的是上海市,月人均6369.75元。

那麼如果是上海的參保人員,那麼光喪葬補助金這一項就可以領取6369.75*2=12739.5元。而最低的甘肅省由于2020年城鎮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月人均隻有2818.5元,那麼這項隻能領5637元。

個人交了幾年社保人去世了怎麼辦(不小心去世了咋辦)3

第三項死亡待遇是:撫恤金。

養老金交的時間越長,領的越多。同樣按照城鎮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計算,富省和窮省不一樣。

撫恤金的計算方法,在職死亡和退休後死亡不一樣

1.先看在職人員死亡,也就是退休前死亡的怎麼計算。

完全根據個人的養老保險繳費年限計算,交得越長領的越多:

不滿5年的,發3個月(本省上一年度城鎮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下同);

滿5年不滿10年的,發6個月;

滿10年不超過15年(含15年)的,發9個月;

繳費年限15年以上的,每多繳費1年,發放月數增加1個月;

繳費年限30年以上的,按照30年計算,發放月數最高為24個月。

舉個例子:還是小王,現在交了13年的社保,2021年沒退休就不小心去世了,那麼如果小王在上海,他加入可以一次性領取撫恤金6369.75元*9=57327.75元。但是如果是在城鎮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最低的甘肅,隻能領取2818.5元*9=25366元。

2.再看已經退休領取養老金的人員,怎麼計算。

稍微複雜一點,但還是根據上面在職個人的養老保險繳費年限計算,但每領1年的養老金,計發的月數減少1個月,最低不少于9個月

退休前繳費年限滿10年不超過15年(含15年)的,發9個月,不會減少;

退休前繳費年限15年以上的,每多繳費1年,發放月數增加1個月;如果領了1年養老金就減一個月,以此類推,最低9個月。

比如:退休前交了18年,領取養老金1年就去世了,那麼,這裡發放的月數就是:9 (18-15)=12個月,再減1個月=11個月。

繳費年限30年以上的,發放月數最高為24個月,如果領了1年養老金就減一個月,以此類推,最低9個月。

比如:退休前交了31年,領取養老金1年就去世了,那麼,這裡發放的月數就是:24個月減1個月=23個月。

舉個帶地域的例子:某職工,退休前交了25年的養老金保險,領取養老金2年後去世了。來計算一下領多少。

發放月數:9 (25-15)=19個月

扣減月數:領養老金2年,扣減2個月。

領取月數=19-2=17個月。

如果是在上海,這個退休人員家屬能領取17*6369.75=108285元

如果是在甘肅,這個退休人員家屬能領取17*2818.5==47914元

個人交了幾年社保人去世了怎麼辦(不小心去世了咋辦)4

最後,說3點有操作性的:

1.各省的死亡待遇相差大,是按照戶口所在地算嗎?

不是。

退休前的人員是根據規定是按照去世時最後的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

退休後的人員是根據養老金的領取的。

也就是說,隻要是去世之前,在這個省繳納了社保就可以,哪怕是一個月的臨時養老保險繳費賬戶。(看懂的人已經打算行動了……最高的是上海和北京

2.一個人因下落不明被法院宣告死亡,能領嗎?

能。但是如果再次出現,領取的錢需要全部退還。

3.所有人都有嗎?因工死亡的,也能領嗎?

能。隻要交過養老金保險的所有人都有。不僅能領而且還會多一項:因工死亡補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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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溫青年,一個在社保部門工作十多年後來又通過國考的公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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