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先生經中間銷售商購買一輛汽車,車架号第十位字母為‘F’,與其對應制造日期為2015年,但該車出廠合格證上登記的車輛制造日期卻為2017年
柴先生出示車輛出廠合格證及車管部門出具的告知單。
□記者 李坤 文/圖
昨日,有市民向本報反映稱,他經銷售商從廠家購買的一輛全新華泰聖達菲牌汽車,如今卻遇到新車難上牌照的尴尬局面,細究原因,才發現這明明是2015年制造的車,車輛合格證上登記的制造日期卻為2017年。
新車買來難上牌
如今車身落滿灰
向本報反映此問題的柴先生在我市光明路北段經營着一家汽車銷售公司,但其并不具體代理哪個品牌汽車,平常客戶需要購買哪個品牌、哪個車型的汽車,他便通過中間銷售商從廠家提車,然後再轉賣給客戶,中間賺個差價,按柴先生的話說,他掙的也是辛苦錢。“這在我們這個行業算個‘潛規則’,即使4S店的車也得經中間銷售商才能從廠家提到車,但我這樣做不會占用太多資金,由于4S店的經營成本較高,客戶通過這樣的方式購車也比在4S店要便宜一些。”柴先生解釋。
今年2月,柴先生經中間銷售商從位于天津的榮成華泰汽車有限公司花費6.3萬元提了一輛全新華泰聖達菲牌汽車。“車提回來後我将車賣給了一位客戶,客戶繳納了購置稅拿着車輛合格證去上牌時卻被告知這輛車不符合相關規定不能上牌,客戶随後找到我要求退車,我不僅将車款全額退還給了客戶,為了表示歉意,還給了客戶一定的經濟補償。”柴先生說,随後這輛新車就被暫時放進了車庫,他也多次将此問題反映給中間銷售商及其車輛生産廠家,但如今問題不僅沒得到解決,被扔在車庫的新車車身也已經落了厚厚一層灰。
随後,柴先生拿出了一張我市車管部門出具的告知單(退辦單),上面寫着:該車車架号第十位為“F”,不符合車架号編排規定,依據《GB16735-2004》相關規定,不予辦理注冊登記業務。
“這問題出在哪兒?車輛合格證手續啥都齊全,為啥就上不了牌照呢?”柴先生說,他銷售汽車這麼多年,也是第一次遇到這樣的問題。
出廠合格證有“貓膩”
車輛到底哪年“出生”
記者陪同柴先生一同來到位于韓陵的市公安交警支隊車輛管理所,市公安交警支隊車輛管理所車管科副科長尤甯在看過柴先生所購車輛的出廠合格證後便立即指出了問題的所在。
“車架号第十位上的字母代表着汽車的制造日期,該車車架号第十位字母為‘F’,與其對應的制造日期為2015年,然而該車出廠合格證上登記的車輛制造日期卻為2017年2月8日,如果這輛車真是2017年制造的,那麼該車車架号第十位字母應該為‘H’,柴先生買的這輛車很有可能是一輛庫存車。”尤甯說,不僅如此,按道理來說,出廠合格證上的發證日期應該晚于車輛制造日期,然而該車出廠合格證發證日期與車輛制造日期卻是同一天。
“根據相關規定,車架号上顯示的車輛生産日期與車輛合格證上登記的車輛制造日期前後不得超過一年,所以該車不能辦理車牌号登記業務。”尤甯說。
廠家稱合格證“沒毛病”
銷售商願協商解決問題
“這麼說,這就是一張造假的合格證,廠家連合格證都敢造假!這令人有點防不勝防。”在得到明确的答複後,柴先生終于搞清問題出在哪裡,随即又與汽車生産廠家技術部一位任姓科長取得聯系。在電話中,這位任科長堅稱車輛的出廠合格證沒有任何問題,并表示廠家隻負責生産汽車,車輛出現問題柴先生應該找中間銷售商來解決,廠家并不與柴先生進行直接對接。
對于廠家的說法,作為中間經銷商的山東威海中凱汽車銷售有限公司江總經理表示,車輛出廠合格證是由廠家提供的,車輛出廠合格證是否存在問題作為銷售商也很難鑒定,作為銷售商,願意與柴先生通過協商将問題解決,若協商不成,也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解決該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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