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ft每日頭條

 > 生活

 > 建築上放線的線是什麼線

建築上放線的線是什麼線

生活 更新时间:2024-11-19 07:34:10

規劃紅線 一般稱道路紅線,指城市道路用地規劃控制線。包括用地紅線、道路紅線和建築紅線,對“紅線”的管理體現在...

建築上放線的線是什麼線(建築七線紅線)1

七線:紅線綠線藍線紫線黑線橙線黃線

“紅線”主要針對道路控制;“綠線”是規劃城市公共綠地、公園、單位綠地和環城綠地等;“藍線”規定城市水面,主要包括河流、湖泊及護堤;“紫線”規定曆史文化街區;“黑線”規定給排水、電力、電信、燃氣等市政管網。

“橙線”軌道交通管理“黃線”地下文物管理。"紅線"是指道路用地與其它建設用地分界線,紅線與建築控制線之間還有可能存在綠線,黃線等。

紅線

所謂“建築紅線”,就是指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授權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照保障公路運行安全和節約用地的原則劃定的用以界定公路兩側能否建蓋永久性非公路設施的界線。建築紅線控制就是路政管理部門按照公路管理的法律法規的規定,嚴格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在建築紅線範圍以内建蓋永久性非公路設施的管理過程。建築紅線由道路紅線和建築控制線組成。道路紅線是城市道路(含居住區級道路)用地的規劃控制線;建築控制線是建築物基底位置的控制線。基地與道路鄰近一側,一般以道路紅線為建築控制線,如果因城市規劃需要,主管部門可在道路線以外另訂建築控制線,一般稱後退道路紅線建造。任何建築都不得超越給定的建築紅線。

《民用建築設計通則》(JGJ37—87)規定建築物的台階、平台、窗井、地下建築及建築基礎,除基地内連通城市管線以外的其它地下管線不允許突出道路紅線。允許突出道路紅線的建築突出物:1.在人行道地面上空:(1)2米以上允許突出窗扇、窗罩,突出寬度不大于0.4米;(2)2.50米以上允許突出活動遮陽,突出寬度不應大于人行道寬度減1米,并不應大于3米;(3)3.50米以上允許突出陽台,凸形封窗、雨棚、挑檐,突出寬度不應大于1米;(4)5米以上允許突出雨棚、挑檐,突出寬度不應大于人行道寬減1米,并不大于3米。2.在無人行道的道路上空:(1)2.50米以上允許突出窗扇、窗罩,突出寬度不應大于0.4米;(2)5米以上允許突出雨棚、挑檐,突出寬度不應大于1米。規劃紅線  一般稱道路紅線,指城市道路用地規劃控制線。包括用地紅線、道路紅線和建築紅線,對“紅線”的管理體現在對容積率、建設密度和建設高度等的規劃管理。

規劃綠線  是指城市各類綠地範圍的控制線。按建設部出台的《城市綠線管理辦法》規定,綠線内的土地隻準用于綠化建設,除國家重點建設等特殊用地外,不得改為他用。

規劃藍線

 一般稱河道藍線,是指水域保護區,即城市各級河、渠道用地規劃控制線,包括河道水體的寬度、兩側綠化帶以及清淤路。根據河道性質的不同,城市河道的藍線控制也不一樣。

規劃黑線  一般稱“電力走廊”,指城市電力的用地規劃控制線。建築控制線原則上在電力規劃黑線以外,建築物任何部分不得突入電力規劃黑線範圍内。1、道路規劃紅線:一般稱道路紅線,指城市道路用地規劃控制線。2、河道規劃藍線:一般稱河道藍線,指城市各級河、渠道用地規劃控制線。3、綠地規劃綠線:一般稱綠線,指城市各級綠地用地規劃控制線。4、電力規劃黑線:一般稱電力走廊,指城市電力線路用地規劃控制線。5、文物保護規劃紫線:指核定為文物保護單位或建築保護單位用地及其周圍進行規劃保護的規劃控制線。6、建築控制線:指根據城市規劃需要确定的建築物可建範圍的控制線。7、建築紅線:指經規劃确定的建築物基底位置的控制線。

綠線

城市綠線管理辦法《某某城市綠線規劃管制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令第112号《城市綠線管理辦法》已經2002年9月9日建設部第63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發布,自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第一條 為建立并嚴格實行城市綠線管理制度,加強城市生态環境建設,創造良好的人居環境,促進城市可持續發展,根據《城市規劃法》、《城市綠化條例》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城市綠線,是指城市各類綠地範圍的控制線。本辦法所稱城市,是指國家按行政建制設立的直轄市、市、鎮。第三條 城市綠線的劃定和監督管理,适用本辦法。第四條 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國城市綠線管理工作。

紫線城市紫線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令第119号《城市紫線管理辦法》已于2003年11月15日建設部第22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發布,自2004年2月1日起施行。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城市曆史文化街區和曆史建築的保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和國務院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城市紫線,是指國家曆史文化名城内的曆史文化街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公布的曆史文化街區的保護範圍界線,以及曆史文化街區外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布保護的曆史建築的保護範圍界線。本辦法所稱紫線管理是劃定城市紫線和對城市紫線範圍内的建設活動實施監督、管理。第三條 在編制城市規劃時應當劃定保護曆史文化街區和曆史建築的紫線。國家曆史文化名城的城市紫線由城市人民政府在組織編制曆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時劃定。其他城市的城市紫線由城市人民政府在組織編制城市總體規劃時劃定。第四條 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國城市紫線管理工作。省、自治區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内的城市紫線管理工作。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内的城市紫線管理工作。

黃線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令第144号《城市黃線管理辦法》已于2005年11月8日經建設産第78次常務會議讨論通過,現予發布,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第一條 為了加強城市基礎設施用地管理,保障城市基礎設施的正常、高效運轉,保證城市經濟、社會健康發展,根據《城市規劃法》,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城市黃線的劃定和規劃管理,适用本辦法。本辦法所稱城市黃線,是指對城市發展全局有影響的、城市規劃中确定的、必須控制的城市基礎設施用地的控制界線。第三條 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負責全國城市黃線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内城市黃線的規劃管理工作。第四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保護城市基礎設施用地、服從城市黃線管理的義務,有監督城市黃線管理、對違反城市黃線管理的行為進行檢舉的權利。第五條 城市黃線應當在在制定城市總體規劃和詳細規劃時劃定。

藍線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令第145号《城市藍線管理辦法》已于2005年11月28日經建設部第80次常務會議讨論通過,現予發布,自2006年3月1起施行。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城市水系的保護與管理,保障城市供水、防洪防澇和通航安全,改善城市人居生态環境,提升城市功能,促進城市健康、協調和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城市藍線,是指城市規劃确定的江、河、湖、庫、渠和濕地等城市地表水體保護和控制的地域界線。城市藍線的劃定和管理,應當遵守本辦法。第三條 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負責全國城市藍線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内的城市藍線管理工作。第四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服從城市藍線管理的義務,有監督城市藍線管理、對違反城市藍線管理行為進行檢舉的權利。第五條 編制各類城市規劃,應當劃定城市藍線。城市藍線由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在組織編制各類城市規劃時劃定。城市藍線應當與城市規劃一并報批。

,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

查看全部

相关生活资讯推荐

热门生活资讯推荐

网友关注

Copyright 2023-2024 - www.tft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