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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朝的文字及其地位

圖文 更新时间:2024-08-22 16:44:13

(本文為林屋公子《周朝八百年》系列020)

上一講我們提到商朝的“外服”,提到商朝存在侯、甸、男、衛、犬、牧等外服職官,這一講繼續說商朝的“内服”。在《尚書·酒诰》裡,商朝内服包括“百僚、庶尹、惟亞、惟服、宗工,越百姓、裡居”,這些職務在甲骨文中基本都能得到印證。

首先說“百僚”。甲骨文有“寮”無“僚”,“寮”從表示宮室的“宀”與表示燃火的“尞”,也就是房屋,引申為官署,在甲骨文中有“韋師寮”。所以“百僚(寮)”就是指衆多官署,今天同事還叫“同僚”即出自此義。“寮”的長官就是“尹”,甲骨文從“又”持“丨”,表示手持權杖,引申為長官,比如有名的“伊尹”。“尹”一職在周代以至後世都常用,比如周代楚國首相為令尹,“尹”加“口”為“君”,又有發号之意,與“尹”常互用。

接下來是比較複雜的“亞”。“亞(亞)”字像商代墓室的平面圖,趙林先生指出,“亞”的世界觀為“中國”概念的前身。從甲骨文的“亞”(無四角橫線)字來看,不正是有東南西北中五部分嗎?“亞”也有表示第二的意思,比如甲骨文有“亞祖”,今天“亞軍”也出自此義,《酒诰》的“亞”表示的是寮的次官,與後文提到具體内服職事的“亞”有一定區别。除此之外,“亞”還有連襟的意思。也有作族名、人名用,比如那個很有名的“亞醜钺”。

商朝的文字及其地位(古人的表字為什麼很多都叫)1

亞醜钺

然後是“服”,大概是具體指揮内服職事的官員,在“尹”“亞”之下。之後的宗工、百姓應該是服役的各族族長。其中甲骨文有“宗工”“多工”,“工”本義為某種工具,這裡指服事工商業的家族;又有“多生”,“生”本義為出生,這裡指一種親屬關系類型,與周代的“姓”尚有一定區别。“裡居”當為“裡君”之誤,“裡”本義為土田,引申為聚居之地,但商代尚無後世純地域性組織的鄉裡,故“裡君”應該是家族長兼任的地域長官。

商王就是通過百僚的庶尹、惟亞、惟服等官員,來支配宗工、多生、裡君服役,而宗工、多生、裡君等家族長又以整族為單位,為商王從事具體的内服職事。相對于外服,可以發現内服已經有了相對簡單分工的政府雛形,這是由于商王對内服的控制比外服更強,故在商王國内能初步形成集權政體。而此時百僚的庶尹、惟亞、惟服等“中央”官員,也沒有脫離其所在的族群,整個族群也同樣要為商王服役某項職事。

那麼,内服具體的職事是什麼呢?《酒诰》沒有記錄,相關研究也比較少,隻有盧中陽先生在《商周指定服役制度研究》中對這方面有探索。具體來講有以下幾種:

首先是“亞”服,甲骨文中出現“多亞”和多種具體的“亞某”,如“亞乞”“亞雀”等。這個“亞”區分于表示次官的“亞”,而是一種軍職。在《尚書·牧誓》中,周武王号令的有“亞旅”一官,西周青銅器“晉侯蘇鐘”也有“亞旅”,可見“亞”直到西周還保留了下來。蔔辭中有“多田、亞、任”連用,可見内服與外服有一起從事某項職事,還有“衛、射、亞”連用的記錄,這裡的“射”也是内服。

商朝的文字及其地位(古人的表字為什麼很多都叫)2

“射”在甲骨文從“弓”從“矢”,本義就是射箭,甲骨文有“射麋”“射鹿”的記載;又有“射”服,“多射”和多種具體的“射”,如“射允”“射倗”等。“射”服也是一種軍職,可能主要負責射箭或者造箭,也可能還主持“射禮”。除了“亞”“射”之外,“戍”也是從事軍事活動的内服之一,有“戍何”“戍辟”等,還形成了一定的軍事編制“右戍”“中戍”“左戍”。甲骨文“戍”從“人”持戈,引申為戍守邊境。

接下來有“馬”服,甲骨文有“多馬”,本來的職事的養馬,比如秦人始祖非子就曾為周孝王養馬。非子不僅僅是周天子的“弼馬溫”,而是以全族擔任周王的“馬服”。因為馬多被用于軍事,所以“馬服”也常常參與戰争。還有“工”服,甲骨文有“百工”,主要從事手工活動,也沒有脫離農業生産,與《酒诰》的“宗工”族有一定差異。最後是“甯”服,甲骨文“甯”像貯藏的器具,“甯”服主要職事應該就是貯藏。

以上亞、射、戍、馬、(百)工、甯即商王朝的内服職官。前文我們提到,商王對内服的從屬關系比外服更重,因為他們本身就大多出自商王。他們往往被稱為“子某”,合稱“多子”,參與對商先公先王的祭祀。

商朝的文字及其地位(古人的表字為什麼很多都叫)3

為什麼要被稱為“子”呢?從甲骨文的“子”來看,與今天稍有不同的是上半部是“口”。這是一個人的側面形象,“口”就是頭,下面是雙手、一腳和身體。本義就是兒子的“子”,有時也包括“女”,用法和今天差異不大。而且當時也沒區分兒子、侄子,通通以“子”稱之。相應的是“父”也不區分伯父、親父、叔父,而隻按排行劃分為“大父”“中父”“父”。這表示商代中期時直系與旁系的區别還不嚴格,諸子有相對平等的繼承權。

當然,這個“子”還隻是出于親屬關系的子,必須要成為法律上的“子”,才能在社會被承認。所以有個叫“子子”的法律程序,相當于今天的身份證,從此以後他就可以被稱“子”。不但商王的諸子可以稱“子”,内服職官的“子”也可以稱“子”。所以這個“子”實際上就成了商人的标志。讀到這裡,您一定想到了商人的“子姓”,沒錯,商人的“子姓”就周人從“子某”這個稱呼來命名的,但本身并不是商人的“姓”,商人當時還沒有“姓”的概念。

“子”延伸的含義還不止“子姓”,後世的表字的“字”多稱“子某”,比如“石家莊趙子龍”,也與“子”表示的法律人格有關。商代的“子某”也可以稱“某子”,所以周代的卿大夫也多稱“某子”,比如趙簡子、智襄子;春秋戰國諸子也多稱“某子”,比如老子、孔子。這都來源于“子”這一尊貴的含義,不過“子”也因“兒子”的本義又産生貶義,比如《春秋經》對楚、吳、越稱楚子、吳子、越子,後世罵人稱“小子”,都是這個含義。

至此,我們可以發現,内服有“子”,外服有“侯”“男”,還有無服的“伯”。那麼是否有“公”呢?确實有,不過“公”不是生人尊号,而多指旁系先祖,比如蔔辭說“勺歲于多公”,與先王進行區别。那麼所謂的“公侯伯子男”,在商代都有一定原型,但與周代的“五等爵”差别還很大。至于“公侯伯子男”是如何發展為五等爵的?我們後文會詳細說明。


林屋公子,文史作家,主攻先秦秦漢史。系今日頭條簽約作者,悟空問答簽約作者,澎湃曆史專欄作者,網易曆史專欄作者,百度ta說合作作者,全曆史合作作者,出版有《先秦古國志》《先秦古國志之吳越春秋》《山海經全畫集》實體書三種,作品散見于《國家人文曆史》《北京晚報》《醒獅國學》《百家講壇》《威海晚報》等報刊雜志及自媒體。感謝閱讀,歡迎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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