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國人消費水平的提高,越來越多的進口食品湧入國内各個超市,消費者也樂意購買進口食品,然而,近幾年,随着消費者維權意識的增強和對自身健康的重視,及各種魚龍混雜的進口食品大量湧入,關于進口食品是否過期的新聞常常見諸于報端。
關于進口食品标簽上的生産日期你到底知道多少呢?
今日,有新聞報道《一名女子購買進口礦泉水,一箱喝完發現過期一年半》,文章稱,一名女子購買意大利進口商品“聖碧濤天然礦泉水”,保質期為18個月,瓶身上也清楚的寫着生産日期見瓶蓋(年/月/日),然而礦泉水瓶蓋上的日期為13年8月17日,與超市讨要說法,超市卻否認說,“進口食品的生産日期應該是反着看的。”該女子認為工作人員的說法很荒唐:“按照這樣的邏輯,是17年8月13日,可這2017年還沒到呢。”超市工作人員随即改口稱,瓶蓋上寫着的是最佳飲用日期,而不是生産日期。
【Use by Date】就是要在此日期之前食用,簡單明了,不太會造成混淆。【Display until】是給商家看的,過期了就不能再在貨架上賣了,但買走了的顧客,還是可以繼續吃的,所以這種産品一般都會伴随一個Best before。
好消息是,根據我國《預包裝食品标簽通則》的有關規定,進口食品必須貼中文标簽才能上架,且中外文需一一對應。同時必須随商品攜帶有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出具的檢驗合格證書。所以隻要認準進口食品的中文标示即可,但是也要留個心眼,防止不良廠商惡意修改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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