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算分析題1】甲公司系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20年至2×23年與固定資産業務相關的資料如下:
資料一:2×20年12月5日,甲公司以銀行存款購入一套不需安裝的大型生産設備,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價款為5 000萬元,增值稅稅額為650萬元。
資料二:2×20年12月31日,該設備投入使用,預計使用年限為5年,淨殘值為50萬元,采用年數總和法按年計提折舊。
資料三:2×22年12月31日,該設備出現減值迹象,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的現值為1 500萬元,公允價值減去處置費用後的淨額為1 800萬元,甲公司對該設備計提減值準備後,根據新獲得的信息預計剩餘使用年限為3年、淨殘值為30萬元,仍采用年數總和法按年計提折舊。
資料四:2×23年12月31日,甲公司售出該設備,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價款為900萬元,增值稅稅額為117萬元,款項已收存銀行,另以銀行存款支付清理費用1萬元。
假定不考慮其他因素。
要求:
(1)編制甲公司2×20年12月5日購入該設備的會計分錄。
(2)分别計算甲公司2×21年度和2×22年度對該設備應計提的折舊金額。
(3)計算甲公司2×22年12月31日對該設備應計提減值準備的金額,并編制相關會計分錄。
(4)計算甲公司2×23年度對該設備應計提的折舊金額,并編制相關會計分錄。
(5)編制甲公司2×23年12月31日處置該設備的會計分錄。(★★★)
【答案】
(1)甲公司2×20年12月5日購入該設備的會計分錄:
借:固定資産 5 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650
貸:銀行存款 5 650
(2)甲公司2×21年度對該設備應計提的折舊金額=(5 000-50)×5/15=1 650(萬元);
甲公司2×22年度對該設備應計提的折舊金額=(5 000-50)×4/15=1 320(萬元)。
(3)2×22年12月31日,該設備減值測試前的賬面價值=5 000-1 650-1 320=2 030(萬元)。該項資産公允價值減去處置費用後的淨額1 800萬元大于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現值1 500萬元,所以該資産的可收回金額為1 800萬元,則甲公司2×22年12月31日對該設備應計提減值準備的金額=2 030-1 800=230(萬元)。
會計分錄:
借:資産減值損失 230
貸:固定資産減值準備 230
(4)甲公司2×23年度對該設備應計提的折舊金額=(1 800-30)×3/6=885(萬元)。
會計分錄:
借:制造費用 885
貸:累計折舊 885
(5)
借:固定資産清理 915
固定資産減值準備 230
累計折舊 3 855(1 650 1 320 885)
貸:固定資産 5 000
借:固定資産清理 1
貸:銀行存款 1
借:銀行存款 1 017
貸:固定資産清理 9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117
借:資産處置損益 16
貸:固定資産清理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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