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一名讀書
為自己所愛之人的愛人辯護,說上來不僅表達拗口,甚至行為也令人不可思議。可是,事實就是事實,男人韓丁要辯護的,就是他深愛的女人的愛人龍小羽,一個幾乎被坐實殺人的嫌疑人!
是智商跟不上愛人的心機,還是為了愛人甘願犧牲?
關鍵在于“愛人”,這個人就是存在于韓丁和龍小羽之間的羅晶晶。羅晶晶是韓丁的愛人,龍小羽是羅晶晶的愛人。
羅晶晶成為韓丁的愛人
韓丁之所以把這一天記得很清楚,絕不僅僅是因為這一天的特别,即是二十世紀最後一個春節假期的最後一天,更是因為人——羅晶晶。
不知是無巧不成書,還是注定着的緣分,反正是這個羅晶晶的出現,讓韓丁的人生發生了巨變。
在見到羅晶晶之前,即使他隻是中亞律師事務所的一名見習律師,但作為地地道道的京城人,也算得上衣食無憂。
羅晶晶稱得上人間尤物,至少在韓丁的眼裡。第一次見到這個尤物是在平嶺世紀大飯店的發型表演晚會上,這個至今幾乎未真正對一個女孩動過心的男孩,那種心情實在讓人忍俊不禁,卻又不得不讓人感歎于愛情的魔力,來的時候擋都擋不住。
韓丁在那一刹那全身僵直。
韓丁目不暇接,頗有靈魂出竅的感覺。
但那時隻是韓丁單方面的感受,要讓羅晶晶成為愛人的過程還未開始呢。整個過程他沒有死纏爛打,是他用他的愛感動了她,讓她成為他的愛人——
首先,他是平嶺保春制藥廠董事長羅保春的女兒。這個制藥廠和董事長,委托他們律師事務所和受害者交涉。有了這層關系,似乎套近乎就名正言順了。可是,事與願違,羅保春猝死、制藥廠破産,她失蹤了。
幸好,功夫不負有心人。他們得以重逢。當然,這個重逢是韓丁刻意而為之,他忘不了羅晶晶,他同情她的遭遇。
應該說,同居是他們跨越最大的一步。初時,韓丁也并無他意,隻是因為遭遇家庭巨變的羅晶晶無家可歸,他給她一個栖身之所而已。
但不得不說,孤男寡女就像幹柴烈火,何況韓丁原本就對羅晶晶心存愛意。當他們有了初夜,一切便順理成章了。
這隻能說,韓丁對羅晶晶的愛是真心的。
這時,除了柴米油鹽,他們的愛情同樣面臨考驗:
羅晶晶好吃懶做的本性暴露無遺。過去,新鮮的愛情,所有的缺點都被優點掩蓋,但人的本性得到釋放時,那才是他(她)的真面目。
韓丁提出結婚,卻被羅晶晶拒絕了。雖然,韓丁也并非真的發出内心這麼早就結婚,隻不過因為來自父母傳統的思想反對“婚前同居”,最好的解決辦法是婚姻。羅晶晶的拒絕讓韓丁懷疑羅晶晶對他的愛。
更為甚的是羅晶晶背着他與龍小羽約會。如果說千金小姐的缺點和不願過早結婚還情有可原的話,“腳踏兩隻船”是一個男人,尤其是用情至深的男人的“紅線”,如何容忍?幸好,隻是“紅線”而非“底線”,韓丁忍住了,他放不下羅晶晶,還在想方設法維護他們的愛情。這一切,隻能用愛的魔力來解釋。
其實,與後來“辯護”之舉相比,韓丁現在的所作所為隻是小菜一碟。韓丁的辯護,豈止是情?更是義的彰顯,是一個男人對愛情的别種擔當。
龍小羽是“殺人犯”——盡管還未經法院的判決,但在公安機關和檢察院已經基本認定。他殺了他的前女友祝四萍。殺人之前,還強行與四萍發生了關系。
我們該不該為羅晶晶勇救過去的愛人之舉感動?因為她的“不相信”和“堅信”,才最終撥開雲霧。
她不相信龍小羽會殺人;
她堅信龍小羽是無辜的!
但我想,真正讓人感天動地的應當是韓丁,居然能夠放下人性裡正常的“自私”,為愛人的愛人辯護,為愛人的愛人洗掉嫌疑。
這是怎樣的一個男人?
這是怎樣的一種“壯舉”?
為愛人的愛人辯護,大寫情義和人性
01 無望
初時,推翻幾乎已經蓋棺定論的罪名不容易,畢竟所有的證據都是難以辯駁的,包括犯罪動機、時間、地點,特别是他的血衣、四萍體内的污物,都指向龍小羽。
從原有證物、案卷、屍檢報告和第一次與龍小雨的面談結果,韓丁感覺自己像個動作艱難的爬蟲仰視一座無法逾越的大山。因此,他能給龍小羽帶來的,并不是生存的機會,而隻是他應當得到辯護的法定權利。為龍小羽制訂的自然是選擇了罪輕而不是無罪。那時,已是最正确的方向,資深律師老林都這麼認為,韓丁有私心,但不會在這個問題上擺上私心,畢竟人命關天。
在再次會見龍小羽之前,韓丁和老林都覺得,羅晶晶迷戀的龍小羽隻是她的一個不真實的幻覺,隻是這個人的美好的外表。老林還建議韓丁把龍小羽這個美好的外表下包藏着一顆殘忍的心告訴羅晶晶,問她知道不知道這個男人在跟她山盟海誓的同時又強迫四萍跟他幹那種事!你必須把這些情況揭露出來,必須把龍小羽的變态心理、醜惡面目告訴她。
因為對羅晶晶的愛,韓丁無奈地接過這個幾乎毫無勝算的辯護,他已經不顧作為實習律師應當多接具有較大勝算的辯護而反其道而行,第一次獨立接過這個可能影響他一輩子職業口碑的案件。
02 質疑
羅晶晶問“龍小羽自己承認了嗎?”“有好多人被冤枉了都找不到解脫自己的證據,他要找不到證據就得向法院認罪嗎,就得認罪嗎?”
韓丁和老林都愣了,羅晶晶固執。但韓丁的語塞,并不僅僅是因為她的固執,更多因為羅晶晶剛才的那句話,無意中提到了一個重要的訴訟原則。老林也意識到這一點了現代法理中關于無罪推定和疑罪從無的原則。
原本隻是為了“盡點人事”“給羅晶晶一個交待”。但通過第二次會面的談話,韓丁從龍小羽的口中聽不出一絲狡詐,這與一個兇殘之徒實在挂不上鈎。
老林的反應道出韓丁的心聲,他一針見血地道破了韓丁這種心情的本質。他說:
“你是不是對原來的辯護方案發生動搖了?”
不錯,此前韓丁已與老林達成共識,那就是以犯罪的動機為重點,尋找龍小羽罪輕而不是無罪的證據。這個方案與輸赢無關,對被告人來說,他注定得死!
但通過第二次談話,韓丁看到龍小羽“知恩圖報”的情義——而這個情義當然也包括他對死者四萍曾經給予他的幫助和對他的愛。雖然,兩者的矛盾并不足以從法律上改變任何實質東西,但将心比心,感性隻是開啟試圖改變之門,還需要理性深入分析,這給韓丁改變過去的方案基本上重新确立了方向。
03 改變
韓丁在聽了“百年紅”的廠長和李姓花臉的叙述之後,有了些本質上的轉變。他倒并非就此斷定龍小羽沒有殺人,而是覺得,龍小羽也許真的是一個很不錯的人,否則怎麼會有這麼多人說他不錯?
聽過四萍母親的話,韓丁已忍不住個人情感的流露和表達:
“對,我也不相信 我和您一樣不相信龍小羽會幹出這樣的事情,他是一個知恩圖報的人,一個重感情的人,一個肯為别人犧牲的人,他突然幹出這種事情,是不合情理的。我來紹興就是想搞清楚這件事情的原罪!我要為這件事情的真相辯護!”
這是韓丁第一次當着羅晶晶的面,發表這樣的态度。也正是從這一刻起,他在自己的内心做了同樣的決定:他要全面過、深入地了解龍小羽,了解龍小羽和祝四萍之間發生的一切事情,他要把檢察院提出的全部證據一一推敲,他要從無罪的立場,全面質疑這個表面上無懈可擊的指控!
韓丁決定改變的辯護方案豈止是一紙文書、一個辯護的方向,它更是拯救一個活生生的命,一個稱得上“好人”的命。
龍小羽是不幸的,一個重情重義的好人成了殺人犯嫌疑人。
龍小羽又是萬幸的,居然可以讓自己的情敵真心實意為自己辯護。
結語
至于辯護的結局,已經不需細究。其實,對于我們來說也已不重要。
錢鐘書說過“愛情并非好客的、敞開的;愛情是懷疑的、排他的、不安的而且嫉妒的。”
《拿什麼拯救你,我的愛人》的主人公韓丁也不會免俗,他也有思想,也有自私的一面,但他卻将所謂的自私置于一邊,而以職業道德和擔當履行義務,為愛人的愛人辯護,是何等的高大。
其實,從羅晶晶背着他三番五次與自己的情敵、她的初戀情人約會時,他的心也在滴血——因為他太愛羅晶晶,無法從心裡放棄。他甯願放棄一片森林,隻求這棵樹!
他也曾經幸災樂禍過,甚至嘲笑過情敵龍小羽,那是從龍小羽被抓那一刻起。情敵被抓,那麼他自是不戰而勝,何況,他犯的是死罪,殺人償命的道理誰都懂。
可是,又是因為愛情,他拒絕不了羅晶晶為她愛人的幫助——辯護!嘴在自己的身上,而且從理性上來看,龍小羽死不足惜,那麼,“盡人事”是最好的交待,足夠!于情于理,韓丁該做的都做了,如果羅晶晶還不滿意,那是誰也無法做到了。
峰回路轉,龍小羽并非兇殘的殺人兇手。為了愛,為了自己的良心,職業的理性戰勝情感,韓丁站了出來。
因此,無論屬于誰的愛人,羅晶晶該當放心,她遇上的是一個不僅愛她、又有擔當的男人,願意為她:赴湯蹈火!
愛情的東西實在難以理解,就像韓丁,自私和情義如一個巴掌的兩面,說變就變!愛到深處已成寬容,隻能說,自私的愛情裡,韓丁的形象太高大太偉岸。
你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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