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自古以來有個說法,叫做上門女婿,也叫做“倒插門”,意思是說男人入贅到女方家裡面去。而每個人對于上門女婿的看法不一樣,也就形成了不一樣的态度。
婚姻對每個人每個家庭來說,大多數都是幸福的、美滿的,即便是女兒出嫁,女方父母有百般不舍,但總體來說,仍然是喜大于悲的。
但是有一種情況例外,就是我在上面提過的上門女婿。
俗話說“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頭”,新郎既然已經答應成為上門女婿,很多事情就是身不由己,無法逃避,那就應該學會讓它變得更好,而不是讓它最後成為一種悲劇。
而在安徽發生的一場婚禮,就發生了心酸的一幕。應該是對自己身份的抗拒,新郎官在婚禮進行時,始終是不願意下跪與新娘進行拜堂。就在台下的來賓們開始議論紛紛時,新娘的堂弟“動手了”。
新娘的堂弟喊起幾個親戚,沖上台去,逼迫新郎官下跪,并動手摁住新郎官下跪。從輩分來看,新郎怎麼說也是他的姐夫,他卻一點都不看面子,一點也不手軟。
為了不錯過吉時,下手絲毫不留情面。到此,婚禮算是正常舉行了,台下的來賓也是發出了陣陣掌聲。
還有網友評論:有委屈不願意就不結婚了呗,何必為難自己,如果想媳婦家環境那就高高興興的呗,既然想人家東西,那就好好的,自己高興媳婦也高興,又結果又覺得自己委屈,何必呢?
雖然舅子強制着讓人看着是不舒服,顯得有點霸道,但是不願上門就不結呀,别到拜堂吉時才惺惺作态,這更讓人看不起,做人能伸能屈。
既然答應上門了,就幹脆利落地把婚結了,真有骨氣和本事,靠着丈人也能出頭人地,人窮不怕,就怕志窮和自卑。
現實就是這樣,首先這對男女本身沒有感情基礎,男方上門的目的不就是因為女方有錢麼?你要花人家錢,又不想低頭,既不能生孩子,又不能帶來别的價值,說直白點,軟飯還想硬吃,那麼有骨氣,當初别答應入贅不就好了麼?
有骨氣,就不做上門女婿。既然答應了,就好好地做,現在如此的行為,更讓人家看不起他,日子也不會好過,以後還是個被趕走的貨。
難道不是上門女婿就可以不拜嶽父嶽母嗎?是不是上門女婿都應該拜嶽父嶽母這是最基本的!談不上強制不強制和有沒有實力的問題。
與上不上門沒關系,在我們老家,男方去接親,新郎必須在女方家宗堂拜見女方的主先,這是必須的,懂禮數,懂尊重,也就是接親時拜見女方家的祖先,回到男方家拜堂,拜見男方家的祖先,這是尊重。
早知今日何必當初。這男孩子太不懂人情世故!讓女家難堪也讓父母為難,更讓自己以後不堪。女孩子既有無奈更有不愛!
畢竟是大喜之日,會主動下跪,嶽父嶽母也會高興,以後才有好日子過。
同時,由上門女婿聯想到男婚女嫁的不同,因此這也引起了網友的争辯。
婚姻是兩個人組建一個小家庭,然後延續下一代,為自己的下一代付出。不存在誰家的人。彩禮隻是一個象征性的,是讨個好彩頭,不是那一方把自己當商品。
婚姻是兩個人組建一個小家庭,然後傳宗接代,都是為下一代付出,你養女兒不容易,别人養兒子就容易嗎?說幫男的生孩子,這更是不要臉的說法,你生的孩子難道不是你的嗎?
母愛的偉大,看來你不配當母親。 雖然說女方生孩子,但男方是不是也要撫養,有可能說,把女人娶回家來生孩子跟做飯,然後男方家不養不顧家。
彩禮是要給的,作為一樣傳統男方給女方一定數額的禮金理所當然也是出于尊重,畢竟人家養了二十多年的女兒成了男方家的人。 什麼叫成了男方家的人。
可彩禮的數額也要在男方承受範圍内畢竟男方還要準備婚房和婚禮這都是需要錢的,家庭富裕的可以多一些,獅子大開口或者找各種理由不想出彩禮都是不合适的。
“女方嫁了就是男方的人”這種思想還是比較傳統的,我覺得結婚了應該是雙方成為彼此的人,雙方共同贍養彼此的老人,男方的彩禮應該變成彌補妻子的因生育兒女而損失的事業上身體上的機會成本。
有網友就說,我就想知道你們的彩禮是到了誰的手裡。是女方的父母手裡,還是新娘子的手裡。最好的方式我認為是彩禮和嫁妝都讓小兩口使用。作為新家庭的啟動資金。因為他們才是更需要這筆錢的人。
女家一分彩禮不要,有幾個願意入贅到女家并且随了女家的姓氏,以後祖祖輩輩都是女家姓氏的後人,其實還是沒有幾個願意的。
言歸正傳,做了上門女婿,首先自己心裡要足夠的坦誠和不介意,不然這個身份會成為自己一輩子的負擔,既然選擇了這條路就勇敢的走下去吧,希望這位新郎能夠通過自己的努力,将來有所作為,讓嶽父嶽母一家刮目相看!
夫妻本是同林鳥,要互相尊重,互相扶持,隻有擰成一股繩,才能把日子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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