喪葬費,是用于人員去世後辦理喪葬事宜的一次性費用,随着我國社會保障體系的不斷完善,喪葬費的保障範圍也越來越大。
河南省,作為我國的人口大省,之前能夠領取到喪葬費的都是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職工的家屬。
對于企業的職工,喪葬費的标準分為兩種:
一、對于在職人員,喪葬費的标準為職工死亡當月本企業養老保險人均繳費工資3個月的标準發給。
二、對于退休人員,喪葬費的标準為按所在省轄市上年度企業離退休人員3個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标準發給。
可以看出,目前河南省企業職工去世後的喪葬費标準還是不低的,至少有五六千元,并且因為喪葬費的基數(人均繳費工資和人均基本養老金)是會随着時間的變化而不斷增加,所以喪葬費也會不斷增長,無需重新修訂文件。
對于機關事業單位職工的喪葬費标準,河南省執行的是統一的标準——5000元。
這個标準是2014年的時候确定的,過去了這麼多年後,目前這個金額已經不算高了,後續政府應該會重新下發文件對标準進行調整。
而近日,河南省印發了印發《河南省關于建立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喪葬補助制度的意見》,明确從2022年開始,河南省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人員去世後也可以發放喪葬費了,這意味着不少的農民朋友都能夠享受到。
河南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喪葬補助标準為:按照12個月省定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最低标準發放。
比如2021年,河南省定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最低标準為108元,那麼喪葬費就是每人1296元。
這個标準雖然相比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職工來說比較低,但是考慮到我們目前龐大的城鄉居民群體,同時國家财政還要補貼城鄉居民養老金中的一大部分,能夠做到這樣算是很不錯的了。
河南省的這個标準在各省的城鄉居民中已經算是不錯了,目前位列中部6省第1位,全國第13位。并且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最低标準兩年左右會調整一次,那麼喪葬費标準也會随之同步調整。
需要注意的是,對于去世人員的家屬來說,要及時攜帶戶籍注銷證明或火化證明,去辦理養老保險關系注銷手續,并申請領取喪葬費,如果超過6個月未辦理就不得領取了。
這其中涉及到養老金待遇的發放問題,因為沒有進行養老關系注銷的話,那麼國家不知道人去世了,所以每個月還會正常發放養老金,很多養老金冒領的情況就是這樣出現的。
不過,這種情況在下一次進行生存認證的時候就會被發現,到時候還是得把之前領的養老金退回去,而且如果被發現是故意的,那麼還會被追究法律責任,那就得不償失了。
相關文件的執行開始時間是2022年1月1日,所以2021年去世的人員是無法享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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