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18 07:18 | 臨海發布
日前,浙江省教育廳、省人力社保廳印發《2018年中小學教師職稱評聘改革試點方案》,确定30所中小學校開展高級教師及以下教師職稱自主評聘改革試點,台州中學也在試點學校名單之列。
改革旨在探索建立分類評價、分級管理、學校自主評聘和政府宏觀監督管理的中小學教師評價體系,推動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審與崗位管理、競聘上崗、聘期考核和績效分配等人事改革的深度融合,打破聘任終身制,逐步形成評價科學、導向正确、競争擇優、能上能下、優秀人才脫穎而出的用人機制,進一步調動和激發中小學教師的積極性和創造性。
具體怎麼改?試點學校都有哪些?一起來看!
編制年度評聘計劃
主管部門要科學核定試點學校的崗位設置方案,試點學校在核定的崗位總量和結構比例内,根據本校教師隊伍建設規劃,充分考慮崗位的統籌使用和可持續發展,編制2018年度職稱自主評聘計劃,主要内容應包括科學設崗計劃、空缺崗位情況、年度評聘數量、評聘辦法、評聘組織、評聘程序等。
科學制定評聘标準
按照分類評價精神,充分考慮任教學段和學科要求,在省定标準基礎上,分别制定能體現教師崗位特點的評聘标準。
評聘标準要體現重師德、重業績、重能力的政策導向,體現教學的中心地位和日常考核結果的應用,把一線教學水平、學生管理能力和教育教學業績擺在重要位置,淡化學曆和資曆,原則上不再将發表論文作為評聘職稱的前置條件,逐步建立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考核評價體系。
對于獲得中小學教師标志性業績和成果的教師以及師德特别突出的教師,要在評價中予以充分體現,探索建立特别優秀教師直接聘任辦法。
建立評聘機構
試點學校要建立健全本校教師職稱自主評聘機構,一般應包括學科評議組和評聘委員會,組成人員應具有權威性、代表性、公正性,負責對參加職稱評聘教師開展綜合考評。
學科評議組由同行專家組成,一般不少于5人,由學校從專家庫中随機抽取,負責對參加職稱評聘教師的教育教學能力和學術水平進行專業評議,提出評議意見,評議結果作為評聘委員會的重要參考。
評聘委員會由學校領導、教務、政教等教育教學管理部門負責人、專家和教師代表組成,人數一般不少于17人,設主任委員1名、副主任委員1—2名。
可視情況聘請部分校外專家參加。自主評聘結果經評聘委員會三分之二及以上通過方為有效。
完善評聘程序
自主評聘一般按照公布崗位信息、個人競聘、學科組評議、評聘委員會評審表決、公示拟聘人選、評聘結果報備、簽訂聘任合同等程序進行,堅持全過程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要提前公開實施方案,公開評聘程序,公開崗位任職條件,充分征求本校教職工的意見建議并提交教代會讨論通過,及時做好參加評聘教師的材料公示和拟聘人選公示,接受校内教職工的監督。
自主評聘的聘期要與教師“縣管校聘”管理改革工作合理銜接。
完成自主評聘工作後,試點學校要對自主評聘工作進行總結,縣(市、區)的試點學校報縣教育和人力社保部門審核後,連同評聘結果一并報設區市教育和人力社保部門,由設區市教育和人力社保部門公布評審結果,并納入省數管中心數據歸集平台,發放電子證書。
推動職稱評聘與崗位競聘相結合
學校要切實承擔起用人主體的責任,淡化資格、強化聘任,在核定的崗位總量和結構比例内,進一步優化崗位設置,高級、一級教師職稱評價标準應與專技七級、十級崗位的晉升條件相互銜接,實現職稱評聘與崗位競聘相結合。
在落實專技崗位逐級晉升原則的基礎上,研究制定優秀教師未滿下一級崗位聘期或越崗位等級競聘的條件和規則,既發揮好崗位等級的階梯作用,又鼓勵優秀教師一鳴驚人、脫穎而出。
人力社保和教育部門應健全專技崗位結構比例動态調控機制,試點學校的專技中、高級崗位結構比例應與評聘标準、評聘質量相同步。
(原标題《台州唯一 | 我省中小學教師職稱評聘改革,台州中學成試點學校!》,編輯:羅亞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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