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德金提出利用集合分類的方法來定義實數。定義是從有理數出發的,我們仍然用Q表示有理數的集合。把Q分為上下兩個不相交的集合,即沒有共同元素的集合。比如說分為集合A和集合B,使得A∪B=Q,并且對任意a∈A和b∈B都有a<b,其中A∪B表示集合A的元素和集合B中的元素,稱這樣的做法為一個劃分,記為A|B。這時可能會出現下面三種類型:
1. A中有最大值,B中無最小值
2. A中無最大值,B中有最小值
3. A中無最大值,B中無最小值
類型1和類型2的成立是顯然的,比如,A={a;a≤2,a∈Q}和B={b;2<b,b∈Q};類型3是可能的,比如,集合A為平方小于2的所有有理數,集合B為平方大于2的所有有理數,因為√2是無理數,所以√2既不屬于集合A也不屬于集合B,這樣集合A中就無最大值而集合B中無最小值。
為了說明僅有上述三種類型,還必須說明不會出現“A中有最大值,B中有最小值”的情況。如果A中有最大值,B中也有最小值,令它們分别為a和b,則a和b均為有理數,并且由劃分定義知a<b。令c=(1/2)(a b),應為a<c<b,所以c既不屬于A也不屬于B,這是不可能的,因為c是有理數,而A和B包括了所有的有理數。
現在我們約定:類型3的劃分定義一個無理數,比如我們剛才得到的√2。實數的定義仍然是“有理數與無理數統稱為實數”,于是一個劃分A|B就代表了一個實數。
前面我們曾經談到,數量的本質是多與少,與此對應,數的本質是大與小。那麼,如何來判斷通過劃分定義的實數的大小呢?令兩個劃分A|B和C|D得到的實數分别為a和c,那麼,
a=c等價于A=C
a<c等價于A≠C,且A被C包含
a>c等價于A≠C,且C被A包含
現在,我們證明這樣一個非常有意義的命題:雖然有理數集合Q被實數集合R包含,但是Q在R中是稠密的。也就是說,對于任意兩個實數a和c,如果a≠c,比如說a<c,則必然存在一個有理數r,使得a<r<c。證明如下:由戴德金分割,a<c等價于A被C包含且A≠C,則至少存在一個有理數r∈C但不屬于A,因為A和B包含了所有的有理數,于是r∈B。由戴德金分割定義有a<r;再由戴德金分割定義,r∈C意味着r<c,這就證明了命題。
下面我們來讨論實數的連續性,類似對有理數的分割,把R分為上下兩個不相交的集合,比如說集合A和集合B,使得A∪B=R并且對任意a∈A和b∈B都有a<b。我們說,現在隻能出現下面兩種類型:
1. A中有最大值,B中無最小值
2. A中無最大值,B中有最小值
現在我們證明上述類型情況必有一個成立。令A’和B’分别表示被A和B包含的有理數的全體,由A和B的定義有A’∪B’=Q,并且對于任意a∈A’和b∈B’都有a<b。根據戴德金分割,記劃分A’|B’産生的實數為γ。因為γ是實數,必然屬于A或者B。如果屬于A,我們證明γ是A中最大值。用反證法,如果γ不是A中最大值,那麼,在A中存在a>γ。由我們剛剛證明了的有理數的稠密性,至少存在一個有理數γ∈A’,使得a>r>γ,這是與戴德金分割矛盾的。用類似的方面可以證明γ屬于B的情況。
對于實數的戴德金劃分,隻能出現上述兩種情況就意味着實數是連續的。
與基本序列方法一樣,戴德金分割對于計算法則也是沒有新意的。同樣,戴德金分割也有讓人困惑不解的地方。戴德金分割在本質上是一種操作,而在數學上所有的操作都必須是有限步的,我們不可能用無限步的操作去闡述一個命題,比如我們曾經讨論過的古希臘的“劃圓為方”的問題,總不能制定一個操作規則,然後說隻要按照規則操作下去就能得到所需要的結果。這樣,任何一個基于有理數的,步驟有限的操作,原則上隻能得到以有理數為系數的方程組的解,即得到代數數。那麼,如何用戴德金分割去得到超越數呢?比如我們曾經談到過的自然對數的底e,這個數是用極限表示的:
e=lim(n→∞)(1 1/n)n
此外,戴德金分割方法多少給人一種先入為主的感覺:先有一個數存在在那裡,然後再制造一個劃分來表達這個數。問題是,如何用戴德金分割去發現一個新的數呢?
我們已經能夠很好地刻畫實數以及實數的運算法則了。因此,也能夠建立基于實數理論的數學,特别是分析學方面的一系列理論了。但是,由于好奇心的本性,人們總是要對許多事物刨根問底,比如還希望知道,整數集合Z,有理數集合Q以及實數集合R的元素的個數都是無窮多的,可是在無窮多之間是否還有差異呢?因為集合之間到底是存在包含關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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