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近40年駕齡的秦先生打通上海交通廣播《王蕾車管家》節目熱線,講述5月3日在國定東路關山路口最右側車道掉頭時被交警現場處罰:危險路段掉頭罰款200元。無獨有偶,另外一位聽衆趙先生在金沙江西路西向東方向至星華公路掉頭被電子警察抓拍:危險路段掉頭罰款200元。
他感到很冤枉:
1、路口沒有禁止左轉标志,
2、沒有單獨的左轉信号燈,
3、地面畫有允許左轉車道。
從地圖全景上看,如聽衆所說,該路口允許掉頭。
随後,事情發生了轉變……
“電子警察抓拍的照片有嗎?”
"有啊"
“你仔細看過了嗎?”
“看了”
“掉頭時,過了斑馬線嗎?”
“要過斑馬線啊?”
““是不是壓着斑馬線掉頭了?”
“額……也許……”
“再仔細看看抓拍的照片”
“在斑馬線上掉頭是違法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九條規定:機動車在有禁止掉頭或者禁止左轉彎标志、标線的地點以及在鐵路道口、人行橫道、橋梁、急彎、陡坡、隧道或者容易發生危險的路段,不得掉頭。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規定: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于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
那在路口斑馬線應該怎麼掉頭呢?且看下面的斑馬線掉頭圖解。
如下圖所示,路口有斑馬線,并且車道分割線是實線,那麼就要越過斑馬線進行掉頭,而不是壓着斑馬線掉頭。
正确做法:
錯誤做法:
記者:超 超
編輯:潔 羽
監制:胡 笳
審核:徐 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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