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的幾種模式?PPP項目是一項參與者衆多、組織結構複雜的系統工程PPP項目的運作流程、風險分擔機制、收益分配機制等會根據項目具體情況而區分以下将介紹PPP項目的不同運作方式,現在小編就來說說關于投标的幾種模式?下面内容希望能幫助到你,我們來一起看看吧!
PPP項目是一項參與者衆多、組織結構複雜的系統工程。PPP項目的運作流程、風險分擔機制、收益分配機制等會根據項目具體情況而區分。以下将介紹PPP項目的不同運作方式。
PPP項目的運作方式有許多種,如BOT、BOO、TOT、ROT、BLOT、BLMT、LOT等模式。其中BOT、TOT模式等的命名方法以公共資産的所有權/使用權等為基礎,這種命名法在我國的實踐中應用較多。國際上還存在另一種以政府轉移給社會資本的職能多少為基礎的命名方法,如DBFOT(設計-建造-融資-運營-轉讓)和DBFO(設計-建造-融資-運營),這兩種模式可以分别與BOT和BOO模式對應。
PPP項目運作方式的選擇主要由項目類型、融資方式、改建擴建需求、收費定價機制和期滿處置等因素決定。
目前我國PPP項目較為常用的運作方式有:BOT、BOO、TOT和ROT。
BOT(Build-Operate-Transfer),即“建設-運營-移交”模式。
(1) 定義
社會資本或項目公司通過投标等方式,從政府部門獲得對某個項目的特許權,一般合同期限為20~30年。然後項目公司對新建項目進行運作,包括設計、融資、建造、運營、維護和用戶運營維護等,并獲得項目收益。一般政府還會給予某些優惠用以吸引投資人。在特許期結束後,将該項目資産和相關權利無償或有償移交給政府。BOT模式主要用于收費公路、電廠、廢水處理設施等基礎設施項目,是我國基礎設施建設PPP項目的重要運作方式。
(2) 特點
BOT項目的特點在于,項目公司在特許期結束後必須将項目資産和相關權利交還給政府,項目的最終經營權仍掌握在政府手中,且在項目運作過程中,社會資本方始終對項目都沒有所有權。
(3) 變形
和BOT模式較為相近的模式,如BTO模式(建設-移交-經營),由社會資本方建設,在項目完工後向政府方移交所有權,之後再由社會資本方進行運營,這種模式适用于政府方希望在運營期内保持所有權控制的項目 ;此外如BLT模式(建設-租賃-移交),由項目公司建設,在合同期内政府為項目的租賃人,而項目公司為承租人,租賃期滿結束後,所有資産移交給政府部門。
BOO(Build-Own-Operate),即“建設-擁有-運營”模式。
(1) 定義
BOO與BOT模式有明顯的區别,在BOO模式下的社會資本或項目公司擁有項目所有權,但必須在合同中注明保證公益性的約束條款,一般不涉及項目期滿移交。
(2) 特點
BOO模式與BOT模式最大的不同在于,BOO模式中項目公司對項目擁有所有權和經營權,不存在期滿移交這一步,私有化程度高。
(3) 變形
在BOO模式和BOT模式之外,還有BOOT模式(建設-擁有-經營-移交),項目公司在一定期限内對項目擁有所有權和經營權,期滿後轉讓給政府。相較于前兩者,BOOT的私有化程度居中。
TOT(Transfer-Operate-Transfer),即“轉讓-運營-移交”模式。
(1) 定義
政府将存量資産所有權有償轉讓給社會資本或項目公司,并由其負責運營、維護和用戶服務,項目公司獲得項目收益,以收回投資并獲得回報。合同期滿後資産及其所有權等移交給政府。合同期限一般為20~30年。
(2) 特點
與BOT模式不同,TOT模式适用于存量項目。在初期,企業獲得政府存量項目的所有權和經營權,省去了建設環節,可以減少建設風險,有利于收回投資成本。TOT模式主要運用于供電、供水、供氣、通信等現有基礎設施項目中。
ROT(Rehabilitate-Operate-Transfer),即“改建-運營-移交”模式。
(1) 定義
指政府在TOT模式的基礎上,增加改擴建内容的項目運作方式。合同期限一般為20~30年。
(2) 特點
ROT有時也看作“BOT TOT”,主要适用于改建、擴建的存量項目。
除上述四個國内常用的模式外,PPP項目還有以下多種運作方式:
BLOT(Build-Lease-Operate-Transfer),即“建設-租賃-運營-移交”模式
私人部門與公共部門簽訂租賃合同,由私人部門在公共土地上投資、建設基礎設施,并在租賃期内經營該設施。合同結束後将該設施移交給公共部門。河南省荥陽市人民醫院整體建設PPP項目采取了該種模式。
BLMT(Build-Lease-Maintenance -Transfer),即“建設-租賃-維護-移交”模式
是指項目由投資人與政府在當地成立的項目公司投資建成後,租賃給特許經營公司。項目公司以租金方式收回投資并負責一定年限的維護,期滿後移交給政府。江蘇徐州市城市軌道交通2号線一期工程項目采取了該種模式。
OM(Operations and Maintenance),即“運營-維護”模式
政府将存量公共資産的運營維護職責委托給社會資本或項目公司,社會資本或項目公司并不負責用戶服務。政府保留資産所有權,隻向社會資本或項目公司支付委托運營費。合同期限一般不超過8年。
MC(Management Contract),即“管理合同”模式
政府将存量公共資産的運營、維護及用戶服務職責授權給社會資本或項目公司。政府保留資産所有權,隻向社會資本或項目公司支付管理費。管理合同通常作為TOT的過渡方式,期限一般不超過3年。
LOT(Lease-Operate-Transfer),即“租賃-運營-移交”模式
指将存量及新建公共資産的運營管理職責、維護職責以及用戶服務職責轉移給社會資本的PPP運作模式,政府仍然承擔公共資産投資的職責并保留公共資産的所有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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