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老闆在成立一家公司盈利過後,就會想在多注冊幾家公司,那為什麼這些老闆都想要多成立幾家公司,有什麼樣的好處?怎樣才可以規避風險呢?
為什麼老闆要成立多家公司
1、規避風險
采用多級架構,不僅可以有效降低股東分紅,最重要的是,還可以建議防火牆隔離風險。就比如李四已經有了一家責任有限公司,然後李四又注冊了一家個人獨資企業,責任有限公司控股個人獨資企業,就可以規避無線連帶責任的風險,責任與相似的注冊資金越少,風險責任也會越小。
2、合法節稅
有限公司需要繳納25%的企業所得稅,而且老闆和股東從公司拿錢,年底不歸還,還要按照分紅繳納20%的個稅,綜合稅負較高。
案例分享:假如李四成立AB兩家公司,A公司控股B公司。那如果隻成立A公司,那一年下利潤賺了100萬,需要繳納45萬的稅,而成立B公司,就可以節稅20萬。所以不少老闆選擇在有稅收優惠園區成立企業,無需教案分紅個稅,一下子就節省幾十萬。
3、利潤分紅
注冊多個公司可以做關聯交易,調整利潤。
比如:李四有ABC三家公司,A公司開業最久,一直保持着盈利狀态,現金流很穩定;B公司是高新技術企業,有所得稅優惠和政府補貼支持;C公司新開辦,前期投入大,收入少,處于虧損狀态。
A公司因為一直保持盈利狀态,很快就賺到了100萬,這利潤分紅該怎麼解決?
這就可以通過關聯交易把利潤向B公司和C公司轉移,當然,轉多少還是需要根據當地的相關政策進行。如此就可以省下大把的企業所得稅。
那老闆注冊的公司越多越好嗎?
并不是注冊越多越好!就像我們常說雞蛋不要放在一個籃子裡,但是也不要放在太多籃子!
老闆注冊幾家公司最有利?可以從以下方面進行參考:
1、經營和業務的需求
生意越做越大,業務越來越多,就可以設立多家公司,分離業務,更有利于管理、規避風險。
2、企業類型的選擇
不同企業類型有不同的稅收。有限公司需要繳納25%的企業所得稅和20%的個稅。那成立個體戶、個人獨資企業或者合夥企業個稅就隻需要5%—35%。
當然不同的企業就會承擔不同的風險:
3、稅務問題
不同選擇産生不同的納稅。如果B公司的股東是自然人,那股東分紅時就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和分紅個稅。但是,如果B公司的股東是A公司,那符合條件的股息紅利就可以免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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