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女士是貴陽金銀珠寶城的一個營業員
5月7号,孫女士的櫃台上
來了一位老阿姨
她告訴營業員
自己要拿價值一萬多元的
祖傳金手镯換櫃台上的其它首飾
可就是這樣一個事情
差點兒讓孫女士賠不少錢
5月7日下午一點左右,貴陽金銀珠寶城的營業員孫女士接待了一位老阿姨。這位老阿姨想把自己手裡的一隻金镯子兌換成同等重量的其它金銀首飾。當時,孫女士拿到手镯先進行了稱重估價,手镯稱出來有31.73克重。
記者:這個金镯子當時報價多少呢?
孫女士:1萬多,這個金的價值是1萬多。
随後,孫女士就讓老阿姨随意挑選首飾,隻要總重量相等就可以。
孫女士:我說你要哪些款式,她說要什麼項鍊,要戒指,要吊墜。
老阿姨挑選完畢後,所有首飾的總重量還不到手镯的重量,于是孫女士又補了她52元的差價。
孫女士:退了52塊錢給她,我就給阿姨說,阿姨你這個舊的金子我們要驗證一下,她同意的,我就當着她的面給她燒。
這一燒,孫女士發現,手镯出現的顔色和狀态和真金子相比有點不一樣。
孫女士:真金燒了是軟的,她這個燒了是硬的,敲到這個玻璃上,聲音是脆的。
記者:你剪開了嗎?
孫女士:她這個镯子剪不動。
記者:如果是真金呢?
孫女士:真金剪得動的,她那個就剪不動,不知道是什麼材質。
孫女士不敢肯定手镯的真假,隻能拒絕兌換首飾,并讓老阿姨把補差價的52元退還。但這個時候,老阿姨不答應了。
孫女士:這個老阿姨就不認賬了,她說你把我的舊金子給我剪壞了,你要賠我錢。我是一個營業員,我工資也不高,那我是不是要賠償這1萬多塊錢的東西,那我肯定要驗證。
無奈之下,孫女士隻好報警,兩人去了派出所。但即使在民警協調下,老阿姨一開始依然堅持要孫女士賠償。
孫女士:派出所的警官就跟這個老太太說了半天,這老太太她就說這是她家祖傳的手镯,有紀念意義。警官問她,你為什麼要換呢?換了就沒有紀念意義,那這個老太太就說我想換就換。
好在,經過民警長時間的教育之後,老阿姨最終同意不要孫女士賠償,并退還了52元。事情雖然結束了,不過孫女士覺得,老阿姨的這個行為她是真的難以理解。
孫女士:我們也不容易,一旦你用假的來換,損失是我們個人。我希望提醒大家,以後不管是換還是買,還是要小心。來換的時候,你要看這個東西的真僞。
記者:劉書锴 于海洋
來源: 貴州廣播電視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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