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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财産約定協議不公證有效嗎

圖文 更新时间:2024-12-23 11:49:06

老年喪女的李大爺,在忍痛處理完女兒小梅的喪事後,還沒來得及調整傷心的情緒,女婿就提出了分割房産的要求。

可是,房子明明是老兩口花光了全部積蓄,給女兒買的婚前财産。

保險起見,女兒還跟女婿簽訂了《婚前财産協議》。

老年失獨的老兩口,沒了女兒就算了,難道連财産也保不住?

01

真心換“真情”,人心不可測

小梅是二線城市的獨生女,在上海讀完研究生後,進入國企工作。為了女兒以後的幸福,小梅父母思量再三,拿出了全部的積蓄,又賣掉了家鄉三套房子,給小梅在上海全款買了一套小戶型房子。

工作一年後,小梅和同事樹鵬走到了一起。樹鵬是農村考出來的孩子,家裡還有個弟弟正在讀大學,父母無力承擔上海的房。二人商議,婚後就住在小梅的房子裡。

房産價值不是小數目。小梅父母再三思量,建議小梅跟樹鵬簽了婚前協議再領結婚證。

溝通的過程還算順暢,樹鵬主動表示他不會對房子有想法。按照協議約定,小梅的房子屬于婚前财産,完全歸小梅所有。

原本以為萬無一失的事情,卻因為小梅的生病起了變故。一場正常體檢,小梅被查出宮頸癌,半年後人就不在了。

後來樹鵬在醫院露面的次數越來越少,小梅心灰意冷,囑咐父母等她走了,把房子賣了回老家養老。忙着籌錢治病、陪伴女兒,小梅父母下意識地排斥去想女兒要是不在了的問題。

萬萬沒想到,小梅一去世,樹鵬立刻擺出了一副要跟老兩口劃清界限的意思,趕老兩口離開婚房,并提出分割房産。

老兩口目瞪口呆:房子明明是我們買的,為什麼要分給你

02

因病離世,房産變遺産

首先,小梅的婚前房産屬于個人财産無疑。但是按照《民法典》第1122條規定,遺産是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财産。

即使小梅和樹鵬簽訂了婚前協議,但她名下的房産在她去世後也會變成遺産。由于小梅沒有訂立遺囑,所以她的房産會按照法定繼承處理,由她的父母和樹鵬平均分配。也就是花費了小梅父母全部積蓄購置的上千萬房産,很大可能要被女婿分走1/3。

小梅父母難以接受。

如果小梅有孩子,或者女婿對小梅情深不渝,心理上還能好受點。但實際上,自從小梅患病後,女婿的态度就一日不如一日,到後期更是直接見不到人。甚至最近他們還聽到風言風語,女婿已經緊鑼密鼓開始相親,準備迎接新生活了。

在跟女婿大吵一架後,樹鵬直接撕破了臉皮:“都是你們當時斤斤計較要簽婚前協議算計人,所以現在都是活該。”

小梅父母面臨這樣的局面猝不及防。

目前,老兩口正在心力交瘁地準備跟女婿打官司,前景不容樂觀。

婚前财産約定協議不公證有效嗎(擔心财産被分走)1

03

未雨綢缪,給家人一份保障

年輕人的财産保護意識越來越強,很多人都會想到簽訂婚前财産協議,但是卻往往會忽略“遺囑”的問題。

之前,深圳有個做金融的年輕人突然車禍去世。小夥子生前很會理财,把财産合理配置到了不同的地方,包括股票、基金、存款、保險和虛拟貨币等等。

但他不幸離世,他的父母隻能像偵探一樣,逐個銀行查詢他的财産。由此出現的财産下落不明、财産無法被全額繼承的可能性太大了。

現在年輕人理财資産配置的多樣化,大部分父母并不清楚孩子名下的财産情況。萬一出現意外,父母可能面臨無法繼承孩子财産的情況。更不用提像小梅那樣,花費了父母一輩子積蓄,最後父母卻要面臨“人财兩失”悲慘局面的狀況。

中華遺囑庫在此特别提醒,生前立好一份遺囑,既是對自己的負責任,也是對家人負責的表現,不至于一聲不吭就走,讓家人留下一臉茫然。

遺囑是家庭資産安排和傳承的最佳工具,千萬别忽視。生前訂立有效遺囑能夠有效控制死後财産的流向。

遺囑的重要性就不言而喻了。

婚前财産約定協議不公證有效嗎(擔心财産被分走)2

根據《中華遺囑庫白皮書2021》數據顯示,“80後”“90後”立遺囑人數,在5年間增長近13倍,“00後立遺囑”、“年輕人開始立遺囑”“年輕人的遺囑裡寫什麼?”等話題多次登上微博熱搜榜。

越來越多的年輕人意識到:立遺囑不再是老年人的專屬

人對死亡的恐懼一半來源于死亡本身,一半來源于生前的羁絆。提前安排好遺囑,不是冷血,而是必須。

很多朋友反應:寫完遺囑,并沒有覺得可怕,反而覺得如釋重負

中華遺囑庫作為中國遺囑專業服務開創者,可以提供最專業便捷的相關服務,讓立遺囑不再是一件複雜的事情。

能夠坦然理性地看待生死和不确定性,是對自己和家人負責,也是法律意識和權利意識的增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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