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庸之道的原則及特點?《中庸》第15講 中庸而行,可以無憂,下面我們就來說一說關于中庸之道的原則及特點?我們一起去了解并探讨一下這個問題吧!
《中庸》第15講 中庸而行,可以無憂
【原文】
子曰:無憂者,其惟文王乎。以王季為父,以武王為子。父作之,子述之。武王缵大王、王季、文王之緒,壹戎衣,而有天下。身不失天下之顯名,尊為天子,富有四海之内。宗廟飨之,子孫保之。武王末受命,周公成文武之德。追大王、王季,上祀先公以天子之禮。斯禮也,達乎諸侯大夫,及士庶人。父為大夫,子為士;葬以大夫,祭以士。父為士,子為大夫;葬以士,祭以大夫。期之喪,達乎大夫;三年之喪,達乎天子;父母之喪,無貴賤,一也。
【譯文】
孔子說:“無憂無慮的人大概隻有周文王吧!他有賢明的王季做父親,有英勇的武王做兒子,父親王季開創基業,兒子武王繼承下來。武王繼承太王、王季、文王未完成的事業,一用兵就滅掉殷商而取得了天下。因為殷纣王的暴虐無道,周武王這種以下伐上的正義行動并沒有使他自身失掉顯赫天下的美名。他被天下人尊為天子,擁有四海之内的财富,宗廟祭祀他,子子孫孫保持祭祀不斷。周武王晚年承受天命為天子,周公輔助成王,成就了文王和武王的德業,追尊太王、王季為王,用天子的禮制來追祀。這種禮制通用于諸侯大夫,直到士人和平民百姓。(周禮規定)如果父親是大夫,兒子是士;葬父時就按大夫的禮制,祭祀按士的禮制。如果父親是士,兒子是大夫;葬父時就按士的禮制,祭祀按大夫的禮制。一周年的守喪期通行到大夫,三年的守喪期通行到天子。給父母守三年的喪期,不分貴賤,都是一樣的。”
【解釋】
1、大王,即太王古公亶父。古公卒,少子季曆繼位,後傳位于姬昌(文王)。
2、期之喪:jī,一周年(古代喪服名,要穿一年)。
【解讀】
在這一章,作者子思舉了其祖父孔子對周文王的評價,從這一章裡我們可以得到儒家的關于中庸道德價值的最權威的評判。對文王的評判比較容易理解,他在整個周王朝事業的開創與繼承裡起了關鍵的作用,文王沒有用武的舉動符合中庸之道的判斷。周武王一舉用兵而取得天下,看似以下犯上的舉動,但完全以天下百姓的判斷為是非取舍準則。儒家認為真正符合中庸之道的,是那符合了百姓願望的,能夠給天下蒼生帶來安定幸福的人,所以即使有讨伐之舉,那也是剪除惡孽,這并不影響他本身的顯赫美名。他代表了天意,代表了天命,所以照樣可以貴為天子,富有四海。
孔子為什麼要說文王沒有什麼憂慮呢?這是因為他認為文王能夠繼承并完成前人的事業,又能使後代子孫有良好的道德修養,不愧對父母祖先,也不愧對子孫後代,這樣的人一生還會有什麼遺憾的呢?
其實對于平民百姓,對于我們人大衆而言,我們沒有像文王那樣道德出衆的父母,但是這又何妨從自己這一代做起呢 。每一代人都可以是起點,一個人一生中的每一點都可以作為起點,我們自己的修養和成就不僅僅屬于我們自己,因為我們的生命是祖先生命的延續,而且也是後代子孫延續的傳承,所以我們自己的修養和作為不能不謹慎。一個人所能成就的事業,往往是中小事業,幾代人共同實現的事業,才會成為宏志偉業。假如我們的前代人已經為我們奠定了發展的基礎,那麼我們繼承前人的事業而使之發揚光大,這是孝道的體現,又是責任和使命的體現。
從這段文字中我們可以看到,不管我們的身份地位如何,其行為修養都影響着前人和後人,所以能否對得起前人,要靠我們自己;能否對得起後人,也要靠我們自己。
這段文字後半部分用喪葬禮儀來闡述這種這種關系,闡述這種作用。文中為什麼要說父親生前的職位是大夫,兒子的職位是士,父親去世後的喪葬禮儀要按大夫的級别來舉行,祭祀的時候要用士的級别來舉行呢,因為在給父親舉行喪禮的時候,所重視的是父親生前的身份和地位,這是無法改變的事實,即使要強行提高那也是虛僞的;然而父親去世之後,兒子的所作所為并不是就與父親無關了,畢竟兒子的身份和地位直接影響了對父親的祭祀級别呢。比如周公為王,太王、王季、文王祭祀則以王制,所以兒子怎能不修養自己,自強不息呢?祭祀的禮制有可變的,也有不可變的。祭祀父母的級别以兒子的身份和地位而确定,這是可變的,變得更高還是更低,則由兒子的所作所為決定,所以可以從禮制中獲得勉勵自己的力量,做兒子的就不能不奮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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