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新的《河南省城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辦法》将開始實施。新規将會給我們的生活帶來哪些影響?洛報融媒記者進行了走訪。
新規将從源頭減量,以促進做好垃圾分類近日,《河南省城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正式公布,将于3月1日起施行。《辦法》對生活垃圾從源頭減量、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與分類處理各個環節,全方位進行了規範。
垃圾分類要做好,源頭減量很重要。《辦法》提到,鼓勵使用可再生、可降解、可循環利用等有利于城市生活垃圾減量化、資源化的産品;禁止生産、銷售和使用不可降解的一次性塑料制品;推行淨菜上市;快遞、電子商務等企業應當主動提供和使用綠色包裝;鼓勵單位和個人使用可循環利用的産品;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應當優先采購、使用可循環利用、資源化利用的辦公用品;餐飲服務提供者和餐飲配送服務提供者不得主動向消費者提供一次性筷子、調羹等餐具等。
其中,“禁止生産、銷售和使用不可降解的一次性塑料制品”“飲服務提供者和餐飲配送服務提供者不得主動向消費者提供一次性筷子、調羹等餐具”與我們的生活密切相關。洛報融媒記者走訪了我市部分超市、農貿市場、餐飲店等場所,了解了洛陽市場的現狀。
大多數大中型商超、餐飲店已使用可降解環保購物袋
在澗西區大張盛德美超市裡,洛報融媒記者在收銀台處看到,不同規格、大小的購物袋上,都标注着“可降解環保購物袋”的字樣。
“幾年前,我們就逐步将所有店裡的購物袋更換為環保購物袋,去年已實現了全面更換。”超市工作人員介紹,除了收銀台的購物袋,超市生鮮區供消費者自行取用的撕拉袋也是可降解的。
洛龍區一家中型餐館裡,工作人員向洛報融媒記者展示了他們為消費者免費提供的無紡布材質的打包袋。“這種袋子比較結實,可以重複使用,拿着去超市當購物袋也可以。”該工作人員說。
然而,在老城區一處農貿早市,洛報融媒記者看到,一些菜攤上供消費者免費使用的袋子仍是不可降解的一次性塑料袋。
不少餐飲店已不主動向堂食消費者提供一次性餐具
《辦法》還明确,餐飲服務提供者和餐飲配送服務提供者不得主動向消費者提供一次性筷子、調羹等餐具。
洛報融媒記者在西工區洛浦路一家小餐飲店内看到,店裡的每張桌子上都擺放着可重複使用的筷子,一次性筷子則放在店内收銀台的位置。“隻有在消費者主動要求的時候,我們才會給他們提供一次性筷子。”店主說。記者走訪多家小餐飲店,均是這樣的情況。
但是,絕大多數小餐飲店的店主都表示,在消費者點外賣時,如果消費者沒有在訂單上明确注明不需要餐具,他們擔心消費者用餐不便,仍會為消費者提供一次性筷子和調羹。
市民多養成自備購物袋習慣,支持環保舉措
當得知我省将依法禁止生産、銷售和使用不可降解的一次性塑料制品,一些菜攤攤主表示,願意按照政策規定,使用可以降解的環保購物袋。“可降解的環保購物袋應該比普通一次性塑料袋貴,我們的生意本來利潤就薄,到時候可能會對可降解的環保購物袋收費。”一些攤主說。
對于将來到菜攤買菜時,可能要付費使用購物袋,不少市民表示支持環保舉措,可以接受。洛報融媒記者在走訪中發現,不少市民在商超購物時,已有自己準備塑料袋或購物袋的習慣。“超市的可降解環保購物袋也是收費的,如果我買的東西少,就不要超市的購物袋,如果買的東西多,我會自己攜帶購物袋,這樣既環保又省錢。”一位市民說,到菜市場買菜,她也可以自備袋子。
此外,也有市民表示,為相應《辦法》的要求,将來在點外賣時,如果自己有餐具,會在訂單上明确标注不需要餐飲店一次性餐具,以此支持環保舉措。
(洛報融媒記者 郭秩銘 文/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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