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ft每日頭條

 > 生活

 > 預算管理考核指标

預算管理考核指标

生活 更新时间:2025-01-27 23:20:49

關于印發《預算指标核算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
财辦〔2022〕36号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财政廳(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财政局: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深化預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見》(國發〔2021〕5号)文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及其實施條例等有關規定,财政部研究制定了《預算指标核算管理辦法(試行)》,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自2023年1月1日起,浙江省、雲南省、河北省、河南省、陝西省、海南省、湖北省、黑龍江省全面推廣實施預算指标核算管理,自2023年7月1日起在全國範圍内統一實施。各地應按照預算管理一體化建設整體部署,積極推廣落實改革工作。

執行過程中有關問題和情況,請及時向财政部反映。

附件:預算指标核算管理辦法(試行)

财政部
2022年9月6日

預算指标核算管理辦法

(試行)

财 政 部


目 錄

預算指标核算管理辦法 1

第一章 總 則

第二章 預算指标核算科目

第三章 預算指标核算科目說明

财政資金預算指标核算科目使用說明

一、指标來源類

二、提前安排類

三、結轉結餘類

四、财力類

五、支出指标類

六、收入類

七、支付申請類

八、支付類

九、結轉核銷類

單位資金預算指标核算科目使用說明

一、單位資金支出預算類

二、提前安排類

三、結轉結餘類

四、單位資金收入預算類

五、支出指标類

六、收入類

七、支付申請類

八、支付類

九、結轉核銷類

第四章 預算指标核算要素

第五章 預算指标核算管理業務場景梳理

一、财政資金

1.1提前安排支出

1.2預算批複

1.3預算調整調劑

1.4預算執行

1.5年終事項

二、單位資金

2.1年初控制數提前安排支出

2.2預算批複

2.3預算調整調劑

2.4預算執行

2.5年終事項

三、特殊場景

3.1債券資金管理業務場景

3.2地方政府主權外貸特殊業務場景

3.3國庫集中支付結餘

第六章 報表格式及報表編報說明

XX年XX(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指标核算管理總表(樣表)

XX年XX一般公共預算收入預算變動及執行情況表(樣表)

XX年XX一般公共預算支出預算變動及執行情況表(樣表)

XX年XX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預算變動及執行情況表(樣表)

XX年XX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預算變動及執行情況表(樣表)

XX年XX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預算變動及執行情況表(樣表)

XX年XX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預算變動及執行情況表(樣表)

XX年XX單位資金指标核算管理總表(樣表)

報表編報說明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硬化預算約束和規範預算管理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實施條例》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指的預算指标核算是指政府财政部門采用複式記賬法,對預算指标管理業務或事項進行核算,通過對預算指标的批複、分解、下達、生成、調整、調劑、執行和結轉結餘等全生命周期過程記錄,實時反映預算指标的來源、增減及狀态,實現預算指标管理全流程“順向可控,逆向可溯”。

第三條 本辦法适用于中央,省、自治區、直轄市,設區的市、自治州,縣、自治縣、不設區的市、市轄區,鄉、民族鄉、鎮等各級政府财政部門。銜接中央、省、市、縣、鄉鎮五級财政預算。

第四條 預算指标核算範圍包含一般公共預算資金、政府性基金預算資金、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資金、财政專戶管理資金(教育收費)和單位資金等。核算對象既包括納入本年度收支預算的資金、也包含上年結轉結餘的資金。預算指标核算按資金性質分别核算、分别平衡。

社會保險基金預算資金的指标核算不适用本辦法,由财政部另行規定。

第五條 政府财政部門是預算指标核算管理的主體。保證預算指标核算管理數據的合法性、完整性和準确性。

第六條 政府财政部門和預算單位通過預算管理和資金支付業務操作自動觸發核算體系記賬,對數據等有關要素的合法性、完整性、準确性、真實性負責。

第七條 預算指标核算管理通過全國統一的核算科目和管理規則,統一的核算控制要素,統一的核算口徑,全面反映預算指标的來源、增減及狀态,實現對各級政府财政部門預算管理全過程的記錄、控制和反映。

第八條 預算指标核算應當劃分核算期間,分期結算,按規定編制報表。

核算期間至少分為月度和年度。核算月度、年度等核算期間的起訖日期采用公曆日期。

年度終了後,可根據工作需要設置一定期限的上年核算清理期。

第九條 預算指标核算應當遵循以下基本原則。

(一)加強政府收支預算約束,實施财政收支總額控制。按照“先有預算、再有指标、後有支出”的原則,“支出預算餘額控制支出指标、支出指标餘額控制資金支付”的控制機制,嚴禁無預算或超預算支出。預算變動必須按照業務規範進行核算,确保預算的嚴肅性。

(二)将預算全口徑(除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納入核算範圍,通過複式記賬的規則,實現以可動用的财政資源(财力類科目)控制年度财政總支出規模(指标來源類科目)。

(三)以年度财政總支出規模(指标來源類科目)控制支出指标的生成和使用(支出指标類、支付申請類、支付類以及結轉核銷類科目)等後續流程。從而實現預算嚴格控制指标,年度财政總支出規模控制分部門的财政支出預算。

(四)将各級政府預算數據全部納入核算範圍,并通過預算指标核算環環相扣,建立上下級财政間預算管理銜接機制。

第十條 本辦法核算科目包括财政資金預算指标核算科目和單位資金預算指标核算科目,其中單位資金預算指标核算科目是财政資金預算指标核算科目的簡化。财政資金預算指标核算科目包括指标來源類、提前安排類、結轉結餘類、财力類、支出指标類、收入類、支付申請類、支付類和結轉核銷類。單位資金預算指标核算科目包括單位資金支出預算類、提前安排類、結轉結餘類、單位資金收入預算類、支出指标類、收入類、支付申請類、支付類和結轉核銷類。核算規則如下。

(一)指标來源類科目用以核算年度總支出預算,并通過本科目控制支出指标生成及後續流程。包括政府支出預算、安排國庫集中支付結餘。

(二)提前安排類科目用以核算在各級人民代表大會批準預算之前按相關法規可以提前安排的支出指标,并在人大批準預算後予以核銷。包括本級财力提前下達指标、本級财力年初控制數和其他預撥指标。

(三)結轉結餘類科目用以核算确認收入和确認支付相抵後的結轉結餘。

(四)财力類科目用以核算年度總收入預算。包括政府收入預算和應付國庫集中支付結餘。

(五)支出指标類科目用以核算在指标來源類科目和提前安排類科目控制下生成的支出指标,并通過本科目控制支付申請類及後續流程。包括待下達指标、可執行指标和可執行指标凍結。

(六)支付申請類科目用以核算财政和單位在支出指标控制下的支付申請,并通過本科目控制确認支付及後續流程。包括支付申請。

(七)支付類科目用以核算在指标來源類、支出指标類和支付申請類科目控制下的确認支付,并通過本科目進行結轉結餘核算。

(八)收入類科目用以核算财力類科目的确認收入,并通過本科目進行結轉結餘核算。

(九)結轉核銷類科目用以核算根據預算指标結轉結餘規定,指标來源類、支出指标類的指标結轉結餘。并通過本科目和結轉結餘類科目進行年終結賬。包括指标結轉和指标結餘。

(十)單位資金預算指标核算科目中單位資金支出預算類參照财政資金預算指标核算科目的指标來源類科目,單位資金收入預算類參照财政資金預算指标核算科目的财力類科目。

第十一條 預算指标核算應當按照以下規定運用核算科目。

(一)各級政府财政部門應當對有關法律、法規允許進行的經濟活動,按照本辦法的規定設置和使用核算科目,不得以本辦法規定的科目及使用說明作為進行有關經濟活動的依據。

(二)各級政府财政部門應當執行本辦法統一規定的核算科目編号,不得随意打亂重編。以便于監督管理、生成報表和實行信息化管理。

(三)預算指标核算應當設置明細科目進行核算,并使用對應核算控制要素和輔助核算要素。除遵循本辦法規定外,還應當滿足各級政府預算管理的需要。

(四)政府收支分類科目、支出經濟分類科目原則上需到末級科目。支出指标類必須使用末級科目。

(五)各級政府财政部門可在《辦法》的基礎上,在不影響核算處理和編報報表的前提下,根據實際情況在本科目體系下增設下級明細科目和控制規則,不需使用的科目可以不用,但不能減少或改變原有的科目和控制規則,不得違反本辦法的規定。

第十二條 各級政府财政部門應當按照下列規定編制報表,财政部根據管理需要适時調整報表樣式。

(一)預算指标核算報表包括預算指标核算管理總表、預算收入預算變動及執行情況表和預算支出預算變動及執行情況表。主要反映收支總體情況、收支預算變動及結轉結餘等事項,按資金性質分别編制,報表由系統自動生成。

(二)預算指标核算報表應當按照月和年度編制,也可以根據管理需要按時點編制。

(三)預算指标核算報表應當根據完整、無誤的核算記錄自動生成,做到數字真實、計算準确、内容完整、編報及時。

(四)各級政府财政部門可根據實際管理需要,生成符合各自地方特點的報表以及向财政部報送的其他報表。

第十三條 預算指标核算應通過現代信息技術應用與預算制度改革緊密結合,銜接五級财政預算,動态反映預算指标管理業務全貌,建立業務協同、規範管理、統籌協調的指标核算管理運行機制。實現全國預算指标管理系統一體化、标準化、信息化、數字化。

第十四條 本辦法未特殊規定的核算事項,按照财政部有關規定處理。

第十五條 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政府财政部門在與本辦法不相違背的前提下,負責制定本地區預算指标具體核算管理辦法。

第十六條 本辦法自2023年1月1日起實施。各級政府财政部門應當提前将本辦法有關規則嵌入各地信息化系統,并在2023年預算編制時進行核算。

第二章 預算指标核算科目

一、财政資金預算指标核算科目

借方

貸方

一、指标來源類

二、提前安排類

1001 政府支出預算

2001 本級财力提前下達指标

100101本級支出預算

2002 本級财力年初控制數

100102補助支出預算

2003 其他預撥指标

100103預備費

100104上解支出

三、結轉結餘類

100105地區間援助支出預算

3001 結轉結餘

100106調出資金

100107安排預算穩定調節基金

四、财力類

100108債務還本支出預算

4001政府收入預算

100109債務轉貸支出預算

400101本級收入預算

100110補充預算周轉金

400102補助收入預算

100111結轉下年支出

400103上解收入

100199待分預算

400104地區間援助收入預算

1002 安排國庫集中支付結餘

400105調入資金

400106動用預算穩定調節基金

五、支出指标類

400107債務收入預算

5001 待下達指标

400108債務轉貸收入預算

5002 可執行指标

400109上年結轉收入

500201本級支出指标

400110上年結餘收入

500202補助支出指标

4002 應付國庫集中支付結餘

500203上解支出指标

500204地區間援助支出指标

六、收入類

500205債務還本支出指标

6001 确認收入

500206債務轉貸支出指标

5003 可執行指标凍結

七、支付申請類

7001支付申請

八、支付類

8001 确認支付

九、結轉核銷類

9001 指标結轉

9002 指标結餘

二、單位資金預算指标核算科目

借方

貸方

一、單位資金支出預算類

二、提前安排類

1601 單位資金支出預算

2601 年初控制數

五、支出指标類

三、結轉結餘類

5601 待下達指标

3601 結轉結餘

5602 可執行指标

5603 可執行指标凍結

四、單位資金收入預算類

4601單位資金收入預算

七、支付申請類

460101 事業收入預算

7601支付申請

460102 經營收入預算

460103 上級補助收入預算

八、支付類

460104 附屬單位上繳收入

8601 确認支付

460105 上年結轉結餘收入

460106 财政專戶管理資金收入(教育收費)

九、結轉核銷類

460199 其他收入預算

9601 指标結轉結餘

六、收入類

6601 确認收入

1.預算指标核算科目,應根據政府收支分類科目以及項目,通過輔助核算要素進行明細核算。

2.在核銷提前安排類科目要素不一緻時采用反向沖銷法核算;其他反向業務均采用紅字沖銷法以負數核算。

3.460106 财政專戶管理資金收入(教育收費)科目由地方根據各自管理模式決定是否啟用。如果财政專戶管理資金(教育收費)視同财政資金管理則使用财政資金預算指标核算科目體系,如果視同單位資金管理則使用本科目。


第三章 預算指标核算科目說明财政資金預算指标核算科目使用說明一、指标來源類

1001政府支出預算

一、本科目核算上級财政部門提前下達、人大批準的本級政府支出預算、預算執行中追加追減以及預算調整。本科目一般為借方餘額,借方表示政府支出預算增加,借方紅字表示政府支出預算減少,貸方表示核銷提前安排類指标、預算調劑時預算減少和生成支出指标,貸方紅字表示支出指标收回和收回以前年度存量資金。

二、本科目下應當設置“本級支出預算”、“補助支出預算”、“預備費”、“上解支出”、“地區間援助支出預算”、“調出資金”、“安排預算穩定調節基金”、“債務還本支出預算”、“債務轉貸支出預算”、“補充預算周轉金”、“結轉下年支出”、“待分預算”明細科目,進行明細核算。其中“待分預算”明細科目核算收到上級轉移支付、收回以前年度存量資金、收回以前年度存量轉移支付等未細化落實到部門和地區的政府支出預算。

三、政府支出預算的主要核算處理如下:

(一)收到上級财政部門提前下達的資金,借記本科目,貸記“政府收入預算”科目。

(二)人大批準本級政府年初預算後,确認收支預算時,借記本科目,貸記“政府收入預算”科目。

(三)人大批準本級政府年初預算後,核銷本級财力提前下達指标時,借記“本級财力提前下達指标”科目,貸記本科目。

(四)人大批準本級政府年初預算後,核銷本級财力年初控制數時,借記“本級财力年初控制數”科目,貸記本科目。

(五)生成支出指标時,借記“待下達指标”科目、“可執行指标”科目,貸記本科目。收回支出指标時,采用紅字沖銷法以負數核算,借記“待下達指标”科目、“可執行指标”科目,貸記本科目。

(六)增加(減少)預算總支出或調減預算安排的重點支出、上級财政部門追加或追減轉移支付預算、增加舉借債務數額時,借記本科目,貸記“政府收入預算”科目(調減和追減時采用紅字沖銷法以負數核算,借記本科目,貸記“政府收入預算”科目)。

(七)政府支出預算調劑收回支出指标時,采用紅字沖銷法以負數核算,借記“待下達指标”科目、“可執行指标”科目,貸記本科目。政府支出預算調劑時,借記本科目對應明細科目,貸記本科目對應明細科目;重新生成支出指标時,借記“待下達指标”科目、“可執行指标”科目,貸記本科目。

(八)收到上級轉移支付未細化落實到部門和地區時,借記本科目下“待分預算”科目,貸記“政府收入預算”科目;将未細化資金落實到部門和地區後,借記本科目對應明細科目,貸記本科目下“待分預算”科目。

(九)收回以前年度下級存量轉移支付時,采用紅字沖銷法以負數核算,借記本科目下“補助支出預算”科目,貸記本科目下“待分預算”科目。

(十)确認調出資金時,借記“确認支付”科目,貸記本科目下“調出資金”科目。

(十一)動支預備費時,借記本科目下對應明細科目,貸記本科目下“預備費”科目。

(十二)增支需動用預算穩定調節基金時,借記本科目,貸記“政府收入預算”科目。

(十三)收回以前年度存量資金時,采用紅字沖銷法以負數核算,借記“确認支付”科目,貸記本科目下“待分預算”科目。

(十四)年初預算結轉下年支出年終确認時,借記“指标結轉”科目,貸記本科目。

(十五)根據實際執行數據調整新的平衡關系時,調增時借記本科目,貸記“政府收入預算”科目,調減時采用紅字沖銷法以負數核算,借記本科目,貸記“政府收入預算”科目。

(十六)年終結算,将超收收入轉入預算穩定調節基金時,借記本科目,貸記“政府收入預算”科目;将所有需要确認的支出預算确認支付時,借記“确認支付”科目,貸記本科目。

四、年終結轉後,本科目期末無餘額。

1002 安排國庫集中支付結餘

一、本科目核算政府财政部門采用權責發生制列支、預算單位尚未使用的國庫集中支付結餘指标。本科目為借方餘額,借方反映财政部門批準的國庫集中支付結餘增加,借方紅字反映财政收回國庫集中支付結餘,貸方反映生成支出指标和調劑時國庫集中支付結餘減少,貸方紅字反映收回國庫集中支付結餘支出指标。

二、安排國庫集中支付結餘的主要核算處理如下:

(一)國庫集中支付結餘年初轉入,借記本科目,貸記“應付國庫集中支付結餘”科目。

(二)國庫集中支付結餘生成支出指标時,借記“可執行指标”科目,貸記本科目;收回國庫集中支付結餘支出指标時,采用紅字沖銷法以負數核算,借記“可執行指标”科目,貸記本科目。

(三)國庫集中支付結餘調劑時,借記本科目對應明細,貸記本科目對應明細。再重新生成支出指标時,借記“可執行指标”科目,貸記本科目。

(四)收回國庫集中支付結餘時,采用紅字沖銷法以負數核算,借記本科目,貸記“應付國庫集中支付結餘”科目。

三、年終結轉後,本科目期末無餘額。

二、提前安排類

2001本級财力提前下達指标

本科目核算在預算草案未經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審查和批準前,本級政府使用本級财力提前下達下級政府的轉移支付預算指标。本科目為貸方餘額,貸方反映本級财力提前下達累計數,借方反映本級财力提前下達指标核銷。

二、提前下達指标的主要核算處理如下:

(一)通過本科目提前下達支出指标時,借記“可執行指标”科目,貸記本科目。

(二)人大批準本級年初預算後,核銷本級财力提前下達指标時,借記本科目,貸記“政府支出預算”科目。

(三)人大批準的本級年初預算同本級财力提前下達指标要素不一緻,先對原可執行指标進行支付更正或資金退回,再進行核銷時,采用反向沖銷法核算,借記本科目,貸記“可執行指标”科目。

三、核銷完成後,本科目無餘額。

2002本級财力年初控制數

一、本科目核算在預算草案未經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審查和批準前,本級政府通過本級财力提前安排的本級支出。本科目為貸方餘額,貸方反映本級财力年初控制數下達累計數,貸方紅字反映本級财力年初控制數下達指标收回,借方反映本級财力年初控制數下達指标核銷。

二、本級财力年初控制數的主要核算處理如下:

(一)人大批準預算草案前,下達可以提前安排的本級财力年初控制數,借記“可執行指标”科目,貸記本科目。

(二)人大批準年初預算後,核銷年初控制數時,借記本科目,貸記“政府支出預算”科目。

(三)人大批準的年初預算同本級财力年初控制下達指标要素不一緻,先對原可執行指标進行支付更正或資金退回,再進行核銷時,采用反向沖銷法核算,借記本科目,貸記“可執行指标”科目。

(四)本級财力年初控制數下達的指标調劑收回可執行指标時采用紅字沖銷法以負數核算,借記“可執行指标”科目,貸記本科目。

三、核銷完成後,本科目無餘額。

2003其他預撥指标

一、本科目核算根據特殊的執行需要和相關預算指标批準為依據,先行預撥資金,後期進行調整,在預算調整批準後應予以核銷。本科目為貸方餘額,貸方反映其他預撥指标下達累計數,貸方紅字反映其他預撥指标下達指标收回,借方反映其他預撥指标核銷。

二、其他預撥指标的主要核算處理如下:

(一)通過本科目下達支出指标時,借記“可執行指标”科目,貸記本科目。

(二)核銷其他預撥指标時,借記本科目,貸記“政府支出預算”科目。

(三)預算調整批複後同其他預撥指标下達要素不一緻,先對原可執行指标進行支付更正或資金退回,再進行核銷時,采用反向沖銷法核算,借記本科目,貸記“可執行指标”科目。

(四)其他預撥指标調劑收回可執行指标時采用紅字沖銷法以負數核算,借記“可執行指标”科目,貸記本科目。

三、核銷完成後,本科目無餘額。

三、結轉結餘類

3001結轉結餘

一、本科目核算确認收入與确認支付相抵後的結轉結餘。本科目一般為貸方餘額,貸方餘額反映本年結轉結餘,表示收大于支,借方餘額表示收不抵支。

二、結轉結餘的主要核算處理如下:

(一)年終将确認收入和确認支付轉入結轉結餘時,借記“确認收入”科目,貸記本科目,貸記“确認支付”科目。

(二)年終結賬時,借記本科目,貸記“指标結轉”科目、“指标結餘”科目。

三、年終結賬後,本科目無餘額。

四、财力類

4001政府收入預算

一、本科目核算上級财政部門提前下達、人大批準的本級政府收入預算及收入預算調整。本科目一般為貸方餘額,貸方反映收入預算增加;貸方紅字反映收入預算減少,借方反映收入預算轉入确認收入。借方紅字反映收入退庫及減少上年結轉結餘。

二、本科目下應當設置“本級收入預算”、“補助收入預算”、“上解收入”、“地區間援助收入預算”、“調入資金”、“動用預算穩定調節基金”、“債務收入預算”、“債務轉貸收入預算”、“上年結轉收入”、“上年結餘收入”明細科目,進行明細核算。

三、政府收入預算的主要核算處理如下:

(一)收到上級财政部門提前下達的資金,借記“政府支出預算”科目,貸記本科目。同時确認收入,借記本科目,貸記“确認收入”科目。

(二)人大批準本級政府年初預算,批複下達時,借記“政府支出預算”科目,貸記本科目。同時将上年結轉結餘收入部分确認收入時,借記本科目,貸記“确認收入”科目。

(三)增加預算總支出、上級财政部門追加轉移支付、增加舉借債務數額時,借記“政府支出預算”科目,貸記本科目。同時将上年結轉結餘收入确認收入時,借記本科目,貸記“确認收入”科目。減少預算總支出、調減預算安排的重點支出以及上級财政部門追減轉移支付時,采用紅字沖銷法以負數核算,借記“政府支出預算”科目,貸記本科目。調減上年結轉結餘收入時用紅字沖銷法核算,借記本科目,貸記“确認收入”科目。

(四)本級預算收入、債務發行收入等實現時,借記本科目,貸記“确認收入”科目。退庫或退款時,用紅字沖銷法以負數核算,借記本科目,貸記“确認收入”科目。

(五)調入資金時,調入方借記本科目,貸記“确認收入”科目。

(六)增支需動用預算穩定調節基金時,借記“政府支出預算”科目,貸記本科目;短收需動用預算穩定調節基金時,借記本科目下對應科目,貸記本科目下“動用預算穩定調節基金”科目。

(七)年終結算,超收收入按規定補充預算穩定調節基金時,借記“政府支出預算”科目,貸記本科目;未确認的收入預算需要轉确認收入時,借記本科目,貸記“确認收入”科目。

(八)根據實際執行數據調整新的平衡關系調增時,借記“政府支出預算”,貸記本科目,再借記“确認收入”科目,貸記本科目。調減時采用紅字沖銷法以負數核算,借記“政府支出預算”,貸記本科目,再借記“确認收入”科目,貸記本科目。

三、年終結轉後,本科目無餘額。

4002應付國庫集中支付結餘

一、本科目核算政府财政部門采用權責發生制列支、預算單位尚未使用的國庫集中支付結餘指标。本科目為貸方餘額,貸方反映财政部門批準的國庫集中支付結餘增加。貸方紅字反映财政收回國庫集中支付結餘,借方反映轉入确認收入,借方紅字反映收回國庫集中支付結餘後沖銷确認收入。

二、應付國庫集中支付結餘的主要核算處理如下:

(一)國庫集中支付結餘年初轉入時,借記“安排國庫集中支付結餘”科目,貸記本科目。

(二)國庫集中支付結餘确認收入時,借記本科目,貸記“确認收入”科目。

(三)收回國庫集中支付結餘和國庫集中支付指标結餘時,采用紅字沖銷法以負數核算,借記“安排國庫集中支付結餘”科目,貸記本科目,再借記本科目,貸記“确認收入”科目。

三、年終結轉後,本科目無餘額。

五、支出指标類

5001待下達指标

一、本科目核算預算執行時根據管理需要,因工資統發、未滿足支付條件和未達到支付時間等情況的支出指标。本科目為借方餘額,借方反映待下達的支出指标,借方紅字反映收回的待下達指标,貸方反映轉入可執行指标,貸方紅字反映可執行指标轉回待下達指标。

二、待下達指标的主要核算處理如下:

(一)政府支出預算生成待下達指标時,借記本科目,貸記“政府支出預算”科目。調減政府支出預算收回支出指标時,采用紅字沖銷法以負數核算,借記本科目,貸記“政府支出預算”科目。

(二)預算調劑,部門預算指标及轉移支付預算指标在不同單位、科目、項目之間調劑和級次間調劑,收回指标時,采用紅字沖銷法以負數核算,借記本科目,貸記“政府支出預算”科目。

(三)确認下達為可執行指标時,借記“可執行指标”科目,貸記本科目。可執行指标轉回待下達指标時,采用紅字沖銷法以負數核算,借記“可執行指标”科目,貸記本科目。

(四)待下達指标餘額轉入指标結轉或指标結餘時,借記“指标結轉”科目或“指标結餘”科目,貸記本科目。

三、年終結轉後,本科目期末無餘額。

5002可執行指标

一、本科目核算可直接執行的支出指标。本科目為借方餘額,借方反映可執行的支出指标,借方紅字反映收回的可執行指标,貸方反映轉入支付申請和可執行指标凍結,貸方紅字反映支付申請退回和可執行指标凍結解凍。

二、本科目下應當設置“本級支出指标”、“補助支出指标”、“上解支出指标”、“地區間援助支出指标”、“債務還本支出指标”、“債務轉貸支出指标”明細科目,進行明細核算。

三、可執行指标的主要核算處理如下:

(一)收到上級提前下達預算指标,生成支出指标時,借記本科目,貸記“政府支出預算”科目。

(二)人大批準預算草案前,提前下達下級支出指标時,借記本科目,貸記“本級财力提前下達指标”科目。

(三)人大批準預算草案前,财政部門下達可以提前安排的年初控制數時,借記本科目,貸記“本級财力年初控制數”科目。

(四)預算批複前,年初控制數下達的可執行指标調劑時,采用紅字沖銷法以負數核算,借記本科目,貸記“本級财力年初控制數”科目。重新安排生成可執行指标時,借記本科目,貸記“本級财力年初控制數”科目。

(五)政府支出預算生成可執行指标時,借記本科目,貸記“政府支出預算”科目。調減政府支出預算時,采用紅字沖銷法以負數核算,借記本科目,貸記“政府支出預算”科目。

(六)預算調劑、部門預算指标及轉移支付預算指标在不同單位、科目、項目之間調劑和級次間調劑,收回指标時,采用紅字沖銷法以負數核算,借記本科目,貸記“政府支出預算”科目。

(七)核銷年初控制數下達指标、其他預撥指标要素不一緻,通過支付更正或資金退回恢複可執行指标後核銷時,采用反向沖銷法核算,借記“本級财力年初控制數”科目,借記“其他預撥指标”科目,貸記本科目。

(八)追減轉移支付預算,上級财政部門收回下級轉移支付時,采用紅字沖銷法以負數核算,借記本科目,貸記“政府支出預算”科目。

(九)接收上級追減轉移支付預算,指标已下達給下級财政部門時,采用紅字沖銷法以負數核算,借記本科目,貸記“政府支出預算”科目;退回已支付資金時,采用紅字沖銷法以負數核算,借記“支付申請”科目,貸記本科目。

(十)待下達指标确認下達時,借記本科目,貸記“待下達指标”科目;可執行指标時轉回待下達指标時,采用紅字沖銷法以負數核算,借記本科目,貸記“待下達指标”科目。

(十一)可執行指标凍結時,借記“可執行指标凍結”科目,貸記本科目;可執行指标凍結解凍時,采用紅字沖銷法以負數核算,借記“可執行指标凍結”科目,貸記本科目。

(十二)支付申請時,借記“支付申請”科目,貸記本科目。

(十三)當年預算支出資金退回,采用紅字沖銷法以負數核算,恢複可執行指标餘額時,借記“支付申請”科目,貸記本科目。

(十四)上年預撥資金本年确認支付、上級财政代扣事項以及專戶管理的糧食風險基金确認支付時,借記“确認支付”,貸記本科目。

(十五)支付更正恢複可執行指标餘額時,采用紅字沖銷法以負數核算,借記“支付申請”科目,貸記本科目;扣減可執行指标餘額時,借記“支付申請”科目,貸記本科目。

(十六)存放在财政專戶、貸款方直接支付或委托代理銀行、轉貸銀行支付的外貸資金确認支付時,借記“确認支付”科目,貸記本科目,退回時采用紅字沖銷法以負數核算,借記“确認支付”科目,貸記本科目。

(十七)可執行指标餘額轉入指标結轉或指标結餘時,借記“指标結轉”科目或“指标結餘”科目,貸記本科目。

(十八)年終結算,未确認的可執行指标需要确認支付時,借記“确認支付”科目,貸記本科目。

(十九)權責發生制事項生成支出指标時,借記本科目,貸記“安排國庫集中支付結餘”科目。

(二十)收回國庫集中支付結餘支出指标和國庫集中支付結餘調劑收回支出指标時,采用紅字沖銷法以負數核算,借記本科目,貸記“安排國庫集中支付結餘”科目。

(二十一)國庫集中支付權責發生制轉列支出時,借記“确認支付”科目,貸記本科目。

四、年終結轉後,本科目期末無餘額。

5003可執行指标凍結

一、本科目核算可執行指标的凍結。本科目為借方餘額,借方反映被凍結的可執行指标,貸方反映解凍的可執行指标。

二、可執行指标凍結的核算處理如下:

(一)可執行指标凍結時,借記本科目,貸記“可執行指标”科目。

(二)可執行指标解凍時,采用紅字沖銷法以負數核算,借記本科目,貸記“可執行指标”科目。

三、本科目期末無餘額。

六、收入類

6001确認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政府收入預算确認收入。本科目一般為貸方餘額,貸方反映實際确認收入,貸方紅字反映收入退庫、退款和确認上級轉移支付負指标,借方反映轉入結轉結餘。

二、确認收入的主要核算處理如下:

(一)收到上級轉移支付預算,将政府收入預算确認收入時,借記“政府收入預算”科目,貸記本科目。确認上級轉移支付負指标時用紅字沖銷法以負數核算,借記“政府收入預算”科目,貸記本科目。

(二)人大批準本級政府年初預算及預算調整後,上年結轉收入确認收入時,借記“政府收入預算”科目,貸記本科目。

(三)本級收入、債務收入、債務轉貸收入等收入實現時,借記“政府收入預算”科目,貸記本科目。退庫或退款時用紅字沖銷法以負數核算,借記“政府收入預算”科目,貸記本科目。

(四)調入資金時,調入方借記“政府收入預算”科目,貸記本科目。

(五)确認動用預算穩定調節基金時,借記“政府收入預算”科目,貸記本科目。

(六)權責發生制事項年初轉入時,借記“應付國庫集中支付結餘”科目,貸記本科目。

(七)收回國庫集中支付結餘時,采用紅字沖銷法以負數核算,借記“應付國庫集中支付結餘”科目,貸記本科目。

(八)年終結算,未确認的政府收入預算需要确認收入時,借記“政府收入預算”科目,貸記本科目。

(九)根據實際執行數據調整新的平衡關系調增時,借記“政府收入預算”,貸記本科目。調減時采用紅字沖銷法以負數核算,借記“政府收入預算”,貸記本科目。

(十)結轉結餘時,确認收入和确認支付轉入結轉結餘,借記本科目,貸記“結轉結餘”科目、“确認支付”科目。

三、年終結轉後,本科目無餘額。

七、支付申請類

7001支付申請

一、本科目核算财政部門和單位的支付申請。本科目為借方餘額,借方反映支付申請的累計數,借方紅字反映支付申請退回。貸方反映轉入确認支付,貸方紅字反映确認支付退回。

二、支付申請的主要核算處理如下:

(一)财政部門和單位在執行系統中錄入支付申請并保存發送時,借記本科目,貸記“可執行指标”科目。支付申請退回時,采用紅字沖銷法以負數核算,借記本科目,貸記“可執行指标”科目。

(二)資金實際支付時,借記“确認支付”科目,貸記本科目。

(三)資金退回和支付更正恢複支付申請餘額時,采用紅字沖銷法以負數核算,借記“确認支付”科目,貸記本科目。恢複可執行指标餘額時,采用紅字沖銷法以負數核算,借記本科目,貸記“可執行指标”科目。

三、本科目期末無餘額。

八、支付類

8001确認支付

一、本科目核算預算執行時的确認支付。本科目一般為借方餘額,借方反映确認支付累計數,借方紅字反映當年及收回存量資金的确認支付,貸方反映轉入結轉結餘。

二、确認支付的主要核算處理如下:

(一)預算執行确認支付時,借記本科目,貸記“支付申請”科目。

(二)上年預撥資金本年确認支付、上級财政代扣事項以及專戶管理的糧食風險基金确認支付時,借記本科目,貸記“可執行指标”科目。

(三)當年資金退回和支付更正時,采用紅字沖銷法以負數核算,借記本科目,貸記“支付申請”科目。

(四)調出資金時,調出方借記本科目,貸記“财政支出預算”科目。

(五)補充預算周轉金時,借記本科目,貸記“政府支出預算”科目。

(六)安排預算穩定調節基金時,借記本科目,貸記“政府支出預算”科目。

(七)收回以前年度存量資金、收回以前年度存量轉移支付指标、收回國庫集中支付結餘時,采用紅字沖銷法以負數核算,借記本科目,貸記“待分預算”科目。

(八)存放在财政專戶、貸款方直接支付或委托代理銀行、轉貸銀行支付的外貸資金确認支付時,借記本科目,貸記“可執行指标”科目。退回時采用紅字沖銷法以負數核算,借記本科目,貸記“可執行指标”科目。

(九)根據年終結算将補助支出、上解支出、調出資金、安排預算穩定調節基金、補充預算周轉金轉确認支付,借記本科目,貸記“政府支出預算”科目、“可執行指标”科目。

(十)國庫集中支付結餘權責發生制列支時,借記本科目,貸記“可執行指标”科目。

(十一)根據實際執行數據調整新的平衡關系調增時,借記本科目,貸記“政府支出預算”,調減時采用紅字沖銷法以負數核算,借記本科目,貸記“政府支出預算”。

(十二)結轉結餘時,借記“确認收入”科目,貸記“結轉結餘”科目,貸記本科目。

三、年終結轉後,本科目無餘額。

九、結轉核銷類

9001指标結轉

一、本科目核算根據預算指标結轉結餘規定,下年可繼續安排使用的指标。本科目一般為借方餘額,借方反映結轉下年繼續使用的指标,貸方反映同結轉結餘沖銷。

二、指标結轉的主要核算處理如下:

(一)結轉核銷時,政府支出預算和支出指标餘額轉入指标結轉,借記本科目,貸記“政府支出預算”科目、“待下達指标”科目、“可執行指标”科目。

(二)年初預算結轉下年支出确認時,借記本科目,貸記“政府支出預算”科目。

(三)年終結賬時,将本科目與結轉結餘類科目餘額清零,借記“結轉結餘”科目,貸記本科目。

三、年終結賬後,本科目無餘額。

9002指标結餘

一、本科目核算根據預算指标結轉結餘規定轉入的指标結餘事項。本科目一般為借方餘額,借方反映結餘指标。貸方反映轉入預算穩定調節基金和同結轉結餘沖銷,貸方紅字反映收回以前年度權責發生制事項支出指标轉入指标結餘。

二、指标結餘的主要核算處理如下:

(一)結轉核銷時,統籌收回政府支出預算和支出指标餘額轉入指标結餘,借記本科目,貸記“政府支出預算”科目、“待下達指标”科目、“可執行指标”科目。

(二)收回以前年度國庫集中支付結餘支出指标轉入指标結餘時,采用紅字沖銷法以負數核算,借記“确認支付”科目,貸記本科目。

(三)按《預算法》規定的相關結餘轉入預算穩定調節基金,借記“政府支出預算”科目,貸記本科目。

(四)年終結賬時,将本科目與結轉結餘類科目歸集,餘額清零,借記“結轉結餘”科目,貸記本科目。

三、年終結賬後,本科目無餘額。


單位資金預算指标核算科目使用說明一、單位資金支出預算類

1601單位資金支出預算

一、本科目核算經财政部門批複的單位資金支出預算及變動。本科目一般為借方餘額,借方表示單位資金支出預算增加,借方紅字表示單位資金支出預算減少,貸方表示沖銷提前安排和生成支出指标,貸方紅字表示預算調劑時支出指标收回及收回以前年度存量資金。

二、單位資金支出預算的核算處理如下:

(一)單位資金年初預算批複、調增預算收支時,借記本科目,貸記“單位資金收入預算”科目。調減預算收支時,采用紅字沖銷法以負數核算,借記本科目,貸記“單位資金收入預算”科目。

(二)核銷提前安排類年初控制數時,借記“年初控制數”科目,貸記本科目。

(三)單位資金支出預算生成支出指标時,借記“待下達指标”科目、“可執行指标”科目,貸記本科目。

(四)預算調劑收回支出指标時,采用紅字沖銷法以負數核算,借“待下達指标”科目、“可執行指标”科目,貸記本科目。預算調劑時,借記本科目(明細),貸記本科目(明細);重新生成支出指标時,借記“待下達指标”科目、“可執行指标”科目,貸記本科目。

(五)收回以前年度存量資金時,采用紅字沖銷法以負數核算,借記“确認支付”科目,貸記本科目。

(六)年終結賬時,單位資金支出預算轉入單位資金結轉結餘時,借記“指标結轉結餘”科目,貸記本科目。

三、年終結轉後,本科目無餘額。

二、提前安排類

2601年初控制數

一、本科目核算本級預算草案在人大批準前,經财政部門審核确認,單位當年可以提前安排的特定支出。本科目為貸方餘額,貸方反映年初控制數下達累計數,借方反映年初控制數下達指标核銷數。

二、年初控制數的主要核算處理如下:

(一)單位資金年初預算批複前,确認下達可以提前安排的年初控制數時,借記“可執行指标”科目,貸記本科目。

(二)核銷年初控制數時,借記本科目,貸記“單位資金支出預算”科目。

(三)核銷年初控數要素不一緻,需通過支付更正或資金退回後進行核銷時,采用反向沖銷法核算,借記本科目,貸記“可執行指标”科目。

(四)年初控制數下達指标調劑收回可執行指标時,采用紅字沖銷法以負數核算,借記“可執行指标”,貸記本科目。

三、核銷後,本科目無餘額。

三、結轉結餘類

3601結轉結餘

一、本科目核算單位資金确認收入與确認支付相抵後的結轉結餘。本科目一般為貸方餘額,貸方反映本年結轉結餘,表示收大于支,借方餘額表示收不抵支。

二、結轉結餘的主要核算處理如下:

(一)年終轉賬時,借記“确認收入”科目,貸記本科目,貸記“确認支付”科目。

(二)年終結賬時,将本科目餘額清零,借記本科目,貸記“指标結轉結餘”科目。

三、年終結賬後,本科目無餘額。

四、單位資金收入預算類

4601單位資金收入預算

一、本科目核算經财政部門批複的單位資金收入預算及變動情況。本科目一般為貸方餘額,貸方反映收入預算增加;貸方紅字反映相應的收入預算減少,借方反映收入預算轉入确認收入累計數。借方紅字反映收入退付及減少上年結轉結餘。

二、本科目下應當設置“事業收入預算”、“經營收入預算”、“上級補助收入預算”、“附屬單位上繳收入”、“結轉結餘收入”、“财政專戶管理資金收入(教育收費)”、“其他收入預算”明細科目,進行明細核算。

三、單位資金收入預算的核算處理如下:

(一)單位資金年初預算批複、調增預算收支時,借記“單位資金支出預算”科目,貸記本科目。調減預算收支時,采用紅字沖銷法以負數核算,借記“單位資金支出預算”科目,貸記本科目。

(二)單位資金确認收入時,借記本科目,貸記“确認收入”科目。收入退付及減少上年結轉結餘時,采用紅字沖銷法以負數核算,借記本科目,貸記“确認收入”科目。

(三)單位資金收入預算超收時轉入單位資金結轉結餘時,借記“指标結轉結餘”科目,貸記本科目。

四、年終結轉後,本科目無餘額。

五、支出指标類

5601待下達指标

一、本科目核算預算執行時根據管理需要,因工資統發、未滿足支付條件和未達到支付時間等情況的支出指标。本科目為借方餘額,借方反映待下達的支出指标,借方紅字反映收回的待下達指标,貸方反映轉入可執行指标,貸方紅字反映可執行指标轉回為待下達指标。

二、待下達指标的主要核算處理如下:

(一)單位資金支出預算生成待下指标時,借記本科目,貸記“單位資金支出預算”科目。調減單位資金支出預算收回支出指标時,采用紅字沖銷法以負數核算,借記本科目,貸記“單位資金支出預算”科目。

(二)預算調劑,支出指标在不同科目、項目之間調劑,收回支出指标時,采用紅字沖銷法以負數核算,借記本科目,貸記“單位資金支出預算”科目。

(三)确認下達為可執行指标時,借記“可執行指标”科目,貸記本科目。可執行指标轉回為待下達指标時,采用紅字沖銷法以負數核算,借記“可執行指标”科目,貸記本科目。

(四)指标結轉結餘,待下達指标餘額轉入指标結轉結餘時,借記“指标結餘”科目,貸記本科目。

三、年終結轉後,本科目期末無餘額。

5602可執行指标

一、本科目核算可執行的單位資金支出指标。本科目為借方餘額,借方反映可執行的支出指标,借方紅字反映收回的可執行指标,貸方反映轉入支付申請或可執行指标凍結,貸方紅字反映支付申請退回和可執行指标凍結解凍。

二、可執行指标的主要核算處理如下:

(一)單位資金年初預算批複前,确認可以提前安排的年初控制數時,借記本科目,貸記“年初控制數”科目。

(二)預算批複前,年初控制數下達指标調劑收回支出指标時,采用紅字沖銷法以負數核算,借記本科目,貸記“年初控制數”科目。重新安排生成可執行指标時,借記本科目,貸記“年初控制數”科目。

(三)單位資金支出預算生成可執行指标時,借記本科目,貸記“單位資金支出預算”科目。

(四)預算調劑,支出指标在不同科目、項目之間調劑,收回支出指标時,采用紅字沖銷法以負數核算,借記本科目,貸記“單位資金支出預算”科目。重新安排生成支出指标時,借記本科目,貸記“單位資金支出預算”科目。

(五)核銷年初控制數下達指标要素不一緻,通過支付更正或資金退回恢複可執行指标後核銷時,采用反向沖銷法核算,借記“年初控制數”科目,貸記本科目。

(六)待下達指标确認下達時,借記本科目,貸記“待下達指标”科目;可執行指标時轉回為待下達指标時,采用紅字沖銷法以負數核算,借記本科目,貸記“待下達指标”科目。

(七)可執行指标凍結時,借記“可執行指标凍結”科目,貸記本科目,可執行指标凍結解凍時,采用紅字沖銷法以負數核算,借記本科目,貸記“可執行指标凍結”科目。

(八)申請支付時,借記“支付申請”科目,貸記本科目。資金退回時,采用紅字沖銷法以負數核算,借記“支付申請”科目,貸記本科目。

(九)支付更正,恢複可執行指标餘額時,采用紅字沖銷法以負數核算,借記“支付申請”科目,貸記本科目;扣減可執行指标餘額時,借記“支付申請”科目,貸記本科目。

(十)結轉核銷,将本科目借方餘額全數轉入指标結轉轉餘科目時,借記“指标結轉結餘”科目,貸記本科目,貸記“單位資金收入預算”科目。

三、本科目期末無餘額。

5603可執行指标凍結

一、本科目核算可執行指标的凍結。本科目為借方餘額,借方反映被凍結的可執行指标,貸方反映可執行指标凍結解凍。

二、可執行指标凍結的核算處理如下:

(一)可執行指标凍結時,借記本科目,貸記“可執行指标”科目。

(二)可執行指标凍結解凍時,采用紅字沖銷法以負數核算,借記本科目,貸記“可執行指标”科目。

三、本科目期末無餘額。

六、收入類

6601确認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單位資金收入預算實際确認收入。本科目一般為貸方餘額,貸方反映實際确認收入,貸方紅字反映收入退付和收回收入預算。借方反映轉入結轉結餘。

二、确認收入的主要核算處理如下:

(一)确認收入時,借記“單位資金收入預算”科目,貸記本科目。收入退付或收回收入預算時用紅字沖銷法以負數核算,借記“單位資金收入預算”科目,貸記本科目。

(二)年終結賬時,确認支付和确認收入轉入結轉結餘,借記本科目,貸記“結轉結餘”科目,貸記“确認支付”科目。

三、年終結轉後,本科目無餘額。

七、支付申請類

7601支付申請

一、本科目核算發生支付業務時,單位資金的支付申請。本科目為借方餘額,借方反映支付申請的累計數,借方紅字反映支付申請退回。貸方反映轉入确認支付,貸方紅字反映退回确認支付時沖銷支付申請。

二、支付申請的主要核算處理如下:

(一)申請支付保存發送時,借記本科目,貸記“可執行指标”科目。

資金實際支付時,借記“确認支付”科目,貸記本科目。

資金退回、支付更正,恢複支付申請餘額時,采用紅字沖銷法以負數核算,借記“确認支付”科目,貸記本科目。恢複可執行指标餘額時,采用紅字沖銷法以負數核算,借記本科目,貸記“可執行指标”科目。

三、年終結轉後,本科目無餘額。

八、支付類

8601确認支付

一、本科目核算單位資金的實際支付數。本科目一般為借方餘額,借方反映确認支付累計數,借方紅字反映當年及收回以前年度存量資金的确認支付。貸方反映轉入結轉結餘。

二、确認支付的主要核算處理如下:

(一)确認支付時,借記本科目,貸記“支付申請”科目。資金退回和支付更正時,采用紅字沖銷法以負數核算,借記本科目,貸記“支付申請”科目。

(二)收回以前年度存量資金時采用紅字沖銷法以負數核算,借記本科目,貸記“單位資金支出預算”科目。

(三)年終轉賬,單位資金确認支付和确認收入轉入單位資金結轉結餘時,借記“确認收入”科目,貸記“結轉結餘”科目,貸記本科目。

三、年終結轉後,本科目無餘額。

九、結轉核銷類

9601指标結轉結餘

一、本科目核算單位資金收入預算、支出預算、支出指标的結轉核銷。本科目一般為借方餘額,借方反映結轉下年繼續使用的指标。貸方反映同結轉結餘沖銷。

二、指标結轉的主要核算處理如下:

(一)結轉核銷時,借記本科目,貸記“單位資金支出預算”科目、“單位資金收入預算”科目、“待下達指标”科目、“可執行指标”科目。

(二)年終結賬時,将本科目餘額清零,借記“結轉結餘”科目,貸記本科目。

三、年終結賬後,本科目無餘額。

第四章 預算指标核算要素

序号

要素名稱

備注

1

預算年度

2

财政區劃

3

本級指标文号

4

預算項目代碼

5

預算單位

6

資金性質

7

業務主管處室

8

指标管理處室

9

收入分類科目

10

轉移支付支出功能分類科目

11

支出功能分類科目

12

政府支出經濟分類

13

部門支出經濟分類

14

指标類型

15

預算來源

注2

16

是否提前安排

注2

17

接收方财政區劃

18

預算級次

19

上級指标文号

20

是否政府采購

21

支付方式

22

是否工資統發

23

直達資金标識

24

是否科研

25

是否債務

26

是否基建

注: 1.預算指标核算要素和預算管理一體化要素保持一緻。

2.“預算來源”和“是否提前安排”為本次新增要素。代碼及明細選項暫定如下,待預算管理一體化要素更新後保持一緻:

預算來源:

1 年初預算

2 預算調整

3 預算調劑

是否提前安排:

1 是

2 否


第五章 預算指标核算管理業務場景梳理

預算指标核算管理業務場景僅供各級政府财政部門在預算指标核算管理時參考,不得以此作為進行有關經濟活動的依據。本章節中的“上級”是指有對下轉移支付的中央、省、市、縣級政府财政部門,本章節中的“下級”是指接收上級轉移支付的省、市、縣、鄉鎮級政府财政部門;本章節中的“金額流向一緻”指的是資金支付的收款方和金額同預算指标一緻。

一、财政資金1.1提前安排支出1.1.1提前下達

1.收到上級提前下達轉移支付指标。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審查和批準預算草案前,本級政府财政部門将上級提前下達的轉移支付數編入本級預算。

(1)觸發記賬條件

本級政府财政部門審核确認。

(2)記賬規則

①登記上級補助收入。

已細化落實到部門的地區的,借記“本級支出預算”科目或“補助支出預算”科目;未細化落實到部門和地區的,借記“待分預算”科目。同時由于本分錄已對提前下達登記了收支預算,預算批準後将不再重複登記(包括部門預算中來源為上級補助的部分)。

借:政府支出預算—本級支出預算

政府支出預算—補助支出預算

政府支出預算—待分預算

貸:政府收入預算—補助收入預算

②确認收入。

收到上級提前下達轉移支付指标完成收支預算登記後,視為政府收入預算已實現。

借:政府收入預算—補助收入預算

貸:确認收入

(3)控制規則

記賬金額須等于接收的提前下達的指标金額,且所有要素保持一緻。

2.預算批複前未細化落實到部門和地區的部分,細化後向本級預算單位和下級财政分配,鄉财縣管縣級代編預算的,無向下級分配業務,不做相關核算。

(1)觸發記賬條件

本級政府财政部門審核确認。

(2)記賬規則

借:政府支出預算—本級支出預算

政府支出預算—補助支出預算

貸:政府支出預算—待分預算

(3)控制規則

分配金額不得大于登記到“待分預算”科目的金額。

3.完成分配資金的内部審核流程後,登記支出指标。

(1)觸發記賬條件

本級政府财政部門審核确認。

(2)記賬規則

借:可執行指标—本級支出指标

可執行指标—補助支出指标

貸:政府支出預算—本級支出預算

政府支出預算—補助支出預算

(3)控制規則

“政府支出預算”科目不得出現貸方餘額,所有核算要素需保持一緻。

4.本級财力提前下達

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審查和批準預算草案前,本級政府财政部門根據《預算法》有關規定提前下達下級轉移支付指标。“本級财力提前下達指标”科目核算的資金指本級财力提前安排下級使用的部分。

(1)觸發記賬條件

本級政府财政部門确認下達。

(2)記賬規則

借:可執行指标—補助支出指标

貸:本級财力提前下達指标

(3)控制規則

①記賬金額及所有要素保持一緻。

②提前下達的轉移支付應區分年度登記。

1.1.2本級财力年初控制數

預算草案未經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審查和批準前,本級政府财政部門根據《預算法》有關規定提前安排的本級支出。“本級财力年初控制數”科目核算的資金指本級财力提前安排本級部門使用的部分。

1.觸發記賬條件

本級政府财政部門确認下達。

2.記賬規則

(1)本級财力年初控制數下達指标。

借:可執行指标—本級支出指标

可執行指标—債務還本支出指标

貸:本級财力年初控制數

(2)預算批複前,本級财力年初控制數下達的指标調劑時,先收回指标A,再重新安排指标B。收回時采用紅字沖銷法以負數核算。

借:可執行指标—本級支出指标A 紅字

貸:本級财力年初控制數A 紅字

借:可執行指标—本級支出指标B

貸:本級财力年初控制數B

3.控制規則

(1)“本級财力年初控制數”科目不得出現借方餘額。

(2)“可執行指标”科目不得出現貸方餘額。

1.2預算批複1.2.1年初預算批複

人大批準年初預算後,應先扣除收到上級提前下達轉移支付,然後将剩餘部分确認政府收支年初預算。

1.觸發記賬條件

本級政府财政部門依據人大批準的政府預算批複下達。

2.記賬規則

借:政府支出預算—本級支出預算

政府支出預算—補助支出預算

政府支出預算—預備費

政府支出預算—上解支出

政府支出預算—地區間援助支出預算

政府支出預算—調出資金

政府支出預算—債務還本支出預算

政府支出預算—債務轉貸支出預算

政府支出預算—補充預算周轉金

政府支出預算—結轉下年支出

貸:政府收入預算—本級收入預算

政府收入預算—補助收入預算

政府收入預算—上解收入

政府收入預算—地區間援助收入預算

政府收入預算—調入資金

政府收入預算—動用預算穩定調節基金

政府收入預算—債務收入預算

政府收入預算—債務轉貸收入預算

政府收入預算—上年結轉收入

政府收入預算—上年結餘收入

同時确認上年結轉結餘收入。

借:政府收入預算—上年結轉收入

政府收入預算—上年結餘收入

貸:确認收入

3.控制規則

(1)記賬金額須等于人大批準的預算數扣除收到上級提前下達轉移支付後的剩餘部分。

(2)“動用預算穩定調節基金”科目、“上年結轉收入”科目及“上年結餘收入”科目記賬金額應同總預算會計銜接。

1.2.2核銷本級财力提前下達指标

人大批準年初預算後,核銷要素金額一緻時,通過“補助支出預算”核銷“本級财力提前下達指标”。核銷要素金額不一緻時,通過“補助支出指标”核銷“本級财力提前下達指标”。

1.觸發記賬條件

本級政府财政部門确認核銷。

2.記賬規則

(1)要素金額一緻時,通過“補助支出預算”核銷。

借:本級财力提前下達指标

貸:政府支出預算—補助支出預算

(2)要素金額不一緻時,通過“補助支出指标”核銷。

借:本級财力提前下達指标

貸:可執行指标-補助支出指标

3.控制規則

“本級财力提前下達指标”科目核銷完成後科目餘額應為零。

1.2.3核銷本級财力年初控制數

人大批準年初預算後,核銷要素金額一緻時,通過“本級支出預算”核銷“本級财力年初控制數”。核銷要素金額不一緻時,通過“本級支出指标”核銷“本級财力年初控制數”。

1.觸發記賬條件

本級政府财政部門确認核銷。

2.記賬規則

(1)核銷要素、金額一緻時,通過“本級支出預算”核銷。

借:本級财力年初控制數

貸:政府支出預算—本級支出預算

(2)如核銷要素不一緻但金額流向一緻時,則需要通過支付更正(見業務場景1.4.6)再用“可執行指标”進行核銷;如核銷金額小于原可執行指标或金額流向不一緻時,如已支付,需要資金退回(見業務場景1.4.7),恢複“可執行指标”再進行核銷,如未發生支付,則用“可執行指标”直接進行核銷。

借:本級财力年初控制數

貸:可執行指标—本級支出指标

3.控制規則

(1)用于核銷“本級财力年初控制數”科目的“政府支出預算”科目不得出現貸方餘額。

(2)“本級财力年初控制數”科目核銷完成後科目餘額應為零。

1.2.4成支出指标

人大批準年初預算并扣減提前下達轉移支付,核銷完提前安排指标後,生成支出指标。

1.觸發記賬條件

本級政府财政部門依據人大批準的年初預算下達指标。

2.記賬規則

借:待下達指标

可執行指标—本級支出指标

可執行指标—補助支出指标

可執行指标—上解支出指标

可執行指标—地區間援助支出指标

可執行指标—債務還本支出指标

可執行指标—債務轉貸支出指标

貸:政府支出預算—本級支出預算

政府支出預算—補助支出預算

政府支出預算—上解支出預算

政府支出預算—地區間援助支出預算

政府支出預算—債務還本支出預算

政府支出預算—債務轉貸支出預算

3.控制規則

(1)“政府支出預算”科目不得為貸方餘額。

(2)“可執行指标”科目核算控制要素應到最底級。

1.3預算調整調劑

項目作為部門和單位預算管理的基本單元,預算支出全部以項目形式納入預算項目庫,實施項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未納入預算項目庫的項目一律不得安排預算。預算調整調劑需在項目庫的支撐下進行。

1.3.1預算調整

經人大批準,年度執行中預算調整。

1.3.1.1增加或減少預算總支出

1.觸發記賬條件

本級政府财政部門終審下達。

2.記賬規則

增加預算總支出時核算如下(減少預算總支出時采用紅字沖銷法以負數核算)。

(1)增加預算總支出。

借:政府支出預算—本級支出預算

政府支出預算—補助支出預算

政府支出預算—預備費

政府支出預算—上解支出

政府支出預算—地區間援助支出預算

政府支出預算—調出資金

政府支出預算—債務轉貸支出預算

政府支出預算—債務還本支出預算

政府支出預算—補充預算周轉金

政府支出預算—結轉下年支出

政府支出預算—待分預算

貸:政府收入預算—本級收入預算

政府收入預算—補助收入預算

政府收入預算—上解收入

政府收入預算—地區間援助收入預算

政府收入預算—調入資金

政府收入預算—動用預算穩定調節基金

政府收入預算—債務收入預算

政府收入預算—債務轉貸收入預算

政府收入預算—上年結轉收入

政府收入預算—上年結餘收入

(2)減少預算總支出。

借:政府支出預算—本級支出預算 紅字

政府支出預算—補助支出預算 紅字

政府支出預算—預備費 紅字

政府支出預算—上解支出 紅字

政府支出預算—地區間援助支出預算 紅字

政府支出預算—調出資金 紅字

政府支出預算—債務轉貸支出預算 紅字

政府支出預算—債務還本支出預算 紅字

政府支出預算—補充預算周轉金 紅字

政府支出預算—結轉下年支出 紅字

政府支出預算—待分預算 紅字

貸:政府收入預算—本級收入預算 紅字

政府收入預算—補助收入預算 紅字

政府收入預算—上解收入 紅字

政府收入預算—地區間援助收入預算 紅字

政府收入預算—調入資金 紅字

政府收入預算—動用預算穩定調節基金 紅字

政府收入預算—債務收入預算 紅字

政府收入預算—債務轉貸收入預算 紅字

政府收入預算—上年結轉收入 紅字

政府收入預算—上年結餘收入 紅字

(3)如果上年結轉結餘同年初預算産生差異時,同時确認收入(減少上年結轉結餘時采用紅字沖銷法以負數核算)。

①增加時。

借:政府收入預算—上年結轉收入

政府收入預算—上年結餘收入

貸:确認收入

②減少時。

借:政府收入預算—上年結轉收入 紅字

政府收入預算—上年結餘收入 紅字

貸:确認收入 紅字

(4)下級财政部門因上級追減轉移支付預算調減總支出時,同時以紅字沖銷法以負數核算沖銷确認收入。

借:政府收入預算—補助收入預算 紅字

貸:确認收入 紅字

3.控制規則

減少預算總支出應判斷相關支出預算餘額是否充足,如果餘額不足則不能保存,應先通過預算調劑(見業務場景1.3.2)、資金退回(見業務場景1.4.7)等流程進行要素修正後減少或調減。

1.3.1.2需要動用預算穩定調節基金

預算執行中,因短收、增支導緻收支缺口,需通過動用預算穩定調節基金實現收支平衡。

1.觸發記賬條件

本級政府财政部門确認動用預算穩定調節基金。

2.記賬規則

①短收時。

借:政府收入預算—本級收入預算

政府收入預算—補助收入預算

政府收入預算—上解收入

政府收入預算—地區間援助收入預算

貸:政府收入預算—動用預算穩定調節基金

②增支時。

借:政府支出預算—本級支出預算

政府支出預算—補助支出預算

政府支出預算—上解支出

政府支出預算—地區間援助支出預算

政府支出預算—調出資金

政府支出預算—債務還本支出預算

政府支出預算—債務轉貸支出預算

政府支出預算—結轉下年支出

貸:政府收入預算—動用預算穩定調節基金

3.控制規則

動用金額不得大于動用前總預算會計中“預算穩定調節基金”科目餘額。

1.3.1.3調減預算安排的重點支出

1.因短收原因調減。

預算安排的重點支出因當年短收且無法彌補時調減,采用紅字沖銷法以負數核算。

(1)觸發記賬條件

本級财政預算管理機構審核确認。

(2)記賬規則

借:政府支出預算—本級支出預算 紅字

政府支出預算—補助支出預算 紅字

貸:政府收入預算—本級收入預算 紅字

政府收入預算—補助收入預算 紅字

(3)控制規則

調減預算安排的重點支出應判斷相關支出預算餘額是否充足,如果餘額不足則不能保存,應先通過預算調劑(見業務場景1.3.2)、資金退回(見業務場景1.4.7)等流程進行要素修正後或調減。

2.因其他原因調減

預算安排的重點支出因其他原因調減。

(1)觸發記賬條件

本級政府财政部門審核确認。

(2)記賬規則

借:政府支出預算—本級支出預算 紅字

政府支出預算—補助支出預算 紅字

貸:政府支出預算—待分預算 紅字

(3)控制規則

調減預算安排的重點支出應判斷相關支出預算餘額是否充足,如果餘額不足則不能保存,應先通過預算調劑(見業務場景1.3.2)、資金退回(見業務場景1.4.7.1)等流程進行要素修正後或調減。

1.3.1.4增加舉借債務數額

當年新增加地方政府債務按照預算調整的程序報人大審批後。

1.觸發記賬條件

本級政府财政部門完成終審。

2.記賬規則

(1)省級财政部門

借:政府支出預算—本級支出預算

政府支出預算—債務還本支出預算

政府支出預算—債務轉貸支出預算

貸:政府收入預算—債務收入預算

(2)市級财政部門

借:政府支出預算—本級支出預算

政府支出預算—債務還本支出預算

政府支出預算—債務轉貸支出預算

貸:政府收入預算—債務轉貸收入預算

(3)縣級财政部門

借:政府支出預算—本級支出預算

政府支出預算—債務還本支出預算

貸:政府收入預算—債務轉貸收入預算

3.控制規則

省級财政部門的債務收入不得大于經同級人大批準的預算調整數額。下級的債務轉貸收入應與上級的債務轉貸支出相銜接。

1.3.1.5生成支出指标

預算調整完成後,生成支出指标。

1.觸發記賬條件

本級政府财政部門依據人大批準的預算調整方案确認下達。

2.記賬規則

借:待下達指标

可執行指标—本級支出指标

可執行指标—補助支出指标

可執行指标—上解支出指标

可執行指标—地區間援助支出指标

可執行指标—債務還本支出指标

可執行指标—債務轉貸支出指标

貸:政府支出預算—本級支出預算

政府支出預算—補助支出預算

政府支出預算—上解支出

政府支出預算—地區間援助支出預算

政府支出預算—債務還本支出預算

政府支出預算—債務轉貸支出預算

3.控制規則

生成支出指标時,判斷“政府支出預算”科目借方餘額是否充足,如餘額不足則不能生成。

1.3.2預算調劑1.3.2.1政府、部門預算調劑

預算調劑是在預算執行中預算總支出不變的情況下,有關支出在預算科目、預算級次或者項目之間變動。一般不得對已确認支付的指标進行調劑,如确需對已确認支付的指标進行調劑,則先進行資金退回,恢複為政府支出預算再進行調劑。

1. 政府、部門預算間調劑

原來未細化落實到部門和地區的政府支出預算,細化後應在項目庫的支撐下調劑到具體的政府支出預算,由政府支出預算生成支出指标。原未生成支出指标的政府支出預算直接調劑。

(1)觸發記賬條件

本級政府财政部門終審下達。

(2)記賬規則

借:政府支出預算—本級支出預算 B

貸:政府支出預算—待分預算

政府支出預算—本級支出預算 A

(3)控制規則

“待分預算”科目及“本級支出預算A”科目不得出現貸方餘額。其他政府支出預算間調劑參照核算。

2. 收回政府、部門預算支出指标。

收回時采用紅字沖銷法以負數核算,恢複政府支出預算餘額。

(1)觸發記賬條件

本級政府财政部門終審确認收回支出指标。

(2)記賬規則

借:待下達指标 紅字

可執行指标—本級支出指标 紅字

貸:政府支出預算-本級支出預算 紅字

(3)控制規則

“待下達指标”、“可執行指标”科目不得出現貸方餘額。調劑之前應校驗“待下達指标”、“可執行指标”科目餘額,餘額不足時則不能保存,應先通過資金退回(見業務場景1.4.7)等方式進行處理。收回其他支出指标參照核算。

3. 政府、部門預算在不同單位、科目、項目等之間調劑。

需要對已生成支出指标的政府支出預算調劑時,應由财政部門先收回支出指标。未生成支出指标的政府支出預算直接調劑。

(1)觸發記賬條件

本級政府财政部門審核确認預算調劑。

(2)記賬規則

借:政府支出預算—本級支出預算 B

貸:政府支出預算—本級支出預算 A

(3)控制規則

調劑之前應校驗“政府支出預算”科目餘額,餘額不足時則不能保存,應先通過資金退回(見業務場景1.4.7.1)等方式進行處理。調劑後,“政府支出預算”科目的借方餘額不得小于零。其他政府支出預算調劑參照核算。

4. 政府、部門預算在級次間調劑。

級次間調劑已生成支出指标應由财政部門先收回再安排。未生成支出指标直接調劑。

(1)觸發記賬條件

本級政府财政部門審核确認。

(2)記賬規則

借:政府支出預算—補助支出預算

貸:政府支出預算—本級支出預算

政府支出預算—債務轉貸支出預算

(3)控制規則

“本級支出預算”、“債務轉貸支出預算”科目不得出現貸方餘額。

5. 生成支出指标

預算調劑完成後,生成支出指标。

(1)觸發記賬條件

本級政府财政部門确認下達。

(2)記賬規則

借:待下達指标

可執行指标—本級支出指标

可執行指标—補助支出指标

可執行指标—債務轉貸支出指标

貸:政府支出預算—本級支出預算

政府支出預算—補助支出預算

政府支出預算—債務轉貸支出預算

(3)控制規則

生成支出指标時,判斷“政府支出預算”科目借方餘額是否充足,如餘額不足則不能保存。

1.3.2.2轉移支付預算調劑

轉移支付預算調劑是按《預算法》規定,當年轉移支付預算分别在預算科目、預算級次或者項目之間調劑。

1.轉移支付待分預算調劑

(1)觸發記賬條件

本級政府财政部門終審下達。

(2)記賬規則

上級部門原來未細化落實到部門和地區的預算,細化後應在項目庫的支撐下調劑到具體的補助支出預算。

借:政府支出預算—補助支出預算

貸:政府支出預算—待分預算

(3)控制規則

“待分預算”科目不得出現貸方餘額。

2.追加轉移支付預算。

預算執行中,地方各級政府因上級政府增加不需要本級政府提供配套資金的專項轉移支付而引起的預算支出變化,報告本級人大後,細化落實到部門和地區的借記相關支出預算科目,未細化落實到部門和地區的,借記“待分預算”科目。

(1)觸發記賬條件

本級政府财政部門審核确認。

(2)記賬規則

①接收上級追加轉移支付預算。

借:政府支出預算—待分預算

政府支出預算—本級支出預算

政府支出預算—補助支出預算

貸:政府收入預算—補助收入預算

②同時确認補助收入。

借:政府收入預算—補助收入預算

貸:确認收入

③細化落實到部門和地區後,在項目庫的支撐下調劑到具體的政府支出預算,由政府支出預算生成可執行指标。

借:政府支出預算—本級支出預算

政府支出預算—補助支出預算

貸:政府支出預算—待分預算

(3)控制規則

記賬金額等于上級追加轉移支付金額。

3.追減轉移支付預算。

(1)觸發記賬條件

本級政府财政部門審核确認。

(2)記賬規則

①收回當年下級轉移支付,采用紅字沖銷法以負數核算,恢複“補助支出預算”科目餘額。

借:待下達指标 紅字

可執行指标—補助支出指标 紅字

貸:政府支出預算—補助支出預算 紅字

②收回以前年度下級存量轉移支付,采用紅字沖銷法以負數核算,恢複“待分預算”科目餘額。收回資金的項目需要繼續實施的,應作為新的預算項目,按照預算管理程序重新申請和安排。

借:政府支出預算—補助支出預算 紅字

貸:政府支出預算—待分預算 紅字

(3)控制規則

①調劑後,“可執行指标”科目不得出現貸方餘額。

②接收追減轉移支付預算時“待分預算”科目可以為負數。

4.轉移支付預算指标在不同地區、科目、項目等之間調劑。

(1)觸發記賬條件

本級政府财政部門完成終審确認調劑。

(2)記賬規則

借:政府支出預算—補助支出預算 B

貸:政府支出預算—補助支出預算 A

(3)控制規則

“政府支出預算”科目餘額不足時則不能保存。如已生成支出指标,應由财政部門先收回支出指标(見業務場景1.3.2.2-3),再進行調劑。

5.轉移支付預算級次間調劑。

(1)觸發記賬條件

本級财政預算管理機構審核确認。

(2)記賬規則

借:政府支出預算—本級支出預算

政府支出預算—債務還本支出預算

貸:政府支出預算—補助支出預算

(3)控制規則

“本級支出預算”、“債務還本支出預算”科目應小于等于對應的“補助支出預算”科目。級次間調劑如已生成支出指标的,應由财政部門先收回“補助支出指标”(見業務場景1.3.2.2-3)再調劑。

6.生成支出指标

預算調劑完成後,生成支出指标。

(1)觸發記賬條件

本級政府财政部門确認下達。

(2)記賬規則

借:待下達指标

可執行指标—本級支出指标

可執行指标—補助支出指标

可執行指标—債務還本支出指标

貸:政府支出預算—本級支出預算

政府支出預算—補助支出預算

政府支出預算—債務還本支出預算

(3)控制規則

生成指标時,判斷“政府支出預算”科目借方餘額是否充足,如餘額不足則不能保存。

1.3.2.3.動支預備費

經本級政府批準動支預備費。

(1)觸發條件

本級政府财政部門報經本級政府同意确認動支預備費。

(2)記賬規則

①動支預備費。

借:政府支出預算—本級支出預算

政府支出預算—補助支出預算

政府支出預算—地區間援助支出預算

貸:政府支出預算—預備費

②生成支出指标。

借:可執行指标-本級支出指标

可執行指标-補助支出指标

可執行指标-地區間援助支出指标

貸:政府支出預算—本級支出預算

政府支出預算—補助支出預算

政府支出預算—地區間援助支出預算

(3)控制規則

“預備費”科目不得出現貸方餘額。

1.3.3其他預撥指标

1.其他預撥指标下達

其他預撥指标核算根據特殊的執行需要和相關預算指标批準為依據,先行預撥資金,通過預算調整調劑予以核銷。

(1)觸發記賬條件

本級政府财政部門審核确認下達。

(2)記賬規則

①其他預撥指标下達。

借:可執行指标—本級支出指标

可執行指标—補助支出指标

可執行指标—債務還本支出指标

可執行指标—地區間援助支出指标

貸:其他預撥指标

②調整預算未批準前,需要對其他預撥指标進行調劑的,先通過紅字沖銷法以負數核算收回指标A,再重新安排指标B。

借:可執行指标—本級支出指标 A 紅字

可執行指标—補助支出指标 A 紅字

可執行指标—債務還本支出指标A 紅字

可執行指标—地區間援助支出指标A 紅字

貸:其他預撥指标 A 紅字

借:可執行指标—本級支出指标 B

可執行指标—補助支出指标 B

可執行指标—債務還本支出指标B

可執行指标—地區間援助支出指标B

貸:其他預撥指标 B

(3)控制規則

①“其他預撥指标”科目不得出現借方餘額。

②“可執行指标B”應小于等于“可執行指标A”。

2.核銷其他預撥指标

1.觸發記賬條件

本級政府财政部門終審确認其他預撥指标核銷。

2.記賬規則

(1)要素金額一緻時用“政府支出預算”直接核銷。

借:其他預撥指标

貸:政府支出預算—本級支出預算

政府支出預算—補助支出預算

(2)超出批複金額或要素不一緻時應先進行資金退回恢複“可執行指标”(見業務場景1.4.7)後進行核銷。

借:其他預撥指标

貸:可執行指标—本級支出指标

可執行指标—補助支出指标

3.控制規則

用于核銷其他預撥指标的預算指标明細金額須保持一緻,核銷完“其他預撥指标”科目餘額為零。

1.4預算執行1.4.1待下達指标确認下達

預算執行時根據管理需要,對工資統發需要、未滿足支付條件和未達到支付時間等情況的“待下達指标”确認下達。“可執行指标”轉回“待下達指标”時用紅字沖銷法以負數核算。

1.觸發記賬條件

本級政府财政部門确認。

2.記賬規則

(1)确認下達時。

借:可執行指标—本級支出指标

可執行指标—補助支出指标

可執行指标—上解支出指标

可執行指标—地區間援助支出指标

可執行指标—債務還本支出指标

可執行指标—債務轉貸支出指标

貸:待下達指标

(2)可執行指标轉回待下達指标時。

借:可執行指标—本級支出指标 紅字

可執行指标—補助支出指标 紅字

可執行指标—上解支出指标 紅字

可執行指标—地區間援助支出指标 紅字

可執行指标—債務還本支出指标 紅字

可執行指标—債務轉貸支出指标 紅字

貸:待下達指标 紅字

3.控制規則

(1)“可執行指标”科目應與對應的“待下達指标”科目保持一樣的要素,“待下達指标”科目不得出現貸方餘額。

(2)“可執行指标”科目轉回“待下達指标”科目時,“可執行指标”科目不得出現貸方餘額。

1.4.2可執行指标凍結

本級政府财政部門根據管理需要對“可執行指标”進行凍結。凍結指标恢複為“可執行指标”時,采用紅字沖銷法以負數核算。

1.觸發記賬條件

本級政府财政部門确認可執行指标凍結。

2.記賬規則

①可執行指标凍結時。

借:可執行指标凍結

貸:可執行指标

②凍結指标恢複為可執行指标時。

借:可執行指标凍結 紅字

貸:可執行指标 紅字

3.控制規則

(1)“可執行指标凍”科目結應與對應的“可執行指标”科目保持一樣的要素,“可執行指标”科目不得出現貸方餘額。

(2)凍結指标恢複“可執行指标”科目時,“可執行指标凍結”科目不得出現貸方餘額。

1.4.3财政部門、單位支付申請

1.觸發記賬條件

各級政府财政部門、單位在發起支付申請并保存發送。

2.記賬規則

借:支付申請

貸:可執行指标—本級支出指标

可執行指标—補助支出指标

可執行指标—上解支出指标

可執行指标—地區間援助支出指标

可執行指标—債務還本支出指标

可執行指标—債務轉貸支出指标

3.控制規則

“可執行指标”科目不得出現貸方餘額。

1.4.4财政部門、單位支付申請退回

支付申請退回時采用紅字沖銷法以負數核算。

1.觸發記賬條件

支付申請信息不滿足支付條件銀行退回支付憑證。

2.記賬規則

借:支付申請 紅字

貸:可執行指标—本級支出指标 紅字

可執行指标—補助支出指标 紅字

可執行指标—上解支出指标 紅字

可執行指标—地區間援助支出指标 紅字

可執行指标—債務還本支出指标 紅字

可執行指标—債務轉貸支出指标 紅字

3.控制規則

“支付申請”科目不得出現貸方餘額。

1.4.5确認支付

1.觸發記賬條件

同總預算會計記賬條件保持一緻。

2.記賬規則

①支付申請确認支付。

借:确認支付

貸:支付申請

②上年預撥本年資金、上級财政代扣事項以及專戶管理的糧食風險基金等确認支付。

借:确認支付

貸:可執行指标—本級支出指标

3.控制規則

(1)“支付申請”科目不得出現貸方餘額。

(2)上年預撥本年資金、上級财政代扣事項以及專戶管理的糧食風險基金等确認支付,應同總預算會計賬銜接。

1.4.6支付更正

當金額流向一緻,指标要素不正确時,通過支付更正業務用正确的可執行指标進行更正。

1.觸發記賬條件

單位發起支付更正申請,本級政府财政部門審核确認。

2.記賬規則

(1)恢複可執行指标A餘額,采用紅字沖銷法以負數核算。

借:确認支付 A 紅字

貸:支付申請 A 紅字

借:支付申請 A 紅字

貸:可執行指标 A 紅字

(2)扣減可執行指标B餘額。

借:支付申請 B

貸:可執行指标 B

借:确認支付 B

貸:支付申請 B

3.控制規則

(1)支付更正前,必須有正确的“可執行指标B”。

(2)通過“确認支付”科目和“支付申請”科目控制可以申請更正的最大金額,更正後扣減新的“可執行指标”,恢複原“可執行指标”。更正後,“可執行指标”科目不得出現貸方餘額。

(3)資金流向和支付金額不變。

1.4.7資金退回1.4.7.1當年資金退回

1.觸發記賬條件

依據集中支付代理銀行憑證回單登記或人民銀行憑證回單登記。

2.記賬規則

(1)當年預算支出資金退回時,采用紅字沖銷法以負數核算,恢複支付申請餘額。

借:确認支付 紅字

貸:支付申請 紅字

(2)恢複可執行指标餘額,采用紅字沖銷法以負數核算。

借:支付申請 紅字

貸:可執行指标—本級支出指标 紅字

可執行指标—補助支出指标 紅字

可執行指标—上解支出指标 紅字

可執行指标—地區間援助支出指标 紅字

可執行指标—債務還本支出指标 紅字

可執行指标—債務轉貸支出指标 紅字

3.控制規則

應同總預算會計賬銜接。

1.4.7.2收回以前年度存量資金

收回以前年度存量資金如采用沖減當年支出的核算方式時,通過紅字沖銷法以負數核算,恢複待分預算餘額。收回資金的項目需要繼續實施的,應作為新的預算項目,按照預算管理程序重新申請和安排。

1.觸發記賬條件

同總預算會計入賬條件保持一緻。

2.記賬規則

借:确認支付 紅字

貸:政府支出預算—待分預算 紅字

3.控制規則

收回以前年度存量資金時,應同總預算會計賬銜接。如當年預算支出不夠沖銷,則沖銷完後“确認支付”科目可出現貸方餘額。

1.4.8确認收入1.4.8.1本級稅收、非稅等收入入(退)庫

退庫采用紅字沖銷法以負數核算。

1.觸發記賬條件

金庫入賬、總預算會計确認入賬。

2.記賬規則

(1)入庫時。

借:政府收入預算—本級收入預算

貸:确認收入

(2)退庫時。

借:政府收入預算—本級收入預算 紅字

貸:确認收入 紅字

3.控制規則

要素、金額應同總預算會計賬銜接。

1.4.8.2債務發行收入入庫(僅限中央和省本級)

1.觸發記賬條件

金庫入賬、總預算會計确認入賬。

2.記賬規則

借:政府收入預算—債務收入預算

貸:确認收入

3.控制規則

要素、金額應同總預算會計賬銜接。

1.4.8.3确認債務轉貸收入

1.觸發記賬條件

總預算會計确認入賬。

2.記賬規則

借:政府收入預算—債務轉貸收入

貸:确認收入

3.控制規則

要素、金額應同總預算會計賬銜接。

1.4.8.4确認動用預算穩定調節基金

1.觸發記賬條件

總預算會計确認入賬。

2.記賬規則

借:政府收入預算—動用預算穩定調節基金

貸:确認收入

3.控制規則

要素、金額應同總預算會計賬銜接。

1.4.8.5上解收入、地區間援助收入确認收入

1.觸發記賬條件

總預算會計确認入賬。

2.記賬規則

借:政府收入預算—上解收入

政府收入預算—地區間援助收入預算

貸:确認收入

3.控制規則

應同總預算會計賬銜接。

1.4.9調出調入資金

1.觸發記賬條件

本級政府财政部門确認調入資金(含其他調入)。

2.記賬規則

(1)調出方。

借:确認支付

貸:政府支出預算—調出資金

(2)調入方。

借:政府收入預算—調入資金

貸:确認收入

3.控制規則

(1)調入方記賬金額需大于等于調出方調出金額。如三本預算間資金調入調出,調入方記賬金額需與調出方記賬金額保持一緻。

(2)記賬金額同總預算會計賬銜接。

1.5年終事項1.5.1指标結轉

根據預算安排将下年需按原用途繼續使用的“政府支出預算”和“支出指标”進行結轉,結轉到“指标結轉”科目。

1.觸發記賬條件

本級政府财政部門确認指标結轉。

2.記賬規則

借:指标結轉

貸:政府支出預算—本級支出預算

政府支出預算—補助支出預算

政府支出預算—債務轉貸支出預算

政府支出預算—待分預算

待下達指标

可執行指标—本級支出指标

可執行指标—補助支出指标

可執行指标—債務轉貸支出指标

3.控制規則

結轉後,“支出指标”科目和“政府支出預算”科目不能為貸方餘額。

1.5.2指标結餘

統籌收回“政府支出預算”科目餘額和“支出指标”科目餘額轉入“指标結餘”科目,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年終将“指标結餘”科目餘額轉入預算穩定調節基金。

1.觸發記賬條件

本級政府财政部門确認指标結餘。

2.記賬規則

借:指标結餘

貸:政府支出預算-本級支出預算

政府支出預算-補助支出預算

政府支出預算-上解支出

政府支出預算-待分預算

待下達指标

可執行指标—本級支出指标

可執行指标—補助支出指标

可執行指标—上解支出指标

3.控制規則

(1)指标結轉結餘後,“支出指标”科目和“待分預算”科目餘額為零。

(2)一般公共預算指标結餘轉入預算穩定調節基金後,科目餘額為零。

(3)政府性基金預算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指标結餘按相關規定處理。

1.5.3确認補充預算周轉金

1.觸發記賬條件

本級政府财政部門确認補充預算周轉金。

2.記賬規則

借:确認支付

貸:政府支出預算—補充預算周轉金

3.控制規則

預算周轉金按《預算法實施條例》規定不得超過本級一般公共預算支出總額的1%。

1.5.4确認結轉下年支出

1.觸發記賬條件

年終本級政府财政部門對年初預算“結轉下年支出”确認指标結轉。

2.記賬規則

借:指标結轉

貸:政府支出預算—結轉下年支出(年初預算)

3.控制規則

同總預算會計賬保持一緻。

1.5.5年終結算

1.觸發記賬條件

預算年度終了, 本級政府财政部門對上下級财政辦理年終結算事項。

2.記賬規則

(1)按《預算法》規定的相關結餘轉入安排預算穩定調節基金。

借:政府支出預算—安排預算穩定調節基金

貸:指标結餘

(2)未使用完畢的預備費安排預算穩定調節基金。

借:政府支出預算—安排預算穩定調節基金

貸:政府支出預算—預備費

(3)年終結算根據《預算法》規定将對應的超收收入彌補赤字後轉入預算穩定調節基金。

借:政府支出預算—安排預算穩定調節基金

貸:政府收入預算—本級收入預算

(4)根據年終結算将未确認的補助支出、上解支出和調出資金、安排預算穩定調節基金轉确認支付。

借:确認支付

貸:政府支出預算—補助支出預算

政府支出預算—上解支出

政府支出預算—調出資金

政府支出預算—安排預算穩定調節基金

可執行指标—補助支出指标

可執行指标—上解支出指标

(5)根據年終結算将未确認的補助收入、上解收入和調入資金轉确認收入。

借:政府收入預算—補助收入預算

政府收入預算—上解收入

政府收入預算—調入資金

貸:确認收入

3.控制規則

(1)與年終結算平衡表保持一緻,并同總預算會計賬銜接。

(2)“政府支出預算”科目、“可執行指标”科目不得出現貸方餘額。

1.5.6根據實際執行數據調整新的平衡關系

1.觸發記賬條件

本級政府财政部門根據實際執行數調整預算平衡。

2.記賬規則

(1)增加收支預算。

借:政府支出預算—本級支出預算

政府支出預算—補助支出預算

政府支出預算—預備費

政府支出預算—上解支出

政府支出預算—地區間援助支出預算

政府支出預算—調出資金

政府支出預算—安排預算穩定調節基金

政府支出預算—債務還本支出預算

政府支出預算—債務轉貸支出預算

政府支出預算—補充預算周轉金

政府支出預算—結轉下年支出

貸:政府收入預算—補助收入預算

政府收入預算—上解收入

政府收入預算—地區間援助收入預算

政府收入預算—調入資金

政府收入預算—動用預算穩定調節基金

政府收入預算—上年結轉收入

政府收入預算—上年結餘收入

(2)減少收支預算采用紅字沖銷法以負數核算。

借:政府支出預算—本級支出預算 紅字

政府支出預算—補助支出預算 紅字

政府支出預算—預備費 紅字

政府支出預算—上解支出 紅字

政府支出預算—地區間援助支出預算 紅字

政府支出預算—調出資金 紅字

政府支出預算—安排預算穩定調節基金 紅字

政府支出預算—債務還本支出預算 紅字

政府支出預算—債務轉貸支出預算 紅字

政府支出預算—補充預算周轉金 紅字

政府支出預算—結轉下年支出 紅字

貸:政府收入預算—補助收入預算 紅字

政府收入預算—上解收入 紅字

政府收入預算—地區間援助收入預算 紅字

政府收入預算—調入資金 紅字

政府收入預算—動用預算穩定調節基金 紅字

政府收入預算—上年結轉收入 紅字

政府收入預算—上年結餘收入 紅字

(3)确認支付。

借:确認支付

貸:政府支出預算—本級支出預算

政府支出預算—補助支出預算

政府支出預算—預備費

政府支出預算—上解支出

政府支出預算—地區間援助支出預算

政府支出預算—調出資金

政府支出預算—安排預算穩定調節基金

政府支出預算—債務還本支出預算

政府支出預算—債務轉貸支出預算

政府支出預算—補充預算周轉金

(4)将結轉下年支出轉入指标結轉。

借:指标結轉

貸:政府支出預算—結轉下年支出

(5)确認收入。

借:政府收入預算—本級收入預算

政府收入預算—補助收入預算

政府收入預算—上解收入

政府收入預算—地區間援助收入預算

政府收入預算—調入資金

政府收入預算—動用預算穩定調節基金

政府收入預算—上年結轉收入

政府收入預算—上年結餘收入

貸:确認收入

3.控制規則

(1)根據年末實際執行情況,對預算數據進行調整,達到新的平衡關系,數據應同總預算會計銜接。

(2)減少預算總支出應判斷相關支出預算餘額是否充足,如果餘額不足則不能保存,應先通過預算調劑(見業務場景1.3.2)、資金退回(見業務場景1.4.7.1)等流程進行要素修正後減少或調減。

1.5.7結轉結餘

1.觸發記賬條件

年終結算完成後系統自動處理。

2.記賬規則

收入結轉後,将“确認收入”的貸方餘額轉入“結轉結餘”科目。支出結轉後,将“确認支付”的借方餘額轉入“結轉結餘”科目。如果“确認收入”大于“确認支付”,則“結轉結餘”科目有貸方餘額,表示收大于支;如果“确認收入”小于“确認支付”,則“結轉結餘”科目有借方餘額,表示收不抵支。

借:确認收入

貸:結轉結餘

确認支付

3.控制規則

結轉完畢後,“确認收入”、“确認支付”科目餘額為零。

1.5.8年終結賬

年終結賬,将本年度結轉結餘類和結轉核銷類清零,“結轉結餘”科目的貸方餘額表示收大于支的盈餘部分。“指标結轉”科目和“指标結餘”科目的借方餘額表示本年未支出需結轉至下年支出部分。本分錄将兩者沖平。

将“指标結轉”科目明細轉入下年度“上年結轉收入”科目,指标結轉應等于當年需結轉下年的預算加當年需結轉下年的指标(不含已經權責發生制列支部分)。

将“指标結餘”科目明細轉入下年度“上年結餘收入”科目。指标結餘應等于當年預算結餘加當年指标結餘(不含轉入安排預算穩定調節基金部分)。

1.觸發記賬條件

系統自動處理。

2.記賬規則

借:結轉結餘

貸:指标結轉

指标結餘

3.控制規則

年終結賬後,所有科目餘額為零。

二、單位資金2.1年初控制數提前安排支出

部門預算草案未經财政部門審查和批複前,單位可以提前安排的支出。

1.觸發記賬條件

本級政府财政部門終審确認下達。

2.記賬規則

(1)單位登記可以提前安排的年初控制數和支出指标。

借:可執行指标

貸:年初控制數

(2)預算批複前,年初控制數下達的指标調劑時,先收回指标A,再重新安排指标B。收回時采用紅字沖銷法以負數核算。

借:可執行指标A 紅字

貸:年初控制數A 紅字

借:可執行指标B

貸:年初控制數B

3.控制規則

(1)必須是“年初控制數”安排的資金。

(2)記賬金額須等于指标金額,且所有要素保持一緻。

(3)“可執行指标B”需小于等于“可執行指标A”。

2.2預算批複2.2.1年初預算批複

1.觸發記賬條件

本級政府财政部門依據批準的部門預算生成單位資金預算。

2.記賬規則

借:單位資金支出預算

貸:單位資金收入預算

3.控制規則

記賬金額等于批準金額。

2.2.2核銷年初控制數

1.觸發記賬條件

本級政府财政部門審核确認核銷。

2.記賬規則

(1)核銷要素一緻,用“單位資金支出預算”直接核銷。

借:年初控制數

貸:單位資金支出預算

(2)如核銷要素不一緻但金額流向一緻時,則需要通過支付更正(見業務場景2.4.9)再用“可執行指标”進行核銷;如核銷金額小于原“可執行指标”或金額流向不一緻時,如已支付,需要資金退回(見業務場景2.4.7),恢複“可執行指标”再進行核銷,如未發生支付,則用“可執行指标”直接進行核銷。

借:年初控制數

貸:可執行指标

3.控制規則

年初控制數不得出現借方餘額。

2.2.3生成支出指标

1.觸發記賬條件

本級政府财政部門确認下達。

2.記賬規則

借:待下達指标

可執行指标

貸:單位資金支出預算

3.控制規則

“單位資金支出預算”科目不得出現貸方餘額。

2.3預算調整調劑2.3.1增加減少預算收

1.觸發記賬條件

本級政府财政部門審核确認。

2.記賬規則

預算批複後,按照有關規定在年度執行中,增加或減少預算收支。(減少預算收支時采用紅字沖銷法以負數核算)

(1)增加時。

借:單位資金支出預算

貸:單位資金收入預算

(2)減少時。

借:單位資金支出預算 紅字

貸:單位資金收入預算 紅字

3.控制規則

減少預算支出應判斷相關支出預算餘額是否充足,如果餘額不足則不能保存,應先通過預算調劑(見業務場景2.3.3)、資金退回(見業務場景2.4.7)等流程進行要素修正後減少或調減。

2.3.2收回單位資金可執行指标

收回時采用紅字沖銷法以負數核算,恢複單位資金支出預算餘額

1.觸發記賬條件

本級政府财政部門審核确認收回指标。

2.記賬規則

借:待下達指标 紅字

可執行指标 紅字

貸:單位資金支出預算 紅字

3.控制規則

“可執行指标”不得出現貸方餘額。

2.3.3單位資金預算在項目、科目間調劑

如已生成“支出指标”,則需要先收回“支出指标”(見業務場景2.3.2),再進行調劑。

1.觸發記賬條件

本級政府财政部門審核确認項目、科目間調劑。

2.記賬規則

借:單位資金支出預算B

貸:單位資金支出預算A

3.控制規則

“單位資金支出預算A”不得出現貸方餘額。

2.3.4生成支出指标

1.觸發記賬條件

本級政府财政部審核确認生成指标。

2.記賬規則

借:待下達指标

可執行指标

貸:單位資金支出預算

3.控制規則

“單位資金支出預算”科目不能出現貸方餘額。

2.4預算執行2.4.1待下達指标确認下達

1.觸發記賬條件

本級政府财政部門根據管理需要确認下達,“可執行指标”轉回為“待下達指标”時采用紅字沖銷法以負數核算。

2.記賬規則

(1)确認下達時。

借:可執行指标

貸:待下達指标

(2)可執行指标轉回為待下達指标時。

借:可執行指标 紅字

貸:待下達指标 紅字

3.控制規則

(1)“可執行指标”應與對應的“待下達指标”保持一樣的要素,“待下達指标”科目不得出現貸方餘額。

(2)“可執行指标”轉回“待下達指标”時“可執行指标”科目不得出現貸方餘額。

2.4.2可執行指标凍結

1.觸發記賬條件

本級财政部門根據管理需要對可執行指标進行凍結。

2.記賬規則

(1)可執行指标凍結時。

借:可執行指标凍結

貸:可執行指标

(2)凍結指标恢複為可執行指标時,采用紅字沖銷法以負數核算。

借:可執行指标凍結 紅字

貸:可執行指标 紅字

3.控制規則

(1)“可執行指标凍結”應與對應的“可執行指标”保持一樣的要素,“可執行指标”科目不得出現貸方餘額。

(2)“可執行指标凍結”恢複“可執行指标”時“可執行指标凍結”科目不得出現貸方餘額。

2.4.3單位資金支付申請

1.觸發記賬條件

單位發起支付申請并保存發送。

2.記賬規則

借:支付申請

貸:可執行指标

3.控制規則

(1)“可執行指标”不得出現貸方餘額。

(2)能否發起支付申請應校驗單位自有資金賬戶餘額。

2.4.4單位資金支付申請退回

1.觸發記賬條件

支付申請信息不滿足支付條件銀行退回支付憑證。

2.記賬規則

退回時采用紅字沖銷法以負數核算。

借:可執行指标 紅字

貸:支付申請 紅字

3.控制規則

“支付申請”科目不得出現貸方餘額。

2.4.5單位資金确認支付

1.觸發記賬條件

同單位會計核算的入賬條件保持一緻。

2.記賬規則

借:确認支付

貸:支付申請

3.控制規則

“支付申請”科目不得出現貸方餘額。

2.4.6單位資金确認收入

1.觸發記賬條件

與單位會計核算條件保持一緻。

2.記賬規則

①确認收入。

借:單位資金收入預算

貸:确認收入

②收入退回時用紅字沖銷法以負數核算。

借:單位資金收入預算 紅字

貸:确認收入 紅字

3.控制規則

記賬金額與實際發生金額一緻。

2.4.7當年資金退回

1.觸發記賬條件

賬戶收到資金退回。

2.記賬規則

采用紅字沖銷法以負數核算,恢複“可執行指标”餘額。

借:确認支付 紅字

貸:支付申請 紅字

借:支付申請 紅字

貸:可執行指标 紅字

3、控制規則

同單位會計核算保持一緻。

2.4.8收回以前年度存量資金

1.觸發記賬條件

賬戶收到資金退回。

2.記賬規則

采用紅字沖銷法以負數核算,恢複“單位資金支出預算”餘額。

借:确認支付 紅字

貸:單位資金支出預算 紅字

3、控制規則

同單位會計核算保持一緻。

2.4.9支付更正

1.觸發記賬條件

單位發起支付更正申請,本級政府财政部門審核确認。

2.記賬規則

(1)恢複可執行指标A餘額,采用紅字沖銷法以負數核算。

借:确認支付 A 紅字

貸:支付申請 A 紅字

借:支付申請 A 紅字

貸:可執行指标 A 紅字

(2)扣減可執行指标B餘額。

借:支付申請 B

貸:可執行指标 B

借:确認支付 B

貸:支付申請 B

3.控制規則

(1)通過“确認支付”科目和“支付申請”科目控制可以申請更正的最大金額,更正後扣減新的“可執行指标”,恢複原“可執行指标”。更正後,“可執行指标”科目不得出現貸方餘額。

(2)資金流向和支付金額不變。

2.5年終事項2.5.1結轉核銷

單位資金支出預算、支出指标和收入預算超收轉入單位資金結轉結餘。如單位資金收入短收,先通過預算調整實現收支平衡。

1.觸發記賬條件

單位發起年終決算。

2.記賬規則

借:指标結轉結餘

貸:單位資金收入預算

單位資金支出預算

待下達指标

可執行指标

3、控制規則

“單位資金收入預算”科目、“單位資金支出預算”科目和“支出指标”科目餘額應為零。

2.5.2結轉結餘

單位資金“确認支付”和“确認收入”轉入單位資金“結轉結餘”。

1.觸發記賬條件

年終決算完成。

2.記賬規則

借:确認收入

貸:結轉結餘

确認支付

3、控制規則

同單位會計核算保持一緻。

2.5.3年終結賬

年終結賬,将本年度結轉結餘類和結轉核銷類清零,有關數據轉入下年度“上年結轉結餘收入”。

指标結轉結餘等于需結轉下年的單位資金支出預算、單位資金收入預算超收部分和需結轉下年的支出指标之和。

1.觸發記賬條件

系統自動處理。

2.記賬規則

借:結轉結餘

貸:指标結轉結餘

3.控制規則

年終結賬後,所有科目餘額為零。

三、特殊場景

3.1債券資金管理業務場景

1.接收上級政府下達的債務限額。

按照預算法規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政府債務餘額不得突破國務院批準的限額。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财政部門依照國務院下達的本地區地方政府債務限額,提出本級和轉貸給下級政府的債務限額安排方案,報本級政府批準後,将增加舉借的債務列入本級預算調整方案,報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準。因此,接收上級政府下達的債務限額時,不記賬。隻有當預算調整方案報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準後方記賬。

2.人大年初審查批準預算草案

借:政府支出預算—本級支出預算

政府支出預算—補助支出預算

政府支出預算—債務還本支出預算

政府支出預算—債務轉貸支出預算

貸:政府收入預算—債務收入預算

政府收入預算—債務轉貸收入預算

3.人大常委會批準預算調整方案

借:政府支出預算—本級支出預算

政府支出預算—補助支出預算

政府支出預算—債務還本支出預算

政府支出預算—債務轉貸支出預算

貸:政府收入預算—債務收入預算

政府收入預算—債務轉貸收入預算

4.登記、下達還本指标

借:可執行指标—債務還本支出指标

貸:政府支出預算—債務還本支出預算

5.登記、下達轉貸指标。

債務發行入庫後,按照内部審批程序,并下達轉貸支出指标。

借:可執行指标—債務轉貸支出指标

貸:政府支出預算—債務轉貸支出預算

6.調撥轉貸資金

依據轉貸指标調撥資金,由債務管理部門發起支付申請,送國庫部門審核。同時,觸發預算指标核算記賬。

借:支付申請

貸:可執行指标—債務轉貸支出指标

借:确認支付

貸:支付申請

7.确認債務收入

通過總預算會計記賬觸發,記賬日期須保持一緻

借:政府收入預算—債務收入預算

政府收入預算—債務轉貸收入預算

貸:确認收入

8.歸還本金、利息、費用

州市、縣區向上級财政還本付息付費時,依據指标辦理付款,省本級統一還本付息付費時,州市承擔還款責任的部分采取代收代付方式,不進行指标核算。

借:支付申請

貸:可執行指标—本級支出指标(利息、費用)

可執行指标—債務還本支出指标

借:确認支付

貸:支付申請

3.2地方政府主權外貸特殊業務場景

1.确認收入

(1)納入國庫集中支付管理的外貸資金在收到外貸收入或轉貸收入時記賬。(2)存放在财政專戶的政府外貸資金在專戶收到外貸或轉貸收入,同時總會計收到文件并入賬時記賬。(3)貸款方直接支付或委托代理銀行、轉貸銀行支付的外貸資金,在總會計收到文件并入賬時記賬。

借:政府收入預算—債務收入預算(主權外貸)

政府收入預算—債務轉貸收入預算(主權外貸)

貸:确認收入

2.預算執行

(1)生成可執行指标。

借:可執行指标—本級支出指标

可執行指标—補助支出指标

可執行指标—債務轉貸支出指标(主權外貸)

貸:政府支出預算—本級支出預算

政府支出預算—補助支出預算

政府支出預算—債務轉貸支出預算(主權外貸)

(2)納入國庫集中支付管理的外貸轉貸資金支付核算。

①申請支付。

借:支付申請

貸:可執行指标—本級支出指标

可執行指标—補助支出指标

可執行指标—債務轉貸支出指标(主權外貸)

②确認支付。

借:确認支付

貸:支付申請

(2)存放在财政專戶、貸款方直接支付或委托代理銀行、轉貸銀行支付的外貸資金,在總會計收到文件并入賬後記賬。

借:确認支付

貸:可執行指标—本級支出指标

可執行指标—補助支出指标

可執行指标—債務轉貸支出指标(主權外貸)

3.彙兌損益

政府債務外貸财政專戶外币餘額。按期末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彙率中間價折算後确認,彙兌損益根據總會計入賬确認支付。

借:确認支付

貸:可執行指标—本級支出指标

4.資金退回

(1)已提款未使用的資金退回。

1)當年已提款未使用的資金退回。

項目結束後,已提款但未使用的政府債務外貸資金退回貸款方,屬于當年度退回的,沖減債務收入,采用紅字沖銷法以負數核算。

借:政府收入預算—債務收入預算(主權外貸) 紅字

政府收入預算—債務轉貸收入預算(主權外貸) 紅字

貸:确認收入 紅字

2)已提款但未使用的政府債務外貸資金跨年退回。

①屬于跨年度退回的,應通過還本支出辦理,相應調減債務餘額。

a.收回可執行指标,恢複政府支出預算,用紅字沖銷法以負數核算。

借:可執行指标—本級支出指标 紅字

可執行指标—補助支出指标 紅字

可執行指标—債務轉貸支出指标(主權外貸) 紅字

貸:政府支出預算—本級支出預算 紅字

政府支出預算—補助支出預算 紅字

政府支出預算—債務轉貸支出預算 紅字

b.将政府支出預算調劑到債務還本支出預算。

借:政府支出預算—債務還本支出預算

貸:政府支出預算—本級支出預算

政府支出預算—補助支出預算

政府支出預算—債務轉貸支出預算

c.生成債務還本支出指标。

借:可執行指标—債務還本支出指标

貸:政府支出預算—債務還本支出預算

②納入國庫集中支付的資金退回業務。

借:支付申請

貸:可執行指标—債務還本支出指标

借:确認支付

貸:支付申請

③存放在财政專戶、貸款方直接支付或委托代理銀行資金退回的,總會計收到文件并入賬。

借:确認支付

貸:可執行指标—債務還本支出指标

(2)已撥付資金未通過貸款方審核需要退款的。

已撥付資金未通過貸款方審核需要退回的,應沖減支出後按當年已提款未使用的資金退回場景核算。因彙率影響,由一般公共預算通過預算調整調劑(見業務場景1.3.1和1.3.2)補足。

①納入國庫集中支付管理的先資金退回(見業務場景1.4.7)。

②存放在财政專戶、貸款方直接支付或委托代理銀行、轉貸銀行支付的沖減當年支出,以紅字沖銷法以負數核算。

借:确認支付 紅字

貸:可執行指标—本級支出指标 紅字

可執行指标—補助支出指标 紅字

③退回支出預算後沖減債務收入。

借:可執行指标—本級支出指标 紅字

可執行指标—補助支出指标 紅字

貸:政府支出預算—本級支出預算 紅字

政府支出預算—補助支出預算 紅字

借:政府收入預算—債務收入預算(主權外貸) 紅字

政府收入預算—債務轉貸收入預算(主權外貸) 紅字

貸:确認收入 紅字

5.額度内當年未提款業務

額度内當年未提款業務政府主權外貸額度不再結轉外貸使用,報經省級人民政府批準并報财政部備案後調劑用于當年或以後年度發行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債券,按調整調劑程序辦理。

年末未提款的剩餘預算額度用紅字沖銷法以負數核算,如已生成可執行指标的需先收回可執行指标(參考業務場景1.3.2.1-2)。

借:政府支出預算—本級支出預算 紅字

政府支出預算—補助下級預算 紅字

政府支出預算—債務轉貸支出預算 紅字

貸:政府收入預算—債務收入預算(主權外貸) 紅字

政府收入預算—債務轉貸收入預算(主權外貸) 紅字

3.3國庫集中支付結餘

1.國庫集中支付結餘年初轉入

(1)觸發記賬條件

新的年度開始,本級政府财政部門審核确認,且要素、金額應同上年度銜接。

(2)記賬規則

①年初轉入。

列支權責發生制事項批複後轉入。

借:安排國庫集中支付結餘

貸:應付國庫集中支付結餘

②生成支出指标。

權責發生制事項轉支出指标。

借:可執行指标(應付國庫集中支付結餘)

貸:安排國庫集中支付結餘

③權責發生制事項确認收入。

借:應付國庫集中支付結餘

貸:确認收入(應付國庫集中支付結餘)

指标核算确認收入,總會計賬不記收入。

(3)控制規則

記賬金額與上年度權責發生制列支金額保持一緻。

2.國庫集中支付結餘調劑

(1)收回國庫集中支付結餘。

①觸發記賬條件

本級政府财政部門審核确認,且科目、要素、金額應與總預算會計賬銜接。

②記賬規則

采用紅字沖銷法以負數核算。

借:可執行指标(應付國庫集中支付結餘) 紅字

貸:安排國庫集中支付結餘 紅字

借:安排國庫集中支付結餘 紅字

貸:應付國庫集中支付結餘 紅字

借:應付國庫集中支付結餘 紅字

貸:确認收入(應付國庫集中支付結餘) 紅字

同時增加分錄,減列當年确認支付,增列當年待分預算,采用紅字沖銷法以負數核算,收回資金的項目需要繼續實施的,應作為新的預算項目,按照預算管理程序重新申請和安排。核算如下:

借:确認支付(當年預算) 紅字

貸:政府支出預算—待分預算 紅字

③控制規則

根據“可執行指标”科目餘額控制可收回的最大金額。如當年預算支出不夠沖銷,則沖銷完後“确認支付”科目可出現貸方餘額。

(2)國庫集中支付結餘調劑。

①觸發記賬條件

本級政府财政部門審核确認。

②記賬規則

借:可執行指标A(應付國庫集中支付結餘) 紅字

貸:安排國庫集中支付結餘A(應付國庫集中支付結餘) 紅字

借:安排國庫集中支付結餘B(應付國庫集中支付結餘)

貸:安排國庫集中支付結餘A(應付國庫集中支付結餘)

借:可執行指标B(應付國庫集中支付結餘)

貸:安排國庫集中支付結餘B(應付國庫集中支付結餘)

③控制規則

通過“可執行指标”科目餘額控制可以調劑的最大金額。

3.國庫集中支付結餘執行

(1)單位支付申請。

①觸發記賬條件

單位錄入支付申請并保存發送。

②記賬規則

借:支付申請(應付國庫集中支付結餘)

貸:可執行指标(應付國庫集中支付結餘)

③控制規則

“可執行指标”科目不能出現貸方餘額。

(2)單位支付申請退回。

①觸發記賬條件

支付申請信息不滿足支付條件銀行退回支付憑證。

②記賬規則

借:支付申請(應付國庫集中支付結餘) 紅字

貸:可執行指标(應付國庫集中支付結餘) 紅字

③控制規則

“支付申請”科目不得出現貸方餘額。

(3)确認支付。

①觸發記賬條件

同總預算會計記賬條件保持一緻。

②記賬規則

借:确認支付(應付國庫集中支付結餘)

貸:支付申請(應付國庫集中支付結餘)

③控制規則

通過“支付申請”科目控制可生成“确認支付”科目的最大金額。此處國庫集中支付結餘指标确認支付在财政總預算會計中不記預算支出。

(4)資金退回。

①觸發記賬條件

同總預算會計入賬條件保持一緻。

②記賬規則

資金退回時,采用紅字沖銷法以負數核算,恢複“支付申請”科目餘額。

借:确認支付(應付國庫集中支付結餘) 紅字

貸:支付申請(應付國庫集中支付結餘) 紅字

恢複“可執行指标”科目餘額,采用紅字沖銷法以負數核算。

借:支付申請(應付國庫集中支付結餘) 紅字

貸:可執行指标(應付國庫集中支付結餘) 紅字

③控制規則

a.資金退回時通過“确認支付”科目控制當年可資金退回的最大金額。

b.資金退回時金額要素同總會計核算保持一緻。

(4)支付更正

①觸發記賬條件

單位發起支付更正申請并保存。

②記賬規則

恢複可執行指标A餘額,采用紅字沖銷法以負數核算。

借:确認支付(應付國庫集中支付結餘A) 紅字

貸:支付申請 (應付國庫集中支付結餘A) 紅字

借:支付申請 (應付國庫集中支付結餘A) 紅字

貸:可執行指标(應付國庫集中支付結餘A) 紅字

扣減可執行指标B餘額。

借:支付申請 (應付國庫集中支付結餘B)

貸:可執行指标(應付國庫集中支付結餘B)

借:确認支付 (應付國庫集中支付結餘B)

貸:支付申請 (應付國庫集中支付結餘B)

③控制規則

a.通過“确認支付”科目控制可申請支付更正的最大金額。

b.“可執行指标”科目不得出現貸方餘額。

4.國庫集中支付結餘年終事項

(1)國庫集中支付結餘權責發生制列支。

當年預算形成權責發生制事項,實行權責發生制轉列支出。

①觸發記賬條件

本級政府财政部門确認權責發生制列支事項。

②記賬規則

借:确認支付(當年預算)

貸:可執行指标—本級支出指标(當年預算)

③控制規則

“可執行指标”科目不得出現貸方餘額。

(2)指标結轉

①觸發記賬條件

本級政府财政部門确認結轉資金。

②記賬規則

本級“可執行指标(權責發生制事項)”餘額轉入指标結轉。

借:指标結轉(應付國庫集中支付結餘)

貸:可執行指标(應付國庫集中支付結餘)

③控制規則

權責發生制事項未全部執行完畢的指标,下年需按原用途繼續使用(科研項目等)。根據“可執行指标”科目餘額進行結轉,結轉到“指标結轉”科目。結轉後,“可執行指标”科目為零。除科研項目外,原則上無結餘和結轉資金。

(3)可執行指标收回

①觸發記賬條件

本級政府财政部門确認結餘資金。

②記賬規則

收回未執行的權責發生制“可執行指标”科目餘額,采用紅字沖銷法以負數核算。

借:可執行指标(應付國庫集中支付結餘) 紅字

貸:安排國庫集中支付結餘 紅字

借:應付國庫集中支付結餘 紅字

貸:确認收入(應付國庫集中支付結餘) 紅字

借:安排國庫集中支付結餘 紅字

貸:應付國庫集中支付結餘 紅字

對往年結轉到本年的國庫集中支付結餘,在往年已經列支,在本年末,因不允許再次結轉,而轉至指标結餘後,由于該資金未發生實際支出,需減列本年的預算支出,同時增列當年指标結餘。采用紅字沖銷法以負數核算,賬務處理如下:

借:确認支付(當年預算) 紅字

貸:指标結餘(當年預算) 紅字

③控制規則

未執行完的“可執行指标”,年末結轉到“指标結餘”科目,結轉後科目為零。

(4)結轉結餘

權責發生制事項“确認收入”和“确認支付”轉入“結轉結餘”。

①觸發記賬條件

本級政府财政部門确認結轉結餘資金。

②記賬規則

借:确認收入(應付國庫集中支付結餘)

貸:結轉結餘(應付國庫集中支付結餘)

确認支付(應付國庫集中支付結餘)

③控制規則

同總預算會計核算保持一緻。

(5)年終結賬

年終結賬,将國庫集中支付結餘類和結轉核銷類清零。

①觸發記賬條件

系統自動處理。

②記賬規則

借:結轉結餘(應付國庫集中支付結餘)

貸:指标結轉(應付國庫集中支付結餘)

③控制規則

年終結賬後,所有科目餘額為零。

第六章 報表格式及報表編報說明

XX年XX(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指标核算管理總表(樣表)

地區:

日期:

單位:萬元

借方科目

年初預算數

借方發生額

貸方發生額

期末數

貸方科目

年初預算數

借方發生額

貸方發生額

期末數

一、指标來源類

二、提前安排類

1001 政府支出預算

2001 本級财力提前下達指标

100101本級支出預算

2002 本級财力年初控制數

100102補助支出預算

2003 其他預撥指标

100103預備費

三、 結轉結餘類

100104上解支出

3001 結轉結餘

100105地區間援助支出預算

四、财力類

100106調出資金

4001政府收入預算

100107安排預算穩定調節基金

400101本級收入預算

100108債務還本支出預算

400102補助收入預算

100109債務轉貸支出預算

400103上解收入

100110補充預算周轉金

400104地區間援助收入預算

100111結轉下年支出

400105調入資金

100199待分預算

400106動用預算穩定調節基金

1002 安排國庫集中支付結餘

400107債務收入預算

五、支出指标類

400108債務轉貸收入預算

5001 待下達指标

400109上年結轉收入

5002 可執行指标

400110上年結餘收入

500201本級支出指标

4002 應付國庫集中支付結餘

500202補助支出指标

六、收入類

500206上解支出指标

6001 确認收入

500203地區間援助支出指标

500204債務還本支出指标

500205債務轉貸支出指标

5003 可執行指标凍結

七、支付申請類

7001支付申請

八、支付類

8001 确認支付

九、結轉核銷類

9001 指标結轉

9002 指标結餘

合計

合計


XX年XX一般公共預算收入預算變動及執行情況表(樣表)

地區:

日期:

單位:萬元

科 目

年初預算數

預算調整數

執行中增加(減少)

執行數(決算數)

本級收入

稅收收入

增值稅

消費稅

……

非稅收入

行政性收費

……

上級補助收入

返還性收入

一般性轉移支付收入

專項轉移支付收入

下級上解收入

體制上解收入

專項上解收入

待償債置換一般債券上年結餘

上年結轉

上年結餘

調入資金

從政府性基金預算調入

從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調入

從其他資金調入

債務收入

債務轉貸收入

國債轉貸收入

國債轉貸資金上年結餘

國債轉貸轉補助數

動用預算穩定調節基金

接受其他地區援助收入

省補助計劃單列市收入

計劃單列市上解省收入

收 入 總 計

XX年XX一般公共預算支出預算變動及執行情況表(樣表)

地區: 日期: 單位:萬元

科目名稱

年初預算數

變動項目

變動後預算數

執行數
(決算數)

預算結轉

安排預算穩定調節基金

小計

上年結轉

上級财力性轉移支付增加額用于對下補助

上級共同事權轉移支付增加額

上級專項轉移支付增加額

債務
轉貸收入(含國債轉貸)

動用預備費

預算調劑

财力統籌的變動項 (包含本年超收、短收安排、上解收入、上級财力性轉移支付增加額、調入資金增加額、動用預算穩定調節基金)

省補助計劃單列市

地區間援助收入

本級支出

一般公共預算支出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

人大事務

行政運行

一般行政管理事務

……

預備費

待分預算

其他支出

債務付息支出

債務發行費用支出

地方政府一般債務還本支出

調出資金

補充預算周轉金

國債轉貸資金結餘

安排預算穩定調節基金

援助其他地區支出

待償債置換一般債券結餘

結轉下年支出

轉移性支出

補助下級支出

上級财力補助下級支出

返還性支出

一般性轉移支付支出

體制補助收入

……

一般公共服務共同财政事權轉移支付收入

……

專項轉移支付支出

一般公共服務

……

本級财力補助下級支出

返還性支出

一般性轉移支付支出

體制補助收入

……

一般公共服務共同财政事權轉移支付收入

……

專項轉移支付支出

一般公共服務

……

上解上級支出

體制上解支出

專項上解支出

債務轉貸支出

撥付國債轉貸資金數

計劃單列市上解省支出

省補助計劃單列市支出

支 出 合 計


XX年XX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預算變動及執行情況表(樣表)

地區:

日期:

單位:萬元

科 目

年初預算數

預算調整數

執行中增加(減少)

執行數(決算數)

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

政府性基金收入(款)

專項債券對應項目專項收入

政府性基金預算上級補助收入

政府性基金預算下級上解收入

待償債置換專項債券上年結餘

政府性基金預算上年結餘

政府性基金預算調入資金

一般公共預算調入

其他調入資金

專項債務收入

地方政府專項債務轉貸收入

政府性基金預算省補助計劃單列市收入

政府性基金預算計劃單列市上解省收入

收 入 總 計


XX年XX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預算變動及執行情況表(樣表)

地區: 日期: 單位:萬元

科目名稱

年初預算數

變動項目

變動後預算數

執行數
(決算數)

安排預算穩定調節基金

年終結餘

小計

上年結轉

上級專項轉移支付變動額

債務
轉貸收入

本年超短收

預算調劑

上解收入

省補助計劃單列市

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

科學技術支出

核電站乏燃料處理處置基金支出

文化旅遊體育與傳媒支出

國家電影事業發展專項資金安排的支出

……

債務付息支出

地方政府專項債務付息支出

債務發行費用支出

地方政府專項債務發行費用支出

政府性基金預算調出資金

其中:調出到預算穩定調節基金

地方政府專項債務還本支出

待償債置換專項債券結餘

結轉下年支出

轉移性支出

政府性基金預算補助下級支出

政府性基金預算上解上級支出

債務轉貸支出

政府性基金預算計劃單列市上解省支出

政府性基金預算省補助計劃單列市支出

支 出 合 計

XX年XX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預算變動及執行情況表(樣表)

地區:

日期:

單位:萬元

科 目

年初預算數

預算調整數

執行中增加(減少)

執行數(決算數)

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

非稅收入

國有資本經營收入

……

國有資本經營預算上年結餘

國有資本經營預算上級補助收入

國有資本經營預算下級上解收入

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省補助計劃單列市收入

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計劃單列市上解省收入

XX年XX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預算變動及執行情況表(樣表)

地區: 日期: 單位:萬元

科目名稱

年初預算數

變動項目

變動後預算數

執行數
(決算數)

年終結餘

小計

上年結轉

上級專項轉移支付變動額

本年超短收

預算調劑

上解收入

省補助計劃單列市

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

補充全國社會保障基金

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

解決曆史遺留問題及改革成本支出

……

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調出資金

國有資本經營結轉下年支出

轉移性支出

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補助下級支出

國有資本經營預算上解上級支出

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省補助計劃單列市支出

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計劃單列市上解省支出

支 出 合 計

XX年XX單位資金指标核算管理總表(樣表)

地區:

日期:

單位:萬元

借方科目

年初

預算數

借方

發生額

貸方

發生額

期末數

貸方科目

年初

預算數

借方

發生額

貸方

發生額

期末數

一、單位資金支出預算類

二、提前安排類

1601 單位資金支出預算

2601 年初控制數

五、支出指标類

三、結轉結餘類

5601 待下達指标

3601 結轉結餘

5602 可執行指

四、單位資金收入預算類

5603 可執行指标凍結

4601單位資金收入預算

七、支付申請類

460101 事業收入預算

5601支付申請

460102 經營收入預算

八、支付類

460103 上級補助收入預算

8601 确認支付

460104 附屬單位上繳收入

九、結轉核銷類

460105 結轉結餘收入

9601 指标結轉結餘

460106 财政專戶管理資金收入(教育收費)

460199 其他收入預算

六、收入類

6801 确認收入

合計

合計


報表編報說明

預算指标核算報表體系共有八張樣表,報表格式固定,編報時不得增加(減少)報表科目,為零值的行不得隐藏過濾,報表通過預算指标核算取數,不得直接從業務數據表中取數。财政部根據管理需要适時調整報表樣式。

一、XX年XX(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指标核算管理總表、XX年XX單位資金指标核算管理總表

本表為預算指标核算管理總表,包含所有核算的一、二級科目。

(一)本表“年初預算數”欄根據指标核算中本年年初人大批準預算數編報。取自政府收入預算科目和政府支出預算科目中的年初人大批準預算數。

(二)本表的“借方發生數”欄根據各科目核算中的借方發生數編報,紅字核算以負數反映。

(三)本表的“貸方發生數”欄根據各科目核算中的貸方發生數編報,紅字核算以負數反映。

(四)本表的“期末數”欄根據各科目的餘額編報,應等于年初數加上借方發生數減去貸方發生數。

(五)本表的借方科目的“年初數”和“期末數”應等于貸方科目的“年初數”和“期末數”。

(六)預算指标核算發揮着收支平衡和順(逆)向控制雙向作用,為确保報表邏輯清晰,考慮編報時部分借方科目間和貸方科目間的發生數保持一定的勾稽關系,如可執行指标的貸方發生數等于支付申請的借方發生數,政府收入預算的借方發生數等于确認收入的貸方發生數等。

二、XX年XX一般公共預算收入預算變動及執行情況表、XX年XX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預算變動及執行情況表、XX年XX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預算變動及執行情況表

本表全面反映本級政府财政部門的收入預算變動情況。

(一)本表縱向科目分為線上和線下收入兩部分,線上部分按功能科目列示。線下部分按實際預算收入事項列示。

(二)本表“年初預算數”列編報本年年初人大批準預算數,應等于“預算指标核算管理總表”(以下簡稱總表)的政府收入預算的年初數。

(三)本表“預算調整數”列編報本年人大批準的預算調整數。

(四)本表“執行中增加(減少)”列編報在執行過程中不屬于年初預算和預算調整的收入預算變動數。(包含但不僅限于地方各級政府因上級政府增加不需要本級政府提供配套資金的專項轉移支付而引起的收入預算變化。)

(五)本表“執行數(決算數)”列編報預算指标核算中對應科目的确認收入數。

三、XX年XX一般公共預算支出預算變動及執行情況表、XX年XX政府性基金支出預算變動及執行情況表、XX年XX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變動及執行情況表

本表為棋盤式表格,通過縱向要素和橫向要素交叉列示全面反映本級政府财政部門的支出預算變動及執行情況。

(一)本表縱向科目分為本級支出和對下轉移支付兩部分,其中本級又包含線上和線下兩部分,按功能科目列示。

(二)本表“年初預算數”列編報本年年初人大批準預算數,應等于“預算指标核算管理總表”(以下簡稱總表)的政府支出預算科目的年初數。其中對下轉移支付部分應等于總表中對應的支出預算科目年初數。

(三)本表的“變動項小計”列編報預算執行中預算變動項數值合計,應等于總表中的政府收入預算的貸方發生數。

(四)變動項目中的“上年結轉”列編報執行中因上年結轉收入變化通過預算調整增加(減少)的政府支出預算,需明細到具體科目。

(五)變動項目中的“上級财力性轉移支付增加額用于對下補助”列編報執行中新增加的上級财力性轉移支付增加額用于對下級補助,不含上級财力性轉移支付增加額用于本級部分。需明細到的對應的轉移支付科目。

(六)變動項目中的“上級共同事權轉移支付增加額”列編報執行中上級共同事權轉移支付收入增加(減少)而調整的政府支出預算,需明細到具體科目。

(七)變動項目中的“上級專項轉移支付增加額”列編報執行中上級專項轉移支付收入增加(減少)而調整的政府支出預算,需明細到具體科目。

(八)變動項目中的“債務(轉貸)收入(含國債轉貸)”列編報執行中債務(轉貸)收入(含國債轉貸)收入增加(減少)而調整的政府支出預算,需明細到具體科目。

(九)變動項目中的“動用預備費”列編報在執行中動支預備費情況,需在報表行中的預備費中用負數編報,并在對應列的支出明細科目中用正數編報,此列的合計值應為零。

(十)變動項目中的“預算調劑”列編報在執行中科目、項目間調劑及級次間預算調劑。調減用負數編報,調增用正數編報,此列的合計值應為零。

(十一)變動項目中的“财力統籌的變動項 (包含本年超收、短收安排、上級财力性轉移支付增加額、調入資金增加額、動用預算穩定調節基金、上解收入)”列編報在執行中因财力統籌部分的收入預算變動而調整的政府支出預算。需明細到具體科目。

(十二)變動項目中的“省補助計劃單列市”列編報在執行中省補助計劃單列市增加(減少)而調整的政府支出預算,需明細到具體科目。

(十三)變動項目中的“地區間援助收入”列編報在執行地區間援助收入增加(減少)而調整的政府支出預算,需明細到具體科目。

(十四)本表“變動後預算數”列編報年初預算數 變動項目後的淨值。

(十五)本表“執行數(決算數)”列編報指标核算中對應科目的确認支付。

(十六)一般公共預算支出預算變動及執行情況表“預算結轉”列編報全年預算執行完畢後需結轉下年的預算指标。

(十七)本表“安排預算穩定調節基金”列編報年末時相關科目的結餘轉入安排預算穩定調節基金。

(十八)一般公共預算支出預算變動及執行情況表的“變動後預算數”=“執行數(決算數)” “預算結轉” “安排預算穩定調節基”。

(十九)政府性基金支出預算變動及執行情況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變動及執行情況表中的“年終結餘”編報全年預算執行完畢後需結轉下年的預算結作。

(二十)政府性基金支出預算變動及執行情況表的“變動後預算數”=“執行數(決算數)” “安排預算穩定調節基金” “年終結餘”;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變動及執行情況表中的“變動後預算數”=“執行數(決算數)” “年終結餘”。

預算管理考核指标(關于印發預算指标核算管理辦法)1

預算管理考核指标(關于印發預算指标核算管理辦法)2

預算管理考核指标(關于印發預算指标核算管理辦法)3

預算管理考核指标(關于印發預算指标核算管理辦法)4

預算管理考核指标(關于印發預算指标核算管理辦法)5

,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

查看全部

相关生活资讯推荐

热门生活资讯推荐

网友关注

Copyright 2023-2025 - www.tft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