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森瑞達商貿有限責任公司糾紛?千龍網北京7月21日訊 日前,北京市海澱區環保局發布海環保罰字﹝2017﹞336号、337号行政處罰公示,北京奧隆興旺商貿有限公司違反《北京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被罰款12萬元,我來為大家講解一下關于北京森瑞達商貿有限責任公司糾紛?跟着小編一起來看一看吧!
千龍網北京7月21日訊 日前,北京市海澱區環保局發布海環保罰字﹝2017﹞336号、337号行政處罰公示,北京奧隆興旺商貿有限公司違反《北京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被罰款12萬元。
海環保罰字﹝2017﹞336号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北京市海澱區環保局執法人員于2017年6月5日對北京奧隆興旺商貿有限公司位于北京市海澱區西北旺鎮屯佃村木材廠13号的木材加工項目向大氣散發粉塵物質(鋸木),未安裝淨化裝置或者未采取其他防護措施。上述行為違反了《北京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第六十一條的規定。北京市海澱區環保局依據《北京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第一百一十二條的規定,責令北京奧隆興旺商貿有限公司限三日内改正,罰款人民币4萬元。
海環保罰字﹝2017﹞337号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北京市海澱區環保局執法人員于2017年6月5日對北京奧隆興旺商貿有限公司位于北京市海澱區西北旺鎮屯佃村木材廠13号的木材加工項目進行檢查,發現該項目屬于報告表項目,未經我局環評審批,建設該項目配套建設的環保設施未建成,主體工程已于2015年1月投入使用。上述行為違反了《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第十六條、第二十三條的規定。北京市海澱區環保局依據《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第二十八條的規定,責令北京奧隆興旺商貿有限公司停止生産或者使用,罰款人民币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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