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必古代刑罰中,車裂大家都有所耳聞,但是大家理解中的車裂好像都是叫做五馬分屍,其實這是一種誤解,可以說這是兩種酷刑。
在古代,人們認為,身體是最重要的,是父母給的,不能輕易受到殘害,所以有很多人犯罪後,都會祈求留個全屍。但對于車裂和五馬分屍這種酷刑來說,真的是對犯罪者一種極大的折磨。咱就說,五馬分屍,五匹馬拉着人的頭和四肢,向五個方向跑去,硬生生地把人給撕扯開,對人的精神和肉體是一種極大的摧殘。
那為什麼說車裂和五馬分屍是兩回事呢,據所有的古籍記載,這兩項的酷刑并沒有什麼聯系。咱就說最早出現這個詞的是在,漢朝的《說文解字》中“輾,車裂人也”“斬法,車裂也”等,看到沒,是斬的方法,叫車裂。也就是說車裂這個詞的意思和斬,輾具有同的意思,就是用特别銳利的工具将犯人殺掉。那很多人就會擡杠了,輾不就是用輪子輾軋嗎,可以理解為車子壓過去。
而且,在古代行刑示衆也是有順序的,不是說這邊把犯人殺了示衆。那時候的順序是先将人的頭顱斬掉後,然後在分屍,将頭顱示衆。在《史記秦始皇本紀》中記載“盡得嫪毐等,二十人皆枭首,車裂以徇。”也就是說,在衆人得到嫪毐這些罪臣的時候,他們基本都被斬掉了頭顱,車裂時候都已經是無頭之屍了,這就無法用五馬分屍來解釋了。
講到這裡,就會有很多小夥伴好奇了,既然說車裂就是用利器将人的身體砍斷,為什麼要用“車”這個字呢。被着急,專家們出來了,他們是這樣分析的,車裂中的車字呢,并非指車子這一類,而是在古體字中字形變化被人傳出來的。可見在古代這個象形文字是多麼複雜,這些古文字一代傳一代,稍微有些偏差了。這也不是咱關心的事情,總之,這個車裂的“車”和古代馬車是毫無關系的。
那問題又來了,“五馬分屍”又是從哪冒出來的呢?
其實說白了并不存在,都是傳出來的。在漢景帝改革刑法後,以前的一些刑法記載都已經失傳了,找不到出處了。很多古書都被篡改了,就像《南燕錄》中說“車裂嵩與東門之外”這句在《太平禦覽》中寫成“五車裂之”。五馬分屍隻不過是民間文學,小說之類的對刑罰的一種解釋罷了,在曆史中并沒有這種說法。
像這種車裂,無法分屍這些酷刑說法,都反映了當時封建社會的殘酷性,對于統治階級來說,當時的權利是多麼的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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