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我決定攀爬阿巴拉契亞小徑,從佐治亞到緬因,我一共走了5個月,行程長達2,000英裡。到最後,我看上去就像個遠古神話故事中的野人。
首先是脂肪,随後是肌肉,慢慢從我的身體框架中消失,最奇怪的是我的腿,越來越瘦,都變得有點畸形,後來看着有點像馬腿。頭發開始群魔亂舞,下巴長出了山羊胡,上唇上面的小胡子越長越盛,跟蜘蛛腳似的還頗有點往裡長的意思,吃東西就很不方便。我的T恤經過長期的風吹雨淋變得“脆弱不堪”,感覺我隻要稍微肩胛骨一用力,這件衣服就分分鐘“壽終正寝”了。
每一個徒步的人好像一開始心中都會有一個比較美好的願望,感覺自己走完全程要麼收獲一個嶄新的身體,要麼收獲一個嶄新的靈魂。但是,相信我,你要是真的走一遭,你會發現,結果可能和預期的不太一樣……
我走完全程回到家第一件事就是興緻勃勃地登錄臉書,然後po了一張我坐在标志性的緬因州的Katahdin山頭上的照片,手握一瓶廉價香槟,看起來風華正茂,躊躇滿志。我覺得我自己挺正常的,但是對于臉書上的夥伴而言我看上去更像是個剛從海裡被撈起來的沉船難民。
一個朋友留言道:“我特麼被你吓死了,一遍遍告訴自己這不是真的。”
在山上走了幾周後,我收獲一項技能——一眼就能辯論出眼前這個人是長途驢友,還是說隻是來玩一天的。那些和我一樣,長途跋涉的驢友基本上身體表面已經出現比較明顯的變化,比如很多男同胞的臉就淹沒在了他們的絡腮胡中;女同胞的腿看起來也不再是那麼光滑白嫩了,多少有點毛茸茸的。更加神奇的是,他們對這都不避諱,反而有點樂此不疲。
有一個驢友很有意思,每天給自己拍張自拍照,最後把它們集成一個15秒的視頻,最後的畫面定格,一臉的胡子和頭發傻傻分不清楚,跟青苔似的耷拉在臉上,一張臉的滄桑巨變,非常有紀錄片的既視感。
不過,某種程度上這種變化還挺浪漫的。除去我們身上不搭調的現代服飾,其實變成野人模樣也挺好玩的,反正我們就是從毛茸茸髒兮兮的樣子走過來的。就算我們忘了,身體依舊記得自己最初的樣子,所以一有機會就往回走。
長期遊蕩在森林中,我的鼻子對于大自然之外的氣息非常敏感,有一次,我走着走着聞見風中飄着一股很刺鼻的味道,果不其然,随後一群女學生就在我身旁經過,我立刻判斷出——草本精華洗發水!
在驢友當中有個不成文的長期傳統——給自己取個“旅名”,好配得上我們“嶄新的身體和靈魂”。這名字基本都是互取,來源通常都是他們的所作所為。比如我們有一個驢友叫“求抱抱”,因為她每天晚上睡覺的時候都要依偎着别人取暖才能睡着;我叫“太空人”,因為我熒光色的裝備總是很吸睛;有一個整日精神都很緊張,滿頭銀發的夥伴管她自己叫“甯靜”;還有一個很膽小的男孩叫自己“肥膽”。
不過神奇的是,一天天過去,好像他們倆确實一個變得更平靜,一個也不再那麼膽小了。
不過,這樣的長途旅行對于大腦的影響遠比身體要來得早,而且悄無聲息。已經有研究表明在大自然中行走非常有助于大腦思考。親測是真,每天走着走着我的腳底開始發熱,然後我的腦海中就開始湧現出各種碎片,有些是我想寫的故事,有些是我想尋找的問題的答案。
在作家當中這已是由來已久的傳統,華茲華斯、克爾凱郭爾,蘭波,伍爾夫等等,他們都經常在徜徉于大自然時尋找靈感。不過問題是,我每天基本要走10個小時,到晚上的時候完全沒精力和時間再去認真寫作。所以我随身都帶着一個小小的筆記本,以便随時把那些靈光乍現的時刻記錄下來。
(virginia woolf)
經過一天的跋涉,盤旋在我大腦裡的焦慮的思緒開始慢慢平緩,取而代之的是禅宗般的平靜,無所思無所想。哲學家弗雷德裡克格羅斯(Frédéric Gros)特别貼切地描述了這種感覺:有的時候你一連走了幾個小時,到最後隻有你的身體在走,你不再是你自己,你沒有過往,沒有未來,你就隻是在行走的軀體罷了。
一周後,我驚奇地發現我的睡眠習慣有很大的改變。每天日落西山我就開始犯困,翻翻書我就早早地睡着了。随後在大概2點的時候,我會突然醒過來,然後怎麼也睡不着了,起碼要再過兩三個小時之後才能再入睡。中世紀英語文學當中将這樣的情況描述成“first sleep”(初眠)和“second sleep”(再眠),那時候的人們可能會在這間隙起來抽根煙,和愛人再夜半激情一回或者也有可能玩玩惡作劇。
我後來就在床頭放一盞小台燈,随手可及的地方會放一本書,睡不着了就翻書,翻着翻着就又困了。每每這種時刻,我覺得自身進入一種尤其美妙的狀态:愉悅的平靜,有點點不太現實,在昏黃色的燈光下有種進入冥想的感覺。
一個月之後,我開始陷入對美食的瘋狂迷戀,每晚做夢夢見好吃的,跟做春夢一樣。而且随着時間越來越長,這種癡狂就越陷越深。有研究表明,每一個長途驢友平均每天的消耗比攝入的食物熱量還要多出2000卡路裡。
而且,我們這群人真的很能吃!每天早上,我還沒從睡袋裡出來,就先吃上了餅幹;然後等我起床之後,我就再吃點實在的,比如吃個士力架;然後在路上,我随身帶着3-4根燕麥棒,以防自己在午餐前就餓了。10點左右的時候,我就停下來吃個早午餐,比如吃一把幹果;在下午1點的時候,就開始吃午餐,我會吃一根香腸,一塊幹酪,一些面包圈等等……下午4點我又開始吃下午茶,等晚上卸下包袱我又會犒勞自己一頓,畢竟辛苦了一天了(感覺吃了一天……)
雖然我真的很能吃,但是全程下來我體重下降12磅。據說基本上走完全程的人平均會瘦15磅,不過每個人體質不一樣,所以體重變化自然也是不一樣的。
旅程對于我們最大的“饋贈”應該是我們身上各種各樣的傷痛:膝蓋酸痛;紅疹;擦傷;關節骨折等等。驢友當中的神話式人物:Nimblewill Nomad,從1998年開始斷斷續續地徒步至今,斷過4根肋骨,胫骨和踝骨也斷過,還被雷電擊中過……
(仙風道骨的Nimblewill Nomad)
疼痛是每一次旅途中記憶尤為深刻的部分,不是說是腳趾上如火燒似的劇痛或者骨折帶來的生猛的疼痛,而是那種持續性的、溫吞的、恒定的那種疼痛,讓人覺得自己仿佛已經步入老年了。疼痛是折磨人的,毋庸置疑,這也是為什麼人一輩子都在躲避疼痛。因為這種畏懼,所以我們總是不自覺地減少經曆來避免痛楚,但是對于驢友而言,一次成功的旅行首先就是需要和疼痛親密接觸,随後慢慢接受,再超越它。
旅途結束,我回到紐約。我開始上學,兼職打零工,生活很忙碌。别的驢友跟我說他們都很渴望開啟下一次旅行,心中癢癢。但是我倒還好,感覺很快就轉換到了新的生活當中了。隻是在夜深人靜的時候,伴随着腳底傳來的陣陣酸痛,我會翻一翻地圖,看看那些比阿巴拉契亞小徑更難攻克的山頭。
一個月後,我刮掉了常引人側目的胡子,剪短了頭發,我的體重也在一點點回升,在旅途中平靜和緩的心态也慢慢被城市人的焦慮所取代。到最後,連我腳上的酸痛也慢慢消失了。唯一關于那次旅途的印記就是我留在家中衛生間的那一袋胡須。
我第一次把胡子剃掉的時候,專門找了個袋子把它們裝起來,打算玩一次惡作劇,寄給一個整天譏笑我胡子惡心的朋友。但是後來我忘了。一年以後歸家,偶然間發現了櫥櫃裡的這一玩意兒。我拿起來看着它,這個袋子裡裝了我五個月在阿巴拉契亞山脈的種種記憶,竟然輕如無物,一段已經随風而去的過往,一個不再好笑的笑話,我原以為我會留着它做個紀念,但轉念一想,我拎着它去了廚房,丢進了垃圾桶裡。
作者:火羲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