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3:22】耶和華 神說:“那人已經與我們相似,能知道善惡。現在恐怕他伸手又摘生命樹的果子吃,就永遠活着。”
1.有一個秦始皇求長生的故事,值得我們追求嗎?一個人永遠活在地球上就好嗎?
2.太陽和石頭都可以經曆非常長久的時間,但是并沒什麼意義。世界上有數十億人,沒有誰永久活着便有利于人類,難不成無窮無盡的人中隻有一個天才?難道衆多人中隻有一個人有着大智慧?難不成一個人所達到的成就,後人無能力、無潛力達到嗎?這世界有人出生,有人逝去,是非常自然的。
3.什麼是死亡?明明活着,心卻死了。
4.死亡有三種,一是人必有一死,二是人過于對人事物的迷戀之死,三是入惡之死,是的,死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不知道自己死了,卻以為自己還活着,活成了愛殺戮的動物。
永生是沒意義的,重要的是一個人有自我、有認知、有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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