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在香港引起轟動的“洪水橋謀殺案”大家還記得吧!
一名男子疑似在殺害女友之後,當街将屍體拖行200米!
現在,這個案子又有新進展了!
警方在死者身上發現了多處淤傷,後腦也有一個1cm的傷口。
更可怕的是,死者雙腿上還有被腐蝕性液體灼傷的痕迹!
因此警方推斷:兇手可能是想溶屍,毀屍滅迹!
目前警方逮捕了嫌犯、以及和他同住的3名疑似共犯。
你别說,圈妹還真想起來:香港曾經就有過一起引起轟動的“溶屍案”,也是男友把女友殺害了!
那就是發生在沙田的“空姐溶屍案”。
那麼,“溶屍”真的能夠做到毀屍滅迹嗎?
最近,香港有一個法醫節目就解答了這個疑問!
這個節目厲害了,名叫《666永:逝者代言人》,介紹了一系列轟動香港的奇案!
比如:屯門色魔案、雨夜屠夫案,其中也包括這宗“空姐溶屍案”……
并且,節目還請到了香港法醫界的泰鬥,揭秘了很多案件裡不為人知的細節。
一位是“首個華人齒科法醫”梁家駒,他經手過“Hello Kitty藏屍案”、“嘉利大廈大火”等重大案件。
他還本色出演過《法證先鋒》,給這個劇擔任編劇。
藍衣為梁法醫
另一位是“香港首席法醫官”馬宣立,他同樣幫助破獲“雨夜屠夫”、“西貢沉屍”等大案。
沒錯,這個節目不是簡單為大家介紹案件,而是從法醫的角度來講述:他們是怎樣從死者身上發現線索的!
圈妹這就帶大家來看看,曾經轟動全港的“空姐溶屍案”究竟是怎麼回事。
空姐溶屍案
某天,沙田一間房屋内傳出惡臭,鄰居難以忍受,就打電話向警方投訴。
結果警察一來,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
屋内竟然有一個大鐵皮箱,箱子裡裝了一具女屍!
女屍嚴重腐爛,隻剩骨頭,陣陣惡臭就是從箱子裡傳出來的。
這就是1989年時轟動全港的“空姐溶屍案”。
之所以要采取“溶屍”這麼殘忍的手段,目的就是毀屍滅迹。
畢竟以普通人的思路來看:要是把屍體都溶解消失了,不就什麼證據都沒了嗎?
那麼“溶屍”真的可以做到毀屍滅迹嗎?
答案是:不能!
根據梁法醫的解釋,“溶屍”其實根本沒有常人想的那麼簡單。
首先,溶解一具屍體需要大量的強酸或者強堿,普通人很難從合法的途徑買到如此大量的化學物品。
其次,屍體溶解的過程其實很慢,不是像大家想象的那樣,放在“化骨池”裡,馬上就化成水了。
而且過程中會發出非常濃烈又獨特的酸臭味,在香港這麼密集的居住環境裡,基本上很難掩蓋!
空姐案的兇手就是這樣被鄰居發現的。
最後,就算你成功溶解了屍體的血肉,還會剩下牙齒和骨頭,是很難完全溶掉的。
那麼問題又來了:像空姐案裡屍體被腐蝕得很嚴重,很難再提取DNA,最後是怎麼确定死者身份的?
這就輪到我們的“齒科法醫”出場了!
齒科法醫,顧名思義就是專門研究牙齒和骨骼的法醫。
當年處理這單案件的,正是梁法醫的老師。
從人的骨骼,就能推斷出死者的性别、年齡、種族。
除了骨頭,還有一個很重要的證物就是牙齒!
牙齒是人體中最堅固的物質,可以承受高達攝氏1,600度的高溫!在非常惡劣的環境都可以保存。
當年,法醫就是發現屍體的牙齒上有很多修補的痕迹,再通過對照失蹤人口的補牙記錄,最終确定了死者的身份。
死者是一名高級空姐,當年發現男友出軌,上門和他攤牌,誰知道小三也在,兩個人爆發了争吵,空姐被男友和第三者聯合殺害。
而在庭審的時候,案件更是幾度反轉,最終女方認下了所有罪行,而男友被無罪釋放。
由于手法殘忍、過程曲折,這個案件後來還被改編成了電影,由吳鎮宇、葉童、黃秋生等人主演。
西貢沉屍案
1983年,一群年輕人在西貢海域潛水時,突然在水下發現了一個奇怪的麻袋。
有多奇怪?麻袋的紮口竟然隐隐有頭發飄出來!
幾個年輕人馬上報了警,警察到現場将麻袋打撈起來,打開一看,裡面赫然是一具赤裸的女屍!
這宗“西貢沉屍案”,正是馬宣立法醫親自解剖的!
由于屍體已經浸泡了近一個月,為了避免屍體在接觸到空氣之後很快腐爛,法醫當晚就決定馬上解剖。
在解剖之前,還要事先拍照以及記錄屍體身上的傷痕,才會正式動刀。
由于年代太久遠,那個時候還沒有DNA比對技術,要怎麼确認死者身份?
這就涉及到兩個關鍵信息!
首先就是指紋,當年香港的指紋庫是全球最完善的,記錄了每個市民的指紋。
雖然屍體在水裡泡了很久,皮膚組織有不同程度的脫落。
但幸運的是有麻袋包裹,而且手上脫落下來的表皮還很完整,就像一個“手套”一樣。
指紋師可以戴上醫用手套之後,再戴上脫落的“表皮手套”,這樣就可以取到死者指紋了。
除了指紋,還有另一樣你絕對意想不到的東西,就是隐形眼鏡!
馬宣立法醫在解剖時,發現了屍體眼球下的一隻隐形眼鏡。
當年隐形眼鏡是那種硬式的,而且還要專門定做,每個隐形眼鏡上都有獨一無二的編号!
就這樣,靠着一片小小的隐形眼鏡,最終确認了死者的身份。
死者是23歲的公司職員梁美莉,她因為揭發了上司梁可銘貪污公款的事,而被記恨在心,最終被梁可銘殺害。
隻可惜,梁可銘在殺害梁美莉之後,就逃到了國外,至今快40年過去,仍然沒有伏法!
雨夜屠夫案
要說香港有史以來最轟動的案件,那一定是1982年的“雨夜屠夫”案。
一位名叫林過雲的士司機,先後奸殺了4名受害者,還将她們都帶回家中肢解!
而“雨夜屠夫”這個名字,還是林過雲自己取的。
當時他不滿意媒體稱他為“香港屠夫”,以不合作調查來威脅,讓媒體把稱呼改成“雨夜屠夫”,因為他出生的那一天正在下雨。
也正是因為這份狂妄,才導緻林過雲最終被捕。
林過雲在肢解時會把過程都錄下來,還會給受害者拍照,令人震驚的是,他竟然還敢公然把這些照片拿去沖洗,并且要求放大!
沖印廠的老闆看照片吓得報了警,這才将他逮捕。
警方到林過雲家裡時,還看到他把肢解的器官泡在福爾馬林裡做成了标本……
林過雲的犯案跨度長達半年,他也一直和父母以及弟弟住在一起,為什麼他在家裡肢解的時候都完全沒有人發現?
馬宣立法醫親眼看過林過雲肢解的錄像,據他所說,林過雲所有肢解都是白天完成的,因為晚上他要開的士。
而白天家人都不在家,他可以獨自進行肢解。
這也太不可思議了!畢竟香港房子這麼小,一家好幾口人都住在一起,難道其他人看不到血迹?也聞不到臭味?
據馬法醫解釋,屍體死亡幾個小時後就會形成屍斑,這就代表血管裡的血液已經所剩無幾,所以不會大量出血。
而林過雲每次都在殺人後盡快肢解,所以屍體還不算特别臭。
那當家人回家時,他把屍體藏在哪呢?答案是沙發下面!
但就算這樣,他家裡人還是一個都沒發現!
連主持人都忍不住感歎,這一家人究竟冷漠到了什麼地步,究竟有多互相忽視,連這麼大的事都完全沒人察覺?
警方通過照片鎖定林過雲,還有一個最關鍵的證據。
當年林過雲用來拍照的設備非常專業,有一張照片清晰地拍到了他的指紋,最終揭曉了嫌犯的身份。
除了以上3個案件,節目裡還介紹了很多當時轟動一時的奇案,比如“石棺藏屍案”、“屯門色魔案”等等。
其實,不管是看上去再完美的犯罪,最後總會留下蛛絲馬迹。
罪犯越想要毀屍滅迹,往往反而越會留下更多證據。
就算屍體不會說話不能指控兇手,但法醫仍然可以通過死者留下的“信息”,來讓他們沉冤昭雪!
法醫,就是為生者謀權,為逝者代言,天網恢恢,終究疏而不漏!
最後大家來聊聊:其他的案子你最想看哪個?我們下一期就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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