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先隊戴紅巾的标識?關于加強紅領巾等少先隊标志标識,現在小編就來說說關于少先隊戴紅巾的标識?下面内容希望能幫助到你,我們來一起看看吧!
關于加強紅領巾等少先隊标志标識
規範和保護工作的通知
中青聯發〔2020〕8号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團委、網信辦、教育廳(委)、公安廳(局)、民政廳(局)、文化和旅遊廳(局)、市場監管局(廳、委)、知識産權局(知識産權管理部門)、少工委,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團委、網信辦、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文化體育廣電和旅遊局、市場監管局、知識産權局、少工委:
中國少年先鋒隊是中國共産黨領導的少年兒童群團組織。為深入貫徹落實緻中國少年先鋒隊建隊70周年賀信精神,進一步形成合力,加強少先隊标志标識規範和保護,維護少先隊組織的政治性和純潔性,增強少先隊員光榮感,保護少年兒童健康成長,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深入貫徹落實緻中國少年先鋒隊建隊70周年賀信精神,根據《中國少年先鋒隊章程》、《中國少年先鋒隊标志禮儀基本規範》和《中國少年先鋒隊紅領巾、隊旗、隊徽、隊委(隊長)标志和隊歌使用管理規定》及相關法律規定,加強宣傳引導,建立健全聯合聯動工作機制,暢通監督舉報渠道,依法依規嚴肅處置,嚴禁少先隊标志标識及名義的商業化使用,規範社會組織使用,加強互聯網領域保護,嚴厲打擊違規生産、銷售,加強在中小學、社區、校外活動場所和文化場所規範管理,切實有效保護少先隊标志标識及名義。
二、主要任務
少先隊标志标識及名義包括但不限于:紅領巾和少先隊隊旗、隊徽、隊委(隊長)标志、星星火炬等圖案和形象等;中國少年先鋒隊、少先隊、少年先鋒、紅領巾、隊委(隊長)标志、星星火炬等少先隊組織特有标志名稱。
1. 嚴禁用于企業名稱登記、商标注冊及使用、商業廣告。少先隊标志标識及名義涉及的相關字詞應當納入全國名稱規範管理系統,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強審查把關,嚴禁在企業名稱中使用相關字詞。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要按屬地原則,對在名稱中使用相關字詞的企業進行規範,指導企業變更名稱。
嚴禁使用少先隊标志标識及名義注冊商标或者作為未注冊商标使用,各級知識産權管理部門要依法加強監管。對商标注冊申請或者已注冊商标涉及使用少先隊标志标識及名義,産生不良影響的,由國家知識産權局依法駁回申請或者宣告該注冊商标無效。對未注冊商标涉及使用少先隊标志标識及名義的,由各級市場監管部門依法嚴肅處理。
少先隊标志标識及名義嚴禁用于商業廣告。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強執法檢查和日常監管,嚴肅查處相關行為。
2. 規範相關社會組織名稱登記管理。各地民政部門對拟使用少先隊特有名稱申請成立社會組織的,應要求申請人提供由省級或全國少工委出具的書面授權;申請人向民政部提出申請的,應同時提供全國少工委出具的書面授權;未經書面授權的,不予登記。社會組織已在名稱中使用少先隊特有名稱的,須按照程序申請書面授權,并在本通知印發的3個月内将書面授權提交登記管理機關;未取得書面授權的,應當依法申請名稱變更或注銷登記。社會組織要按照上述原則,對其分支機構進行全面清查規範,并及時更新各類宣傳資料。
社會組織或其分支機構在開展業務活動中需使用少先隊标志标識及名義的,須事先取得省級或全國少工委授權,未取得書面授權的不得使用。
3. 加強對相關社會組織的管理。各地民政部門依法做好相關社會組織年檢等監督管理工作。各級團委、少工委發現相關社會組織存在少先隊标志标識及名義違規使用行為的,須向其主管單位通報(舉報)對其整改;情節嚴重的,解除授權,通報并配合其登記管理機關依法依規進行處置。
4. 加強互聯網相關賬号的管理。各地公安、網信部門做好個人、組織通過境内互聯網使用或針對少先隊标志标識及名義進行惡意攻擊诋毀行為的監管和打擊。各地團委、少工委根據網站平台備案地、登記注冊地或主營業地、用戶所在地,加強對網站平台和賬号的巡查監看,及時發現涉及使用少先隊标志标識及名義進行的各類炒作、商業活動等信息内容,将相關證據線索移交網信、公安、市場監管部門予以處置。各地團委、少工委明确可使用少先隊标志标識及名義的相關主體清單,各地網信部門根據清單督促屬地網站平台加強管理,未在名單之内的不予注冊賬号,已注冊的逐步清理規範。
5. 加大對相關生産、銷售的監管執法稽查力度。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要依法依規查處生産銷售不符合國家标準或全國少工委規定的産品的違規行為,以及不符合強制性國家标準或明示标準産品、以次充好、以不合格産品冒充合格産品、僞造或冒用他人品牌廠名廠址等違法行為。對于執法中發現的不符合同類型安全強制性國家标準或帶有惡意攻擊诋毀少先隊标志标識及名義形象的産品,依據法律法規進行處罰。依法歸集行政處罰、抽查檢查結果信息并公示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重點做好對學校周邊商鋪以及兒童用品批發市場、電商平台的監管。
6. 逐步推動建立社會化監管和學校采購機制。省級做好政策制度銜接、環境優化,市級、縣級主責落實。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要依據國家标準,加強産品質量監督抽查,及時向社會公開監督抽查結果,依法嚴肅查處産品質量違法行為。各地教育部門要組織學校,參照市場監管部門公開的監督抽查結果信息進行采購。各地采購單位在招标采購時,要明确相關質量要求,并組織産品驗收,确保紅領巾等産品符合相關标準,對于采購驗收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報告相關部門。
7. 加強中小學校、社區和青少年宮等校外活動場所、文化場所少先隊标志标識的管理和使用。各地教育、文化旅遊、團委、少工委要規範各中小學校、社區和青少年宮等校外活動場所、文化場所少先隊标志标識的使用管理,要将規範使用及清理整治工作,納入檢查和督導内容,及時排查糾正違規行為。各級少先隊組織和少先隊員、少先隊輔導員、少先隊工作者不得使用、佩戴破損、污損、褪色或不合規格的紅領巾、隊旗、隊徽、隊委(隊長)标志。
三、實施保障
1.加強宣傳引導。各地要廣泛宣傳,積極引導,通報典型案件,曝光負面典型,引導社會各界充分認識紅領巾等少先隊标志标識的深刻含義及對少先隊員的重要意義,強化社會公衆的相關自覺意識,規範使用少先隊标志标識及名義,營造關心和支持少先隊事業健康發展的良好氛圍。
2. 建立聯合工作機制。各地要建立屬地負責、歸口管理、協同處置、上下聯動的部門聯合工作機制。團委、網信、教育、公安、民政、文化旅遊、市場監管、知識産權、少工委等部門單位要明确責任、細化分工、發揮合力,确保工作取得實效。各地團委、少工委要承擔起日常協調工作,做好信息通報、重大事項協調、輿論宣傳,定期組織召開協調工作會議。
3. 健全暢通監督舉報渠道。各地要充分發揮社會監督作用,鼓勵社會公衆通過電話、信箱、網絡平台、“12355”熱線等渠道,舉報違規行為。各級有關部門要建立舉報信息共享和線索移送機制,切實提高監督舉報效能。
共青團中央 中央網信辦 教育部
公安部 民政部 文化和旅遊部
市場監管總局 知識産權局 全國少工委
2020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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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全國少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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