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甯的老闆們,
你們了解經營異常名錄嗎?
為什麼會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
被列入會有哪些影響?
被列入之後如何移出?
來來來,
信用監管小課堂繼續開課啦!
什麼是經營異常名錄?
經營異常名錄是市場監管部門對市場主體信用監管的一種制度。具體是對存在下列情形的市場主體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并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
(一)未按照《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第八條規定的期限公示年度報告的。
(二)未在市場監管部門依照《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第十條規定責令的期限内公示有關企業信息的。
(三)公示企業信息隐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
(四)通過登記的住所或者經營場所無法聯系的。
(五)未按照《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第二十三條規定自收到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書或者企業登記機關的處理決定之日起三十日内辦理企業名稱變更登記的。
市場主體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會有哪些影響?
根據《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第十八條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建立健全信用約束機制,在政府采購、工程招投标、國有土地出讓、授予榮譽稱号等工作中,将企業信息作為重要考量因素,對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的企業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
市場主體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應該怎麼辦?
市場主體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後,經營者應當給予高度重視,針對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原因主動履行公示義務,糾正失信行為,向作出列異決定的市場監管部門申請信用修複。
根據《廣西市場監督管理信用修複管理辦法》第九條規定,當事人申請經營異常名錄信用修複,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一)信用修複申請書;
(二)守信承諾書;
(三)針對補報未報年份的年度報告、企業隐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情形,提交相關證明材料(會計報表、審計報告、稅務信息、社保信息、補報的年度報告、更正後的年度報告)等;
(四)針對通過登記的住所或者經營場所無法聯系的情形,提交變更通知書、房産證複印件或房屋租賃證明(租房合同);
(五)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企業對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提出異議的期限是多長?
企業對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有異議的,自公示之日起30日内向作出決定的市場監管部門提出書面申請,并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企業被移出經營異常名錄後,多久停止公示列異信息?
對經營異常名錄作出移出決定滿1年後,停止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公示列入、移出記錄。
因注銷自動移出經營異常名錄的市場主體,注銷後停止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公示列入、移出記錄。
經營異常名錄常見問題小問答
01
問:我公司的實際經營地址與營業執照地址不一緻,2021年11月被市場監管部門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可以申請信用修複嗎?
答:根據《市場監督管理信用修複管理辦法》,當事人依法辦理住所或者經營場所變更登記,或者當事人提出通過登記的住所或者經營場所可以重新取得聯系,可向現登記地市場監管部門提出信用修複申請。市場監管部門自查實之日起5個工作日内作出移出決定。
02
問:我公司因為未按時報送2021年度報告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要如何申請信用修複?
答:需要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廣西)補報2021年度報告後,方可向登記地市場監管部門提出信用修複申請。
03
問:我公司因為未按時報送2021年度報告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現已經補報了年報,但是仍在經營異常名錄裡,這是什麼原因?
答:企業補報年度報告并公示後,經營異常名錄不會自動移出,需向登記地市場監管部門提出信用修複的申請,市場監管部門會在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内作出移出決定。
04
問:我公司因為未按時公示即時信息被市場監管部門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可以申請信用修複嗎?
答:企業履行公示義務後,可向登記地市場監管部門提出信用修複的申請,市場監管部門會在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内作出決定。
05
問:我公司因公示企業信息隐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被市場監管部門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可以申請信用修複嗎?
答:企業更正其公示的信息後,可向登記地市場監管部門提出信用修複的申請,市場監管部門會在自查實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内作出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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