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年臘八來,過了臘八就是年……
各地有各地的臘八風俗,各地有各地的臘八習慣,各地有各地的臘八民謠,“吃了臘八飯,就把年貨辦”,這句順口溜曾經一直陪伴着我的童年,那時候一年中最盼望的就是臘八節的到來,因為從這一天開始就到了過年的節奏,但在我的記憶中臘八并非“改善”生活的時刻,也沒有“臘八粥”這些概念,隻是那時候農村“臘八”是個很吉祥的日子,是一年結婚、喬遷的良辰吉日,每年生産隊臘八都有“喜事”,自然也是小朋友的“盛會”,趕上大方的東家或許還能混到一粒糖果,其實這些都不重要,我最牽挂的就是臘月跟着姥爺趕集。
我們小時候每月有三個“集日”,一般都是逢“1”
或逢“10”,也就是“初一”、“十一”、“二十一”或者“初十”、“二十”、“三十”(沒有三十就是當月最後一天),一般每個公社都有自己的集日和集市,相鄰公社的集日不會在同一天,而臘月的集日就顯得尤為活躍,也算是農村一年的盛會。
我們當地是“逢十”為集日,臘月的集日也就是“初十”、“二十”和“除夕”,那時候經常跟着姥爺去趕集,也耳濡目染了一些臘月趕集的一些門道。
“臘月初十”是“熱場”,也就是熱身集,家裡太忙而有時間的人、需要必須采購的、路途遠或道路不好的辦年貨趕早不趕晚,加上離過年還有一段時間主要趁便宜早點采購,這些人條件相對好一點,令人羨慕,“這麼早就辦好了年貨!”;大部分人辦年貨是臘月第二個集日“二十”,這是非辦不可了,生怕過了這個村就沒這個店,尤其面臨小年,該置辦的必須備齊了,這是過年的“主場”,也就是主要的集日,這一天後也就完全進入過年節奏,再窮也得辦點年貨,所以見面彼此都是“年貨都辦好了吧”,人人滿臉洋溢着笑容,好像那些年貨都不花錢似的;第三個集日也就是“三十”,這個集被稱為“捉鬼集”,也就是買賣雙方鬥智鬥勇的集日,是賣家高價賣出宰一把買家,還是買家低價買入占盡便宜,這不好說,反正這天賣的盡量賣完,買的必須買進,尤其趕着除夕都想早點回家,所以差不多都能有所交易,當然誰把誰捉住也都正常,買賣雙方各取所需,撿到便宜的自然有了回家的談資,吃點虧的也心安理得,畢竟過年了。
離開家鄉再也沒有在老家趕過集,尤其是臘月趕集,當然現在農村一般都是三天一個集日,如果算上臨近鄉鎮的集日幾乎每天都有集日,尤其現在農村處處有超市,家家有車,趕集就沒有以前那麼重要了,想買的物品可以随意挑選,集市的作用似乎越來越小,但在農村臘月的集也不乏熱鬧,臘八依然是過年的前奏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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