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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區幾天無陽才能算管控區

圖文 更新时间:2024-10-06 03:38:41

1月6日,安徽省黃山市屯溪區某小區居民向南都記者反映,其所屬社區要求外來返鄉人員前往物業處進行報備,需提供姓名、身份證号、手機号、往返地區、是否感染過新冠病毒等個人信息。

小區幾天無陽才能算管控區(多地小區要求返鄉報備是否)1

返鄉人員報備表

其後,南都記者以居民身份聯系了該社區工作人員,對方稱報備要求是由政府下達,收集信息的目的僅為統計返鄉人員數量,了解人員流動情況,報備後不會對其采取任何措施,可以不提供身份證号信息。此外,工作人員稱并不清楚拒絕報備是否會有其他後果。

社區的報備要求是否合理?防疫政策調整後,報備提供的個人信息有何用處?有專家告訴南都記者,如果政府部門在沒有法律依據的情況下肆意強制要求報備,可能構成重大且明顯的違法,返鄉人員可以拒絕相關報備要求,并且無需承擔法律責任。

1、安徽某小區要求返鄉人員報備,多地有類似要求

1月6日,安徽省黃山市屯溪區某小區居民向南都記者反映,其小區物業管理人員在業主群發了一張“外地返鄉人員情況登記(報備)表”的圖片,要求該小區外來返鄉人員前往門崗或物業管理處進行報備。

小區居民提供的報備表顯示,其中要求返鄉人員填寫的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證号、聯系電話、返鄉時間、出發及返回地、健康狀況(是否感染過新冠病毒)。群聊顯示,業主群内有人詢問報備要求來源,物業回複稱“接社區命令”。

南都記者以居民身份聯系了該小區所屬社區工作人員,對方稱報備要求系由政府下達,社區接到指令後讓物業在群裡發布信息。工作人員表示,收集信息的目的僅為統計返鄉人員數量,了解人員流動情況,報備後不會對其采取任何措施。若擔心信息洩露,身份證号碼可以不填。至于拒絕報備是否會有其他後果,工作人員表示并不清楚。

小區幾天無陽才能算管控區(多地小區要求返鄉報備是否)2

資料圖

“從表中可以看出,這是屯溪區政府指令加的碼,目的是變相限制外出打工人員的返鄉過年流動。”有居民向南都記者直言。

該小區居民的遭遇并非個例。南都記者梳理發現,随着春節臨近和防疫政策的調整,各地有關落地報備的要求也存在差異。北京、上海、四川等地率先取消了報備,但也有部分地區仍在堅持。

一位剛回到山東老家的網友告訴南都記者,其在回家後不久就接到了社區要求報備的電話,同樣需要提供身份證号、手機号、健康狀況等信息。在他拒絕前往後,社區也并未堅持要求。

1月3日,河南省沁陽市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發布《倡議書》,其中提出“我們熱忱歡迎每位在外親人回鄉過節,在外的您計劃返鄉前,請提前向所在村街(社區)報備。”去年12月22日,安徽黟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發文稱,返鄉人員通過電話至少提前3天向所在村組(社區)報備,做好健康監測。

2、專家:目前強制要求報備可能違法

去年12月,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發布《關于進一步優化落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下稱“新十條”),标志着持續了三年的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出現重大轉折,各地紛紛放開對人員出行和流動的限制。

同月,國家衛生健康委發布《關于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實施“乙類乙管”的總體方案》。其中明确指出,今年1月8日起,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實施“乙類乙管”。依據傳染病防治法,對新冠病毒感染者不再實行隔離措施,不再判定密切接觸者;不再劃定高低風險區;對新冠病毒感染者實施分級分類收治并适時調整醫療保障政策;檢測策略調整為“願檢盡檢”等。

在即将實施“乙類乙管”,防控政策出現重大轉變的當下,落地報備的要求是否合理?随着“精準防控”的結束,強制隔離、定期核酸等被取消,報備收集的個人信息有何用處?返鄉人員是否有權拒絕報備?

浙江理工大學法政學院特聘副教授郭兵明确指出,如果社區此舉系當地政府授意,在實施“乙類乙管”措施後,相關政府部門無權強制要求返鄉人員報備并提供上述個人信息。

個人信息保護法規定,處理個人信息應當取得個人同意,當存在“為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等特殊情形時,不需取得個人同意。“現在很難根據這一規定要求居民必須提供上述個人信息,政府部門如果有這樣的強制性要求就涉嫌行政違法。”他說。

對外經貿大學數字經濟與法律創新研究中心主任許可也持有類似看法。他認為,在實施“乙類乙管”後,要求返鄉人員報備并填寫上述個人信息的做法缺乏法律基礎,物業和社區也無權收集居民個人信息。許可直言,面對這種情況,居民可以自願向社區報備,也可以拒絕這一要求。如果社區強制要求居民提供上述個人信息,居民可向上級主管部門進行舉報。

郭兵進一步分析,如果當地政府或者社區向返鄉人員明确告知了收集目的并承諾嚴格對個人信息進行保密,返鄉人員在知情同意的情況下可出于自願向社區報備。如果政府部門在沒有法律依據的情況下肆意強制要求報備,就可能構成重大且明顯的違法,理論上屬于無效行政行為,返鄉人員可以拒絕相關報備要求,并且無需承擔法律責任。

“現在不再進行所謂的精準防控、強制隔離了,要求返鄉報備,收集包括健康狀況等敏感個人信息在内的個人信息缺乏正當性。”他補充道。

根據“新十條”,即使感染新冠病毒,社區也無權強制要求居民進行集中或居家隔離等,這意味着即使報備,出現任何狀況社區也無法就此采取實際措施。那麼,要求返鄉人員進行報備究竟有何必要?

郭兵直言,此舉的目的可能更多是為外來人員設置返鄉“阻礙”,報備要求被宣傳或傳播後會在一定程度上加大返鄉人員的心理壓力,從而降低返鄉意願。

許可分析,在實施“乙類乙管”後,并不存在個人層面上的防疫政策,但國家想要了解人員流動情況以及可能帶來風險的需求是合理的。他認為,在目前情況下,需要統計的不是具體的個人信息,而是整體人員流動的情況。

不過,這種信息收集行為應該是匿名化的,“不需要了解個人的姓名、身份證号、手機号等,隻需要了解每天有多少人從哪裡回來,是否感染過等就足夠了。”許可進一步解釋,對整體人員的流動情況進行監測,有利于制定更加合理的相關政策,例如及時增加醫療物資儲備、提前進行醫院擴容等。

來源:南方都市報

編輯:小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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