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微追尾别人需要賠誤工費嗎?交通事故交通費的賠償标準并不是按照天數來計算的,交通費的賠償标準一般是按照受害人實際必需的交通工具的費用,其中就包括了到醫院就診或者是交轉院治療,受害人本人和其陪護人的交通費用以及參加事故處理人員有關的交通費用,事故責任人都需要進行賠償,我來為大家科普一下關于輕微追尾别人需要賠誤工費嗎?下面希望有你要的答案,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交通事故交通費的賠償标準并不是按照天數來計算的,交通費的賠償标準一般是按照受害人實際必需的交通工具的費用,其中就包括了到醫院就診或者是交轉院治療,受害人本人和其陪護人的交通費用以及參加事故處理人員有關的交通費用,事故責任人都需要進行賠償。
被追尾誤工費賠償多少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适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規定,誤工費是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來确定。誤工的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确認,如果受害人是因為傷殘持續誤工的,那麼誤工時間以定殘日的前一天開始算起。
收入的話主要看受害人是否有固定收入,如果有固定收入,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沒有固定收入就按照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誤工費的計算标準是:誤工費=誤工時間×誤工收入(元/月)
①有固定收入:理賠誤工費賠償金額=正常情況下的工作收入-事故受傷後的收入
②無固定收入且能夠證明自己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理賠誤工費賠償金額=最近三年收入總和÷3年÷12個月×誤工時間
③無固定收入且不能證明自己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理賠誤工費賠償金額=受訴法院所在地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誤工時間
被追尾交通費賠償多少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适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二條規定,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為就醫或者轉院治療産生的實際費用計算。交通費以實際的票據為憑證,憑證中标注的就醫時間、地點以及人數都應當與實際相符。同樣,如果存在費用的不合理性,那麼可以不予賠償。
交通費的賠償标準以實際發生的費用為準,即交通費的支出屬于實際與受害人本人的就醫、配置殘疾用具等必要活動,以及與其親屬處理交通事故相聯系,并且費用的支出标準是沒有超出交通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出差的一般标準交通費,就算是實際發生且必需的交通費用。
就比如,受害人由于傷病過重或者是殘疾出行不方便,出行需要乘坐交通工具,那麼由此支付的交通費,就列為了事故責任人應該賠償的交通費範疇。交通費甚至在特殊的緊急情況下,還可以允許乘坐飛機,隻要受害人能說明費用的使用合理性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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