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新聞網獨家】
記者 李倍 視頻、攝影 徐斌
租房,是不少即将畢業的大學生踏入社會的必修課,由于資金有限,大學生租房往往會選擇“合租”或“短租”,這其中也有不少人因為閱曆不豐、缺乏社會經驗導緻糾紛,從而蒙受不必要的損失。近日,正在實習期的小胡就因為租房遇上了麻煩事,由于聽信了中介公司業務員的口頭承諾,小胡簽下的合同遭遇了維權難,并為此損失了2000元錢。
聽信業務員口頭承諾 他簽下10個月的租房合同
小胡來自山東省濱州市,是青島一所大學大四的學生,2021年10月,小胡在青島一家單位找到了實習工作,由于學校在膠州,找到工作後的小胡就面臨租房問題,因為實習期隻有4個月,且臨近年關,因此小胡的租房需求也是隻租4個月。
“我在58同城上找了這個青島天成美寓公寓管理有限公司,在他們公司租了一個房子,是四個人合租的,一個月1000塊錢。”小胡說,房子位于市北區,位置便利,價格合适,于是他就交了包括房租、押金、中介費等在内共5888元。“房子是按季度付房租的,我跟業務員說了,我隻租四個月,他也同意了,說等到下次交房租的時候我再補交一個月就行了。”小胡說,随後,業務員拿來租房合同,合同上注明這間房的租期是從2021年11月2日到2022年8月23日。
看到合同期限與自己要租的期限不符,小胡當場提出了質疑,但業務員表示自己在“沖業績”,讓小胡不要理會,他的訴求業務員已經記住了,就這樣,小胡在租房合同上簽了字。
中介按合同催收房租已換鎖 小夥走投無路求助記者
時間來到12月25日,青島天成美寓公寓管理有限公司通知小胡需繳納下一個季度的租金,這讓小胡摸不着頭腦,“我說了隻租4個月,為什麼要交下一個季度的租金?”面對小胡的質疑,對方隻說:“按合同辦事”,小胡立刻向當初接待他的業務員詢問,卻怎麼也聯系不上。
說好隻住4個月的房子,如今卻變成了近一年的租期,小胡想不明白,他嘗試過報警,但警察也隻能從中協調,無奈之下小胡在青島論壇上發了名為《青島天成美寓公寓管理有限公司坑騙大學生》的帖子,青島新聞網記者第一時間聯系到他,彼時距離小胡合同注明的交租日期已經過去了7天,中介公司已經将大門換鎖,小胡有家不能回。
“我一個月的實習工資隻有2600塊錢,下個季度的房租一下就要交3000,我根本負擔不起,家裡人也不知道這事,我現在是走投無路了。”小胡說,“我報警了,警察隻能調解,沒有用,找了消協需要等5個工作日才能給答複。”了解情況後,記者決定先陪同小胡去中介公司協商處理。
涉事業務員已離職 中介公司經協商給出解決方案
“涉事業務員已經離職了,我們也聯系不到他,你這邊能不能拿出你們說好隻租4個月的證據?”青島天成美寓公寓管理有限公司的王經理接待了小胡,雙方就此事進行協商。據王經理介紹,當初接待小胡的業務員已經不在公司了,和他一起接待過小胡的另一名業務員則堅稱不知道小胡要租4個月的事,由于雙方簽訂了租房合同,在沒有任何實質證據的前提下,雙方應根據合同履行約定。
“我現在就想退回我1000塊錢的押金,剩餘的租金我也不要了,退給我押金我立刻搬走。”針對小胡的訴求,王經理表示不能認同,依照合同小胡違約在先,如果想要退回押金,小胡需先向中介公司支付房子月租金200%的違約金,否則押金及未住期間的房租共計2057元将不予退回。考慮到小胡作為在校大學生資金有限,且退租後無法很快找到合适的房源,王經理給出了另一個解決方案,即小胡先補交一個月房租1000元,待到過完年再将自己這間房轉租出去以彌補他的損失。
簽署合同需謹慎 小夥花錢買教訓已搬離出租屋
對于王經理給出的方案,小胡一時之間無法接受,他堅稱隻想要回押金打包走人。據此,雙方協商一個多小時後仍僵持不下,最後小胡表示他想先找個地方考慮清楚再做決定。随後記者也聯系了相關人士進行咨詢,鑒于小胡已經年滿18周歲,簽署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在簽合同時就表明小胡已經認同合同上的所有條款,且在合同的補充約定事項中無任何補充事項,無法看到有商定4個月租期的條款,同時小胡也無法就當時的口頭承諾提供任何有效證據,因此小胡需要履行合同内容。
基于此,小胡表示,最終選擇哪種方案他需要向家裡說明情況,聽取家人的意見。截至記者發稿,小胡給記者打來電話,稱與中介公司已經協商好,押金及未住期間的房租他都不要了,就當花錢買教訓,目前中介公司已經幫小胡打開房門,他也已經收拾好行李離開了租住房。
可以說,租房這門踏入社會的“第一課”給了小胡一個沉重的教訓,在此我們也想提醒廣大年輕人,不管是租房還是其他事情,在簽訂合同時務必擦亮雙眼,對于合同條款要看清楚看明白,有任何異議的地方不要相信口頭約定,最好白紙黑字落到合同上,以免引發不必要的糾紛和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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