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法對員工調動的規定? 我是國企的一名員工,以前我們的工作模式是四班兩運轉,最近企業要求改成三班兩運轉,就是今天上白班,明天上夜班,工作時長是十二小時,改成三班兩運轉後每月的工作時間變長了,相當于每月要工作二百四十個小時,超出勞動法規定将近一百個小時,雖然單位說可以加一部分工資,工人不願意但單位要強制推行,勞動法規定的有每天每月加班不能超過規定時間,請問單位這種做法合法嗎?,接下來我們就來聊聊關于勞動法對員工調動的規定?以下内容大家不妨參考一二希望能幫到您!
我是國企的一名員工,以前我們的工作模式是四班兩運轉,最近企業要求改成三班兩運轉,就是今天上白班,明天上夜班,工作時長是十二小時,改成三班兩運轉後每月的工作時間變長了,相當于每月要工作二百四十個小時,超出勞動法規定将近一百個小時,雖然單位說可以加一部分工資,工人不願意但單位要強制推行,勞動法規定的有每天每月加班不能超過規定時間,請問單位這種做法合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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