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的春節即将來臨,離放假的日子越來越近了,今年春節放假7天,有的人早已踏上了回家的路程,準備開心的數着日子等過年了,但也有一部分人因為各種各樣的原因,需要放棄休假、堅守崗位。那麼春節期間工作的小夥伴,加班工資怎麼算呢?
按照規定,2018年春節總共有3個三倍工資日,大年初一、初二、初三當天加班須另行支付三倍日加班工資;4個雙倍工資日,2月15日(除夕)、2月19日-21日,單位可選擇給予補休或另支付雙倍日工資。
作為财迷的我給大家算了算賬,假如這些天你都在加班,以杭州最低月工資标準1860元為例的話,日工資按平均每月21.75天折算:
三倍日工資:1860÷21.75×300% = 257
雙倍日工資:1860÷21.75×200% = 171
也就說如果單位不安排調休,全部發加班工資的話,這幾天可以拿到3*257 4*171=1455元。
你願意加班賺錢還是回家過年呢?
看到一則數據,說是7成的90後認為:有錢賺幹啥都行,過年回家其實壓力很大,首先搶車票就是第一道難關,回去以後親戚長輩的盤問和過度關注,朋友同學之間的炫耀和虛榮心,都讓他們感到壓力倍增。與其費盡心思的對付這些人,還不如過年果斷加班!雖然不想上班,畢竟上班才有錢啊,這個道理大家都懂的。
另外還有一個原因,或許是為了生計,或許是為了節省昂貴的路費,趁着春節三薪雙薪的機會多加班多掙錢,接下養家的擔子,讓爸媽的生活過得更好,等攢夠了假期再回家,即省路費又不擁堵。
然而更多的人不願意春節期間加班,作為上班族來說,過年回家是件高興的事情,這一年,五加二、7×24小時、全年無休地拼命工作,我們都有家,都想安生地過個春節,本來一家團聚的日子,可是連口熱乎餃子都吃不上,回到家才發現春晚重播好幾輪了……一想到這些畫面,這幾個加班費都不算什麼。
其實公司避免節假日安排員工加班的方法還是很多的,就看肯不肯花心思,願不願意付“代價”。比如針對過年提前制定合理的工作計劃,保證員工都能夠休假回家;就算過年不能回家,也可以安排把加班員工的親人請過來,有親人在的地方就是家。最後,我覺得除非工作必須,否則還是好好休息,不要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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