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害垃圾,是指對人體健康或者自然環境造成直接或者潛在危害的生活垃圾,包括廢電池(鎳镉電池、氧化汞電池、鉛蓄電池等),廢熒光燈管(日光燈管、節能燈管等),含汞的廢溫度計、廢血壓計,廢藥品及其包裝物,廢油漆、有機溶劑及其包裝物,廢殺蟲劑、消毒劑及其包裝物,過期的指甲油及洗甲水,廢礦物油及其包裝物,廢膠片及廢相紙等。有害垃圾需按照特殊正确的方法安全處理。
生活源中的有害垃圾
主要有以下五類
Tip 1
Tip 2
Tip 3
Tip 4
Tip 5
投放要求
1.有害垃圾投放時宜保持物品的完整性,并輕投輕放;
2.廢熒光燈管、廢含汞溫度計等易破損的有害垃圾,應連帶包裝或包裹後投放;破損的廢電池(如镉鎳電池、氧化汞電池、鉛蓄電池等)應采用透明塑料袋封裝後再投放;
3.廢藥品及其内包裝應一起投放,不接觸或未沾染藥品的紙盒等外包裝可投放至可回收物收集容器;
4.廢油漆和廢殺蟲劑、清潔劑、空調清洗劑等均應與原容器一起密封投放;
5.在公共場所産生有害垃圾且未發現對應收集容器時,應攜帶至有害垃圾投放點妥善投放。不可投放至其他垃圾桶。
小知識問答:
幹電池(如5号電池、7号電池等)
是有害垃圾嗎?
答:鉛蓄電池、鎳镉電池、堿性鋅錳電池、锂電池屬于有害垃圾。由于科技的進步,5号電池、7号電池等幹電池的用料已經實現了無汞化或低汞化,所以幹電池應作為“其他垃圾”投放。
來源:滁州市生活垃圾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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