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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收到快遞卻被簽收怎麼辦

圖文 更新时间:2024-09-03 13:19:53

【案件回顧】

2020年3月,無錫市民林先生網購了一部手機,網站顯示發貨,過了幾天又顯示“由門衛代收”,林先生對此感到疑惑,他下單的地址沒有門衛,而顯示“簽收”的手機也遲遲未見蹤影。在林先生與賣家聯系時,對方沒有任何回複,林先生遂報警。江蘇首例“空包”案由此案發。近日,無錫市梁溪區人民法院對此案進行了宣判。

沒收到快遞卻被簽收怎麼辦(快遞沒到卻顯示已簽收)1

案情簡介

被告人李某曾從事快遞工作,了解到有網店賣家購買快遞單号進行刷單,李某認為有利可圖,就動起了倒賣“空包”快遞單号的念頭。2018年11月開始,李某相繼建立了數個“空包”銷售網站,開設公司,并招募陳某、其親戚小李等人從事網站的維護、經營。

期間,經他人介紹,李某逐漸與一些快遞公司建立起了長期合作關系。随着業務越做越大,數量增長到每天約20萬單。

李某公司從上遊快遞公司處購買快遞單号,導入“空包”網站進行售賣。下遊網店賣家在“空包”網站注冊并購買“空包”單号,自行在“空包”單号中填寫虛假的客戶收發貨信息,網站運營人員小李等人在後台将客戶購買的單号及對應的虛假的客戶收發貨信息批量導出,再發給涉案快遞公司的工作人員,最終在快遞公司的物流系統自動生成虛假的收發貨物流記錄,從而形成虛假銷售記錄,李某公司從中賺取差價。在實際操作中,還會有網店賣家将“空包”單号和真實買家的物流信息搞混,比如一開始林先生遇到的情況,就是網店誤把林先生的信息填入了刷單系統。

經法院審理查明,2018年11月至2020年7月間,被告人李某單獨或夥同小李、陳某等人,通過從多個快遞公司處購買“空包”快遞單号,在其設立、經營的“空包”快遞單号銷售網站上出售“空包”快遞單号,或直接向下級代理出售,李某非法獲利680萬餘元,小李非法獲利5萬元,陳某非法獲利2萬元。

快遞公司相關人員李某、歐某和蔡某夥同他人利用信息網絡設立用于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的網站,為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發布信息,通過販賣“空包”快遞單号,李某非法獲利320萬餘元,歐某非法獲利95萬餘元,蔡某非法獲利8萬餘元。

法院認為,上述6人構成非法利用信息網絡罪,分别判處拘役4個月至有期徒刑2年不等,5人處以緩刑,并處罰金1萬元至50萬元不等,違法所得予以追繳。

法官說法

該案承辦法官表示,網購的普及讓快遞行業極速擴張。部分不法分子将販賣快遞單号、寄送“空包”快遞,利用“空包”快遞刷單作為新的牟利手段,一定程度上已經形成“空包”快遞單号販賣、轉售、代發黑灰産業鍊。其中網店經營者購買空包快遞單号,制造虛假物流信息,造成店鋪銷量大、好評率高的假象,虛構産品銷售量,可能欺騙、誤導消費者,損害其他網店的利益,也破壞了電子商務信譽體系和平台運營規則;也有網店經營者為打擊競争對手,惡意對同行進行差評刷單,破壞他人正常生産、經營。上述行為達到一定程度,可能構成虛假廣告罪、破壞生産經營罪等犯罪。此外,部分犯罪分子甚至将“空包”快遞作為新的犯罪工具,利用“空包”快遞實施詐騙、洗錢等犯罪活動。

快遞公司從業人員将巨量真實快遞單号販賣流出成為産業鍊源頭,而“空包”快遞經營商成為産業鍊關鍵環節,提供了交易途徑。應加強對“空包”快遞的治理,既要保持高壓态勢,依法查處“空包”快遞非法經營網站,源頭打擊快遞單号販賣行為;也要注重強化快遞物流行業、互聯網行業的治理,督促快遞企業敬畏規則、恪守底線、規範經營,加大對網絡電商虛假交易的處罰力度,從源頭上規範電商平台和快遞公司的經營行為,從而切實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維護行業的良性運行。

來源:無錫市梁溪區人民法院

作者:黎 鵬 夏 倩

編輯:史梓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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