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農村,大家對新農合報銷很熟悉,因為和老百姓的生活息息相關。有個常見的小病在醫院住完後,就可以拿相應的手續進行報銷。但大病保險政策卻很少有人知道。大病保險政策其實就是老百姓得了重大疾病,花費比較大,符合二次報銷的條件在醫院報銷之後,還可以去相關部門進行第二次報銷,這無疑為老百姓減輕了很大的負擔。
那大病保險是什麼?和新農合又有啥關系呢?需不需要再交錢呢?
農民朋友請放心隻要繳納了新農合費用,就無需在繳納第二次費用了。其實啊大病保險就離我們很近,在每年的新農合繳費過程中,相關部門就把農民繳納的費用的一部分用來購買新農合,而另外一部分就買了大病保險,造成了老百姓隻知道新農合,不知道大病保險。等于就是大家隻要買了新農合,就會有大病保險。
那二次報銷需要什麼條件呢,分别能報銷比例多少呢?
二次報銷指的是農民患大病,再經過新農合、大病報銷政策後,還能享受二次報銷的惠民政策,具體報銷标準如下:
1.5萬元-6萬元報銷55%;
6萬元-10萬元報銷60%;
10萬元-15萬元報銷65%;
15萬元以上報銷70%;
轉外院治療的,統一報銷比例為50%
大家一定要注意:并不是所有的疾病都能享受二次報銷,隻有當年所花費的費用累計超過一萬五,才能進行二次報銷。幾年累計的醫藥費不給予二次報銷。并不是所有疾病都可以報銷,如果是和别人發生打鬥毆等,還有自身原因造成的一些事故住院的,新農合是不會報銷的。隻有特定的一些病種才能享受,兒童白血病、先心病、終末期腎病、唇腭裂、乳腺癌、宮頸癌、重性精神疾病、耐藥肺結核、艾滋病機會性感染、結腸癌、血友病、慢性粒細胞白血病、肺癌、食道癌、胃癌、等20種疾病可以享受新農合大病二次報銷政策。
那辦理大病二次報銷時需要攜帶什麼相關手續呢?
1、參合居民身份證或戶口簿原件、參合證(卡)原件;
2、新農合補償結算單;
3、費用清單、出院小結或加蓋原件收取單位公章的複印件;
4、醫療機構費用發票,或加蓋原件收存單位公章的複印件;
5、特殊慢性病患者提供慢病證,或者二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特殊慢性病診斷證明、門診病曆;
再次提醒大家能報銷的要及時報銷,超過報銷時間的就不能再報銷了。因為去年給我奶奶報銷醫藥費時,已經符合大病報銷的政策,但一個是18年的年尾的醫藥費,一個是19年的年初的醫藥費,雖然中間隻隔了不到一個月,但還是不符合二次報銷的政策。所以提醒廣大農民朋友一定要及時報銷。我是豫東小白羊,二次報銷政策你怎麼看,歡迎大家留言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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