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銘旌的由來

圖文 更新时间:2024-07-22 01:11:29

銘旌的由來(銘旌是啥從哪來)1

現時城鄉喪事活動,“銘旌”的使用相對較為普遍,算是一般性禮俗。但在具體操作上,差異較大。“銘旌”到底是啥?有沒有規範的典籍文本來源?其傳承和演進的過程如何?現時條件下怎麼操作才符合禮儀和習俗要求?本文具體談談。

從《儀禮》和《禮記》的規定來看,“銘旌”是标識棺柩主人的旗幡,以绛帛為書立載體,以竹為挑杆,倚於西階之上。但現時生活中,“銘旌”一般做得比較大,作為彰表和緬懷逝者的一種手段。

(一)銘旌的創始本義

《儀禮--士喪禮》雲:“為銘各以其物,亡則以缁長半幅。朱長終幅,廣三寸,書名于末曰:某氏某之柩。竹杠長三尺,置于宇西階下。”意思是,依照逝者身份為其建銘。倘是不命之士,則用長一尺、寬三寸黑布一塊,長二尺、寬三寸紅布一塊,并将其聯結起來。進而于所聯結部分寫上銘文,稱“某氏某之柩”。用三尺長的竹竿作旗竿,将其置于西階上的屋檐下。《禮記--檀弓下》解釋說:“銘,明旌也。以逝者為不可别己,故以其旗識之。”即銘旌是标識和區别棺柩主人的旗旌。這是《儀禮》和《禮記》關于銘旌的喪禮功能定位。

《禮記—喪服小記》曰:“書銘自商始,非周禮也”,可見,銘旌喪事禮俗在上古時期就已經形成。古代喪事習俗,人死後,按逝者生前等級身份,用帛做一面旗幡,上書官職、稱謂,字為白色,所以帛一般用绛色。銘旌是标志靈柩主人身份的,用與帛同樣長短的竹竿挑起,豎在靈前右方。大斂後,以竹杠懸之依靈右。出葬時取下加于柩上。《禮記-喪服小記》還有:“複與書銘,自天子達于士,其辭一也。男子稱名,婦人書姓與伯仲,如不知姓則書氏。” 這是《禮記》關于銘旌的喪禮操作要求。

從《儀禮》和《禮記》的記載情況來看,銘旌的意義和要點如下:(1)銘旌是喪禮的一種,是特定的喪禮儀式,喪事活動不可或缺。(2)銘旌的存在形式是一種旗幡,以帛為材質,形狀為長條形,上書寫關于逝者的特定内容。(3)銘旌的喪事意義是一種标志物,一是表示逝者地位,二是标識逝者身份。(4)銘旌随棺,是棺柩的組成部分。

(二)銘旌的發展演進和流變

1、功能變化

先秦時期,銘旌置竹挑,豎放于靈柩的右前方,出殡時從竹挑上取下覆加于棺柩之上。後世的銘旌在出葬時不再加于棺上,而是作為送葬隊列的組成部分,有儀仗的意思。隋唐以後明旌比較講究,用绛帛粉書,品官寫某官某公之柩,一至三品長九尺,四五品長八尺,六品以下長七尺。士則稱顯考、其婦稱顯妣。之後銘旌越做越大,變化為儀仗形式的旗幡。《紅樓夢》第十四回叙述秦可卿死後出殡那天:“至天明吉時,一般六十四名青衣請靈,前面銘旌上大書‘奉天洪建兆年不易之朝诰封一等甯國公冢孫婦防護内廷紫禁道禦前侍衛龍禁尉享強壽賈門秦氏宜人之靈柩’。一應執事陳設,皆是現趕新做出來的,一色光彩奪目。”這裡的銘旌就是送葬隊列的組成部分,即标注了逝者的身份,又有儀仗的性質。實際上,現時喪事活動中的引魂幡,在其存在形式和喪事功能上都大緻相當于古法的銘旌。或者可以換一個角度說,古法銘旌别身份的功能發展變化為後世的引魂幡,等級标志功能發展變化為後來的銘旌儀仗。

2、形式變化

銘旌本來就是一根竹棍,挑着一塊帛絹,上述逝者姓名。就是為了說明棺材裡面的逝者姓甚名誰,簡單明了。從周天子到一般士人,寫法都一樣,男子書寫其姓名,婦人有姓沒名的書寫姓和排行,婦人不知姓的則書氏。在後世的喪事活動中,主家為了表明逝者的榮耀地位和身份或為了主家的臉面和顔面好看,總是會在銘旌上注明逝者的官品職銜等,并增加許多敬辭和溢美之詞。《紅樓夢》第十三回有:“賈珍因想着賈蓉不過是個黉門監,靈幡經榜上寫不好看,便是執事也不多,因此心下不甚自在。可巧這日正是首七第四日,早有大明宮掌宮内相戴權,先備了祭禮遣人來,次後做了大轎,打傘鳴鑼,親來上祭。賈珍忙接着,讓至逗峰軒獻茶。賈珍心中打定了主意,因而趁便就說要與賈蓉捐個前程的話。戴權會意,因笑道:‘想是為喪禮上風光些。’”賈珍通過戴權,為賈蓉捐了個五品龍禁衛。賈蓉也就是富家纨绔子弟,待業青年,那個“禦前侍衛龍禁尉”其實是個虛銜,“防護内廷紫禁道”是虛構的。秦可卿是賈蓉老婆,之前秦可卿算不上是命婦,但捐管以後,便出現“奉天洪建兆年不易之朝诰封一等甯國公冢孫婦防護内廷紫禁道禦前侍衛龍禁尉享強壽賈門秦氏宜人之靈柩”這麼複雜的銘旌,身份地位都不一樣了。但這個銘旌也夠長的,共四十六個字,按古法的三尺竹竿,肯定挑不起來,要做成大的旗幡,才能承載這麼複雜的銘旌。

古法銘旌在出喪時就覆于棺柩之上,作為棺柩的組成部分。後世銘旌不僅做成儀仗形式的旗幡,有的還建銘旌堂、銘旌亭等。在出殡時,銘旌堂、銘旌亭還要用車推或人擡至墓地。

3、内容變化

在《禮記》和《儀禮》關于銘旌的内容中,沒有請人書寫銘旌的記載。在喪事發展運作過程中,要求銘旌要請有功名、有德旺的人書寫。《金瓶梅》第六十三回,李瓶兒喪事,西門慶請人題銘旌,很有意思:“溫秀才舉薦,北邊杜中書來題銘旌。杜中書名子春,号雲野,原侍真宗甯和殿,今坐閑在家,西門慶備金帛請來。在卷棚内備果盒,西門慶親遞三杯酒,應伯爵與溫秀才相陪。鋪大紅管紵題旌,西門慶要寫‘诏封錦衣西門恭人李氏柩’十一字,應伯爵再三不肯,說:‘現有正式夫人在,如何使得。’杜中書道:‘曾生過子,與禮也無礙。’講了半日,去‘恭’字,改為‘室人’。溫秀才道:‘恭人系命婦,有爵;室人乃室内之人,隻是個渾然通常之稱。’于是用白粉題字,‘诏封’二字貼了金,懸于靈前。”《儒林外史》第二十六回《向觀察升官哭友,鮑廷玺喪父娶妻》寫道:鮑文卿死後,其子鮑廷玺尋陰陽先生看了一塊地,擇個日子出殡,“隻是沒人題銘旌,”按當時風俗,死者的銘旌最好要請地位高有名望的人寫,以示榮耀。正在躊躇,恰好剛榮升的福建汀漳道台向鼎趕到。當向道台得知銘旌沒寫,馬上叫取過紙筆。他“取筆在手,寫道:‘皇明義民鮑文卿享年五十有九之柩。賜進士出身中憲大夫福建汀漳道老友向鼎頓首拜題。’”寫完,吩咐鮑廷玺道:“你就照着這個送到亭彩店内去做。”

明清之後,銘旌還出現了“主旌”制度。具體操作是,用紅綢或紅布,寫上逝者姓氏、名諱、評語等,生前有官職的還要在姓氏前加官銜,其評語叫“公評”,無官職的其評語叫“鄉評”,女的其評語叫“閨評”。下款還要把書寫人的官銜或學銜寫上,其姓名另用紅布或紅紙寫好貼上。“主旌”最好是請當地名人領銜寫,寫罷喪主必須恭謝,能請動名人,算是很有臉面的事。 “主旌”挂在靈前,有的開吊日挂在庭院内,作為象征,供客憑吊,以示對逝者的敬重。“主旌’在下葬時,取掉題寫者姓名,展蓋于柩上,與逝者一起埋葬。

現時生活中,一般習俗把銘旌寫成四字短語,叙述和彰表逝者的成長經曆、道德人品、社會地位、家庭貢獻等,以倡導良善,頌揚奮發,勉勵後人。實際上就是祭文。銘旌的本來功能已經變異甚至訛變的沒影了。

4、适用對象變化

從喪事活動的曆史發展情況來看,與其他許多喪事禮俗一樣,銘旌有一個由君統系統到庶民系統的變化過程。銘旌與先秦的旌旆制度相關,旌旆一般分為常、旃、旗、旌、旒五種,其中旌是辨别尊卑的。銘旌作為旗幡,是有等級的。《周禮--春官--司常》:“大喪,供銘旌。”後世銘旌為民間所援引,喪事意義才變得複雜起來。

在後世喪事活動的運作過程中,銘旌的形式發生了變異,内容也豐富起來。銘旌由原來的簡單标注逝者身份、稱謂,逐步演變成對逝者的紀念活動。銘旌内容上要求将逝者的一生的基本情況按照約定俗成的體例予以總結概括,銘寫在旌旗之上,貼挂在顯眼之處,讓衆人緬懷。而且銘旌正文要求全是四字句,要通俗易懂,朗朗上口,四字為一内容,八字為一段落。要壓韻,四句、八句都行,十六句也可,一韻到底更好。長短根據要表述的内容而論,不可太短,也不亦太長。落款要有題、立、撰、書之人。作題的人一般要求有學曆有職位且德高望重。

(三)銘旌的現時選擇

現時喪事活動中,“引魂旗”和“靈位”都與與“銘旌”有關。靈位的寫法與古典時期的“銘旌”的寫法基本是一緻的,都是書寫逝者的名諱。而“引魂旗”的形制與古法“銘旌”相似,都是一個長條形的布帛(或紙張),用竹木杆挑起,靠在門旁屋檐下或置于棺柩之上。古法禮儀隻有“銘旌”,沒有“引魂旗”和“靈位”,但在“銘旌”的傳承過程中,其功能演進轉移到“引魂旗”和“靈位”之上,“銘旌”自己本身更多具有儀仗的意思。所以,喪事活動中,如果已經使用“靈位”“引魂旗”來标識逝者了,“銘旌”的古法功能也就不需再用了。

用較大的布帛做一面銘旌旗幡,用竹木挑起來或在特定的地方挂起來,旗面上面用一些旌表性或念懷性的言詞,或散文體,或韻文體,或歌行體,都行。這就是本文建議的“銘旌”禮俗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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